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阅读网
男生版
武侠仙侠|都市小说|奇幻玄幻|网游竞技|历史军事|灵异推理科幻|热门小说|完结小说|折扣小说
小说/武侠仙侠/传统武侠/傲血轩辕返回小说页面>>

第二章 凤凰

作品名:傲血轩辕 作者:一江山水

  凤凰是传说中的神鸟。有贵族的修养,有王者的气派。在楚国人的神话中,他们祖先祝融的图腾就是一只凤凰,因而在他们文化中,这只神鸟拥有着崇高的地位。“凤凰”的本名应该是“凤皇”,如果我们翻译过来,“凤皇”就是“大凤鸟”,鲲鹏展翅,此之谓也。直到中原的汉民族与楚人合二为一,他们将“凤皇”虚构成了龙的配种,让楚国的图腾,永久留在了中华帝国强大的文化磁场中。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们要说的这个故事的重点。其实,这里的“凤凰”是一把剑,一柄被祝福过的宝剑,同样,也是传说中最为锋利的剑。

  凤凰当然有他的主人,铸手猿百练打造了它,就是为了送给自己的朋友,天下剑道修为的最高者,那传说中的“剑帝”。

  其实剑帝很年轻,非常年轻,公元1138年他出道时才不过十六岁,但凭着他一身卓越的武功,半年之后便震动武林,甚至成为了“十方武者”之中最为年轻的一个。江南花开的时候,时常都会有人,在江岸看见这个雾一般的少年,这个让很多女孩子会在晚上睡不着的少年,带着忧伤的想着他的剑道,他的故事。

  少年成名,他应该是春风得意,少年成名,他不该有太多忧愁。

  但见过剑帝的人,总觉得他很忧郁,很疲惫。总感到他的眸子里,隐藏着深深的悲伤。是因为他也有自己的伤心往事,还是因为他天生的诗人气质?

  夕阳西下,秋风寂寥的扫着临安城郊的落叶。缓缓的飞舞在南宋的天空,落向那城市阴暗的一条胡同,围观人群的脚下。背靠着一座茶楼,老槐树下,一堆人挤成一团,正听着老铜头的凄清二胡。落叶沙沙,本就凄凉,凄凉的落叶伴着老铜头幽幽的二胡,更加叫人断肠。

  老铜头并不老,但他的头绝对是古铜色的。老铜头的样子不怎么好看,他脸上少了些应该有的东西。比如说,他没有头发,没有胡子,甚至没有眉毛,只有深深的如刀刻一般的皱纹。任何人都能肯定,他的岁数至少是十八岁到八十岁。

  他之所以叫“老”铜头,是因为他有个孙女,十二三岁大的孙女。无论谁有了孙女,年纪都不会怎么轻。

  不过很少有人认为这个孙女真的是他的孙女。孙女很漂亮,粗粗的辫子,大大的眼睛,虽然还只是一个孩子,但是已经肯定是一个美人了,这样漂亮的女孩要真是老铜头的孙女,那真是遗传学的耻辱。

  但是让我们说回现场,我们注意到,老铜头是个卖艺的,靠着他的二胡,维持微薄的生存。一曲奏完,几个铜钱就飘到了孙女手里的破锣中。

  曲未终了,围观者已经散开。因为忽然有一个长得很像猩猩的大汉,摇摇摆摆的走了过来。他手中的狼牙棒使大家相信他并不怎么好惹。临安是大宋都城,狼牙棒却是女真人的武器,这个猩猩大刺刺的出现在这里,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来这个人不好惹。

  猩猩居然很有礼貌,他恭恭敬敬的作揖道:“我家主人赞……叹阁,下二胡上造诣高深……有请尊……驾为他弹奏一曲。请尊……驾移步。”他满口文雅,但说话很不连贯,也不知是从哪人口中学过来的。

  老铜头呆了一呆,忽然昂起头来,收起一身龙钟老态,收起二胡,淡淡道:“老骨头来临安不过两天,你家主人就知道我了?他想听我奏曲,为何不自己来?”他本来只是一个街头卖艺之人,却忽然变得架子奇大,就连他那小小年纪的孙女,也叉起双臂,冷冷看着猩猩,居然也是一副镇定自若的神态。

  猩猩挤出一丝笑容,说道:“我家主人说,乐律乃是高雅,学问只能在清净地方,自在,演奏,在这大街之上,俗世之中,如何能奏,出神,韵呢?”老铜头还是淡淡道:“老铜头只懂俗乐,不知道什么清净不清净,神韵不神韵。大人请回吧,不要打扰我做生意。”他转过头去,似乎懒得理睬猩猩。

  猩猩的一张脸胀的通红,忽然转过头去,对着不远处的茶馆喊道:“老大,我他妈的就说过,老子才不会说什么客气话。你看我都说了客气话,他还是不动。老大你还是让我动手吧!”话一出口,立刻回复本性,方才的礼貌劲儿一扫而空。但这几句骂娘的话却说的十分连贯。

  茶馆楼上,一人放声怪笑,飞了出来,稳稳飘然落到猩猩身边,身法漂亮。

  但他的人不怎么漂亮。马脸,而且是麻脸,配上瘦且矮小的个子,一般都不会很漂亮。矮个子冲着猩猩吼道:“怪不得老大说你本性难移,装斯文才这么一会儿就受不了了?”他对着老铜头叫道:“老鬼,叫你去,你就去,哪儿来那么多废话?”他说别人不斯文,自己却也斯文不起来。

  老铜头眯起眼睛,他孙女却插口道:“凭什么叫我爷爷陪你走?你以为你是谁?”她的架子竟然还不小。

  矮个子没有回答,猩猩却忍不住了,大骂道:“你以为老子愿意低声下气请你们?”他抡起狼牙棒,就要朝小姑娘砸下来。这狼牙棒且沉且锐,落到小女孩的头上,哪里还有活命?此人仿佛是蛮族性子未脱,两句话说的不通畅便伸手要打。

  脑后破空之声响起,似是暗器来袭。猩猩行动并不怎么灵活,他狼牙棒在身后一挡,暗器乒的一声撞上了狼牙棒。

  不过这暗器好生希奇,一撞就碎,还洒出油腻的液体,灌进猩猩后颈。猩猩大惊,莫非这暗器中还藏有巨毒毒液!他回身一看,地上只有几块碎瓷片,原来那“暗器”是一个饭碗,“毒液”是碗中残汤。既然有饭碗,猩猩自然向身后的一个小面馆望去,面馆门口放着几张桌子,桌上满是食客。一张桌上,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指着他,放声大笑,居然甚是豪迈。他面前只有一双筷子,不见饭碗,可见暗器就是他放的无疑。

  猩猩大吼道:“好你个王八羔子,敢动你爷爷,你……”话未说完,小孩身边的食客仿佛动了动,又一个饭碗飞来。

  此碗不同彼碗,如流星赶月般飞来,猩猩躲都躲不及,只好横棒一挡。碗一碰到狼牙棒,猩猩就觉得碗上挟着强大内劲。碗乒的一声碎了,猩猩庞大的身躯也被撞得倒退出去。

  碗碎,但碎瓷片仍在猩猩脸上划出道道血痕。猩猩惊魂初定,一双筷子又向自己的双眼飞来。猩猩吓的忘记喊叫,只能紧紧闭上双眼,这筷子来的太快,迅雷不及掩耳,猩猩根本无法躲闪。

  不过他最终没有成为瞎子,筷子触及眼皮之时,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他们,冷冷一笑道:“原来有高人再场,倒是失敬了。”猩猩慢慢而且吃力的睁开眼睛,眼前的人郎目高鼻,长发飘逸,三十多岁的样子,甚是英俊。猩猩低声道:“老大。”老大淡淡道:“笨瓜,你不是说你艺高人胆大?你怎么吓得眼睛都不敢睁开。”矮个连忙跑过来对老大说:“老大,不怪笨瓜,暗器来得太快,笨瓜不大灵活,所以才躲不开。”笨瓜一瞪矮个道:“死地瓜,暗器快就行了,与我灵不灵活有什么关系,莫非你灵活,你就不怕暗器?你不怕就叫他朝你扔一双筷子。”地瓜摇头道:“此言差矣,你要知道,在暗器面前,总是灵活的人吃亏少,比如你随手扔暗器,可以打到石头上,但你怎么扔都不会打到蚊子身上。更何况他扔的是你,为什么要朝我扔?”笨瓜大摇其头道:“朝你扔又怎么了?你身体这么小,又不会扔到你。这件事情对你没什么坏处,你就是做一做也无妨。”地瓜大嚷道:“难道没坏处就可以做?有些事对自己无害但还是不能做。比如你老婆勾引我,我完全可以勾引她,但你我兄弟情深,我就一定不会勾引她。”笨瓜大怒道:“你我既是兄弟,我老婆为什么要勾引你,一定是你先勾引她的。”地瓜皱眉道:“我是说比如,何况你这么丑,哪里来的老婆?”笨瓜嚷道:“有没有老婆和我丑有什么关系?难道你就有老婆了?”他们两个吵吵嚷嚷,夹缠不清,尽显傻瓜风范。两人一个力大,一个轻功好,骨子里原来还是草包一群。

  老大听得仿佛呆了,他摇头苦笑道:“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手下?”话语刚落,他就动了。

  他动的好快!

