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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矛盾

作者: 末世才华 完成状态:已完结

永远的矛盾

  我不是想做一辈子的孩子,只是不愿长大。有人告诉我,这是个永远的矛盾。

  (一) 两个小孩子的爱情

  曾经年少,曾经童话。

  好象还是唱《上学歌》的年纪吧,意识里男女还没有明确的界限,我在这样的年纪里接触了生命中的第一位异性朋友。

  因为年少所以不懂珍惜,因为年少所以容易忘记。

  然而正如罗曼"罗兰所说,呵,甜蜜的会议,亲切的形象,好似和谐的音乐,会终身在心头缭绕!至于异日的征程,所有名城大海,虽有梦中风景,虽有爱人倩影,其刻骨铭心的程度,决比不上这些儿时的散步,或是他每天把小嘴贴在窗上嘘满了水气所看到的园林一角。这些关于两个小孩子一起有过的日子,成了记忆里最显珍贵的东西。

  我习惯为本来美好的事物下一个邪恶的定义,仿佛只有这样,它才能安全地蜗居而不与环境发生冲突。例如现在我就要把两个小孩子之间纯洁的感情叫爱情。

  那是个夏日的夜晚。萤火虫在热烈地飞舞着,青蛙一边打呵欠一边诉说着这个夏日的炎热。邻居忽然送来一个正在哭泣的女孩,头发零乱,一双眼睛热切中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害怕,无助。问了半天才知道,她是因为没完成家务怕被父母打骂偷跑出来的。因为与我妈妈同姓,邻居就送到我家。问了她父母的名字,我妈妈确定不认识他们。但当晚我的领土却是被分割了。

  据可靠资料显示,她应该是第一个和我“睡觉“的女孩子。那晚我像其他每晚一样紧紧地守住自己的梦,睡得香甜舒适。长大后每每想到那件事和那个人,我都更加肯定我的道德水准。因为我从来不承认那晚我能“守身如玉”是因为身体没有发育成熟。

  直到再也问不出更为有用的信息后,我妈就打消了“遣送”其回去的念头,暂时代为领养。于是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个姐姐来。

  孩子的心是永远向往快乐的,所以她很快忘掉了她的不幸,享受着我们彼此给对方带来的快乐。说是小孩子,其实已经不小了。因为有人拉着她的手对我说是我妈给我找的媳妇时,我们都知道害羞了。她比我大所以脸更红。有人对我说真是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我当时不知道林妹妹是哪个妹妹。如果当时我抱在手中的不是《安徒生童话》而是《红楼梦》,我一定要纠正那不是林妹妹,而是宝姐姐,只是也许将来有一天会变成林妹妹。她是个百分百的村姑,尽管我自己也是个放牛娃,但因为我从没有认真干过一件事,就算“放牛娃”也是不称职的,所以放了几年牛还只是个半侉子“牧童”。那几天,她教我认识了马齿苋、狗尾巴草、鸡公头等一些与动物沾亲带故的植物。她能完整地复述把马齿苋制成餐桌上的美味的全部工艺和蚂蚁搬家反映的天气现象。这些对我来说都是足够新奇的,尽管我自己也是个泥土气息很浓的乡下孩子。她跟我讲猪八戒背媳妇,这无疑又勾起我的极大兴趣。因为我只在书本上看到过猪八戒吃西瓜的滑稽场面。

  作为回报,我就给她讲王子与青蛙、王子和公主、丑小鸭和白天鹅的故事。因为她是不识字的,所以从没要求看我的故事书,只是对我的故事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当我摇头晃脑”地“吟”出“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时,她的小小的眼里更充满了掩饰不住的崇拜和羡慕,而我也在这“崇拜和羡慕”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因为占了识字的优势,睡觉时,我又在妈妈规定的“平均分配”原则的基础上与她“签署”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例如不准她碰我的身体,中间画条线不许她超过那线,从而占领了大部分领土,把她挤到最里边靠墙的狭小空间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快乐交换。

