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白春,生长在西藏的一个美丽的地方,我一直怪父母给我起的这个不男不女的名字,一直到现在。据邻居那位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奶奶告诉我。因为我出生的时候正值春天,于是就给我起了这样的名字。
我一直恨我的父母,这种恨从懂事那刻起便就被我埋在了心底。记得幼时读到“亲情”这个词时,我总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而从嘴中读出,我永远不会感觉到小喇叭满怀深情的扑到他父亲怀中的感觉。
尽管在很多个夜晚,她都会抱着我给我说些我永远都不会感到可笑与温暖的事情。她是那种以自己为中心而又不自私的人,她的每次讲话,总要以“我”字作为开头,可在生活中,她却并不自私。我曾好几次目睹过,她把许多的硬币给了校门前那个流浪在街头的男孩。那个男孩皮肤黝黑,有着大大的眼睛,他与这片晴空下的绿草地不吻合,却也并不难看。
我的父母是残疾人,我很爱他们。亲爱的读者:原谅我笨拙的大脑不能够想出好听的词来形容我对他们的爱。
邻居的那位老奶奶曾经告诉我,我的亲生父母是一对很年轻而且有气质的人。当然那是她眼中他们影子定格的那时,她告诉我说,我的母亲像天仙般的漂亮,曾经那些草原的年轻人骑着马路过家门前时,总会唱起他们各自拿手的歌,来表达对她的爱恋。她还告诉我许多的事情。
前两年我曾和明回过老家一次。我清楚的记得,下车以后我是何等的茫然而不知所去。那一切都变了,原先的屋子都拆了,拔地而起了许多冒着黑烟的工厂。
我打听到那位老奶奶的下落是在远处的一个小镇,一位妇女低头想了一会才告诉我说她早已去世。我别过头,望着远处被夕阳染红了的工厂,偷着掉了两滴眼泪,我原本是可以料到结果的,可我依然踏上了这片故土。
远处的工厂里,机器发出隆隆的声响。在明的怀抱中,我向汽车走去。暮色已经很浓的时候,我才让他开车回旅社。窗外的那一抹黑色像此刻我的心情,闭上眼睛,那机器的声响总不能与童年时那些端着脸盆洗衣裳回家的姑娘的歌声相谐调。
那一夜,我近乎没有入眼,我总是在不知疲倦的想着记忆中的过去。
第二日清晨,我正准备与明一块去看日出的时候。海梦打电话说学校有紧急任务。我们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片故土,望着后视镜里向后跑去的那些熟悉的东西,我轻轻的说了句“别了,我的家乡”。
我们都一路的沉默,谁都没有料到这次旅行是以这样的形式而结束。我很多次向明提起过家乡的日出,日落,我想大多数的漂泊着在孤单旅行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的时候,都不会忘记家乡的日出,那日落。在旅行中,即使痛苦的事情,那么只要心中存有美丽的风景,那么这痛苦也会带上美丽的色彩。
初中读书的时候,我总会写许多关于家乡的文章,我想那就应该是我人生永远的梦,当时可能是因为距家较远,所以总会写些思乡的文章,写到情深处时,免不了要掉几滴眼泪。曾经一度的崇拜过席慕蓉,就因为她的那篇令我掉了大把泪的《乡愁》。
现在,我回到了这个曾经一直很陌生的地方——黄土高原。我是15岁来到这里开始读初中的。是一个陌生的叔叔带我来的。听母亲说,他是我的恩人,因为在我小时候的一次病中治好了我,所以便让我叫他叔了,他带我来到这里后就走了。随后就是每个月就会寄钱给我并且总会附上一封信,说一些很朦胧的话。至于我的养母,他们都在拉萨住着,我去见过他们两次都生活的很不错。听他们说是远方一亲人接他们去的,我来到这个黄土高原后的第二日,他们就开始了拉萨的行程。母亲一再的叮嘱我要听陌生叔叔的话,我没有多想,因为母亲总是很疼爱我的。我也一直的听妈妈的话。
那位叔叔给我的印象也就是平平的头发下一张和气的面庞,操着北方人的口音,就这么多。
就这样我被一个陌生的人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不错的朋友,小华景杰王芳宝明宁平当然还有明。好多次我都和他们一块坐在空旷的操场边缘上,透过远处那灰色的山我似乎可以眺望到那绿色的草原。