  大家听着两个傻瓜的傻言傻语,注意力自然就不会放在他身上,刚才放暗器的人,警惕心也会减弱。所以他现在出手,成功的机会最大。

  老大飞身冲向饭馆,手竟在腰间抽出一杆一丈长的长枪来!长枪一抖,竟平空变成三丈长,毒蛇吐信一般,刺向小孩身边的独臂男子。

  筷子射出面馆时,老大就看出发暗器的是独臂人。那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老大一看见他,就觉得他身上笼罩在一股孤独的气息中,好象他与这个世界是截然分开的。老大还觉得他很冷,好冷。他身边的食客都似乎在打哆嗦。独臂人其实很英俊,雪白的头发,雪白的衣衫,俊美的脸庞,虽然衣衫已经很久没洗了,虽然脸上已经出现了几道皱纹。

  独臂人仿佛知道老大会选这个时候下手,枪未及身,他已飞身闪过。他冷冷地看着老大,轻提脚步,便滑到他身前。

  三丈长的枪绝对不宜转动,一寸长,的确一寸强,但太长了,就不会灵活。独臂人选择近身攻击老大。可惜老大似乎料到这点,他手一收,枪竟然又变得只有一丈长。化为游龙,直插独臂人胸口。

  到了现在,独臂人这才吃了一惊,惊而不慌。独臂人拔刀。

  刀似闪电,寒刃如冰,这柄刀竟是透明的。

  冰刀战蛇枪,互撼之声嗡嗡不绝,这一招平分秋色,两人同时皱眉,退了一步。

  独臂人忽然想起了一杆枪,一杆由铸手铸造,安装着铁链与机簧,可长可短,可刚可柔的枪,蛇信。他当然也想到它的主人。

  老大忽然想起一把刀,一把几百年来昆仑派的镇山之宝,冰刀。他当然也想到了它的主人。

  两人落地,都没有再行动。

  良久,独臂人冷冷道:“宋长风?”老大点头道:“宋长风。”他皱眉道:“雷逸峰?”独臂人凄然一笑,“雷逸峰。”

  雷逸峰,很久没有人当着他的面说过这个名字了。

  因为雷逸峰在许多人心里,就是一个死人。十三年前,丐帮围剿雷奇峰后,雷逸峰就销声匿迹,谁也不会想到,他还活着。

  雷逸峰也没有想到。他本该死的。但他终于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条小船上,伤口已经被包扎,孩子躺在身边。

  十三年,十三年。十三年,丐帮一直都没有放弃追捕自己。十三年有多少事情改变了:当年孩子已经长成少年,当年的少年已经长出了皱纹,当年的雷逸峰绝对不会穿一件衣服超过三天,如今他的白衫经常半个月才洗一次。

  在丐帮追捕中的雷逸峰,至少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样貌,在丐帮追踪中的人,怎么说都应该收敛一点,不要乱惹麻烦。但雷逸峰偏偏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偏偏还是一如既往的打扮,一如既往的傲慢,一如既往的张狂。雷霆出手助人的时候,雷逸峰便知道,叔侄两人在临安城的三天平安时间已经结束了,但他却并没有一点点阻止的意思,丐帮的追捕可能会是他们做什么事情的原因,却不会是他们不做什么事情的原因。

  雷逸峰看着对手,冷冷道:“穿云枪宋长风,似乎在十年前就死了。”宋长风淡淡道:“我的确是死过一次,但我又活过来了……哼哼,难道冰刀雷逸峰就不是一个四人么?”宋长风朝还在吵吵嚷嚷的的傻瓜兄弟喊道:“你们拖住雷逸峰,我来追捕老铜头!”雷逸峰皱眉,能让宋长风如此急于追捕的老铜头,究竟是何方神圣,自己帮助老铜头,又是对是错?

  宋长风转过身,向老铜头的方向望去。他什么也没看见。

  老铜头竟不见了!

  临安还真大,小男孩领着老铜头祖孙在临安的巷子里穿来穿去。

  小男孩一边跑一边道:“放心,我叔叔很厉害的,一切在我掌握之中。”他看了看身后,对老铜头道:“你们向左走,我来引开那几个瓜。”老铜头颤声道:“小侠一定要小心呀,那些人看起来不好对付。”小男孩瞪了他一眼道:“就是因为不好对付,所以我才出场的。”他一把脱下老铜头的棉袄,低声道:“棉袄借我一用。”老铜头连忙点头道:“任凭小侠处置。但是,不知小侠高姓大名,小人日后一定多多弹唱大侠的事迹。”小男孩摸了摸下巴,仿佛那里已经长出了他现在没有的东西,点头道:“好,我的名字你们一定要好好记住,因为我以后一定会很有名气的,”他摇头晃脑道:“我叫雷霆,雷霆闪电的雷霆!”雷霆一溜烟地跑去引开追捕了,老铜头还留在原地,他看着雷霆远去的身影,苦笑道:“他还真是姓雷的,做事和他父亲一样冲动,一样不经过大脑。”小女孩奇道:“爷爷你认识那个傻瓜?”老铜头点头:“刚开始我还不认识,但他身边那人,你应该听过。”女孩睁大眼睛道:“独臂冰刀,雷逸峰?”老铜头笑道:“何况,他又姓雷,看来应该是雷奇峰留下来的小兔崽子。嘿嘿,雷逸峰这小子,每天被人追捕,还这么不知收敛。”小女孩瞪了他一眼道:“那么重要的棉袄被他拿走了,你一点也不着急?”老铜头抱起小女孩,轻轻一跃,飞上房顶,远远地尾随着雷霆,他一副老弱样子,居然轻功一流。他笑道:“我们这就尾随那小子,看看他怎么诱敌,顺便教训那几个傻瓜,再把棉袄拿回来。”小女孩皱眉道:“宋长风和他的两个傻瓜手下,这已经是我们这几天遇到的第三批阻挠了,爷爷,你搞得定吧。”她人小鬼大,居然还说得老气横秋。

  老铜头皱眉道:“那几个傻瓜多半是金国派来的,容婕儿是金国不可多得的人才,金国不希望那娘们前来冒险,又阻止不了她应战,所以叫几个傻瓜来先赶我们走。”小女孩摇头道:“爷爷你的伤才好了几天,怎么又要动手?那个女人,可是据说很难对付的。”老铜头笑道:“你爷爷我受伤,还不是那个女人害的,否则血雨楼的人根本不可能伤的了我,我不着她打架找谁?”那个小女孩低声道:“我一直都很奇怪,爷爷,那个女人她的本事大吗?”老铜头冷然道:“一个女人,又能大的到哪里去?”那女孩子叹了一口气道:“一个女人若是能够伤了爷爷,她的武功一定已经好的不得了了,我倒真想亲眼见她一面。”一个美丽但很冷淡地的声音响起,来自远方的一间房顶,“小姑娘,你见了我之后是不是就可以乖乖的去死了?”老铜头吃了一惊,突然高高跃起,丁丁丁几声响,方才她站过的地方已经布满了一排一排的针,毒针。

  老铜头轻轻落地,看见了说话的那个女人,披肩长发在风中乱舞,看不清她的面目,只知道她风姿绰约,不可能不是美人。低声冷然道:“果然是大漠容家的人,轻功卓绝。”美女根本没有听他说话,她的神情仿佛很疲倦,又像是在逃避什么,只是冷冷道:“战火雷,是时候了结你我的仇怨了吧。”老铜头的眼睛眯起来,二胡在手,他轻轻一震,二胡外面的木头剥落,露出本来面目,二胡,是一把铁锤。

  秋风又刮起,吹动容婕儿的长发,吹得战火雷眯起眼睛。

  开战!

