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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品名: 作者:宝小麦

  有人说

  雨丝会拴住人的心弦

  惹人讨厌

  也有人说

  雨丝是相思的标志

  令人心动

  此刻的你

  是否也伫立在窗前

  凝视那漆黑的夜空

  悬挂的雨丝

  回忆起

  曾经的往事

  高一已过半年了,但我并没忘记那段初三年的日子,没有忘记那段心酸的回忆,没有忘记那个全校唯一会发跳发球的排球男生,没有忘记篮球架下那个潇洒的男孩,更没有忘记那个温柔的月光下我和他照顾一位病人,一起看星星的夜晚。虽然我很想忘记他,可是我终究没有做到,仍然记得那段美好的回忆,那个篮球下英俊而又焕发阳光的男孩!

  “子怡,子怡,想什么呢?”莉莎凑过头来问,我才清醒过来。

  “没……没有。”

  “理林说好了,晚自习下课,请我们吃夜宵。”

  “哦,那辛然去吗?”

  “当然去啊。”

  “你怎么了,又在多愁善感了?”

  “没有啊。我在想问题呢。”

  晚自习后,我们几人来到了校门口的那家小吃摊。今晚的理林比起以前更加的有魅力。

  “子怡,最近你们文学社忙不?”理林问。

  “再怎么忙,我也没有你的忙啊,我只是个小小社员而已。”

  “咳,还不是要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争取明年去竞选社长。”

  “你说的可简单。”

  “你这么有才,任社长肯定没问题。”

  “冲着你的话,我更要努力。”

  “就是啊,对了,我们学校的排球队,前两天参加省排球比赛,拿了一等奖,你们应该采访采访他们呀,尤其是泰迪。”

  “泰迪?”我一阵尖叫。别人还行,他,我不敢。

  “怎么?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啊。”

  “让别的记者采访吧,我最近比较忙。”我无奈地说着,我何尝不想去采访他,我日夜思念的人,可是我知道这只会让我处于一种更尴尬的局面。

  “你真傻,这么好的机会都不珍惜,这是为将来进中央电视台当记者做准备啊。”

  “我最近真的很忙。”不知什么原因,一说起泰迪,我就没了头绪。

  “我知道学校的社团都很忙的,你可要处理好,不要影响到功课。你看看我现在的样子,三天两天就被老师抓到办公室修一顿,说我影响学习。 ”

  “没办法啊。当初我们班主任还让我不要去呢,他就担心我影响到功课,拉班级分数。我还不知道班级间的竞争也这么的厉害。”

  “这个社会,没有竞争,哪会进步?班级间的竞争就为了高考多考上几人,这样名声就会更大。”

  “可是,你有没有觉得,有时候他们做得太过分了。国家明文规定的双休日,可我们呢,一个月才放假两天,而且那两天,是让我们回去取生活费的。国庆节呢,我的其他同学他们都休一周的假,可我们呢,才仅仅一天,作业又那么的多,我看不如不放假。”

  “没办法,现在学校为了进入国家一级达标校不得不这样做。其实大部分的高中都这样的,为了大学天堂这是必须经过的地狱之道。”

  “考大学必须都这么艰辛吗?”

  “也许吧……我现在也累得快倒下了。每天晚上12点才能入睡,大清早的五点半又得爬起来晨读。”

  ……

  我们几人就这样低着头吃着面条,我看今晚的莉莎可像个电影中的女主角,白色裙子配上双擦得发亮的黑色皮鞋,多靓啊。

  “理林,你可要对莉莎好,否则,我和子怡决不会饶过你。”辛然开玩笑地威胁他。

  “是啊,不可以欺负她!”我也附和着说。

  “你们放心,我不敢的。”我们几人的灼灼逼人,把理林弄得都不好意思。

  “量你也不敢。”辛然继续说。

  “好了,不与你们开玩笑了,今晚一起吃饭,还有另外一件事,就是学生会要与文学社搞一次联谊活动,时间定在下周六。”理林谈起了正经话题。

  “好像听我们社长说过,那很好啊。”我说。

  “活动要推选两个主持人,我与你们社长商量好了,就你和我主持这个活动。”

  “我们俩?”

  “就是我们两个。”

  “你觉得我可以吗?”我有点怀疑自己。

  “当然可以,再好不过了。”

  “莉莎,你觉得怎样?”

  “很好啊,不错的机会!”

  “那我试看看吧。”

  ……

  理林与莉莎就这样平平淡淡的开始,接着是平平淡淡的相处。他很关心莉莎的学习,经常拿一些他们以前做过的习题让她做,也经常抽空给她辅导功课。因此,莉莎的成绩进步很快。两人虽是跨年级相恋,不同班,不同级,但他们的心却是相连的,这是一种无形的动力!

