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作家不少,喜欢的明星更多。我认为的明星范围很广,唱歌的、演电视电影的、说相声演小品的、玩杂技练武术的等等等等,只要上过电视的混个脸熟的甭管叫得出叫不出名字的,对我来说统统归入“明星”一类。作家的定义比较简捷,写字的,写我喜欢看的字的。我没什么内涵,也不求甚解,对于文字品味不高。我觉得好的作品,简单到只有一个标准——能让我读下去的。因此我读的东西很杂,作者不限,体裁不限,内容不限,长短不限,只要能让我扫过几眼后吸引我读下去的,对我来说,就是好的。是名著大家还是草根族的博文我都不在意,喜欢就看。现在这年头群众里卧虎藏龙新人辈出,名作家也有文思枯竭滥竽充数的时候,文学的浪花一直奔腾不息着呢,谁能一直站在浪尖上?
不过与过去不同的是,现在作家和明星皆被划入“名人”之列。都成了“有名气的人”。归功于如今网络及传媒的发达。作家也由幕后奔赴台上亮相于读者面前。现下走红的美女作家群爆光率比某些明星还高。而明星们也趁着正当红开始大肆出书了。于是两个行业间界限有点模糊起来。大家集体向着经济利益携手奔小康了。
但我私下觉得两者相较起来,作家还是比明星不易的。演艺圈里运气好的明星——怎么个好法我就不妄加评论了——凭一部作品某个角色或某首歌走红之后,新戏新歌接踵而来,爆光率大大增加,可谓一炮而红一举成名。就算日后再无佳作,光凭老本也能吃个七八年。作家不行,必得厚积薄发,不说呕心沥血也是辛辛苦苦的才能攒出部作品,还不一定能发表,能发表还不一定有人爱看,有人爱看还不一定能挤身名作之列,挤身名作之列还得怕日后没有更好的作品问世——当然,美女作家不在此列。火了一部最好要趁热打铁再继力作才能继续活在群众的视线里。想只写一部就永垂不朽?你当你写的是“红楼梦”啊?就算你写的是“红楼梦”,那还得搭上一辈子的时间死了才留芳。算了,时间太长,一般人等不及。于是名作们还得老老实实的笔耕不辍。写的久了,难免遇到瓶颈,又不能像明星们随时能改变个风格戏路什么的,只好把以前写的又翻出来再添油加醋写一遍。这样翻来翻去的攒出本老故事新书,换个名儿,发表,出版,糊弄别人也蒙住了自己。以为自己还能抗得动文学界的大旗。必竟余热还在,还能温乎会儿。
还有一点不同的是明星干了名作的事,先不说文笔如何,这就叫有文化有内涵,是才子或才女。名作一般干不了明星的事,因为先天条件限制。所以我以为这一点上,名作也是不如明星的。
不过现在名作与明星可以说是紧密团结亲密合作,不少小作家因为被明星演了自己写的戏成了大作家,不少小明星因为演了名作写的戏成了大明星。然后就看到媒体及追星群众一片吹捧声。名作与明星因为相附相成相依相生也开始互相惺惺相惜,你夸我写的好有深度有内涵我回你演的透演得好演出了精气神儿,然后各大媒体一炒作一爆料,就有一干FANS在下面喊“天作之合”了。互惠互利,形势一片大好。所以现在作家签名售书和明星演艺登台一样,人山人海,名人效应一点不差。甚至不分伯仲乃至有过犹而无不及。
名作与明星之于我,都和天上的星星一样遥不可及。他们星光闪耀灿烂无比,我也只不过站在一边随便看看,或者随便说说。看完了,说完了,该喜欢的还接着喜欢,该追捧的还接着追捧。我还是普通读者,还是普通观众。还是内个,站在旮旯里忍不住多了两句嘴的人。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