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踉羽·滑

作者: 林一 完成状态:已完结

第一章

  下了三天三夜的雨。在这个傍晚,西方天幕有一屡痱糜的淡光穿过层层的雾气,与这个城市相牵。那光是已经露出半边脸的夕阳与城市挥别的手。上天不忍打搅这温馨的瞬间,雨势便渐渐减弱,直至阴暗的苍穹再也挤不出一滴水来。乌云翻涌着向天边散去。这时,火车的鸣笛在城市的北角呼啸而下,为夕阳奏响爱的挽歌。

  远处高楼矗立,有点高不可攀的感觉。倘若小鸟要飞过这些楼群,估计也会累死的。大城市之所以没有鸟儿,大概是鸟儿也怕飞断腿。想到这里,林一傻笑下,他就曾经看见过一只笨鸟撞到高楼上的玻璃而掉下来。这些林立的高楼依然不能够吸引我的注意。我已经丧失对它们的兴趣,它们是一个物体,而我是另一个物体,运用简单的哲学知识来分析就是,我和它们都是相对静止的,我对静态的东西毫无兴趣。对于J城的一切,犹如一个遭受蹂躏的女子,令人毫无摸索的兴趣。这是我第三次到J城,感觉自己像一个到外婆家探亲的孩子,每次离去都故意留下点什么,作为下次来的理由。可是我没有在J城留下什么,甚至我的半根头发也不愿留下,所以我不是回J城寻找东西,回来仅仅是为了某种义务。

  公民有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我是公民,也有权履行义务。可是我又不能明确我的义务是什么,也许是一个诺言,也许是不让自己饿肚子。

  夜幕即将降临,广场上的灯无比明亮,不愧是大都市呵。我可以看清行人清晰的脸庞,但需要戴上眼镜才行。坐在广场上的一块空地上,犹如一个要饭的乞丐,只不过我的打扮不那么令人怜悯。开始有点后悔没提个大包,那样我就可以坐在大包上,不让我的屁屁和大地亲密接触,使它着凉。可是我只带了一个挎包,里面只有两件衣服、几包香烟,还有一把防身用的匕首。请不要怪我懒惰,尽管事实上我就是懒惰,但我最喜欢简单,喜欢用最简单的方式去对待每一件事。

  妈的,禾火那小子究竟还来不来?

  我开始发火,可是火一出去就和冷空气碰了个正着,唠叨也只能在心里发。无所事事,而平生最害怕的就是等,好比一个被关了十几年牢的囚犯,身处囹圄等待放出去的那一天,是多么的残忍。于是从包里拿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点燃。当我发现脚边地上烟灰的时候,发觉那样更无聊,使用无聊的方式消遣生活反而使生活更加索然无味。扔掉烟,决定数到十七下,如果那小子还不来的话就买票走人。

  数到16下的时候停了下来,一位穿着超短裙的女子吸引我的眼球,纤细的腰,让人觉得拥挤的后背,这让我觉得有点熟悉,记忆告诉我。我似乎曾经在某个特定的地点和她相识过。她的影子随着她的身体在地上漂移着,渐渐地远去。一张张木讷的脸穿梭在广场上,有点行尸走肉的感觉。或许他们都是旅客,背井离乡来到J城寻找谋生之路。他们和我一样,流落在异乡。那一张张木讷而又漠然的脸孔又笼罩着一层死鱼翻腹般的苍白,他们在害怕,害怕这城市将不属于自己。和他们不一样的是,我来J城完全可以当作一次旅行,所以对一切都可以满不在乎。也有完全属于J城的行人,就像刚刚路过的那位女子,我敢断定她就是出生并成长在J城的,因为她身上有一股令人不能看见的自信,或者更确切的说是自傲。我很看不惯这种傲的,你是J城的又牛叉什么,不就富裕点,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中国的土地。幸好这种自傲表现在一个女孩的身上,要是换个男的,老子不上去揍他才怪。

  “阿一!”

