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自己似乎一直是个容易没有安全感的人,以前,我一直很害怕独自一人去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想,这大概是和小时候的经历有关。
我仍然记得,在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和母亲一起上街买东西,走到街道拐弯时候,看到巷子那边有老人在捏糖人,似乎童年时候对这些都是很有兴趣的,我看到众人都在围过去看,便也挣开母亲的手跟着去看,看着看着,然后随着人群走,不知不觉就迷失了,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母亲去了什么地方。当时因为年纪小,根本不知道可以询问路人,不知道要怎么回家,不知道怎么找到母亲。所以哭,一直一直哭,直到母亲后来找到我,牵我的手回家,那种恐慌的感觉仍然还是存在着。
那时候感觉,陌生和迷失就像是一场梦,奇异的让人心慌错乱,思想也因此一片空白。所以,后来的我一直害怕自己一个人到任何地方,因为总是会迷路,没有方向感。
我还记得那次和母亲的对话,当时,我哭哭啼啼地问着她:“妈,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说话呢?我怎么不想要你了?”母亲有点生气。
“那你怎么不看好我啊?”
“是你自己乱跑的呀,都快把我急死了,我找你找了半天,你怎么这么不省心呢!”母亲很气恼地说。
我听到这里却破涕为笑,母亲无奈的直摇头。但是我开心的是,我确信,母亲是非常非常爱我的。但我也因那次的走失,在心里对陌生产生了畏惧感,我想,或者到任何时候,我以后都不会随便到任何陌生的地方。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人小时候的想法和长大都不一样。在我长大之后,却渐渐喜欢陌生的地方,因为,陌生可以使人安静和快乐。这就是我为什么爱去旅行的理由。
也许让我不畏惧旅行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我有平生的陪伴。
在不断的奔走之中,我们和人群相互温暖,又相互疏远。我们去大理,西藏,桂林,去泰山看日出。我感到外面天地的广阔,感到爱情和理想在别处。
如果不是因为平生,也许,这些经历过的地方,我都不会留下太深刻的记忆,但正是因为有了平生,我记住了那些地方。有平生相伴的日子,也就从此在在我的心中定格。
现在,我每天都是自己一个人,每天行走的路上,抬头的天空,低头的树影,林中的鸟叫,年轻人脸上的笑容,还有微风吹过耳边的声音,都让我慢慢回忆着甜蜜或忧伤的往事,朝前走或是朝后退,慢慢地回想,慢慢地,时而欢乐平和,时而伤心悲痛。
我知道,以后可能永恒都不会再有那样的生活,以及那样的心情。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平生,只有他,可以天涯海角愿意陪我奔走,只有他和我一样,都是籍着旅行和陌生感来安慰自己的孤独和寒冷。
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平生那天,那天是我十七岁的生日。我本以为那是我们最初的相遇,但是后来才知道,那并不是。
尽管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但我却还清晰记得,好象,任何与平生有关的事情,我都能清晰地记得。
在十七岁之前的生日,我都是和父母一起度过的,每年都有蛋糕蜡烛,还有父母精心准备的礼物。但是十七岁,父母都不在我的身边,因为,我离开家到了很远的地方念大学。
那天下了课之后,我跑去找潘苏程骆,我想,也许他早已经准备好了生日礼物给我,或者要带我去什么地方玩。但是在他的房间门口,我看见,他将他的女朋友拥在怀里笑着。他们笑的那么开心,根本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根本没有人知道我的等待和喜悦。于是,那一瞬间,我觉得天地都黯然失色,很失望也很沮丧,我感觉到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凉透了。
我没有推门,就转身离开了,独自到一个常去的小饭馆里吃饭,那家饭馆很干净,我叫了几碟小菜,买了几瓶啤酒,一个人在那里面闷闷地喝酒。
潘苏程骆,那个我一度迷恋的潘苏程骆,小时候将我高高举起的潘苏程骆,他忘记了我的生日,之前我明明还提醒过他的,但是,他却给忘记了。
他和他那瘦而漂亮的女朋友司棋牵手从我身边经过,他们笑着和我打招呼,喊我小丫头,然后一起离开。
我的心里黯然难过,一个人坐在饭馆角落的桌子边,想着现在自己终于十七岁了,和第一次见到的潘苏程骆年纪一样了,但我还是追赶不上他,他仍然当我是小孩子。我忍不住哭了,小声的,压抑的。觉得很委屈,可是我没有任何办法,似乎只有哭。现在想起来,不禁觉得那时候的自己是那样软弱。
就在这个时候,任平生走过来了。
任平生,我必须要说,这个人,他后来是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人。而当时,他为什么会故意停在我的身边,我还是不能知道,也许这就是缘分,像人们常常所说的那样。
我感觉到有个人坐在自己对面,半天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抬头看他,只是自顾自的喝酒吃饭。
终于,他开口问:“哎,小丫头,我说,你怎么了?刚才哭什么啊?”