  宋长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他开始觉得自己太背运,怎么摊上这么没用的手下。他更生自己的气,一个老头两个小孩,我还抓不住我。

  但他的运气马上变好了。

  他追到一个染坊,一个被废弃的染坊,大大的院子里,只有几个大染缸,还吊着许多布条,几根竹子架成一座竹楼。宋长风看见,竹楼一角,露出半截棉袄。

  老人和孩子而已,宋长风心想。他飞身而上,蛇信化为三丈,朝棉袄刺去。

  枪未及棉袄,宋长风就发觉不对劲。穿棉袄的居然是一个小孩,而且小孩还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他的眼光就像渔夫在看一条上了钩的鱼。宋长风既然已上钩,雷霆的机关立刻开动。宋长风身在半空,楼顶一个染缸就倒了,绿色的染液一泻千里,朝宋大官人崭新美丽的袍子洒过去。宋长风冷冷一哼,蛇信化作九结鞭,钩住棉袄旁的一根竹子,就荡了过去,躲开了染液的洗礼。

  可惜这根竹子居然也做了手脚,荡到半空,邦的一声,竹子居然又破了。宋长风只有狠狠的被摔向地上。宋长风武功当真了得,仍能镇静。他在半空中稳住身形,稳稳地落地。

  双脚还未及地,头上已有一缸蓝色染液以银河下九天之势淋下来。宋长风大惊之下,连忙后退数步,只觉脚下一滑,整个人几乎摔到身后的染缸内。靠,原来地上也做了手脚。宋长风险险站定,又一个染缸飞到自己眼前。雷霆计算好了时间,这个染缸来得太及时了。宋长风想都来不及想,蛇信急忙挥出,乓的一声,染缸被击的粉碎,但缸中鲜红色的染液却在他身上吻个遍。

  宋长风气急败坏,擦去眼前的红色染液,自己在大金国罕逢对手,到了这儿却被老头小孩玩弄一番!尚在愤愤之中,一根竹棒已经向自己头顶砸下来。

  雷霆已经十三岁了,十三年来,他东奔西走逃避丐帮的追击,并没有多少时候能好好练武,但十三年的逃亡,使得他有不凡的力量和判断力。所以他可以判断出宋长风的动作,进而耍弄他。他甚至相信自己可以一棒把宋长风打晕。

  但他错了,宋长风是金国一流高手。一流高手的意思,就是他可能因为轻敌而被一个小孩耍弄,但他绝对不会被一个小孩打倒。

  蛇信舞动,宋长风一声大喝,竹棒顿时粉碎,,雷霆被震飞出去。

  雷霆双手还在发麻,蛇信又毒蛇一般地向胸口咬下去!

  十三年前,雷逸峰受伤断臂,武功大大退步。十三年来,东奔西走,从没时间好好练功,雷逸峰的冰刀传说,是否会只是昙花一现?

  当然不会!雷家人从来都不会认命!

  十三年的亡命天涯,雷逸峰武功不减反增,冰刀一改过去的华而不实,变得更快更准更冷,刀法也变得奇诡难测。

  地瓜和笨瓜在冰刀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狼牙棒挥出,被冰刀削去十几根狼牙。地瓜手持一对峨嵋刺,滚到雷逸峰脚边,专攻他左侧身躯。雷逸峰左臂已失,左侧力量相对较弱。

  但就是弱,还未弱到地瓜攻得进的地步。雷逸峰左袖一挥,蕴涵内力的衣袖直砸地瓜天灵盖。地瓜大惊之下,急忙滚过,眼前一亮,手中峨嵋刺已经被削断。地瓜连退数步,扔去峨嵋刺,又从怀中取出一条长鞭来。

  地瓜善于近身攻击,但长鞭居然也不弱。手腕一抖,长鞭如灵蛇出洞向雷逸峰攻来。

  雷逸峰冷冷道:“算你倒霉,居然敢在我面前使长鞭。”他断臂是受练山东长鞭所累,故雷逸峰向来对姓练的和使长鞭的没什么好感。

  雷逸峰冷冷地看着地瓜,刀锋轻灵,一刀连着一刀,连环而来,顷刻间便逼得地瓜手忙脚乱,节节败退。他连连怪叫道:“笨瓜,还不快点帮忙!”笨瓜却大骂道:“断了胳膊的,能不能慢点老子就是打不着,慢点!”地瓜怪叫一声,双臂中刀,鲜血长流。他跳上半空,低啸一声。笨瓜似乎知道什么,连忙远远的退开。地瓜的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金属制成的小筒。彭的一声,筒中飞出千万细针,闪着青色光芒,笼罩雷逸峰全身。当真是上天下地无门,东南西北封死。

  明明是无处不在的暗器,可惜雷逸峰偏偏就不怕这些东西,冰刀舞动,这些钢针从他身旁滑过,却没有在他身上做一刻的停留。

  很久以后地瓜回忆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总是说,“仿佛是那一刻,那个人突然就不见了,然而他明明就在那里,就在我们眼前,就好像……就好像他忽然间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或者说,就好像,他与这个世界,已经完全的隔离开了。”能与这个世界完全割裂的人,是否一定是一个极度孤独的人,极度伤心的人?

  “封天锁地针”全数落空,地瓜简直是完全的惊呆了,呆得雷逸峰一脚踢过来也忘了招架。

  这一脚好像还不轻,而且地瓜也被踢得晕了过去。

  雷逸峰转过头来,目光如冰,盯着惊惶失措的笨瓜,“都叫你们不要来烦我了。”笨瓜东张西望,可惜他的老大没有出现。笨瓜跺脚,他举起掉了狼牙的狼牙棒,用力在头上敲了一下。

  然后他也晕了过去。

  蛇信竟然没有刺死雷霆!

  枪未及雷霆,枪头忽然变了方向。一颗石子挟着流星一般的力量,撞上了枪头。

  宋长风心头骇然,本来自己并未使上十成力道握枪,但仅仅使用一块石头就撞开自己的枪,功力之强,生平罕见。此人出手伤己,难道就身在左近?自己一丝一毫都没有察觉,又是为何?

  宋长风向石子飞来的方向大吼道:“何方高人在此?在下穿云枪宋长风有礼。”四周一片寂静,附近市民都吓得躲起来了,哪里有回音?宋长风心道此地不可久留,马上问出战火雷的下落就走。他回过头来,看着雷霆。

  一股凉意从脊梁上爬到了后脑,宋长风四肢几乎僵硬。

  他回头的确看见雷霆,但不仅是雷霆。雷霆身旁,竟还有一个人!一个三十出头,背负长剑的男人。在自己眼皮底下仍能来无影去无踪,何等轻功?方才他只要在自己后颈来上一剑,戳上一指,宋长风宋大人不死也残废。

  雷霆望着这个人,他看不出别人轻功高低,但他也知道这个人武功一定很强,很强,甚至在叔叔之上。

  就连样貌,他也不输于叔叔。

  他长得比叔叔更像男人,但同样比起天下许多男人更像女人。他的眼睛比起雷逸峰小了一点,鼻子比雷逸峰更高了一点,但他的嘴比雷逸峰还要小,雷霆一直都很讨厌嘴巴很小的男人。

  和雷逸峰一样,他的眸子里,也埋藏着淡淡的忧愁。但雷霆却很清楚的感觉他们不是同一类人。雷逸峰像一个狂徒,他却像一个君子,雷逸峰身上的孤独气息将他与世界仿佛截然分开,他却散发着和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感觉。

  宋长风长吸一口气,问道:“尊驾,究竟何方神圣?”来人淡淡一笑,“原来是穿云枪,怪不得枪法这么好,吵得我无法休息。你的武功虽高,却缺少高手应有得傲气,居然和一个小孩子过招,丝毫没有自重身份。阁下须知,武艺上的长进,不仅要修身,还需养性,以阁下如今的性子,这几年来,武功没有丝毫长进吧。”他娓娓道来,声音温文,仿佛和宋长风是老朋友一般。

  宋长风吃了一惊,此人与自己从未谋面,却说得正中要害。自己这几年习武,总是难有寸进,难道真是修心不足?

