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小河边,我展开轻功,向王有福家奔驰而去。我要取了他的命,现在就要。——当然也不会再看在任何人的面子上给他任慈。
暴风雨越来越大,除了能感受到从王家大门里射出来那灯光的摇曳,其它的,一切都被雷雨声所掩盖。
王家的堂屋里,悬着很大一盏长明灯,灯光照得堂屋灯火通明。对着大门的神龛上,还点着一对很大的红色喜字蜡烛,蜡烛摇晃着红光,照耀着神龛上那珠连璧合的对联,还有那些贴在门上壁上的大红喜字。
王有福坐在堂屋的一张八仙桌旁,正在喝茶。他是否早就料到我会来,看到我,面不改色。他微笑着对他面前那位年轻公子道:“我早就说过,官府那群饭桶对付不了他的。”
那个年轻公子打量着我,眼神冷得是否一切对他来说都不屑一顾,他问我:“你就是展飞?”从他的那份气势和沉着,我敢肯定他是个很难对付的高手。如果他在江湖上行走过,名气一定不小,我也一定知道。我小心地看着他,道:“正是展某,请问阁下是……?”
他道:“在下爱新觉罗光烨,汉名蓝光。”他的回答使我后退一步,近年来,江湖上有一个叫蓝光的高手,传说他来自满州,本是王候之身,但却淡薄名利,远离官场,以一柄蓝狐祭月刀笑傲江湖。
我道:“久仰大名,听说阁下的蓝狐祭月刀很快。”
蓝光一声浅笑,道:“浪得虚名而已。哪及得上你手中的剑。”
我笑了笑,道:“我真弄不明白,阁下好好的皇亲国戚不做,却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做汉人的上门女婿?”
他谦虚地笑了笑,道:“不是我不喜欢做官,而是我不喜欢那些世俗礼节,装不出官场上那些虚伪的笑脸。我来此做汉人的上门女婿,是因为我喜欢这里人们的纯朴,在这里,可以获得自由自在的生活;可以感受到人类最纯真的温暖。”
蓝光的话,让我发现了他跟程甜甜的相同之处,难道像他们这种在达官贵人手心里长大的金枝玉叶,一个简单的“自由”,对他们来说就那么的遥不可及?
我一声苦笑,对蓝光道:“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可这里的人却喜欢另一种生活,而生活在另一种生活里的人,却又向往着另一种生活。”这番话,他当然似懂非懂。
王有福坐在他的面前,面带着淡淡的微笑,我看着他,对蓝光道:“你说你不喜欢虚伪的笑脸,你说你喜欢这里人们的纯朴。可是坐在你面前的你的尊敬的岳父大人,却有一张多么虚伪的笑脸,有一颗多么‘纯朴’的心。”王在福的笑容僵在脸上,蓝光也似乎没有看到,他依然笑笑,对我道:“这一切都是我安排的,跟他没有关系。”
这时,门外响起了急促地脚步声,七八个黑衣人出现在大门外,看他们的模样,正是刚才在小河边偷袭我的那些人。是否因为蓝光的关系,他们都恭恭敬敬静立在门外的风雨里。
我对蓝光道:“这件事是我展龙堂、白莲教和他之间的恩怨,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蓝光笑了笑,道:“这件事对我来,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帮我岳父大人做一件举手之劳的事,就算有一点点违背道义,也不为过。更何况,你是叛党,是朝廷钦犯,我身为皇族,拿你理当应之。”
我一声轻笑,道:“这世上的事,真是各居各的理。但你也未免太轻狂了一点,你蓝狐祭月虽然厉害,但要杀我展某,也不是举手抬足之间就能办到的?”