我没有看他,也没有说话。
他又问:“哎,你怎么不说话啊?你怎么了?”
我没有抬头,也懒得搭理他,于是伸出一根手指指着饭馆的门,一句一字地说:“请,你,走,开。”
他听到这儿笑了,因为他的笑我抬头看他,我看到,他和潘苏程骆年纪相仿,有一双狭长的眼睛,眉目很清晰,但是长相看起来有点凶,可以说是严肃,倒也很好看。他穿着白衬衫,看得出个子很高。只是,我一向对除潘苏程骆之外的任何男人都没有好感,所以当时只觉得他好象很烦人。
他又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小丫头?”
同样的开场白。我记得某年的某日,某个人,他也这样问过我,当时我回答他,我说:“我叫林七宝,树林的林,七月的七,宝贝的宝。”
但是我知道,我终究不会成为他的宝贝。
因此,此时此刻这陌生人的询问,多少令我有些厌烦,我皱了皱眉头,对于他的称呼很郁闷,我一向不喜欢别人叫自己小丫头,于是没好气地说:“干吗,凭什么告诉你啊?”
“切,小气。”他不屑地说。
我嚷嚷着:“我怎么小气了?”
“连名字都不敢告诉别人,不是小气是什么?”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人贩子?”我反驳着他:“就是不高兴告诉你,怎么着怎么着。”
“为什么啊,你这个小丫头怎么这么横啊?”他笑着问。
我装作恶狠狠地说:“就横,就不告诉你,你看你那样子,那么凶,像土匪似的,一点儿也不像好人。”
“什么眼光啊你。”他一本正经地说:“拜托,你有点品位好吗,我这个样子顶多也就只是像强盗而已,哪儿像土匪了?”
我被他逗乐了,忍不住笑出声来,伸手擦去了眼泪,感觉不再排斥他,因为从对话中,感觉到他好象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见我这样也笑了,说:“这样多好啊,其实我是最讨厌看到女孩子哭了,烦死人,挺漂亮一个小孩儿一哭就变丑了。”
我一听这话,又来气了:“你说谁呢你?谁是小孩儿?”
他慢斯条理地回答:“还能说谁。当然是你了。”
我不服气地反驳他:“你才小孩呢,我都十七岁了。”
“十七有什么了不起啊,我都二十多了。”他用不屑的淡泊的目光看看我,然后说,“哎,小丫头,看你这样儿,顶多也就是个中学生吧,那么小就喝酒,没有人管管你吗?”
“你真烦人,我喝酒关你什么事?”我有些不耐烦了。
他笑笑说:“因为你挺漂亮的,喝醉了可就难看啦,所以我来管管。”
“怎么?你真的觉得我长的漂亮吗?”我问他。
他打量打量她,点头说,“还不错啊,要鼻子有鼻子,要眼睛有眼睛的。”
“那你觉得会有人喜欢我吗?”
他想了想,摇了摇头,说:“应该没有人会喜欢你。”
我听得有点生气:“放屁!我我哪点不好?为什么没有人喜欢我?”
他似笑非笑地说:“因为,你太凶了,哭的样子又那么丑,好好的女孩子居然喝那么多酒,刚才还说什么来着,放屁?是吧?你自己想想,说这话的女孩子能可爱到哪儿去,谁会喜欢你啊?”
“你走你走!”我气恼地推他的胳膊说:“你就是存心来气我的,谁让你来跟我说话的,你走开,赶快走开走开,少在这儿烦人,烦死了!”
他笑着躲避开,安慰着说:“你干吗啊,生气啊?我只不过才说你几句,你就嫌烦啊?”
“你就是烦,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喂。胡说什么呢,我怎么不是好人了?”他的表情显得很冤枉。
我撇嘴不屑地说:“你要是好人无端跑来和女孩子搭讪干什么,摆明了就是想占便宜的,不是么。”
他表情更是不屑,反驳我说,“什么啊,你这小孩该不会是脑子坏了吧,我占你什么便宜啊,你看看你自己那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
我来气了:“臭男人,你说谁呢?谁发育不良啊?你刚才还明明说我漂亮的!”
