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第一次和女孩做那事是在十八岁。女孩的名字叫做红。
红和我是同班同学,我们认识是在高一那年。新学期开始上课的那天,我早早地占好了位置——倒数第一排。中学时代的我,个子长得高,坐在前面会挡住了其他同学的视线。临要上课前,教室门口进来一个女孩:瓜子脸上镶着一对小眼睛,脸蛋红扑扑的。也许是新来的缘故,她站在门口颇踌躇了一阵,不知道该往哪里坐。目光在教室里逡巡,最后落在我前面的这张上——我前面还空着个位置。她低着头,跑也似的冲过来。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后来经过班主任付老师的介绍,才知道她学习成绩拔尖,几乎门门功课优秀,每学期都代表当地学校参加县市的各种比赛,且多次获得很好的成绩。这次因为爸爸工作的原因,转学来到我们这里。我于是对她刮目相看了。
少年时代的情愫是懵懂的,那时的我真的不明白什么叫做“爱情”。起初只是单纯的英雄崇拜:惊讶于这个女孩的学习成绩。至于别的,则根本没有考虑。然而,我却发现自己渐渐的喜欢上了红。我觉得红很美。她的一颦一笑甚至用那玉葱般的手指把刘海拂过耳际的样子,甚至那是笑非笑,永远象揣着个小兔,惴惴不安的样子,我都觉得很美,让我心动。
我该怎样叩开她的心扉哟。我迷上了她。当着迷于一个人而又不知道怎样接近她时是痛苦的。这个时候的人,很敏感、很焦急、很脆弱。我失眠了。失眠的最大好处,是能够胡捣几首诗,写几篇所谓的情书。所以说,情绪容易波动的人最适合做诗人、作家。在多次的失眠之后,我决定接近她:向红请教难题。谁叫她功课比我好呢?
我读中学时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内地的中学,虽说是县城,但还是比较保守,男女同学之间基本上没有过多的个人接触。也许,课堂上那不经意的一瞥,已经让多少少男少女们在心底涌起了波澜。甚至现在,我们都能回忆起那曾经心动的瞬间。
还好,我向红请教作业时,别的同学好像没有注意,可我却分明感到自己的心跳的像要蹦出来一样。我只感觉到红的手在草稿纸上画着,眼前像孙悟空在晃动金箍棒一样,眼花缭乱。她的手肌肤很细腻、很白,手指像春天破土而出的笋尖,齐整整的。我从来没这样注意过一个女孩子的手。临了,红把草稿纸递给我:“你拿去再想想吧。”声音极低,我感觉有点颤音的样子。我茫然的接过。我有注意到红的手,那么细腻、那么白。我突然想起宝玉的话来“倘若是宝姐姐的手或可摸一摸,怎奈是林妹妹的........”是啊,换了是个性格开朗的女孩,或者是现在这种年代,我也许会装着不经意的触触红的手。可我不敢。我好像觉得旁边有许多眼睛在注视着我。
日子过的很快,不经意间我们就要读高二了。在过去的这个暑假,我和红通过两次信。我借口向她请教作业,题目是我从辅导教材上抄下来的,答案和解题步骤都有的。但我没有别的办法。信发出后,我开始在焦急中等待:红能收到这封信吗?她在县城应该没有问题。可如果她回信了,我能收到吗?我们这种地方邮递员一年也难得来几趟。盼望、渴望、失望.......就这样煎熬了近二十天,有天下午,队长给我送来一封信。我知道是红的!看着信封上那娟秀的字体,我知道是红的来信!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她会怎么写呢?除了回答问题,还会有别的内容吗?
这时天渐渐暗下来了,夏日的风暴眼看就要来了。不一会儿,雨像受了委屈的孩子,尽情地倾泻着。我的心里一如久旱的水田,滋滋的享受着大雨的甘甜。
马一鸣同学:
你好。
来信我已经收到了。因为我爸爸在南昌铁路局学习,我和我妈去南昌玩了。回信晚了,不要见怪。
.......
