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街景有一奇观,马路两侧的下水道铸铁井盖常常不翼而飞。这是专业盗窃分子夜间盗走卖给废铁收购站,形成偷窃、销赃一条龙。
阴井无盖,行人,尤其是骑单车者跌入井内造成伤害者屡见不鲜。
武汉大学有一外藉教师骑自行车夜归,不小心跌入井内受伤。第二天对他的学生说,要状告市政部门渎职。学生听完哈哈大笑,当然也就不了了之。
有好事者在小报上严正呼吁:凡盗窃井盖者,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但也有人帮小偷讲情,说民法通则并无此规定。本人出于好奇,也翻阅一遍民法通则,确无对盗窃井盖怎么样治罪的描述。因此,偷窃井盖在武汉属合法行为。久而久之,投诉人日增。市政部门无奈只好把所有铸铁井盖换成加筋纤维树脂。这办法好是好,但强度有限,被汽车碾压破碎者时有发生。
话说一日,有一老爷爷发现被汽车碾破的井盖,井口敞开,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老人急忙从远处拿来一根树技插入井内警示行人。还嫌不够明显,又从路边捡来几个红色塑料袋系在树枝上。在他专心至致地摆弄树枝的时候,一辆宝马车行驶而来。车主早早地鸣笛,无效,便不情愿地停下,摇下前窗玻璃,探出肥大的脑袋,厉声吼道:“快走开,找死啊。”老人这时才知道有车开来,忙示意避开行驶。
那宝马车主看到此景自觉惭愧,但并未讲话,也没有招手示意感谢或致歉,一溜烟奔驰而去。
笔者看到此景,感触甚多,世风日下,竟至如此。一个人可以拥有万千财富,但未必拥有高尚品德。
宝马走了,老人又摸了摸树枝上的红色塑料袋也走了。看到老人默默离去的背影,我心里产生了肃然起静之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