  我不回头就知道是禾火那小子来了,还是那么老土的叫我,整天“阿一”、“阿一”的,听起来倒有点像叫阿姨。靠,我什么时候又变成女的啦!

  我说,你就不能换个好听点呀?

  “习惯了,习惯了,习以为常。”

  “常个屁。靠,做大哥啦?”禾火身边带着个染了金发的小弟。

  “来,过来快叫一哥!”

  “一,一,一哥。”

  “阿一,别介意,这小子每次开口第一句话就会吞吞吐吐的,习以为常,习以为常。”

  靠,还有这样的。我有点想笑出口。

  “他叫SD.”禾火把那小子拉上前。

  “SD?”我迷惑。

  “是个代称,译为中文就是‘傻的’,至于真名,我倒忘了。SD,你叫什么来着?”

  “SD.”

  “屁话,我是问你真名。”

  “苏蛋。”天底下居然还有叫这名字。SD说完嘴巴还在嘀咕什么。

  “SD,傻愣着什么,快帮一哥提行李呀。”禾火那乖蛋故意在行李两字上说得很重,让我听得怪怪的,我的行李不就一个挎包。SD上前要从我的肩上取下挎包,我拦住他,说不重,自己能行。不过他还是拉拉扯扯,极为热情洋溢,几下工夫挎包就落在他肩上了。其实我这个人是极随便的,要是以前的兄弟,非要他们帮我提行李不可,如今刚认识SD,总得客气些。

  我说,禾火,你小子可真行啊,有个那么听话的手下。

  “阿一,你就别挖苦我耶。SD是早闻你的江湖事,想以后跟着你学点东西。是吧,SD.”SD点点头。

  “哎,你又怎么整个蜗牛似的,半天也爬不到火车站。”我突然想起什么。

  “哦,对不起,今天加班了,下班晚了点。”

  “我说,你叉如果再晚来一下,我可溜了。嘿,你别说,今天幸好有位美女帮了你,要不然……”

  “美女?上哪啦?”禾火打断道,色咪咪的样子。

  “喂,不要那么色好不好,人家早走了,要不是看见她,我早就开溜了。”

  “阿一,宇华呢?”

  我的脸一片死寂,感觉脸上粘了什么液体,僵硬而不舒服。

  “SD啊,你是哪里人啊?”禾火见我转移话题就没有再追问下去。

  “我,我……我是J城的。”

  “J城?”他的身上并没有J城的气息,在我印象中J城的男人应该是很强壮的,而SD则不是那种很man的男人。

  “是,也不全是,我妈S城的,我爸是J城的。”

  “哦,那我们好歹也是半个老乡喽。”

  “呵,呵。”SD傻笑着。

  “那你有什么专长?”这样的对话很容易让禾火看清本质。我心不在焉,用简单的对话来逃避现实,只想学会慢慢褪去记忆的色调,让它变成白色,即空白。

  显然,这简单的对话里头,SD是最大的收益者,这样的对话会让他兴致极高。

  他大力拍着胸膛。“哼,我力气最大了,不信我就捏死一只蚂蚁给你看。”

  我和禾火同时大笑起来。

  禾火问我以前有没有来过J城。我说,来过两次了。

  记得第一次来J城,是高二毕业后的一段时间里,因为好兄弟猛子,我提前给自己毕业了,没拿到高中文凭就出来了。我说,喜欢用最简单的方式去生活,所以也不喜欢去记忆,记忆会让我变得更沉重。我已经很难回忆高二以后的日子了,在哪里,做过些什么。至于为什么来了J城,就更不清楚。但有时候我又模模糊糊的记得,是有个声音把我唤到J城来。我手指随便一指,便指到地图的某一点,那个点就是J城,于是我就来了。

