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今天和网络时代的明天肯定是不一样的。今天,网络给人带来的是不求甚解的空乏和浮光掠影的感悟,生活因而由真实变得近于恍惚,正如一个正一口一口啜饮威士忌的人,意识渐次模糊,周遭的人影和灯光俱在摇晃,餐桌、酒杯、跳动的人群、歇斯底里的逃学的浪荡女咳、懒洋洋的猫——这一切开始复制,在你眼里犹如连体的双胞胎。明天,当然也是网络时代,但它会以怎样的面目呈现在人的面前呢?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只能是猜测。但明天本身会给我揭开谜底,唯一的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够等到“明天”?
快速的变化引来了内心的频仍失落,人世的一切仿佛过眼云烟,虚无感遂以疯狂的态势席卷全球,于是一些伟大的哲学家被重提,很多出版社积极出版了“重读大师系列”,例如,“重读马克思”“重读尼采”“重读弗洛依德”“重读萨特”……这说明,有先见之明的人已迫切地感到人的生命需要某种定力,没有定力,我们的生存和一叶浮萍实无分别,这也是文学艺术不可缺少的原因,而人们又不能静下心来真正体味有永恒魅力的作品,一个浮躁的心灵需要的仅仅是一种浮躁的安慰,而浮躁的艺术恰好可以提供这种浮躁的安慰,这样的艺术未免粗糙,但对于众多空乏的灵魂它足足有余,网络文学因此应运而生,方兴未艾。所谓网络文学至今没有确切的概念,人们全凭个人感觉来界定它。这样的网络文学和网络游戏以及麻醉药品兴奋剂无所谓区别,它们一丘之貉。网络文学在短时间内似乎起到了安神养心的作用,正如毒品解决了一时的苦闷,可谓“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它始终在瓦解人的精神家园,就如毒品瓦解人的肉体,它以快乐轻巧的方式将人的灵魂牵向死亡之地,它不过是虚无主义和享乐主义(这两种主义似乎没有很大的区别,人一旦陷入虚无主义就容易滑向享乐主义,当然也许叔本华是个例外,他主张禁欲,可是又言行不一,因此他既不是一个纯粹的禁欲主义者,更谈不上是一个纯粹的享乐主义者,这实在是一个暧昧的人。)瘟疫蔓延的危机时刻一种粗制滥造的治疗药物,它并没有遏制虚无主义,相反,它促进和加深了人的虚无感,使一个时代精神宛如漂在长江上的白色垃圾。不求甚解最终会将人蒸发,成为没有存在感的虚无。
“我们”——我真怀疑这个词是否还存在,即便它存在,这也是一个不可多见的词语。我们生活在一个缺少“我们”的时代,但是我们是否就生活在一个“我”的时代?我们诚然是孤独的,但孤独中我们是否就有我呢?蚊子有“我”吗?没有。因为它没有自我意识(即“我”的意识),它没有存在感,因而它存在于一个无“我”的世界里,因此也可以说它的存在等同于没有存在。我们和这蚊子有区别吗?有很大区别吗?——我们想过这些问题吗?或者我们是不敢想吗?
这是一本极为暖昧的小说,它生于网络时代,自然是网络时代的产物,但它又不同于快餐式的网络文学,它不容许你粗俗地对待它,亲爱的读者,你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认真对待,要么随手把它扔掉。
读者很有可能误把情感的激越当成文字的快捷,实际上,这并不是文字的快慢问题,而是感情的激烈与平缓的交替。
这一部值得反复玩味的作品恣意粉碎语法的条条框框,在它看来,有碍表达的都是障碍,如巴尔扎克手杖上所刻,粉碎一切障碍。这些充满技巧和智慧的文字以一种耳目一新的爽快姿态令人激动兴奋,荡气回肠,平地风起,飞沙走石,无风卷浪,余韵经久不息。其中文字的排列别具一格,似乎受着乐感的支配和指引,在这一点上和爱尔兰作家乔依斯不谋而合,歌唱的文字,活着的文字,我的文字,它载歌载舞。
这部小说不以事件为目的,更不以事件为主要,在它看来,对事件的感受比事件本身更为重要。
如果说小说作为体裁是一种无形的束缚的话,它宁愿把这顶叫做“小说”的帽子撕成碎条。
描写一个人的内心体验和生存状态是一件极其有趣的事,一切深度在此透明。古典小说对事件不厌其烦的执迷可谓卷帙浩繁,它彻底地榨光了人们对故事情节的兴趣,但是今天很多人依旧古风犹存,这些作家主要流落在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的派别,至于现代的都市小说大体就是心理或者言情小说,但是其他派别的作家并不比“古典遗老”好多少,他们并没有跳出自己。失去了生命力的机体接下来唯一要做的是苟且地活着,他们一边衰退一边挣扎,如同一个努力手淫的阳痿者企图证明自己并非阳痿,然而他们自欺欺人地把个人费力的挣扎看成是生命力的夕阳返照,这是权力意志的垂死挣扎。
我喜欢大江健三郎的《个人的体验》,纵然色调阴暗,但潜在的愤懑和恶心无处不在,这是生命力的表现,一种意图反抗的表现,尽管这种反抗可能是下意识的。事件曾经一直在小说中处于中心地位,而在今天,我们必须扭转这种情况,让事件成为一种工具,和修辞一样,用来服务于表达内心体验或者生存体验,要做的是摆脱事件对头脑的钳制,让头脑成为事件的完全的主人,事件将要沦为平民,它曾经却是帝王将相,迫使古今作家绕其旋转。此后的作家将偏重于个人的体验,实际上很多的作品都朝这方面走了。《魔鬼与天使》是一部“个人的体验”占了极大分量的作品,体验固然是个人的,可是对别人同样有价值,不同人有相似的体验,不同的体验有相互影响的可能,进而相得益彰。
在写本书之前,作者并未读过尼采,所以还不知道本书竟是狄俄尼索斯的歌唱,尽管是略带羞涩的歌唱。作者本人也一度把本书看的很低,因为作者像其他不幸的人一样曾经误入了思想的歧路。是生命本身让我写了此书,而不是文明,这让此书对我显得更加珍贵而神圣,以至于我曾经发誓不会修改此书,事实上我还是把里面因年轻而涩口的东西作了润色,可是一点也没有破坏它的原味。如果我可以称为一个作家的话,那我无疑是最不喜欢修改的作家,因为我一直都对直觉怀有最深的好感,属于自己本真的东西才是最美的,常常是软弱和妥协的虫子在心里蠕动的时候人们才开始改变自己,修改作品。我不得不承认里面有些观点很幼稚,现在连我自己都无法认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