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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境界

作者: 尧唯真 完成状态:已完结

杀人的境界

  自古一句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似乎注定是天经地义,也没有人去质疑过。然而最近接连发生一些事,动摇甚至篡改了我以及不少人对这句古训的看法。欠债未必需要还钱,杀人其实未必需要偿命。某些时候,杀人还不如杀猪。在不少农村,至今依旧保留着春节杀年猪祭祀的风俗习惯:大人们把水烧开了,取了香烛纸钱,焚香礼拜,然后杀猪,而且强调只要一刀,见红见彩顺利杀死,偶然折腾,主人必定心中不快,等待被屠宰的生猪落气,孩子们便点燃烟花爆竹,以示庆贺……。其仪式虽然简单,但绝不省略;其表情虽然快乐,但绝不飘然;其过程虽然短暂,但绝不草率。可见杀猪其实是不简单的。

  与之相比,杀人好象简单多了。

  小镇上有一个孤独的老人,六十多岁,一向深居简出,自食其力,开了一家铁匠铺,偶然喝二两小酒,然后在自己的棚子里酣然入梦,把鼾声响得如同打铁的炉子在扯风。老人无妻,也无子,所有的兄弟姐妹也都先后离他而去。他很孤独,也很“知趣”,总是往人少的地方走,总是怕招惹谁了,总是尽量缩小自己的体积以免挤占别人的空间。就这么一个人,在近日的一个夜晚,当秋天凄凉的雨滴在黑暗之中从枯黄的树叶上蓦然滴答,他死了。被人打死的。经过法医鉴定,体内有大量淤血,肋骨被折断了四根……警察出动了一大批,摸索了很久,走访了好多群众,毫无线索。案件悬挂起来。一个曾经鲜活的生命结束了。一个凶手又得以逍遥法外。杀人者在一边窃笑:怎么样?

  退一万步,就算真的把那杀了一个人的凶手抓住了,经过法律程序验明正身,绳之以法,又如何呢?杀一个人该死,那些杀了更多人的家伙呢?他们就不该死吗?杀一个人是凶手,杀了十个人、杀了一百个人甚至杀了上千人的那些人呢?他们是什么?难道他们不是凶手吗?难道他们不该被绳之以法吗?难道他们不该被压赴刑场执行判决吗?难道那些被他们杀死的人类就不是正常的人类生命了吗?

  在湖南西部,有一个小县。小县里刚架设了一座桥梁。桥梁已经竣工,只等验收就可以交付使用了。在拆除框架的时候,大桥突然坍塌了,几十条性命在突然之间化成了冤魂。据说这是特大新闻,据说该新闻上了电视和报纸,据说上级对此非常重视,据说……。据说很多传闻。此后又听到一则小的事故报道:同样是在西部,也是一座桥梁,在交付使用的庆典上坍塌了,当场死亡一人,伤三人。大约是事故太小,大约是伤亡人数太少,大约是只死亡一个人略等于不死人,大约那冤枉死亡的一个人不是一个人,于是大家都忽略不计,就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领导仍然是领导,老板仍然是老板,群众仍然是群众,死者仍然是死者。连对事故承担经济责任似乎都没有必要了。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死亡这么多人的事件背后,没有人被处决。尽管那些死去的生命非常的凄惨和恐怖,尽管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特别的悲痛和难堪,尽管那些应该对骇人事件负责的人其实就充当着杀人者的角色,甚至可能(只是可能)这个事件的幕后还有别的暗昧勾当,比如偷工减料,比如设计错误,比如行贿受贿,比如玩忽职守,再比如更肮脏更龌龊的什么行动。总之事件的处置犹如在浅水滩行驶的大船——搁浅了。同时搁浅的,还有老百姓的希望,还有普通生命对正义的坚持,还有很多很多不得不搁浅的成分。

  由此看来,杀人是需要一点境界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间,手执利器,环睛暴眼,杀人于太阳天地,流血于五步范围,那是最愚昧最无聊最低级的杀人。当然就只有拿去枪毙偿命。谁叫你那么傻呢?你是真的杀了人。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在隐蔽暗藏的角落,绞尽脑汁,费尽心机,利用高智商高科技,杀人于无痕无迹,确保死无对证,那是最巧妙最得意最聪明的杀人。你或许可以逃脱法律的严惩。因为你足够狡诈。你只是可能杀了人。当你身居高位,大权独揽,任意的挥洒着自己的魔杖,你就可以达到一种超脱的境界:就好比修炼成如来佛祖的什么超人,杀人于不计其数,杀人于千里之外,杀人于举手投足,杀人于嬉笑怒骂,杀人于无影无形,杀人于顺理成章,杀人于砍瓜切菜……杀得潇潇洒洒,杀得痛痛快快,杀得开开心心。那是最高深最完美最神话的杀人。你根本就没有杀人。非但自己不用也不会承认自己杀了人,别人也不会认为你杀了人。

  谁杀了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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