  到了J城,没有太多的行李,只是一个挎包,里面有两件衣服和几包香烟。那是我生平到一个陌生的大城市,犹如一只迷失在罕见茂盛森林里的小鸟,那里有太多我从未见过的东西,这一切让我眼花缭乱,让我应接不暇而忘记了飞。我不急着飞,因为知道自己已经迷失了方向。但并不害怕,不会有人把我赶出森林的,即使饿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在意我的。J城的布局迷乱无章,几乎每条路都是一样的,路旁到处是巨大的广告牌。每次路过那些广告牌,我都加快脚步逃似的远离它们,因为我总会担心广告牌有一天会倒下来把我砸死,我并不想死得那么无辜。我知道人有许多种死法,但像这种无辜而倒霉的死法,是令人汗颜的。虽然那时我是极不愿意出来“混”的,并且还一个人,很凄惨,那时我已经不再是高中那个无赖了,可以听得进别人的劝导,但我只听一个人的,那个人就是宇华。我来到J城,就像一次蓄谋已久的出逃,但又很后悔自己的毫无准备,身上只带了几百元,应该是四百二十七元三角吧。我在J城没有一个熟人,下火车那会正是凌晨二点,虽说只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而且也精力旺盛,但我不喜欢坐火车,整个大甲克虫似的,让人生畏。望着火车上一张张死寂无表情的脸孔,都快要晕晕入睡。而且坐那玩意儿,感觉是在上吊自杀,绳子套在脖子上,慢慢地把自己给勒死,但那样慢慢的勒下去却让人落泪,气馁,感觉自杀还要几年似的。火车一到站,就立马从座位上飞奔出去,车厢有许多民工,带着许多行李,车厢也很拥挤。我对民工是没太多好感的,首先是形象不佳。离家里不远有个工地,有不少的民工扎住在那里,那些男民工们都是穿着裤衩,而且裤衩故意扯得很下,几乎看到了半边屁股,就那么着跳到河里去洗澡,这让我觉得这样的随便有点不可思议。当然也有民工给我很好的印象的。我和奶奶居住在农村那会,村里有个工程请来了民工。因为没有多余的房子给他们居住,大多数民工都入居在各户人家里。一个外号叫九蛋的四十多岁的大伯住在我家。他给人的感觉是很慈祥的,人过于老实,也经常让人欺负,大伙都喊他王九减一蛋——王八蛋。那时候是90年代初,很盛行一种“打功夫”的儿童游戏。说的打功夫,无非是几个小屁孩手舞足蹈,手拿木棒,四处乱打乱蹿。有一天九蛋给我做了一把木条削好的大刀,我乐滋滋的捧着老半天,有了刀我也自然成了孩子们中的武林盟主呢。现在想想也觉得无知,有根木刀,别人赤手空拳的,你不做盟主才怪。小孩子总是容易满足的,九蛋给了我好处,我就喜欢他了。

  好不容易挤出了出站口,发现肚子在作响,跑到附近的一家小吃店,晃头晃脑地吃了两碗排骨面。起身去付钱,谁知被吓了一大跳,两碗面居然要三十元。

  “妈的,你以为是龙面啊!”我不服气。

  “咋的,吃霸王餐呀。”一伙人上前拥来。我知道这不是家里,一时很难把兄弟叫来,但我生性很倔强,暴躁。

  “妈的!”我一吼,掀起桌子,握拳迎头就砸向那伙人的头一个,眼睛四处一瞄,找到出口就跑了出去。即使我再能打,也敌不过一伙人的群殴。三十六计。逃为上计。这我还是知道的。

  一伙人从小店里追赶出来,我的血液开始沸腾,仿佛回到了从前和猛子、憨头在一起混的日子。拼命地跑,挎包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我的屁股后面,像一块木板,每跑一下它就打我一下。我边跑边把它从我的身后取下来,右手提着包更加快了速度,身后有听见瓶子摔在地上清脆的声音。

  当我回头去看的时候,身后只有空气一团。哼,他们还不晓得我是长跑冠军哩。我很快就瘫软下来,想找个地方歇歇,可是附近只有冷冷的空气,连个人影也没有。开始后悔起来,不应该瞎跑,该往多人的地方跑。我现在分不清东西南北,更不知道自己所处的地方是何处。要是以前,所到之处我都是无须知道地名的,也不想去知道,这样没有了地名,我的记忆不完整,也无须花时间去记忆,那样很好。可是现在突然觉得有点凄凉,月色很好,可以在地上看见自己的影子,被拉得很修长,连影子也面目全非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从地上爬起来的,旁边的挎包链被打开了,赶紧去检查一番,只有两件衣服,再摸摸口袋,只摸到空气了。

  他娘的,偷也要给老子留根烟吧!