  宋长风行礼道:“宋某见识浅薄,久未在江湖行走,不知阁下高姓大名?”语气中不由得多了几分恭敬。

  来人淡淡道:“你看到我的剑,还不知道我是谁吗?”他的剑缚在身后,宋长风只能看见剑柄以及护手,剑柄细长,刻有奇异的花纹,护手形状奇特,却恍如一只凤凰穿云而过。

  宋长风大惊,“你是剑帝!”剑帝缓缓道:“正是司空飘雪,剑帝,只不过是我一个可笑的称号。剑道无止无尽,何人敢称这个'帝'字!我这些年来想起当年的体悟,更加觉得武道苍茫,任何人在其面前,不过沧海一粟……”他的话好像还不少,仰视浮云,从容优雅。

  司空飘雪盯着宋长风,冷然道:“穿云枪当年也是侠义道中人,十年前你杀了自己的妻子,销声匿迹,天下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十年后,你却在临安街头欺负一个孩子。”他缓缓道:“听说宋先生在金国找到一份差事。”宋长风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自己在金国为官,是金国血雨楼的一品高手,身份向来保密,司空飘雪如何得知?

  司空飘雪冷冷望着他道:“我虽少问江湖,但也最恨卖国贼,宋长风,亮你的枪,凤凰不杀手无寸铁之人。”宋长风长吸一口气,随即傲然道:“既然碰上你,宋某人认栽。只是我还有一个问题,你既然少问江湖事,为什么会出现在临安?”司空飘雪淡淡道:“我来,是追捕一个人的,她和你一样,身为汉人,却为金国研究毒药,也是在我的猎物之中。”宋长风微一皱眉,问道:“她的名字,是不是容婕儿?”司空飘雪终于露出有点吃惊的样子,“你怎么知道?”宋长风现在的表情就像一个人把一个鸡蛋吞下肚子后,才发现鸡蛋是臭的,十年前那件伤心事之后,他一直都身在金国,从未踏足江南,今日来到临安,正是奉了上命,要暗中保护容婕儿的安全。这个女人到处惹是生非,却是大金国难得一见的人才,血雨楼数十位弟兄,都因她一人不得安宁。他长叹道:“请剑帝赐教。”宋长风抢先攻上,他明白剑帝的称号不可能是靠运气得来的,自己要有一条活路,必须占住先机。

  穿云枪的确有其独到之处,枪法最注重的无非快与准,但蛇信可刚可柔,可长可短,宋长风将鞭与枪,棍与矛合为一炉,的确已经超越了普通的枪的意境。

  可是司空飘雪的武艺却更是超凡入圣。宋长风刺出二十三枪,每一枪都是别出心裁的高招,换成一般的江湖好手早就应付不来,司空飘雪却从容闪避,游刃有余,凤凰还未出鞘。

  他闪避的动作很小,枪攻头部,他就摆首,枪刺胸口,他就侧身,枪击下盘,他就移步,他好像懒洋洋地行动,但动作偏偏快的很。他的动作,就像一只凤凰,优雅,敏捷,高贵,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宋长风一咬牙,心知此时不可保留,大喝一声,招数变为暴风骤雨一般,每一招使出,都蕴涵着极大的力道。如此一来,力量增强,速度反而减弱。司空飘雪身法灵动,避开他的攻击更加容易。

  司空飘雪淡淡摇头道:“你心浮气躁,眼睛便什么都看不清,你刺不中我,是因为你速度不够,而非力量上的劣势,如今舍长取短,在我面前,岂不是更加凶险?”他侃侃而谈,步法一样行云流水,在枪影中随意穿插,仿如闲庭信步一般,宋长风汗如雨下连敌人一片衣角都沾不到。

  宋长风又是一枪砸来,击得地上尘土飞扬,司空飞雪自然轻易避过。宋长风忽地一错身,他的招法居然又变了。

  方才的笨拙一扫而空,宋长风此时的枪是快捷无比。刷刷刷连续五枪,不但快过方才,更是他平生所出,最快的五枪。

  司空飘雪大吃一惊,万没想到宋长风方才迟钝的进攻是诱敌之计,发觉时,已身处宋长风蛇信的天罗地网中。枪法之快,已经超越了宋长风的极限,司空飘雪避无可避。

  避不了,只有硬拼。司空飘雪长啸一声,凤凰出鞘。

  宋长风一生识剑无数,但见到凤凰才知何谓好剑。凤凰虽是剑,却只有一刃,剑身呈淡蓝色,闪烁着炫目的光芒,和护手组成一只凤凰。整把剑正如凤凰,高贵,美丽,而且锋芒毕露。

  剑一出鞘,司空飘雪似乎变了一个人,不见方才懒散的神情,整个人也和凤凰一样,锋芒毕露,神圣而不可侵。

  司空飘雪出了三剑。第一剑,剑走圆弧,以绵长力道封住枪头的动作;第二剑,剑走凝重,凤凰以强大力道,重击蛇信,所到之处,正是蛇信力量最弱的“七寸”;第三剑,剑走轻灵,,蛇信既已受伤,凤凰自然刺向毫不设防的宋长风。剑寒似冰,指在宋长风的咽喉。

  虽然只是三剑,却包含了公孙氏剑派的“柔”,泰山剑派的“刚”,天山剑派“快”。剑帝的剑,早已达至熔百家之长,冶为一炉的地步。

  宋长风长叹一声,扔下蛇信道:“剑帝果然名不虚传,我平生绝技也奈何不了你,宋长风今日算是开了眼界,死也不冤了。”司空飘雪摇头道:“你不用难过,能逼得我连用三剑,你的武功,也算是不错的了。”凤凰清吟一声,司空飘雪收剑回鞘。

  宋长风皱眉道:“剑帝剑下向来无活口,为何如今凤凰未见血而还?”他恨恨道:“难道我已经没有资格死在你的剑下。”司空飘雪幽然道:“凤凰的确很少出鞘不见血,但如今它已经厌倦了血腥,司空飘雪已经失去杀人的兴趣。你的功夫虽然还不到家,但是始终走的是光明正道,不是奸邪小人。”他缓缓道:“今天我可以不杀你,但你要记得自己的性命是从哪里来的,要好自为之。”司空飘雪看着他,“而且我还想知道,穿云枪鼎鼎大名,为什么要背弃自己的国家,背弃自己过去的一切。”宋长风仰望长天,“我可以答应你,以后不再为金国做事。”他拾起蛇信,“今日一战,我受益匪浅。告辞。”他转身离去,虽然败了,走得依然从容。

  司空飘雪自言自语道:“你究竟为什么背叛,你还没有告诉我理由,难道你有什么苦衷。”他转过身,看着坐在地上的雷霆,“小孩,他为什么打你,还有,你的功夫,是跟谁学的?”雷霆看着他,心中的震惊久久未能平复,只出三剑,便击败一个一流高手,何等武功,何等修为!他想到司空飘雪的话,他是来追捕一个叫容婕儿的女人的,虽然追捕女人不是很刺激,但总比呆在叔叔身边要好玩。他在心里对司空飘雪说,嘿嘿,这么好玩刺激的事,怎么少的了老子,司空飘雪,小爷我缠上你了!

