来福生长在四川省峨眉山下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
来福说,听父辈们讲,他家世世代代没有人走出过小村庄。
在上大学之前,来福也没有看见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他只是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所以他非常非常向往走出大山。
来福说,山里的孩子要想走出大山,只有发奋读书,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大学,才有机会通过分配挤进城市;这是他走出大山的唯一的一条路。
来福果然顶住了七月流火的烘烤,顺利地闯过了千百万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独木桥,圆了上大学的梦。
来福以当年全市理科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桃源市电子工程大学录取。
来福第一次进城,也就是他上大学的第一天,手里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肩上背着七姑送的塞得鼓鼓囊囊的大凡布袋,背弯的像个小老头,手里提着八姨给的装得结结实实的“蛇皮袋子”,上身穿着二舅押了三年箱子底也没有舍得穿的的确良褂子,脚下趿着大伯穿过还不算太旧的比他的脚大了一截的老式猪皮鞋,剃了个“汉奸头”,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还夹杂着一股汗臭味,傻傻地站在大学校门口足足有半个小时。
不知是在陶醉,还是在发愣。
来福说,那时,他头都懵了;他看见了她……
来福迈出了大山沟,远离了小村庄,摆脱了家中那口让他想起来就感到尴尬的染缸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来到了高楼林立的城市。
来福说,他向往城市里的生活,对城市里的人和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在城市里,来福看到了川流不息的人群,看到了通宵达旦的灯光,看到了城市的繁华与喧嚣,看到了笔挺的西装和迷人的超短裙,看到了皮尔卡丹柏丝姬耐克,看到了肯德基麦当劳汉堡包,看到了很多这一辈子想都没有想到的事物。
来福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
来福说,这是他来到城市后的第一个变化:他宁愿生活在钢筋与水泥浇灌的笼子里,呼吸困难,也不愿生活在满山遍野的花丛中,自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来福不想庸庸碌碌昏昏噩噩地过一辈,他不想浪费了他的聪明才智,他想有所作为。他说,山村里的生活比较闲适,但容易使他变成一个懒散的人;城市里的生活节奏感强,但容易使他变成一个有成就感的人;两相比较,他选后者;因为,只有在城市里他才有机会尽情地挥洒他的智慧,才有条件施展他的才华。
来福说,当时他还有一个怪怪的想法,就是想再看一眼她,仅仅是再看一眼,绝对没有其它的想法。就是在校门口遇到的那个女孩。
来福还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那个女孩与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给他一种看了一眼还想看的念想。
她叫虞美人,生长在湖北省洪湖市,是她家里唯一的女孩,从小就专横任性,被父母娇生惯养着,在家里无理也搅三分,得理更是不让人,她父母视她如掌上明珠。按她父母的话说,捧在手心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她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长大,过惯了无拘无束的生活,自然地养成了一种独特的个性,脾气性格显得有些古怪。特别是上大学以后,她那白晳的皮肤和亭亭玉立的身材使她有了更加优越的感觉。她也知道自己该凸的地方凸了,该凹的地方凹了。以至于有人说她是魔鬼身材,她也不足为奇。
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有不少男同学在追她,她也就豪不吝啬地利用自己的人身作资源,在分分合合中忙碌。
她被同学们理所当然地公认为“校花”,这使得她的脾气也随之渐长,更是越发的令人不可琢磨。
转眼就到了大四,因许多同学了解了她的性格,也就敬而远之退而却之。
来福在这个时候不但不退却,反而穷追不舍。
来福说,第一次看见她,想法很单纯,就是觉得似曾相识,想多看一眼;再次看见她,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他比较熟悉的东西,总让他想起大山里的百灵鸟,一身美丽的羽毛,一副悦耳的歌喉,给人一种惬意的感觉,但绝对没有追求她的意思;至于后来……那是因为她看都不看他一眼的行为激发了他……
来福和她搭上腔后,就一直在追求她。
她对来福总是若即若离。
她把机会给了很多同学,唯独不包括来福。
来福也不气馁。
来福发誓要追到她。
来福想,既然已经介入了城市,就要成为城市的一分子。
几年的城市生活,耳闻目睹耳濡目染的不正常的事太多,使来福变得跟城里的有些人一样狡黠和势利。在来福所在的校园里,大家谈论得更多的话题不是关于学习的问题,而是关于什么什么有地位有权势有金钱的人,怎么利用职权关系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子女上学就业创造条件捞取好处。
来福想,处在城市中的校园尚且如此,校园外的社会就可想而知。
这使来福清醒地认识到这里不是他老家不是大山里的那个村庄,而是充满尔虞我诈竞争激烈的闹市。要想在这里立足,必需要有一定的资本。什么是资本?一个农民的儿子有什么样的资本?凭什么来到闹市与人家抗衡?没权没势没关系,谁也靠不着,只有靠他的头脑灵活。
来福相信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来福就想到了一条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