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酒么
我喜欢喝酒,最好是在黄昏后,或者夜晚凉风有性的时候。
并不是看一个男人的肚子就知道他的酒量,那只能说明他的胃功能很好;并不是看一个男人的脸色就说明他不耐酒,那只能说明他血气方刚;并不是看一个男人很瘦就说明他喝不了多少,别小看他那副风吹的皮囊,有时他会有穿肠过的功力。还是那句话说得好:肥佬好吃,瘦佬好色。你还别说,跟瘦者做朋友真的挺难——我并无要扁低为瘦者的反义。有一种太肥的男人,其实也很猪的。呵呵!都贬了别人。不好意思!
但是无论怎样,沙子入眼不是刺。只要是真诚的朋友,我都愿意结交。男人要的就是“桃园三结义”的云天豪情,男人要的就是“大风起兮云飞扬”一种豪迈。男人喝酒,往往会多些朋友。酒肉穿肠过是一番肺腑之言,坦白之真致纯极尽方刚。在我的朋友圈子里,平时一起喝酒,都是谈谈世相,讲讲炎凉,聊聊女人,关心自我等等。所以从不有把酒当水乱洒的霸气,“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喝酒,讲的是一种心情,一种生活的态度,无关美酒怀抑或“土茅台”。也曾有过心里不快,杯杯猛灌,吓了一桌酒友。如果不是知己,谁与我陪?
我喜欢卖弄厨艺,也缘于自己好那三杯两盏薄酒的理由。去到那,酒友都愿意我下厨,并不是说我的手艺好,只是希望把自己的真诚烹调成菜肴,让心情五颜六色摊开在桌上,一番细细的嚼。人生,其实就是良朋知己酿造的香醇美酒。
其实我还有一个喝酒的理由。就是看美女把酒轻轻的唇舐。美酒加美女,同样芬芳着神经。同一桌上,要一个美女喝酒,再多的阿谀奉承也无能。得看她的心情,有不爽或兴致盎然,都会把你温柔地迷灌。美女手举着酒杯,酒再烈也会在她的举案齐眉里,化去娇羞。有时,或许一杯红酒,静静的音乐,最让人陶醉是美女的眼睛。那里仿佛是一片海,一汪沉淀。慢慢浮起的,不是酒精的挥发,那是岁月的风情——让你步入一片热带雨林,令你感受雪飘的静白……
我喜欢喝酒,却恨自己。卖醉的人通通无为。酒喝大了往往牛B,对不起女人的事情很容易发生,我很生怕自己这样。失去过并不是赖酒,等你懂得了,她已经走了——在血红的燃烧的眼睛里,世界往往会沉沦得可怕!——别再把酒瓶一巴掌拍碎了。
我喜欢喝酒,已经懂得了酒风纯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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