我回到学校的时候是在下午,海梦见了我就气势汹汹的箭步过来对着我说:“你他妈真不够朋友,我就说我要去看日落么,你怎么就和明蒙着我连屁也不放的走了。”她刚骂过我后,就接过我手中的包轻声细语的说:“白春,累了吧,走,回去歇去。”她就是这样的人。明开始时一直纳闷,我们俩的性格有天壤之别,然而却是好朋友,有时候,我自己都不能相信,这是事实。她说话跟机关枪射击似的,说出的话大部分都带着“妈”字,所以班里的学生都叫她“男人婆”。她的脸就像更年期妇女的脸一样,说变就变。班上有几位同学还特意给她量身订做了一歇后语,赵海梦的脸—说变就变。“我说那学校什么事啊”?她说,你他妈真傻,我他妈骗你哩,我的天,一连俩妈,虽说心中不舒服,可我还是很能想的开的。我想是她拯救了我,不然说不定现在还在哪伤春悲秋呢。
有时候,好事不一定是好事,坏事也不一定是坏事,谁拯救了谁说不准。
明来找我说要去南山游玩,海梦白了他一眼。自从爱上明以后,我就一直随着他去南山,他说这是他的习惯,我每次都去傻坐上一阵。小喇叭说我太过于迁就明,说我像只小绵羊。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爱可以使软弱的人变的坚强起来,也可以使顽强的人变的软弱起来
明和我相恋大概有三年多了,我们的这种关系所保存的时间曾让同友中许多人把大打折扣的爱情又高高的举到了头顶。我清楚的记得以前的那些日子,每次在寂寞中想起的时候,总有中幸福的感觉。
明曾写给我许多的信,我都一一的藏了起来。信的内容大都不记得了,都是些肉麻的东西,但并不落如俗套。有几句我还清晰的记得:
把我的爱刻在希腊埃拉斯山的峭壁上
好多年后的某个清晨或黄昏
有个过客会看上一眼
隔着岁月一起倾听爱的絮语
把我的爱记录在五线谱上
让它变为一支永不衰退的歌
好多年后的某一日
你的耳畔有那跳动的音符做伴
他是个很奇怪的人,他的内心很复杂又很简单,他有时像个老气横秋的老者。有时却有像个孩子。他总爱闻那干净衣服上留有的洗衣粉与阳光混合而成的味,他说这样可以看见大海上的波浪。
第二日阳光依旧灿烂,明的脸上依旧挂着微笑。
“传达室”的王妈说有人找我。我的头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有位西装革履的人站在那里,平平的头发下一张和气的面庞,他就是那位无名的叔叔—陌生人。
他摸着我的头直说我长大了好多,随后便带我去吃饭,饭到中局的时候,他突然间说了一句很令我吃惊的话,他说我是他的女儿,我顿了顿把夹在半空中的油炸花生停了停,没说什么,继续埋头吃了起来。他说了好多的话,以至于让我用很长时间才吃完了那碗混合着泪水的肉炒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坐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好心肠的叔叔—陌生人—我的父亲—无耻的家伙。我真想用海梦曾教我的那些脏话来骂他一通,但我没有,我的脑中很可笑的闪过一个画面:“一个女孩在阳光下洗衣服,看到许多晶莹的泡沫中许多自己的脸,然后她一一的把那些泡沫都捅破。
第二日,我就跟着他走了。前一天下午我主动叫明与海梦,小喇叭还有许多人去了南山。玩的很痛快,明还和海梦合唱了《千里之外》。之后一切都像以前那样而过。上车前,我给明和其它朋友写了两封信,信中说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我说让他们忘记我得了,我说我其实是个感情的大骗子。我也不知道我究竟都写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信的最后一句是:
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再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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