  联谊活动就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拉开了序幕。为了主持好这个节目,可把我忙坏了好几天,既要准备台词,还要安排节目,又要邀请校领导……还好一切的忙碌并没有徒劳,那个下午的联谊活动举行得很成功,节目有条不紊,而且丰富多彩,有舞蹈、钢琴、武术、独唱、合唱、乐器、相声等等,每个节目都深受老师、同学的欢迎。虽说只是个联谊活动,然而却感染了全校,来观看演出的同学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了。看到这么多的观众,我和理林高兴得合不拢嘴。

  节目到了尾声的时候,突然后面响起了一阵刺耳的呼喊声“莫理林罗莉莎来一首”、“莫理林罗莉莎来一首”呼喊声持续了好长,看来学生会主席的女友要在这关键时刻见面于大家,就像公主出格那样隆重了。

  “上去吧,别让观众等得着急了。”我笑着对理林说。

  “可是她不会答应的。”

  “会的啦,去跟她说一声。”

  理林跑到了后台,把莉莎牵了出来,顿时全场响起一阵雷雨般的鼓掌声,“哇!”

  “美女!”确实今天的莉莎是比以往更加的亮丽动人。最后,他们以《知心爱人》这首歌结束了本次活动。

  回到班级,我那激动的心情还没平静下来,胖墩墩的洛祥气喘吁吁地跑来,“子怡,今天你在舞台上表现得很美丽,把我都看花了眼。”

  “真的吗?”听他这么讲,我就像喝了蜜甜到心坎上。

  “我本来对你们的活动不屑一顾的,不过看到舞台上不一般的你时,我就坚持到最后了。你看,我现在都热汗淋淋的。”他一边说,一边拿着本书不停地扇。

  “谢谢你对我们活动的支持。”我笑着对他说:“我表现还行吧?”

  “太好了,简直棒极了,只是说错了一个字,把”二“念成”恶“了。”

  “是吗?”

  “是啊,很多同学还在下面学你呢?被我凑骂一顿。”

  “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我拍着他的胳膊说。

  “莉莎交男朋友了?”他靠在我耳朵小声地问。

  “是啊,不错吧。”

  “不就是学生会主席?有什么了不起,我就看他不惯。”

  “我看你是嫉妒他。”

  “我才不稀罕呢。”洛祥弩着鼻子不服气地说。

  “是吗?在我心里洛祥永远是最好的!”

  “那是!子怡你什么时候谈男朋友?”

  “我啊,不谈!”

  “你眼前就是一个英俊萧洒的俊男,你不考虑一下,会很可惜的哦。”洛祥说着,大拍自己的胸脯。

  “呵呵,太英俊了,我怕我配不上。”我大笑着对洛祥说。

  ……

  是啊,看着理林与莉莎这对男才女貌,我特别羡慕,我何尝不想?可是……

  思绪被拉回了初三年那段残缺的回忆:

  初三那年,由于户籍原因,我转学回到户籍所在地的中学读书,参加中考。那次的转学,我发现一切都变了,我的性格、我的生活、我的一切……

  我是在转学后的第一天认识泰迪的,那时我们都是十六岁,都是属于极易冲动的年龄。我是在一个极富浪漫情调的夜晚对泰迪一见钟情的,缘由是他撞到了我。那一碰撞之后,隐藏在我内心深处所有的情愫一瞬间都被激发出来。

  我喜欢篮球场上的运动员,对他们,心里总有种特殊的关爱,那是源于对广阔和纵横的感觉和热爱,在球场上他们会有种置身世外、挥斥方遒的感觉,当然,那投球一瞬间的潇洒确实需要有一种气魄来支撑的。

  老实说,泰迪是个帅气的男孩,在学校里很受女生们的欢迎,而且他的球技又佳。自那晚在教室门口他不小心撞到我以后,我就恋上了他。在操场上,欣赏他飒爽的英姿;在小路上,欣赏他那潇洒的风度。他的头发部分挑染,在阳光底下闪烁着迷人的板栗色。发型整个儿后梳,却不大听话的样子,松松垮垮地趴着,后边的头发齐看,在微风中轻轻地动。听说他的母亲是个诗人,这更增添了我对他的爱恋。

  他的球技越是好越是打得越狂妄,只为进球独断专行。是的,一个人打球的方式往往折射了他的为人处世。他自私骄傲,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哪点值得你为他陶醉呢?可是,我还是发现自己竟深深的恋上了被女生们冠以“四大天王”的泰迪。当然,这一切,也许泰迪一点也没有察觉。

  可是,当我们一碰面时,我就会脸红心跳不已。我的心中纵然有着那千言万语。但当面对他时,由于女孩子的矜持也只是淡然一笑,极力掩饰心中的冲动与紧张。我也一再告诫自己,以学业为重,年少时尚未成熟的爱恋最终只会成为一种错误。因为我们即将中考,何况我们都还小。

  可是我又极力反驳自己:“我什么都明白,什么都懂,但就是无法从那个深渊中解脱出来。”我是没有办法,只能尽量克制自己,强迫自己一心扎在书堆,用知识取代那份烦恼。

  那是中秋节的前一天晚上,大部分同学都回家了。女生宿舍的一位初一年的小妹妹生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可宿舍已经没有几人了,剩下的人都很慌。我建议大家得赶快把她送到医院。

  “这么晚了,医院也许关门了,何况我们现在哪里去找车子啊?”一个女生不安地说。

  “那怎么办,她病得这么严重,全身发烫,可能是高烧,高烧可不能再拖的。”

  就在我们焦急地讨论如何处理时,泰迪风尘仆仆地出现了。他说他有摩托车,可以马上送病人去医院。

  在我们几人的帮忙下,病人总算脱离了危险。等忙完一切,已经深夜一点了,必须得留下两人照顾病人。最后我和泰迪留了下来。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接近他。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

  “明天就是中秋节了,你怎么没回去?”他忽然问起了我。

  “只放假一天,我怕来不及。”

  “你爸妈现在是在厦门吧。”

  “恩。来回一天的时间不够用。”

  “哦,是这样。子怡,你有兄弟姐妹吗?”