“刚才啊。”他说,“刚才那是安慰你。”
我气得脸红脖子粗,但却发不出话来,但他看到我生气居然幸灾乐祸地笑,他的笑容挂在嘴上,样子不似刚才的不屑了,但我仍觉得他非常可恶。于是我很挑衅地问他:“喂,土匪,你会喝酒吗?”
“问这干什么,想怎么样?”他问。
“咱们比一比。”
他面无表情地调侃:“比什么?比谁个子高啊?一看你就不行,我一米八,你才多高点儿?”
“你去死好了!”我骂他说:“比个子干什么啊,要比我们就比喝酒!”
“还喝酒,你疯了吗?”他惊讶地说,“都几个空瓶子了啊。”
“不行,就是要喝酒。”我扯着他的衣袖嚷嚷:“谁不喝就是小狗!”
他无可奈何地说:“好好好,喝就喝,谁怕谁啊。”
结果我们就又要了几瓶酒,对着喝了起来。直喝到我都快失去知觉,迷糊的,没有力气。趴在饭桌上都快睡着了。不过我还是看见了他去帮我付帐。所以算起来,那是平生第一次请我喝酒吧。
夜风吹过,街上已是人迹寥落了,他从饭馆里把我拉出来,一边走一边说,“我还真是头一回见到像你这样的女孩,当心喝酒喝死你!”
我晕忽忽地反驳他:“喝,喝死你还差不多!”
他又问:“哎,你还没告诉我呢,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林七宝。”我迷迷糊糊地回答他。
“那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他说。
我摆摆手推开他,口齿有些含糊地说:“不用你送,我,我自己可以回去。”
然而还没走上几步,我感觉自己头重脚轻,就那样晃晃悠悠地跌坐在地上。他走过来扶我,我拉着他的手臂站起来。因为无力和迷茫,看不清楚他的脸,我迷糊地仰头问他:“喂,你是谁?”
“我是任平生。”他说。
“你名字好土,又是平又是生的,好难听。”我说。
“你的名字也好听不到哪儿去。”他也反驳着她说。
我们没再争辩,夜晚,华灯初上,我站在这大街上,身边是一个陌生的,刚刚陪我喝酒的男人,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不知道我自己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站在这里,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
于是我突然停下来,然后蹲下来,脸埋到掌心里去,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不想哭,在陌生人面前哭是件多么丢脸的事情。所以我一直忍着不哭。我觉得没有人能知道我的难过,我一个人,从大老远的地方跑来这里上学,我千里迢迢追随另一个人的脚步,我年少时候最忠诚的爱慕,都是因为潘苏程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七岁的,来到这里的第一个生日,但是,潘苏程骆他却不记得了。
夜风缓缓地吹过来,从面颊吹到背后,吹着我有点乱的长发,我知道,清清楚楚地知道,潘苏程骆,他也许从此都是不会再记得我的生日了。
“他不记得了,是不是?”我喃喃问着。
“什么?你在说什么?”任平生问我。
“他是不想记得,还是他根本就没有记得过?”我仍然自顾自地说着。
任平生问着:“怎么了,林七宝?你在胡说什么?我都听不懂。你赶快起来,你蹲在那里干什么?快起来,我送你回去。”
我从指缝间透出一句话,小声地,故作自然和调侃地语气:“你知道吗,哎,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是个倒霉鬼。”
说完这句话,我仰头看夜空,零落的几只星辰散布着,天还有点儿冷,早春。我蹲在那儿不动,好久我们都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任平生,他蹲在我面前,他看着我的眼睛,那样真诚,他说:“生日快乐,林七宝。”
就这样我与平生相识,在我的十七岁,在我懂得了付出也懂得了伤害的年纪,在我不断为潘苏程骆哭泣的年纪,任平生走进我的生活。
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但是可能因为人孤单的时候,很容易产生信任,所以我对他感觉很亲切。
那年我大一,平生大四就要毕业了,他在医院里做实习医生。这是我很佩服他的地方,那么年轻就可以做医生,这是很了不起的。
我第二次见他就是在医院里。
因为是春天,我不小心染上流行感冒,老是擦鼻涕,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得怪怪的。因为从小怕冷的体质,别人都换上了薄毛衣的时候,我却还裹着厚外套,并且还很夸张地在脖子上绕着一条长长的大围巾。
那天,排了好长时间才走进诊室,我晕乎乎地一屁股坐在医生面前的椅子上去,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去找纸巾擦鼻涕,在包里摸索半天,才发现原来纸巾用完了。正在这尴尬的时刻,突然一只手伸到我面前,递过一包纸巾。我想都没想就接过来,抬头说着:“谢谢。”
再抬头,我却看见,面前坐着的居然是穿着白大褂的任平生,生日的夜晚陪我喝酒的人,他很平淡地对我笑了笑。
我吃惊地大声喊着:“啊?土匪?你怎么会在这儿?”