蓝光笑了,他笑的时候,手一扬,“呼”就有一把弯刀向我飞了过来。我拔剑当之,刀剑相交,“叮”一声大响,激起一串火花,也震的我手腕发麻。
蓝光跃起,接刀在手,在我面前摆开架势。看着他手中那柄弯刀,我冷冷一笑,道:“这就是你的蓝狐祭月刀?咋那么像东洋武士战败后用来自尽的刀。”我耍贫嘴,想在动手之前把他激怒,对付像他这种年轻的高手,这一招很有效,因为年轻人的怒火是特别难控制的。——怒火可以使人失去理智,失去理智就容易露出破绽。——高手过招,哪怕是很小的一个破绽,也是致命的。
蓝光笑了笑,“阁下错了,这种刀是我们满人用来杀狗的。”想不到他也贫嘴。
我大笑:“阁下与我真是不谋而合,你的刀是你们满人用来杀满洲狗的,我的剑也是用来杀满洲狗的。”
话音一落,蓝光阴下来的脸色就让我知道我的话已奏效,我也知道,我出手的时候到了,——如果这个时候让他先出手,我肯定没好果子吃。我跃起,剑向他猛劈而下,同时左手已摸出了三柄飞刀。
蓝光刀起如虹,迎向我的剑,他的刀气雄浑,刀剑相交,击起一点星光般的火花。我乘势再跃起,在空中一个翻身,做出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实之外的动作——我借蓝光刚才那一刀之力,捕向王有福。
是否王有福也没有想到我会越过蓝光而捕向他,直到我的剑刺进了他的咽喉,他还没想到他应该闪避。
蓝光捕向我,大门外那些黑衣人也冲了进来。
蓝光的刀法很好,在他疯狂的攻击下,我狼狈不堪,躲开他的每一刀都要我使出浑身的解数。
幸好我先前激怒了他,在十八刀之后,他露出了一个很小的破绽,虽然只是很小的一个破绽,但对这时的我来说,这个破绽是救命的。
我打出了我左手中的三把飞刀,飞刀不是打向蓝光的,也不是打向冲过来那些黑衣人的,而是打向那盏长明灯和神龛那上那一对蜡烛的。
黑暗在一瞬间袭来,蓝光的刀缓了一缓,那些黑衣人的脚步也在这一刻慌乱。蓝光的刀继续劈下,当然落空。黑暗不仅解除了我的困境,也给他们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我的飞刀和剑当然都不能在这一刻闲着。
黑暗中,人们当然都难分彼此,随即就是一片混战,刀剑声和惨呼声混得像锅里的粥。这当然是我逃走的最好机会,王有福已死,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也没有必要再留在这里。但事实却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顺利,蓝光的刀缠住了我,我没想到他的蓝狐祭月刀那么难缠。
我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在黑暗中穿插游走,也把我的剑法发挥到了极限,但不管怎能样,都甩不掉蓝光的纠缠。
偏偏在这时,一道光亮了起来。
我顺着那道光看过去,看到了程甜甜,她穿着鹅黄色的睡衣,披散着头发,手里提着一只贴着喜字的大红灯笼,光就来自她手中的灯笼。
真见鬼!这时候,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居然愣住了,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程甜甜的美。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她居然这么美,风吹得她的睡衣紧贴在身体上,显出了她那婀娜多姿的身段,凹凸有致间流线形的美,加上她眉目间的神韵,性感且清秀,撩魂而不落俗。
我的失态差一点就丢了性命,我听到刀砍在我肩上的声音。疼痛使我在一瞬间清醒,我挥剑直取蓝光,欲求同归于尽,蓝光回刀自救,同时退身在三尺之外。
屋里的情景,吓得程甜甜一声尖叫,灯笼掉落在地上,燃了起来。屋子里的光线又暗了下来,蓝光一声大喝:“点亮灯!”那盏长明灯又被点亮,屋子里在一瞬间又灯火通明。
程甜甜嚎啕着冲向已死去的王有福,在这一刻,我看到蓝光看着程甜甜那关切的眼神,心里面居然涌起了一股很强烈的醋意。
肩上那一刀,我伤的很重,看眼前的形势,我活着离开的机会很渺茫。钻心的痛加上心中的醋意,我一抡手中的剑,想冲过去,就算死,也要将蓝光千刀万剐。
但我却在一瞬间放弃了冲上去跟蓝光拼命的念头,因为在这一瞬间,我发现了一个天赐良机,因为这个天赐良机不仅能让我轻易地取了蓝光的命,也是我这次能活着离开的唯一机会。
蓝光和五个黑衣人分六个方位围住了我,那些黑衣人,在小河边就躺下了十多个,在刚才灯灭的时候,又躺下了三个,他们全部都是死在我的飞刀下的,不用说,他们对我的飞刀当然很害怕。
我手一扬,他们的刀就已舞得风雨不透,但我的飞刀这次不是打向他们的,当然也不是打向蓝光的,而是打向程甜甜的。
程甜甜不会武功,要她躲开我的飞刀,当然是不可能的。
但她不会死,绝对不会,因为蓝光要救她,从他的眼神,我敢肯定。
蓝光捕向飞向程甜甜的飞刀,他不顾一切地救程甜甜。他果然中计,我跃起,一剑刺出。蓝光劈落了飞向程甜甜的飞刀,但他却避不了我那一剑,我那一剑就轻而易举地穿了他的胸脯。
我本来是不想杀蓝光的,因为我不想程甜甜在新婚的第一天就失去老公,但如果我不杀他,就只有我死,这是我没有选择的选择。
我最后一眼看着程甜甜的时候,她也看着我,她泪下如雨,她的眼里,奇迹般的没有仇恨,只有痛苦。
我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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