  等我最初理解了“同情”的意义时,对这种不友好的动作很愧疚。之后读到“卧榻之上岂容他人酣睡”又释然了。

  我们熟识后她就跟我说了她离家出走或者说私奔的全部经过和原因,她用“愤然”二字来形容她的出走,这让我在崇拜她的勇气的同时增添了对其“才气”的惊讶。后来我一直怀疑我的“愤然”离家出走的冲动都拜她的启蒙。

  一个星期后,她的父母找上门来,在大人们“交涉”的时候她躲在我的房间里啜泣。我怀疑她的眼泪为我而流,因为我爸妈并没对她表示过多的关爱。他们像每一位家长对待他们的子女一样平等地对待我们。尽管她哭着求我妈妈留下她,但终究还是被带走了。我妈妈送她一双鞋子,因为她的楔子已经破得不能再穿了,并请求她父母好好对待她。我什么也没送她,除了那句“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那是我无意间的一个“新发现”,不知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好,就记下了,用来作为向伙伴们介绍的“资本”。

  许多年后,有时我仍会后悔,居然还对人家讲灰姑娘的故事,而临别时不说水晶鞋连铁鞋也没送,否则她踏破铁鞋一定可以找到我,至于我妈送的那双鞋子是支持不了那么长的距离的。不过这种后悔也只是偶尔,因为故事里灰姑娘不是我,我是王子。

  (二) 忘年之交

  不是记叙文的记叙文

  跟孩子的一颗真挚的心接触,使他暂时忘掉了生活中难以摆脱的困境。——泰戈尔

  说是忘年之交其实有“倚老卖老”的嫌疑,准确地说我们还都是孩子。忘了他的名字,只记得是个漂亮的孩子,像女孩子的妩媚,只要看一眼就没有理由不喜欢的那种漂亮。

  当时的他还只有五岁,随他母亲从厦门回来探亲。由于长时间坐火车,一来就病倒了,整天有母亲陪着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懒懒的样子,苦痛在他漂亮的小脸上延展着,让人怜悯,心疼。但他出奇的安静,看不出一丝浮躁和不安,偶尔很认真地跟他母亲聊两句,那袅袅的童音就浮动着在空气中荡漾开来。

  我当时正处于中考结束后等成绩的焦虑时期,异常烦躁。当我看到那对母子,尤其是那个安静的小男孩时,莫名地感动了。

  抑制不住的冲动迫使我上前问好。作为邻居,我并没遭到排斥,而且很庆幸的是小家伙很快就喜欢我了。虽然我们都用方言,但这丝毫不妨碍我们之间的交流,而且他妈妈会把一些重要信息翻译出来。我是那么强烈地认为那样苦痛的表情不该挂在孩子天使般的脸上,于是我试图通过讲故事来转移他的注意力。我想他是看过连环画的,但又不知看过什么。我像个害羞的少年面对自己心仪的姑娘时一样不知所措又小心翼翼。我想讲《灰姑娘》或《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但又惟恐他并不知道这些,也就未必感兴趣,所以就改为《丑小鸭》我是如此地细心,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又是如此地耐心,试图把故事讲的让一个病痛中的孩子听懂。我讲得很认真,他听得也很认真。一双被覆盖在美丽的长睫毛下的充满好奇新和求知欲的大眼睛不停地眨着,小手也伸出来用力地挥舞,似乎是借以表达快乐的,他没有张口说话,但快乐在他天使般的面庞上盛开如夏日的灿烂花朵。

  一个故事讲完了他似乎犹未尽兴,我又接着讲下一个。

  结果一个上午我把所能记住的童话的一大部分都奉献出来他才疲倦地睡去。

  他母亲谢谢我的时候补充了一句,他长这么大只喝过鸭汤没听过鸭叫呢,至于灰姑娘和白学公主他更是闻所未闻,我再一次深深地震撼了。

  像熏衣草的香味,像深谷里的百合花,孩子是多么甜蜜的东西啊。

  他总算康复了,我“用总算”是因为在这之前我是多么地盼望见到他健康活跃的身影。

  至于乡下孩子玩的沙子和虫子什么的,我是不屑教他的,而且他妈妈也不会允许他玩那些脏东西。我意识到我们这些“大人”的残忍,作为补偿,我教会了他用脚尖走路。偶尔也捉迷藏,或者重复那几个“百听不厌”的童话故事。