  于是雷霆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我,我是宋人,那个使枪的强盗把我捉住了,要带我到金国去,我半路逃跑,他就打我了。功夫,大叔你说什么功夫,功夫是什么?”司空飘雪皱眉道:“那你父母是谁?”雷霆歪着脑袋道:“我不知道,我爹娘住在深山里,从来不说自己的姓名。”司空飘雪心道:“这孩子什么都不知道,宋长风捉他干什么?莫非宋长风想收他为徒?看他刚才的,武功还算不错,资质也是一流,但以这孩子的资质,应该学刚猛霸道的功夫,而不是宋长风的枪。”他问道:“那你至少应该有个名字吧。”雷霆点头道:“对,我叫雷霆,雷霆闪电的雷霆!”司空飘雪心中一动,姓雷,莫非他是雷奇峰的儿子?但他马上打消这个想法,雷奇峰的妻子难产亡故,雷奇峰一怒之下将那一条街的大夫郎中全部杀光,此事天下皆知。这小孩有娘,自然不是雷奇峰的儿子。何况以雷奇峰的武功,一百个宋长风也偷不了,也不敢偷他儿子。

  他还想问一问,但他突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就像有几百只老鼠在地下打洞。

  他马上知道这是什么声音了,几百几千条蛇,几千几万只蜈蚣、蚂蟥……自远处急急忙忙的爬过来,一齐朝北方爬去,远处惊喊声一片,自然是这些毒虫吵到了这一路上的居民了。这些毒虫排列有序,行动整齐,不同毒虫混在一起,自然各有天敌食物,却都是整整齐齐,并不互相倾轧,仿佛是受了某种召唤而来,绝非自然现象。

  司空飘雪脸上露出欣喜的神情,“这是容婕儿做的,只有她,才懂得召唤这么多的毒虫!”他准备朝毒物离开的方向去捉拿容婕儿,但他想到了雷霆。

  雷霆现在摆出更加害怕的样子,“蛇!蜈蚣!”牢牢抓住司空飘雪的衣袖,心里面却在大笑,“妈的,区区小虫,还能吓到小爷我?”司空飘雪叹了口气,他一把抓住雷霆,足下轻轻一点,两人如飞般向容婕儿的方向奔去。

  司空飘雪离开良久,宋长风竟又回来了。他本想与手下会合,但他忍不住跑了回来。他看着地下,幸好,蛇虫爬过,并没有消去司空飘雪与自己交战时留下的足迹。看着足迹,回想着司空飘雪的每一个动作,冷汗滴下,这里面留下的每一个脚印,都是源自江湖人无数次的练习与钻研,每一个脚步的变化,都可能是源自于武学上的领悟。

  他仰天长叹,司空飘雪的武功真是如此可怕,区区几个脚印,已经让宋长风冷汗遍体,呼吸急促。他低下头,看见一个冰一样的身影。

  雷逸峰还是冷冷的面孔,但他的心,却无法冷静。这么长时间了,霆儿会不会又危险,雷奇峰生死不明,霆儿是他唯一的骨血,三长两短,雷逸峰如何交代!

  他看着宋长风,“你把霆儿怎么了!”宋长风没有听进去,他看着地上的脚印,心中的恐惧愈来愈浓,身体几乎发起抖来。雷逸峰只觉身上一片冰凉,他怎么不回答,他为什么发抖,他为什么流冷汗,难道他浑身的红色,是霆儿的血染上的!以他的见识眼力,自然早就应该知道那是染料而非血迹,但惊怒叫加,如何冷静的下来?心头狂跳,冰刀出鞘,杀向宋长风。

  宋长风举枪招架,不禁奇怪,这个雷逸峰为什么要杀我,难道他也恨我为金人做事?雷逸峰,你哥哥还不是叛国,你还不是为虎作伥,哪有资格管我!他不禁心头火气,也是一言不发,挺枪攻上。

  两人势均力敌,斗得难解难分。但雷逸峰有丧侄之痛,悲愤之下,战意高昂,而宋长风刚刚见识了剑道的最高境界,信心尽失,自然斗志低蘼,次消彼长,宋长风顷刻间便落在了下风,抢剑争鸣,两人边战边走,逐渐远离染坊,消失在苍茫暮色中。

  三日后,临安。

  剑帝走在临安东城的那条大街上,他走的很慢,他仿佛有心事,仿佛在等待什么,追寻什么。

  雷霆跟在他身后,开始觉得无聊了。他们居然没有抓住容婕儿。虽然他一直都不知道容婕儿究竟是何方神圣。

  他们确实看到打斗的痕迹,一片残垣断壁,一地蛇虫尸体,幸好这儿已是无人的郊区,打斗的痕迹保存的很好。剑帝也检查过现场,他皱眉。“有三个人曾在这里战斗,一个自然是容婕儿,一个似乎是个使锤的高手,还有一个,用的是双掌。”他的神色很凝重,“使掌的人,是个绝世高手。他的内力应该在我之上,武功之强,几乎可追当年的雷奇峰!”一直到现在,雷霆都在想,使掌的人,究竟是谁,竟然能有与父亲相同的武功。雷奇峰当年叛帮弑主,所作所为,雷霆也知道,但每当觉得父亲有过失时,又在心里骂自己不孝。因此他只知雷奇峰是当世高手,天下无敌,不理会雷奇峰是个好人还是坏人。与雷逸峰一同生活十三年,自然而然的将他的脾气学了一些。

  正如雷逸峰所说,杀了个丐帮帮主,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司空飘雪忽然停步,他看着身旁,身旁是一个院子。很大的房屋,还有一片花园,但并不气派。这院子的主人,似乎并不贫穷,但也不会富裕到哪里去。

  司空飘雪怅然道:“我想进去,去看看。”他是对雷霆说的。雷霆奇道:“想进去就进去,你有什么不敢的?”司空飘雪仿佛是自言自语:“雷霆,你告诉我,你有一个朋友,十几年没有见的朋友,现在你到了他的家门口,你该不该进去?”雷霆道:“自然要进去了,废话。”司空飘雪摇头道:“但是,如果你做过一件对不起她的错事,而且永远无法弥补,你还该不该进……”他停住说话,因为屋子的门打开了,一个人走了出来。

  一个女人。

  她是个很美丽的女人,虽然已经快三十岁了,她年轻时的魅力还残留在身上。但她也并不是一个很会保养的女人,生活的刀子,已经在她身上刻下痕迹,她的脸上,已经出现淡淡的皱纹,她的腰肢,也不再像十年前那样纤细。

  女人正端着一盆衣服,似乎正要去洗,但她看见剑帝,盆子就落在地上。

  她呆呆道:“你,你来了。”司空飘雪呆呆道:“我来了。”女人猛然像想起了什么,弯下腰去捡地上的衣服。但她的手抓了两次,却什么也抓不起来。司空飘雪走到她身边,帮她一件,一件的捡起,忽然道:“你不需要过这种生活的,十年前,你连炒鸡蛋都不会的。”女人痴痴笑道:“但那是十年前。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生活这种东西,有时候是会逼着人成长的。”她笑了笑,缓缓道:“你,还好么?”司空飘雪呆呆不语,只是缓缓摇头,忽然说道:“可是我还是觉得,你应该是当年的你。”他叹了口气,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女人低下头,仿佛在整理她的衣服,可是眼光迷蒙,“过去的日子是很好,还常常在我的梦里。可是,你应该知道,我们,是根本,就回不到从前啊。”司空飘雪凄然道:“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到从前。”女人站起来,她推开房门,“你要不要进来,喝,喝一杯茶?”她看见院外的雷霆,“他是你的孩子?”司空飘雪摇头,“我没有娶妻,何况,才十年而已,我哪里会有这么大的儿子。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他站在门口,并没有进去的意思。两人都低着头,好像不敢看对方,好像不想让对方看见自己眼中的泪水。

  虽然谁都知道对方在流泪。

  良久,司空飘雪抬起头,“他还好吗?”女人点头,“他已经不作药材生意了,他现在作丝绸生意。他,他对我很好,很好……”女人的脸上有着满足的神情,满足的神情,却绝对不是幸福的神情。

  满足了,就一定幸福吗?