  “有啊,还有一个姐姐。”

  “好啊,有姐姐那可以照顾你啊,最小就招人疼。”

  “咳,我们家是姐妹平等,都是一样。”

  “你打算念高中,还是中专?”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高中吧,我很喜欢上大学,可是市二中又不知道能否考上,考不上也许就上不了了。”

  “我认为你能上的,你的成绩那么优秀。”

  “那可不一定啊,你呢?”

  “我应该就上高中。”

  “那一起努力吧。”

  ……

  一阵冷风吹过来,我感到有点冷,不禁打了个大哈欠,泰迪脱下了外套,披在我身上。这一小小的动作,在常人看来没什么,可是他却温暖了我整个冬天,甚至整个生命。自那以后,我的心湖再也没有平静过。

  啃书、做作业、复习、预习,每天我们都读着同一本“书”,过着同一种生活,初三的一切给人的感觉是淡,像一杯白开水淡得无味。如果没有泰迪的出现,也许我的生活更是淡得可怜。整天像一只失去翅膀的鸟对着同一个鸟笼,吃着同一种饲料,偶尔想跃出鸟笼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但一离开鸟笼,便回不去了,就在这种想飞却不能飞之间徘徊着。然而,对他的思念如潮水般放纵地流淌着、翻腾着,那种涌来的气势是一发不可收拾的。

  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出现,改变了我那平静的一切。在无知的初一、初二年的生活中,我从不屑一顾男生女生间的那种隐约的感情,那时,我只是避而又避。我只是一味地钻书。整天在家长和老师的关爱下茁壮成长。

  可是初三这年的转学,一切都变了。我看到泰迪在省级排球比赛中的雄姿。那次激烈的比赛促长了我倾慕的潮水,像夏天般的太阳,开始对他那对排球的痴狂和英俊潇洒的外表发生剧烈的火焰,发生浓得化不开的爱恋。在场外,我用余光偷视他,那开跳发球的帅是我以前以至于今后恐怕也难见到的。那爽朗的笑声,浅浅的笑容和他那头上特有的金发是他的招牌形象。

  风的响,使他那飘飘柔顺的头发随额头轻轻滑落下来,挡在闪亮而充满电性的眼前,轻轻一捋,又随着飞舞起来。最难忘的是他的球技,虽然他不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但是那种酷似三井的姿态、樱木的调皮、流川的冷酷、宫城的灵机全都融入了他的身上,汇聚到一个阳光般少男的身上。我发觉,我的心在为他呼唤。

  不单是因为他的才智与灵气,更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让人遥不可及。平时上课,我从不敢回头,生怕看到他的脸,我的心会跳个不停。但这些又只会像蜗牛一样,将心藏在壳内,生怕被他发现自己的心意。

  我常常想起简爱的那句话而黯然神伤,简说:“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与美貌,我一定让你难以离开我,正如现在我难以离开你,可上帝没有这样做。”

  是的,上帝没有这样做。

  每当我们的眼神相遇时,我就会发抖,我多想让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一刻。虽然从他的眼神中,我找到的只是平淡,但感情的潮水总一次又一次激起波澜,翻腾起浪花。特别是那场球赛后、那个难忘的夜晚,在我的心里,更是有种莫名奇妙的心动和蠢蠢欲动的热情。

  为了看他打排球,我放下了手中的笔;为了听朋友说他的历史,我放下了手中的书;为了了解他所有的一切,我放下了“书虫”的称号。

  虽然这一切花费了我很多的时间,然而我没有因为这而影响到学习,我一再的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的念书,这样才能考上市二中,这样高中生活我们才有可能在同一个学校。 因此我的成绩在班上还是名列前茅。

  这一切被思葶看在眼里。她是我的同桌,也是我们的校花,凭女孩的直觉,她早就觉察到了。“算了吧,子怡,别在那么的痴情。他以前是有女朋友的。”从思葶那里我知道他以前的事,更多的是不好的那一面。但那些只是催化剂,只能加深我对他的了解、对他的感觉,丝毫没起到动摇我在乎他的决心。我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单恋的词里,而且很深,恐怕拔出来一点也不容易,就这样牵牵绊绊的。

  ……

  泰迪的影子早在我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只是恐怕永远也不会开花结果。因为我觉得他对我很平淡,似乎我的存在与他没有任何关联。

  时间随着紧张的初三生活,日子不断地流失着,沉默寡言的我也随着时间的流失迎来了黑色、紧张的复习阶段。我的鼻梁上也架起了一副深度眼镜。枯燥的初三生活也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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