  他总是问一些我颇感棘手的问题,例如梦会不会成真,山的那边是什么,月亮上有人吗,天是红色的吗,有比狗大的猫吗。我们的关系发展神速,至于晚上睡觉他都要跟我睡的地步。他妈妈笑问是否愿意在此长住,小家伙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一副“此生有你夫复何求”的样子,痘得大家大笑。他们离开在一个不为我知的早晨。后来他妈妈打电话说小家伙回去很长一段时间都念着我,并谢谢我充实了他这次老家之旅。而我谢谢他帮我度过了那段难熬的时光,实现了我的“返‘老’还童”之梦。

  后来每每会议起那段时光和那个孩子,就仿佛回到了童年。那里的世界简单如一张白纸。

  (三)遗失的美好

  许多东西拥有时已失去。

  愿她常如月桂,生根在一片可爱永久的土地上。——叶芝

  再见到秀姐是八年后的事,我们都认不出彼此了。原因是我长高了,她涂了粉脂。

  失望随梧桐叶一起在秋风中坠落。

  因着一次特别的机会,我有幸去千里之外的姑妈家做客。那是个午夜梦醒都能听到波涛排击江岸的声音,一年四季大地都只有红绿两种色彩的地方。只要穿过一片茂密的杉树林就能领略“滚滚长江东逝水”的豪迈,目光穿过长而厚的雾气,不大的油轮模糊得像漂在梦里的一只小纸船在心之海洋里摇曳。

  彼时秀姐已上高三而我还是个三年级的小学生。阳光下她的笑容灿烂辉煌,全身上下弥漫着青春的气息,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健康美。

  正是秋高气爽的季节,天气很好。

  白天她用单车载着我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吹风,她骑得又快又稳,在平原宽广的公路上挥洒自如,新鲜泥土的气息和着被牛鞅啃断的草茎根部的气味铺面而来。

  太阳落下去后风平浪静的时候我们一起去江边钓鱼,看远处鸭子一样游弋的船只。我们紧紧地挨着,她跟我说着笑话,叫我讲故事,我一时听不懂(我们那里的方言故事叫古今),痘得她“咯咯”地笑着,把那出水的鱼儿吓得溜走了。晚风吹起她的头发散落在我的脸上,芬芳从发迹扩散开来。于是在少年人的心中便固执地以为她是香的,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我们都是不高明的渔者,一见到水面的异动就高兴地大喊大叫,结果当然是“空载而归”。最后她用“我们只为渔不为鱼”为这样一个下午作结,可惜当时我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

  晚间她教我荡秋千。她荡得老高,白色连衣裙涨满了风,似乎快要飞起来了。我看得呆了,脑袋里就飞升出一位长着翅膀的天使。我们一起荡的时候,我就完全地被包裹了,抬头看到她眯着眼,一副陶醉的可人模样。当时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的感受,只是固执地认为,她的头上应该永远配戴闪着荧光的美丽花环,世界上所有人都应该以崇拜并且景仰的眼神爱慕着她。后来凡遇上我自觉比较好的词句就会很自然地想起她,比如“美丽的蝴蝶”,“风吹仙袂飘摇举,犹似霓裳雨衣舞”什么的。

  我在彼地的逗留很快到期了。回来后我很自然地成了班上第一个坐过火车见过长江和平原的人,这让我很“风光”了一阵子。

  一些日子后我开始思念那一望无际的平原,悠闲的羊群,汹涌的长江,还有秀姐和她温柔甜美的笑容。一年后听说她考上了大学,我就更加崇拜她了。不久以后我开始忘记,那些少年的“热爱”和“爱慕”开始淡出记忆。再后来听说她大学毕业后加入了传销组织,我的心便有了不同于大人的痛的另一种痛。再后来说她根本就没有参与,她只是南下打工而已。这时候,她和关于她的流言已经不再是牵动我神经的东西了。再后来,我们又见面了。她的口红涂得很浓,眉毛有明显的画痕,眼睛也被很深的眼影埋藏了。虽然依然很美,但早已不是我年少是爱慕的容颜了。

  我突然明白,原来,有些东西拥有时已失去。

  我只是不愿长大,只是想要做一辈子的孩子。可是,流年似水,一去不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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