他越过桌子伸手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声点,酒鬼,记住了,我不是什么土匪,我是医生。”
我笑。说:“我也不是酒鬼啊,我是林七宝。”
他听到这里也笑。我们就这样,好象在瞬间成了很熟悉的朋友。
缘分是种那么奇妙的东西,它总在让人意想不到的时候感到快乐,以及获得一些温暖的安慰。我和任平生或许就是如此。那天,我是他最后一个病人,取了药之后他也刚好下班,我看见,他换掉了工作服,里面穿的是一身黑色的休闲服装,看起来很潇洒的样子,我微微有点不适应他这样,于是笑。
他便问:“喂,你笑什么?”
“没有,”我说,“只是突然觉得你好象变帅了一点。”
“什么啊”,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一直都很帅的。”
我又笑,笑着笑着弯下腰,不知道怎么的包包掉到地上,他俯身帮我拣起来。我便说:“谢谢。”
他突然看着我,问着:“喂,林七宝,为什么每次我看到你的时候,你的状态都很奇怪?你经常这么迷糊的吗?”
“奇怪?”我不解地问:“我哪里奇怪了?”
他笑,说,“我请你吃饭,然后慢慢告诉你。”
“无功不受禄,干吗那么好心请我吃饭?不会有什么阴谋吧?”我仍倔强地这样说,好象一见到他就很想斗嘴。
他很潇洒地把手插在口袋里,转身走开,丢下一句:“爱去不去。”
“喂,你怎么可以这样?”我追着他大叫。但他不理睬我,一副很拽的样子。我只有继续追过去。
结果他还是请我吃了饭。我之所以去,是好奇地想弄清楚,为什么他说见到我的时候我都是很奇怪的状态,我还想知道,他究竟都是在何时见过我。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去年。
那天我去书店,在书店看到你,你买了一本和我一样的书。或者你都不记得了,但是我还记得,你穿着浅绿色的上衣,手腕上带了一串红豆做的链子,你买的那本是卡夫卡的书。我觉得奇怪,我不知道何以那么小的小孩也能看懂他的书。
付款之后,在马路上又看到你,你在打电话,哭得可怜兮兮的,说真的,你哭的样子还挺不好看的,鼻头红红的,眼睛也红红的,像一只受伤的小兔子一样。因此,我站在那儿看了你一会儿,觉得你很奇怪。我不知道刚才还好好买书的小孩子,现在哭什么?
我第二次看见你,是距那次的几个月后,在溜冰场,我去溜冰,看你站在角落扶着栏杆。你好象刚学溜冰,小心翼翼却又不断摔跤,每次都摔得很厉害,可你还是在继续,我心里想,这真是个奇怪的笨小孩。既然不会,就不要学了,何必这么固执呢?
第三次见你,是在一场大学联盟的街头汇演上,我不知道那么笨的小孩也可以跳芭蕾,并且还跳得很漂亮,只是,谢幕下台时,你急匆匆地被踩掉了一只鞋子。然后慌张地跑下去。
第四次,就是在不久前,经过那家小饭馆,看见一个小女孩边喝酒边哭,痛不欲绝的样子,走过去看到又是你。那天是你的生日,知道了你叫林七宝,知道你大学一年级,住五幢三零四宿舍。而且,你的学校在我学校的对面。
当然,这是第五次,你感冒来看病,鼻头被揪得红红的,像马戏团里的小丑一样。还有,看病时候一直低着头,很困乏的样子,后知后觉,半天才看到我是医生。那么,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说见到你的时候你都是奇怪的状态了。还记得我吧?林七宝?我不是土匪,我叫任平生。
听完他的叙述,我笑了,回答他:“当然记得你!只是我一直都不知道,原来你在那么久以前就认识我了。”
“是的。”平生笑说,“所以才感到好奇,为什么我一看到你的时候,你的状态都那么奇怪?你好象一直活在状况外,你那么迷糊,整天心里都在想什么呢?”
我想解释:“那是因为……”
“因为什么?”
我顿了顿,而后说,“秘密,不告诉你。”
“小气鬼。”他说。
但他没有再问下去。我也终究没有告诉他。怎么说呢,那些窘迫和伤心,都是因为一个人,那个叫做潘苏程骆的人。即使平生说我是小气鬼,我也不能把自己的秘密轻易地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