  无奈之下,肚子又叫了几声,放了个响屁。天亮起来的时候,人群也多了起来。我懒散地走着,像具褪去皮的尸体,这一走不知要何时才能结束。再次去摸身上的口袋,突然眼睛一亮,意外发现一块钱硬币。可是左脑和右脑打了起来。左脑说,一块钱应该拿去坐公交车,右脑说,一块钱应该去打电话求救。我说,行啦,我做主。我还是支持了右脑的决定。可是一块钱打电话也只能打三分钟,三分钟够说个屁事呀。但也不能尽晾着,得想着下一步如何打算。继续耷拉着身子走,路边四处贴满了广告,有丰胸的、招工的、求购的。对,可以去找工作,自己不是为了找工作才来J城的吗?我上前去看广告上的招工启事,让人眼花缭乱。那些广告是几张白纸而已,似乎贴广告的人过于散乱,贴在广告栏上的纸张飘飘欲坠,仿佛大家闺秀不愿意出来露面似的,看了一眼又跑回去了。

  某某饭店,急需洗碗工数名,待遇从优,有意者请持相关证件到本饭店人事部报名。

  上面有饭店地址和联系电话,但这些丝毫对我没半点作用,连自己所处的路都不知道叫什么,更不用说凤凰路在哪鸟地方呢。电话更不能打,毕竟只有一块钱,万一用完了工作又没找着,那就吃西北风了。

  东晃西晃的走,时不时望下天空,什么鸟也没发现。真想喊一句“天真他妈的大啊”,但气量不足,便作罢。被夹在两栋高楼之间,构建成一个井底,自己一下子成了井底之蛙了。天上不会掉下馅饼,现在真是切身体会到这真他妈的是句真理。一辆辆两层的公交车从旁边驶过,用右眼斜看了下,是305公交车,我似乎又马上要变成一只癞蛤蟆,想看看车上有没天鹅肉。眼前又一亮,居然有到凤凰路。仿佛看到了美女,腿脚也不再发软,一下子就蹿上车去。到投币箱旁,犹豫了很久,要不要把那一块前扔进去。身后一大群人簇拥上来,让他们那么一推,手中的硬币就那么莫名其妙而又自然地掉到投币箱里了。“当”的一声,仿佛法官宣判了我的罪行。我大摇大摆地坐在一个位置上,看着那些没有位置的人,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约摸几分钟,车上响起了声音。

  “凤凰路到了,请从后门下车……”

  后门突然“当”的一声拉开,我失神地走了下去,一肚子的不满,原来凤凰路过了一个马路转一个弯就到了。有点被欺骗的感觉,又责备自己金口难开,问下路不就得了。终于开了口问了那饭店的地址,一下子就找着了。

  “干什么的?”一个带眼镜的打量着我。

  我不知如何回答那么高难度的问题,是问我的职业,还是问我来做什么的。不过也无须回答,那问题几乎毫无意义的。我没有回答,站在那里。那家伙站了起来,改用另一种诡异的眼神来看我。我那时候头发刚剪短,整个刺猬似的。我习惯不了剪短的头发,也很不满意,很怀念以前的长发,特别喜欢别人说我酷酷的样子。

  “问话哩!”

  “知道!”我开始不满。

  “那怎么不回答?”

  “不知道怎么回答。”

  “小学没毕业呀?”

  “差不多。”那时候很流行“愤青”的说法,憨头就喜欢叫我愤青哥,不过是牛粪的粪。估计那会我也十足是个愤青,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开始把这种愤怒全部集中在J城上,恨不得去扛几个炸药包把J城给炸了。觉得J城是个坟墓,我迟早会断送于此。一个鸟不拉屎的郊外,居然还会有人来偷钱,还有一块钱也被坑了。想到这里,有点想开溜了,真的是此地不宜久留呀。

  “那,那个什么来着?……哦,你叫什么?”