信只有两页。第一页大致写些南昌的见闻;第二页是习题的解答。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止住了。风里夹着泥土的气息向我飘来。抬起头,看到天边挂着一道彩虹。黛色的森林,隆起的红色的土地,和这彩虹组成一幅极美的乡村夏日图。我深深的吮了一口气,乡村的夏日真美啊。
第二封信时,我跟红谈了一下我的理想,附带着抄了一首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信里大侃特侃人生理想。现在想想实在可笑,简直是在做弱智的游戏。换了现在的中学生,简直是小儿科了。
又见到红时是在九月五日。我一如既往的早早的坐在位置上了。我已经习惯了比红早到教室,然后静静的欣赏红的到来。或许是两封信拉近了我们的距离,红进教室时,居然用目光斜睨我,临近坐位时,还冲我灿烂的一笑。我觉得好幸福哦,一种满足感迅速蔓延到全身,我差点站起来高呼“万岁”。
后来的交往便顺利了。红陆续告诉我一些她家里的事:红的爸是火车站站长,妈妈在火车站派出所工作。她家就在火车站职工宿舍。我很高兴红能告诉我这些。我一方面惊羡于红的家境;另一方面又为自己的出身而叹息。要知道,我的父母是农民啊。我的学费是他们节衣缩食,一个鸡蛋、一个鸭蛋凑出来的。我与红,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然而红看不出我的忧虑,时不时的还是会告诉我她家里的事情。我们的关系越来越近:我们在一起复习功课、讨论作业、背诵诗词 .......
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偶然的。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在一个偶然的地点,发生了一件偶然的事,同时也偶然地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轨迹。高三那一年,我和红都报考了豫章大学的外语系。报考外语系的学生必须去主考学校面试。班上只有我们俩报这个专业,于是约好同行。为了方便一起去,红叫我去认识一下她的家,去学校时径直去她家叫她。
红的家离学校不远,十几分钟就到了。这是我第二次进城里人的家。第一次是我读初一时从老家转学过来的时候,去校长家拜访。我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慌乱我狼狈:按门铃、站在门口不知所措。脏兮兮的脚就这样踩了进来。主人好像要叫我换鞋,但又似乎觉得没合适的又打住了。而我分明接受到了这种暗示。因为没有经验,就这样赤着脚进来了。但赤脚并不比穿鞋干净多少。当我挨着沙发边坐下,才发觉地板上有两行脚印。这脚印让我想起了山顶洞人。也许,当这些人类祖先从洞穴里出来时,脚印也是这样的慌乱和丑陋吧。唉,真是尴尬极了。仿佛恨自己的脚不争气,又好像觉得两只脚都着地的话,污染面积更大,于是我就把左脚叠在右脚背上,以减少污染面积。
红的家怎么样的呢?肯定也要换鞋的。她父母长什么样?还好,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去红家之前我特地洗了脚,还买了双尼龙袜套上。给我开门的是红。她灿烂的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脸依旧涨的红彤彤的,像熟透了的红富士苹果。我进门坐定,抬起头时,看到挂在墙上的壁钟,钟摆滴滴答答的响着。我等着红的父母出来,说让我在路上照顾红之类的话。然而,红的父母总也不出来。我这才感觉到屋里只有我和她。
“你爸妈呢?”我压低声音问。
“在上班呢。”她含糊地答。
屋里真静啊。只有钟摆滴滴答答地响着,偶尔有一两声小贩叫卖的吆喝声从窗外飘过。我有点恐慌了。我想马上离开。我害怕、我焦虑,因为我从未有过男女独处一室的经历。“走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已经认识路了,明天来叫她不就得了。”然而奇怪得很,我的屁股像被粘住了一样,怎么也站不起来。我感觉心跳得很快,耳朵嗡嗡的响。猛一回神,瞥见墙上的钟指在四点二十五分。
“再过五分钟我就走。”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红也有些慌的样子,眼睛不敢看我,手指不停得绞着头发。
“铛!”钟摆发出刺耳的声音。我想听到了命令一样,猛地站起来。红吓了一跳,跟着也站起来。我瞧见她的嘴唇动了一下,薄薄的、红红的、小巧玲珑的。红的胸脯一起一伏,呼吸也变得急促、粗重起来。
真怀念那一刻啊。我情不自禁得把步子挪向红,又怯怯地扶着她的腰。见红没有拒绝,我探下头,嘴唇缓缓地滑下去。红很害怕,我感到她的身体抖的厉害。一切都好像静止了一样。最终,我们抛弃了所有的顾虑和迟疑,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那一天,我第一次阅读了一个女孩的身体。多少年过去了,心里还在一遍一遍的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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