  司空飞雪道:“我,要走了。”女人低下头,“你以后会来看我吗?”司空飘雪点头,“我会的,我一定会的。”女人看着他,缓缓道:“我不要你来看我。有些时候,回忆就像是包袱,有些事情,一旦错过,就再也回不了头。你知道的,我们,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她转过身,肩膀仿佛还在颤抖,“你走吧。”

  那天晚上,司空飘雪喝了好多酒。客栈的房间内,酒缸散落一地。

  雷霆一边看着司空飘雪,一边叹气。他怎么也搞不懂,堂堂剑帝,这么一个高贵的人,居然会为了一个女人醉成这样。

  他很担心,这种平时感情没有太大波动的人,喝醉了,往往会发酒疯的。

  更不幸的是,司空飘雪真的在发酒疯。

  不同的人发酒疯的表现都不同,有人醉了就爱发脾气,有人醉了就觉得自己是将军。有人醉了,就爱说话,而且很多话,而且是很多平时谈都不谈的真心话,所谓酒后吐真言。

  很显然,司空飘雪属于第三种。

  一坛酒下肚,司空飘雪就忘了雷霆是小孩了,两坛酒下肚,他已经觉得雷霆是自己最好的兄弟,三坛酒下肚,雷霆就变成他的亲娘,什么话都可以说了。

  司空飘雪的舌头还没有打结,他的样子还是那么镇定,谁也不会想到,他已经醉的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司空飘雪拔剑起舞,长歌道:“少年哪知世艰凶,欲想比高与苍穹。北望长城血似火,剑倚长空气如虹。魄舞黄天听战鼓,血染丹心满江红。酒醒当年成一梦,原来寂寞是英雄!”前三句唱得慷慨豪壮,第四句却戚戚惨惨,无限苍凉,这是十方武者中的糊涂写下的一首诗,当年风华正茂,只觉此诗实在悲观,不值一看,一直到了现在,尝透悲欢,才深深的知道,原来寂寞是英雄,何止“原来寂寞是英雄”,简直“从来寂寞是英雄”!

  他问雷霆:“你觉得江湖生活怎么样?你每天缠着我要好玩的,江湖好玩吗?”雷霆道:“马马虎虎,但是还不错。”“放屁,你说的,全是屁话。”司空飘雪眼中又满是那种疲惫悲伤,“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踏入江湖那一刻,,命运就不在掌握之中……我半生追求剑道的极限,原来剑道的极限就是死亡,就是空虚。”他看着窗外,窗外一轮冷月,仿如十年前美丽的夜空,但十年前的美人却已经不再了。他好像是自言自语,“她叫陈飞儿,她和我在十年前认识,那时她只是一个小姑娘,我喜欢她,她喜欢我。”他又灌下一口酒,酒渍遍体,“小孩,你,你肯定没有过喜欢什么女人了。你还小,你什么都不知道……哼哼,江湖哪里好了,人在江湖,岂能自己?她的父亲,是当年剑术大师,号称剑皇,剑皇。剑皇与剑帝,不该同存于一个武林。所以他约我一战。就因为我是江湖人我就无路可退,为了武者的尊严,我们就在泰山的最高峰,决一胜负。”雷霆插口道:“那谁胜谁负?他用的是什么功夫,你们两个打的很精彩么?”司空飘雪比上眼睛,沉沉道:“她父亲死了,就死在凤凰之下。”雷霆闭上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雷霆不知道,虽然司空飘雪心中悔恨,但当年剑中帝皇豪情一战,至今是一段鼓舞人心的武林传奇。剑皇陈明清虽然最终死在凤凰刃下,却同样输的光明正大,泰山一战,双剑袭空,他虽身败,却从未名裂。他的武者风度,更成为江湖人心中的典范。何况当年一战,司空飘雪一招八方藏剑,凤凰高举,剑皇的白鹤亮翅也到了一半,实在已经是两败俱伤的阵仗,那一剑若是不劈出,司空飘雪又如何能活下来?

  司空飘雪幽幽道:“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会劈下那一剑……她是个明白事理的姑娘,她没有怪我,她知道即使是死去,他父亲也是最为英雄死去,那是武者的光荣,更是武者的归宿。但她绝对不能够接受我。她嫁给了一个卖药材的商人,她嫁给了一个商人!她却不理我…江湖,江湖…”他的眸子蓦然发光,手中筷子飞射出房门。

  雷霆推开房门,门外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飞出的筷子钉在墙上,一左一右夹住女孩的脖子。司空飘雪冷然道:“偷听是这间客栈的风格?”女孩惊魂未定,她好像要吓得哭了,“我只是奉小姐的命令,找一个叫司空飘雪的大爷。”司空飘雪醉然道:“你找我?”女孩一惊,随即露出喜色,她低声道:“您就是司空大爷?”司空飘雪皱眉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家客栈?”女孩惊魂大定,自然回复了可爱的样子,她微微一笑道:“大爷的外衣是否小姐送给你的?这件外衣用的是我们飘絮山庄特有的料子,天下再也没有跟它一样的料子。飘絮山庄经营天下的布匹,天下的布匹商人跟山庄都有联系。要他们帮忙找一个人困难,要他们找一件外衣,就太简单了。”司空飘雪苦笑,他心想女人的花样还真多。以后女人给你送衣服时,一定要小心多多。他叹了一口气,仿佛想到了很多的往事。他长叹一声,问道:“你们小姐找我干什么?”那个女孩咬了咬嘴唇,小声道:“小姐说了,你自己知道的。”她踮着脚,看着司空飘雪,眼中满是期望。

  剑帝沉默,过了很久,他低声道:“我知道了,你走吧。”那个女孩还要再说,司空飘雪冷然道:“记得把门关上。”女孩噘着嘴,一跺脚,眉头一皱,但在剑帝面前确实不敢耍小性子,哼了一声,又轻快的飘走。雷霆望着她远去的背影,甚是好奇,他问道:“小姐?你又认识了什么小姐了?”剑帝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这里是临安,临安在杭州,杭州丝绸界中的小姐,自然就是杭州飘絮山庄的杨梅,杨大小姐。”雷霆拍着脑袋,摇头道:“你们两个人,究竟在说些什么?我都听得糊涂了。”剑帝淡淡道:“小姐很快就不是小姐了,她很快就要嫁人了。”雷霆更是觉得莫名其妙,小姐要嫁人又干你司空飘雪什么事情?他问道:“她是不是要嫁给你?”剑帝一呆,喃喃道:“她,她嫁给我……小子,你说,我看起来,嗯……我……”雷霆苦笑着叹了一口气,说道:“阁下你的样貌呢,的确是寒碜了一点。不过要找一个老婆呢,还算能够将就,如果加上小爷我的帮忙呢,基本上就不成问题了。”司空飘雪笑道:“是啊,那可就要请大哥你多多指教小弟了。”雷霆大刺刺道:“那是当然,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我不帮你,还有谁能够帮你?我们俩谁和谁呀?”司空飘雪与他望着对方,忍不住同时大笑起来,此刻已是夜半,两人不能笑得太大声,压低声音,笑得连眼泪都出来了。

  司空飘雪笑得弯下了腰,他的笑声开始时还有很多的笑意,但渐渐的却变得仿佛是自嘲,仿佛是发泄,他躺在椅子上,长大嘴巴,肚子都笑得鼓了起来,可是嘴巴中却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她,她要嫁人了,每一个小姐都有要嫁人的时候,不过她本来应该会嫁给我的,本来,应该,应该是嫁给我的。”司空飘雪仿佛是笑着说这些事情,可是他的眼中,为何又有那深深的忧愁?

