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哥几个在一起住着的时候,常会“剖腹”讲许多的话,然后再投票选择,多数是这个样子的。后来刘子搬了出去,李琪也经常不回寝室。只有我和马龙才能瞎掰几句无聊的话,以前我们聊的最多的话题就是“女人”,从张爱玲说到麦当娜,从武则天说到江青,自从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后,我和马龙便聊起了文学或者音乐,从“女人”到“文学”的转变让我觉得有了女人的事,不知该向谁说。
晚上李琪打电话说让我带着曹萍去L街吃饭,听了这句话我的思维告诉我这厮又成功了,也就意味着他又赚了一笔钱,所以他才会这么慷慨的请吃饭。说实话,李琪还算是哥们,挣了钱还不忘掉我们的胃,真是朋友,我因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自豪,而感到骄傲。
这两句话是我见到了曹萍时说的,她低头笑了起来,用手捂着嘴,笑声很响,很清脆,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们在刚认识时的那个情景。
大二的时候的一天晚上,我们四人赤裸着躺在床上,李琪说,大学生得谈恋爱,不谈恋爱是个傻逼,李琪说话时的口吻,牛逼哄哄的,我们仨为了不扣上这顶牛逼的帽子,都一致举手通过,开始了谈恋爱,刘子玩游戏时认识了一女孩,彼此都知己,就好了上,就这样游戏的好了上又游戏地结了束。这几年没谈过恋爱的人都大叫“爱情就是游戏”孰不知这样的真理在前二年已在刘子身上得到了这个结论,刘子—爱情的试验品与牺牲品,后来又谈了两次,依旧游戏式的。
马龙不游戏但却戏游,和那个一脸麻子的女生在爱的海洋里戏游着,还曾和那女孩说要去巴黎,某某地方,反正是很长的名字的地方去浪漫,他们浪漫的发紫,后来在“戏游”到了顶峰—上床
下床后就再也没有“戏游”过。后来马龙的愿望是英语过八级,去意大利,去叹息桥边上叹息上一把。
李琪的女人太多,掰着指头都可以数到找不着北。所以不一一作此介绍。
我与萍是在一个舞会上认识的,为此得感谢李琪。在那段时间里,他请我们吃了几顿饭,因为是他软拖硬拉,我才去的。见到曹萍时,她披着头发,把一杯杯的红酒倒进肚里,在声响很大与混乱的屋子里,我竟想到了“痞子”和那个女孩的“爱尔兰咖啡”。于是想借以红酒来搭讪。况且我还是一个没有老婆的人,况且我也不想扣上那顶“牛逼帽”。于是便大踏步向前走去。我不懂红酒,只是觉得好喝而已,所以便向她讨教。就这样开始的。
这就是我们哥四个的爱情史可以拿六个字来形容。
可笑、可悲、可怜。
“你笑的时候还是那样爱捂着嘴”。
“这是习惯”。
“不会吧,怎么会有这么个习惯?”
“这奇怪吗?”
“两年来我一直纳闷。”
“不会是没有酒窝或者一直不刷牙吧。”我接着说。
“哈哈!你想象力真丰富。”
我们搭车去了L街的H饭店,他们已经都在那儿了,饭店很豪华,比星级还星级,金碧辉煌的,像是走进了中世纪时的罗马教堂。有人给我们开门,有人给我们脱鞋,还有人给我们倒酒,有钱人的日子,真TMD的好,我把这话讲给李琪听时,李琪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四啊,作人就得作的舒服,所以你要好好挣钱,有钱不仅会使鬼推磨,而且还能让女子脱裤子。”口气说的像是个有钱人似的。
我们几个都穿的很随意,马龙竟穿一大裤衩,拉一拖鞋。我也很随便,没有和曹萍好上之前,我一般都衣冠楚楚,皮鞋倍亮倍亮的,头发服服帖帖的,好上之后便成了这个样子。李琪和刘子也是不修边幅。
我们的这打扮与这个饭店很不搭配,这就好像是穿着军服去泡妞一样。
我们狮子大开口,吃了个干净。马龙不仅人丑,吃相也丑。抓着个鸡腿,大口大口的嚼,我也不甘示弱,拿两双筷子夹了起来,旁边那倒酒的女服务员,想笑却不能开口,因为一开口就没了饭碗,说不定还会沦落街头。
那天晚上的情景,我已记不大清了因为我喝了许多高度汾酒。只依稀记得,吃到最后和服务员打成了一片,连服务员也跟着我们大口大口吃喝起来。这是与我们达成协议后才开始吃喝的,我们哥几个大发慈心,保证不给老板说,可后来李琪还是说了,李琪请我们吃饭,唉哟不错。李琪说话不算数,放了个屁,背叛了人家,李琪真不要脸。说他不要脸的原因是,我看见里面一个服务员的容貌很清秀,很纯真,一脸的单纯,让我想到了大一时的自己。我仿佛看见自己常在大街上仰头望太阳时的自己。
还记得曹萍扶着我下了楼打TAXT回到了寝室。我还记得,我很大声的对那出租车师傅说我爱萍,胜过很爱我的大山深处的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