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乐章的第一个音符,确实是不大雅观的。
我没有想到我得罪了一个人。我是怎样得罪他的?我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把五十元钱发给了一个孤儿了。他嘲笑我,命令我,让我去孤儿手里把钱要回来。我说我不能去要,怎么忍心要?今天的孤儿早饭还没吃呢,我自己的钱来垫吧!我和他争论起来,最后以他的蛮横威胁结束。这件事之后,人们也不大敢跟我说话,害怕让他看见。我苦笑着,走我的路,也不怨人们。
我郁闷迷惘,漫步在北方的土地上。
她出现了,我平时都不太注意她。在大热天的篮球场上,她当着众人的面,给我递了一条新毛巾,让我擦汗。她站在我的旁边,不理睬众人。看着我汗水淋漓的样子,她忍住羞赧的话语,柔情地笑着。我把毛巾蒙住脸,擦着,让热汗在柔绵干爽的毛巾里渗透,也顺便把快要溢出的眼泪擦掉。我把毛巾蒙着眼睛,心里想着她穿一件连衣裙,已经飘上灰尘了,她的凉鞋上有好多土了,她的皮肤受到了日光强烈的辐射,难为她了,心里想着《巴黎圣母院》里爱斯梅达拉给铁索绑着的枷西莫多喂水的情景,汗泪相混。擦完了,我把毛巾从脸上取下,说:
“谢谢你!”
她给了我女性的柔情,更给了我一种力量。
从那以后,我注意她,发现她有许多马克思所说的“女性美”:她的身材是健美而柔软的,衣着淳朴,形体更衬托出她是一个“女人”,淡雅的修饰透出内心的兰性慧心。她的皮肤本来光洁,因为两个脸蛋上略有点什么,细看,什么也没有,——这是北方的风沙所致。这就太象油画《吉普赛女郎》中的那个脸蛋了。好!这种皮肤的女人,生活在祁连山与腾格里沙漠之间的绿洲上,不畏干旱风沙,追寻着绿意梦想,性情柔和而勤劳,任劳任怨,常常沐浴在夕阳的光辉里,身影渐渐远去。她的身上,已经孕育了山峦、原野、绿意、阳光、月色、天空等的气息,当她从乡村踏进市区,身上的灰尘减少了,穿了新的衣服,又带了现代文明中的文明气息,增加了一种清美。
她的眼睛,清纯娴静,如加拿大北部山区的秋池,洁净无声,又如乌克兰树林上空的天,清澈明澄。我特别喜欢的是这双眼睛里带着一种淡淡的忧伤和沉思。只有那种天性爱美,在生活经历和感情上经过磨砺的女人,再经过与时代的爱恨交织,才有这种成熟的眼睛,才能深切地感受出什么是“爱情”。按照一种哲学观点看:人不要盲目乐观。人增加了这一点,才更象个“人”。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谁没有经历过伤感压抑悲痛呢?谁没有经历过因为追求幸福而遭到的迷惘困惑呢?所以她的眼睛里也折射出我们生活的时代的气息。
呵!她是多么美的一个女人!
我把她放进我的心里,我在心里经常对她说话。
很长时间过去了,就是在心里,我也不知道怎样来称呼她,因为:她究竟是我的什么人?在异性之间的多少个称呼里,翻看资料,遥想历史,搜集名人书信,但我始终找不到一个如意的称呼。
我暂且称呼她为我的“情人”吧!
自从我把她当作我的“情人”之后,我神采奕奕,清晨起床后唱着歌曲,雨后走在田野的小路上,麦苗青青,杏花美丽清新,仰头凝视天空,云开雨霁,展开双臂,感到生活多么美好啊!黄昏时分,远眺祁连山,夕阳壮丽,月色降临,朦胧缥缈,世界别样的宁静,感到多么自由清爽呵!
这种幻想伴随了我很长时间。
不知不觉, 我有了孤寂感。
我对我的“情人”产生了埋怨。我对她的“美”产生了疑问。
人们爱把少女或者“情人”比作鲜花,我就以鲜花为媒介诉说我的埋怨吧。
梅花,开放在春雪里,又有奇美清新的色彩,不与温热之物俗混,古之雅士常以自居。但为什么不能象燕子那样“飞入寻常百姓家”,让人有亲和感呢? 莲,花之君子者也,香远益清,亭亭净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可时间久了,她的品性就不为人所看重了,因为经常隔着一段距离,并且池水环绕。为什么她不能象玫瑰那样色彩耀眼且被人们充分欣赏呢?不能成为一种美意的媒介呢?正因为玫瑰善于展示自己的美,她的美才被人们给以最高的赞美,她也反过来熏陶人们。莲,过于远清,印证了莎士比亚的诗句:“温柔的怪物呵!用吝啬浪费了全部。”为什么她不能象丁香那样散发出长久而浓烈的香味呢?那是我们所熟悉的鲜花中最香的。蜜蜂、蝴蝶和昆虫嘤嗡于树间,象仆人环绕着一位美丽的女王。如果女王要孤傲生僻,就把蜜蜂、蝴蝶和昆虫都赶走吧!把自己的香味糟蹋了吧!丁香,多少诗人和艺术赞美她。有一首乐曲叫《啊!丁香,丁香》,轻快高雅的琴音早使人浑身激荡,使人们去追寻生活中奇异的美感。
我的“情人”,你太纯朴幽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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