  雷霆拍着他的肩膀,“那她现在不嫁给你了,她要嫁给谁?”司空飘雪的声音中带着酒气,他大着舌头,“她要嫁的,是我的孪生兄弟,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司空飞雪。”

  原来剑帝有过不止一次情债,原来他十年前有一个陈飞儿,十年后又有了个杨梅。

  小孩都是很有好奇心的,当然了,雷霆不是一般的小孩。

  所以他的好奇心尤其重。

  他问司空飘雪:“你怎么又认识了一个杨梅,你的弟弟是什么人,你为什么不去找那个杨梅?”司空飘雪皱眉道:“你烦不烦,你怎么这么多话。”雷霆笑道:“有本少爷在你身边,你想不烦也没可能,你快快从实招来。”司空飘雪摇头道:“有些事,小孩不会懂得。何况你问的都是秘密,我怎能随便告诉你?”雷霆歪着脑袋道:“那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也告诉我你的秘密好不好?”司空飘雪淡淡道:“你一个小屁孩子,又能有什么秘密?”雷霆低下声音,一字一顿道:“我告诉你的话都是骗你的,我不是深山里长大的,我也知道我父亲的名字。我是雷家人的后代,我是雷奇峰的儿子。”司空飘雪皱着眉头,打量着雷霆,仿佛有点吃惊,但又仿佛是曾在预料之中。良久,司空飘雪淡淡道:你大大方方的告诉我,就不怕我捉住你送给丐帮?你为什么相信我?“雷霆双手一摊,”我当然相信你,我们是朋友嘛。“司空飘雪皱眉道:”我什么时候和你这个小孩是朋友了?‘’就是刚才呀。你不是和那个陈飞儿说我不是你儿子,是你的一个朋友。你是我的朋友,我当然相信你了。“雷霆笑嘻嘻的看着他,一脸吃白食的样子。

  司空飘雪眨着眼睛道:“我说过吗?我怎么记不得了?”“你也太没记性了吧,人说话要算数,不能出尔反尔的,是吧,哥们。”“喂喂喂,说好只是朋友,什么时候变成哥们了?你怎么得陇望蜀,你?”“喂,本少爷看得起你而已,你有什么怨言?”“小鬼你……”

  “这些事情,起因都是一个女人。”他见雷霆神色古怪,大声叫道:“我又不认识那个女人……这次和飞儿是不同的了。”雷霆瞪着天花板,摇头道:“从认识你到现在,老大,你自己算算,有几秒钟时间你没有在谈女人,拜托,我们怎么说也是走江湖的人,不是富家哥们吧?”司空飘雪重重咳嗽了两下,说道:“这次这个女人,可是一个厉害的人物。那日在临安城中,我们不是见到那一场大战的痕迹么?”雷霆点头道:“就是那个会招引毒虫的容婕儿?”司空飘雪点头道:“何止招引毒虫而已?这个女人是大漠容家的人,家传的驯兽之术天下无双,不单那些毒物虫豸,便是猛虎苍鹰,也能尽皆降伏。还好闹市之中,并无猛兽,否则临安城只怕要被畜牲给淹没了。”雷霆惊道:“这么厉害,那她随时都能组成自己的军队了!”司空飘雪道:“但这人最为厉害的,却不仅仅是这唤兽之术,而是她对'毒'的钻研。容家本就是大漠上最为有名的使毒行家,而她号称大漠第一才女,胸中所藏,何止万千。听闻她最近又研制出了一种极为厉害的迷药,专克武林高手。这种东西若是遍布开来,如何得了?而且据说,最近这个女人居然投身金蚁宫,早晚成大宋武林心腹之患。”雷霆问道:“血雨楼又是什么地方?”司空飘雪道:“血雨楼是金国网罗高手的地方。辽金蛮荒之地,本来就文明日浅,国中并无什么深奥武学,更难有武学大家,沦陷地区之内的武林门派,自重身份,精忠报国,自然不会为金国所用。二十一年前日光城大战,金国的高手更是全军覆没,所以完颜亮登基之后,才会组建这一个组织,专门网罗、培养武林高手,以与大宋江湖抗衡。”雷霆皱眉道:“完颜亮?他登基好像也就是四年前的事情,我听说他本来只是皇族成员,却不是皇储,却率领亲信将领,闯入皇宫,将完颜亶给杀了,自己才当上了皇帝。”司空飘雪笑道:“小屁孩懂得的还不少么。”雷霆嘿嘿笑道:“也不是特别的多,这件事情天下震动,小爷我怎么会不知道?”司空飘雪点头道:“天下震动,这四个字用得好。我去过上京,见过完颜亮的仪仗,听过他的作为。这个人,非常可怕,高瞻远瞩,胸怀天下,远非他之前庸庸碌碌的完颜亶可比。此人甚有作为,大金国政局动荡,可是却能被他轻轻易易摆平,他收服了大金国,只怕下一个目标,便是大宋了。”他说道这里,语气沉重,甚是忧虑。

  “容婕儿本身就是一个祸患人物,若是与血雨楼通力合作,只怕更是天下祸患,是以天剑城的黄天荡大侠,才发出英雄帖,号召武林人士团结起来,将容婕儿除掉。当时有三十位英雄豪杰响应,与黄大侠同入苗疆,趁她采药,上前围攻。”雷霆皱眉道:“三十多人埋伏起来,暗算偷袭一个女人,还能称为英雄豪杰?”司空飘雪摇头道:“若是江湖仇杀,自然要遵守武林规矩,但这个女子善用毒药,实在是太不好对付了,大家才不得不如此。可是没想到,那个女人却比我们所想的更加难以对付。三十人组成的铁甲长城,居然还是让她逃了出去,甚至还有好几位兄弟中了血雨楼的埋伏,失手被擒。”雷霆张大嘴巴叫道:“这个女人有这么厉害?那上次响应的那三十个豪杰,又是哪些人?”司空飘雪道:“天剑城雄踞南海,虽然向来不过问江湖事务,但大家还是甚为敬重。当日那三十人,都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大帮大派的代表。其中便有少林高僧苦海、昆仑派的青冥子、还有丐帮的炼山东……”雷霆皱眉道:“连丐帮的人都参加了?”司空飘雪点头道:“如此大事,丐帮身为江湖第一大帮,自然要参与了。”雷霆笑道:“丐帮,丐帮……你知道的这么清楚,难道当日的围剿,你也参与了?”他马上觉得自己问的好像是废话,司空飘雪若是参与其事,容婕儿断无开溜的道理。哪知司空飘雪脸色一沉,缓缓点头道:“确实,当日之会,我正在苗疆,是以也参与了,只不过我不喜招摇,我参与其中,别人却不知道而已。”雷霆惊道:“剑帝参与其事,还能让容婕儿逃跑,那个女人真的有如此厉害?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司空飘雪脸上一红,摇头道:“我不知道……当时是午夜时分,她趁夜采药,为众人围攻,她脸上带着黑纱,根本就看不见容貌。哼,当时参战的豪杰,都蒙着面,又有谁看得见别人的容貌了?”所谓“蒙面”,其实是将一块湿答答的布条绑在口鼻之中,生怕着了那女人的道。他脸上又是一红,说道:“那个女人甚是警觉,一发现不对,立刻逃命,我正要去追她,哪知居然根本不能动弹,原来,不知不觉间,已经着了她的道儿。”雷霆忍不住跳起来,叫道:“堂堂剑帝,被那个女人收拾的服服帖帖,你很有面子啊。”司空飘雪苦笑道:“她的毒实在是太过厉害了,只是一瞬之间,便有二十多名好手中毒倒地,让她从容离开。那种迷药似乎是专门针对内家高手用的,唯一没有被她迷翻的人,都是练的外家功夫……”他叹了一口气道:“苗疆的那次实在是栽的太过冤枉了,大家回想起来,都是深深不忿。但那种迷药将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大家制服,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样算起来,这个女人自然是更加非处置不可了。当日没有中迷药而追上去的,四人,都是外门高手,其中便有丐帮前任的长老战火雷。”雷霆皱眉道:“战火雷,战火雷,他是丐帮的长老?为何又是前任,他也被丐帮驱逐了?”司空飘雪道:“这便是丐帮内的事情了,我并不清楚。只知道,丐帮本来有六位长老,乃是东西南北四方长老,再加上一位传功长老,一位执法长老。战火雷当年便是其中一人,十三年前你父亲将反出丐帮,天下武林云集响应,但这个战火雷却与你父亲交情非比一般,宁可退出丐帮,也不肯与雷奇峰为敌。”雷霆听他说战火雷与自己父亲关系不错,忍不住对那个什么战火雷甚有好感。司空飘雪继续道:“似乎当日战火雷追击容婕儿,还是多少吃了点亏。但他武功不弱,好歹没有被容婕儿捉住,此后更发下战书,约好了要与容婕儿在临安城中一战。容婕儿居然欣然应允,前来临安,算起来就在这几天。是以临安城中波澜不惊,其实却已经汇聚八方风雨,都冲着这个女人而来。上次我们见过那战斗的痕迹,那个使掌的人,武功便在我之上。”雷霆恍然大悟,点头道:“原来如此,怪不得剑帝会突然驾临临安城。”司空飘雪笑道:“哼,是啊,都是因为那个容婕儿,否则我便不用来临安城,更不用看见你这个臭小子了。”雷霆大笑道:“彼此彼此。”司空飘雪正色道:“苗疆的那一场聚会,虽然目的是围攻容婕儿,可是在那一场聚会上,黄天荡却向大家宣布了两个极大的秘密。”说到这里,他仿佛有点犹豫,看着雷霆,但他还是继续道:“其中一个,是说五十年前紫剑先生的秘笈《紫剑录》现在便在金国!”雷霆大惊道:“紫剑先生!”他当然不是不知道这个人了,江湖中人,又有谁不知道紫剑先生?他的时代虽然已经过去,但他的传说却依然有如苍穹之上的明星,永远不会被遗忘。

