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云熙尖声咒骂。其他人像摆布大娃娃似的肆意将蓝心雨等人的衣衫扯下。在软性毒品的药力作用下,她们仍处飘飘欲仙的“忘我”状态,毫无反抗的意识。好快,外层衣衫给剥下了,淡淡的霓光下,仍看到那粉藕似的玉臂、秀美的双腿,还有那丰满的沟路分明的乳峰,虽隔着最后一层丝绸织物,他们的目光已经像X光那们穿透进去,幻想着那赤身祼体的情景。
有人呼呼地透气。确实,在这天人交战的时候,人跟野兽并没有绝对的区别。
“他妈的,不知道是不是处女……”有人说。
“快把闪衣裤也除下就知道了。”其他人直透气,急不及待了。
他们正欲动手,忽听得门砰砰乱响,弗朗奇大感厌烦,骂道:“到底是什么人?上帝的角!”
话音甫落,门给人砰地撞开,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虎虎生威,旋风似的冲上前来,厉声喝道:“你们干什么?”
金云熙听得是黄子桓的声音,惊喜交迸,这是唯一的救命绳子啊,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扭头朝弗朗奇的手背上狠狠地咬一口,弗朗奇吃痛忍不住放松了掐住她口咽喉的手,金云熙上气不接下气之际,凝聚最后一丝力气,大声叫道:“子桓哥,救我……”
他按韩慧乔说的地址,赶紧抵达酒吧。先前在包厢外给两人缠着,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黄子桓把他俩打翻在地,料想包厢里肯定有异常,还没来得及报警或者招唤酒吧的服务员支援,就撞门迳冲入去。
黄子桓刚会意过来,弗朗奇的伙计立即丢开眼前的猎物,一人赶紧关门,余人以半月形状包抄,显然是久经沙场,殴斗成精之流。
为首的大声呼喝,抢身上前,挥拳就朝黄子桓面门揍去,黄子桓挥臂挡架,余人一涌而上,想在最短的时间把这位不速之拾掇下。他们纠缠烂打,已经毫无章法可言,黄子桓一下子给他们扭倒在地上,转眼间挨了几脚,黄子桓给打得发狠劲,扭身一抓,把最靠近身边的人反按着,腰下使力,正想摆脱他们的围攻,忽听到有人说:“好家伙,真有你的!”接着被一双铁臂牢牢地按倒,一双热得发颤的手死死地扠着他的咽喉,正是弗朗奇亲自动手了。余人见老大哥亲自动手,就想让他大显威风,都松开手在旁虎视狼顾。
“妈的!你找死!”他欲火纵烧之下,又不得不丢开金云熙,一腔怒火无处发泄,随手在地上捡起一个红酒瓶,咚的一下,猛砸向黄子桓头上。
这样可能会打死人。弗朗奇的狐朋吃惊说:“老大,不要弄出人命!”
他狂怒之下,哪肯收手,黄子桓使劲把头往左一挪,那红酒瓶就在他脑门右侧一尺的擿下,当的一下,酒瓶底破开了,残存的酒水纷飞四散。他一击不中,嘿地将那破酒瓶朝黄子桓的颈项处捅下去。
众人尖叫一声,以为他必给活活地刺死。黄子桓急忙伸按着他的两腕,阻止弗朗奇向前推进。弗朗奇哈地说:“好家伙!”居高临下,有绝对优势,兼之有一伙朋党在旁,气势上压倒黄子桓。金云熙衣不蔽体,被人家用水果刀在要胁,无法上前相助,眼见他形势凶险,那破酒瓶一点地往他颈上推下去,情急之下伸手把桌上的空酒瓶抓起,使劲朝弗朗奇的脑袋甩去,咚的一下,弗郎奇给酒瓶击着,啊地哼叫一声,双手自然松开,往头顶摸去。其时黄子桓正拚尽全力,对方收力,他轻易地把破酒瓶夹手夺下,手一翻,使尖利的瓶底朝上,不料弗朗奇怒气冲冲的又想重施故技地掐住他的勃子,这等同于自动送死,那尖锐如刀酒瓶碎片即时深深地插进他的劲部大动脉处,一股腥味的血喷涌而出,弗朗奇啊地哼叫一声,立时往侧歪倒在地。
黄子桓咳咳地翻身起来,那伙人大声叫嚷:“弗朗奇给这家伙杀死啦……”黄子桓定神看时,弗朗奇双手紧紧地捂着勃子,似乎竭力呼吸,浑身抽动,黄子桓惊惶地蹲下去想助他,突然,他浑身痉挛抽搐一下,一口气提不上来,竟然死了。
这桩飞来横祸,对黄子桓来说,绝对是一个可怕的打击。按理,他那举措属于正当防卫错手杀人,岂料警察局竟然发神经似的控告他过度防卫,导致弗朗奇暴毙。不但没有豁免诉讼权,还被告上法庭。
首先,证人方面对他极为不利。那韩祎虽可以作证,不过他的品行不佳,而且当晚他实属弗朗奇一伙的,有好些话他说得不清不楚,因此他的证词没有很大的说服力;其次,弗朗奇的哥儿们一口咬定是黄子桓把破酒瓶对向弗朗奇,导致他死亡。最后,也许这是起到最关键的原因,弗朗奇的伯父是国家领导级的大官,弗朗奇的老爸财大气粗,非要弄死黄子桓不可,人为是制造许多极为不利的舆论。
可能有人奇道:“会有这样荒唐的高官吗?”答案是肯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官方可以影响着传媒,在欧美等法治观念强烈的国家尚且有冤案发生,法治薄弱的国家,就更不用说了。而且,那些给官方压制得连阉人也不如的传媒,对官员滥权害人的勾当不但不敢揭穿,还默默无语,好像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
黄子桓等人眼见形势极为不利,赶紧奔走骋请律师。岂料,没有律师敢接这桩“生意”。有人私底下劝气说,弗朗奇一家用钱、信息部长大人用权,哪个律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给黄子桓打官司?得罪官吏岂不自讨死路?
幸好在关键时刻,就有这么一位“自讨死路”的律师找上门。她叫林婉君,是国内顶儿尖儿的大律师。林敏聪把所有费用开支都扛下来,又请众多懂得法律的下属前来奔腿搜集对黄子桓有利的证据,全力协助。
这场官司最终结果是:黄子酌桓在防卫上有过度之嫌,因为,当金云熙相助之后,弗朗奇已暂时没有攻击能力,他就该弃了破酒瓶。还有,他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他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而不是自告奋勇地采取行动。最高法院大法官是林婉君的恩师,听完徒弟的陈词求情,冷若冰霜地驳回。他说,法庭考虑到黄子桓出于救助朋友导致他人死亡,经此一事,留有五年案底,八年之内,可谓前程尽毁,因此轻判三年有期徒刑,即时执行。
老弗朗奇不服咆哮如雷,大骂公堂。大法官驳斥他说:“在法律面前,众生平等。本庭对于那些不懂得自重身份,仗势欺人的权贵子弟的所作所为予以最严厉的谴责!最高法院建议法律改革委员会修订法律,堵塞法律灰色地带。弗朗奇先生,请你闭嘴,不然本庭以蔑视法庭对你提出起诉!你儿子的死,作为父亲的阁下,应该负最大的责任!庭警,请你把这位先生带离法庭!”(待续)
(近日身体不大妥当,更新慢了好多。一定会坚持下去,直到完成。希望关注社会题材的看官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