  司空飘雪景仰道:“紫剑先生已经是前一个时代的人物了,但是他的传说,直到现在还在江湖上流传,甚至在他挂帆远济,远赴沧海之后,他的传说还是向几十年前一样被人牢记。他的很多故事,我们都没有亲眼见过,但我一生中,却有幸能够见到紫剑先生一次。二十年前,武林盟统帅江南豪侠,突入宿州,杀入日光城下,将天正邪教团团围住,与教主凌日轮对峙。当时天正教在大宋的力量已经摧毁殆尽,但在睢阳,却有一支十万人的部队,正要开过来。只要他们赶到,武林盟一定会被腹背受敌,反而成了瓮中之鳖。危急时刻,紫剑先生突然现身睢阳,他只是大大方方在睢阳城下一坐,便叫那十万人噤若寒蝉,不敢动弹。若非紫剑先生出手,日光城战役定然不能成功。当时我虽然只有十二岁,但奉了师命,与玉凰朝先生一齐去睢阳,这才见到了紫剑先生的天人气概!”他说到这里,眉飞色舞,仿佛自己就是那万千军中稳坐钓鱼台的紫剑先生,又仿佛回忆起二十年前那场日光城战役,那是他们时代的开始。

  雷霆也不禁神往,二十年前,那又是一个多么动荡起伏的大时代啊。雷霆望着窗外那一片无垠天空,仿佛看见紫剑先生悠然地坐在万千敌人之中,震慑天地,敌人盔甲鲜明,却没人敢上前说一句话,那是何等的霸气,那是何等的威风!

  司空飘雪的脸色转为凝重,“《紫剑录》是紫剑先生一生武功成就的结晶,它的来历,也同样是我们这个民族一段雄壮的历史,它落入金国人的手中,凶险万分。我们大宋的宝贝,让金国人染指,本来就是莫大耻辱,何况完颜亮励精图治,他若是动用国家力量,让国内武士都学习《紫剑录》,那敌国岂非是一时强盛,唉。”他看着雷霆,缓缓道:“另一个秘密,就是金国最强的武学力量,并不是血雨楼,而是不知身在何处的'金蚁宫'。”他看了看雷霆,“我现在告诉你的,是当今世上天大的秘密,我说给你听了,你一定要一字不泄漏。”雷霆皱眉道:“一个字都不能泄露?那你还跟我说,我可是一定会泄露的。”司空飘雪瞪了他一眼,雷霆苦笑道:“一字都不泄露,简直是太简单了,本少爷胸中不知道有多少秘密,却没让任何不相干的人知道。”司空飘雪叹了一口气,继续道:“原来这个金蚁宫竟然在金国创立之初就已经存在。三十年前,金蚁宫分化出一股力量,来到中原,宣传迷信,蛊惑百姓,创立了天正教,鼎盛之时,有教徒两百万,若不是紫剑先生早加防范,大侠司徒北将其拆穿,必成大患!天正教只是金蚁宫的一个分支,都有如此势头,金蚁宫之可怕,可想而知。”雷霆惊道:“那金蚁宫如此可怕,大宋岂不可危?”司空飘雪摇头道:“好在金熙宗治国后期,昏庸无能,金蚁宫就不怎么听话了,而如今更据说金蚁宫中党派相争,力量也不统一,是以还不能算是心腹大患。”他笑道:“所以只要金蚁令不在完颜亮手上,金蚁宫就不会听他的话。”雷霆奇道:“金蚁令?

  司空飘雪看着雷霆,“十三年前,当时的金国皇帝完颜亶意欲南侵,他派金宫高手阳砚刚护送金蚁令与密旨去金蚁宫,要求宫中人为他先暗杀大宋武林人士以及各路抗金的义军,以便清除侵略的障碍。也是他倒霉,阳砚刚竟在大宋大肆招摇,结果撞上了当时丐帮帮主东方苍穹,他重伤阳砚刚,抢得金蚁令。这样才免去一场战争。”他自己也皱眉不解道:“可是区区一块令牌,终究也不过是死物,为何偏偏就能号令金蚁宫那些人?皇帝的圣旨反而却不管用了。”他顿了一顿,又缓缓说道:“此后,这枚金蚁令,一直都放在丐帮,由东方苍穹保管,直到十三年前,有一个人反叛丐帮,杀死东方苍穹,更将金蚁令带走了。这枚东西无论是落在金蚁宫手上,还是完颜亮怀中,都是大宋国最大的危机……你,你知道那个带走金蚁令的人是谁,对吧?”雷霆黯然不语,十三年前的捕兽之战,天下动容,其中是非,世人早已昭然,自然是他的父亲雷奇峰背叛国家,做出了人神共愤的事情。

  司空飘雪问道:“雷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大秘密,我会告诉你?”他没有等雷霆回答,长叹道:“身在江湖,满山松柏且迎客,心怀天下,十万豪杰再杀贼。这幅对联,你可知道是挂在哪里的?”雷霆愕然道:“这是什么对联,我从未听过。”司空飘雪点头道:“对,你是不应该听过,黄山之上,绝壁之旁的傲仙宫门上,便是这两句诗,十五年前玉凰朝退出江湖之时,就写下了这幅对联,送给了我们的师父。我的师父,你父亲的师父。”他看着雷霆,缓缓道:“胡大先生。”良久,雷霆才反应过来,“我知道我爹的师父是胡大先生,我却从不知道你是!”司空飘雪淡淡道:“你现在知道了?十方武者共有十人,却有五人是出自师父门下。我就是你爹的小师弟,胡大先生的关门弟子。”他缓缓道:“所以我要将这些秘密告诉你,因为我希望,你父亲犯过的错,你不要再犯,因为我希望,雷家人的传说,不至于因为雷奇峰的过错而中断。”很久,雷霆眨了眨眼睛道:“如果我又骗了你,其实我不是雷奇峰的儿子,你会怎么办?”司空飘雪冷冷道:“我当然会杀了你。”雷霆吐了吐舌头,“幸好我是。”他看着司空飘雪,“这些事情,又什么时候和你的什么兄弟碰到一起了?”司空飘雪淡淡一笑道:“当日一战,只有四个人追上了容婕儿,却并不代表,只有四个人能够追上他。我追的比较晚,但是追查的东西居然也不少,甚至,我居然追踪到了中都城中,血雨楼内。

  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其实世界上的事情真奇怪,如果杜大侠没有被抓住,我就不会遇见我的亲生弟弟。”他望着窗外的满天星星,胸臆起伏,有些人,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没有相见的一天,有些人,却像那些彗星,就算是相隔几百个世纪的路程,他也总会出现。星光灿烂,司空飘雪又回想起三个月前那晚的天空。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评论、求红包、求礼物,各种求,有什么要什么,都砸过来吧!

温馨提示:手机小说阅读网请访问m.xs.cn,随时随地看小说!公车、地铁、睡觉前、下班后想看就看。查看详情
(快捷键:←)[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快捷键:→)
分享到: 白社会 新浪微博 开心网 豆瓣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