  “不知道。”我向来不喜欢轻易让别人知道名字,没有什么原因,就是不喜欢。

  “哩,不知道?你狗娘养的呀?”

  我怒火冲天,正准备上去一拳把他狗牙给打出来。但是有个声音在我心中呼唤。

  不要。

  就那么一句话,我平静了下来。

  “那,那你是来应聘的?”说了那么久的废话才到主题上。

  “嗯!”

  “什么?”他开始大声。

  “是,我是来做洗碗工的!”我鼓起勇气说了这句沉重的话,要是以前,即使死在刀子下,我也是不会屈服的,但是我的左脑和右脑一起告诉我,我必须屈服。

  “带证件没?”

  我开始蒙了,想了想,记得那广告上说要带上相关证件的,可是我的身份证随钱包一起被偷了。

  我说,被偷了。

  偷了,怎么偷的。

  你又不是公安局的,再说我也没报案。我心里想。

  不小心偷的,身份证夹在钱包里被偷了。

  喂,我所说的证件是指毕业证。知道不,毕业证,毕业证带了没?

  什么毕业证?

  高中毕业证。

  初中的不行吗?

  不行。

  真的不行?

  难道还有价讲,你以为菜市场啊?

  二话没说,我“哐”的一声把门重重关上走了出去,只听见里面说了句“找死呀”,要是以前,我早就进去揍他一顿了。

  我闷闷不乐地在路上走着,很有打人的冲动,用脚使劲踢了路边垃圾桶几脚。早知道当初应该忍着点,拿了毕业证再溜。不过很快也想明白了。只有那样才对得起猛子。这世道也真他妈的,不就是在大城市洗碗,也要高中文凭。很想去问问看厕所是不是也要高中文凭。

  突然想到老顺,还有猛子他们。我得好好回去见老顺。我曾经和他说过,即使我的行为不能使我出名,也要因为他的小说而让我出名。老顺是我从学前班一直到高二的同班同学,那小子是个文学狂,拼命的写作。不过说实话,他写得也不怎么着,过于生硬死板,写的小说是治疗我失眠的最佳读物,比安眠药还管用。我也喜欢写,写得自我感觉良好,比他写得好,不过我认为写东西也是游戏的一种,人生的一种,总会厌倦。老顺很少和我混在一起,但我经常给他讲起我在外面混的日子,有很大一个原因是想让他写一本关于我的小说,好让我永垂不朽。我很小的时候就很固执地认为,不能白来这世界一场,至少要留下那么一点我的东西,所以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四处撒尿,那样等我某一天死去的时候,这个世界就留有我尿味的痕迹。再大些,发觉不那么回事了,觉得只有文字才能使自己在这个世界留下痕迹。于是找准了老顺,并全力支持他的文学事业。

  我把手插在裤袋里,裤管就贴着肉更紧些。隐隐约约感觉到一块物体的形状,圆形的。发现新大陆似的停了下来,伸手去触摸,感觉像是硬币。索性四处寻找厕所,进去就把裤子脱下来。果真是一块钱的硬币,那个裤袋里面已经开裂,估计钱是从裤缝掉下去的。我穿着一条灰色的裤衩在厕所里头,使劲把裂开口撕得更开些,像得到了战利品那么高兴。

  有了一块钱,可是左脑和右脑又打了起来。我平息了他们,说出了自己的决定,用一块钱打电话给猛子或者老顺,叫他们过来营救。之所以不采用左脑或者右脑的意见,是因为他们的意见压根就不着边际。左脑说,拿一块钱去赌;右脑说,拿一块钱去玩女人。我真的怀疑他们是不是神经质了。

  “老板,几多钱一分钟,打个长途电话?”老板是个女的,我故意调侃道。而且有了一次失误,引以为戒,凡是涉及到钱的事情,一定要先问后做。

  “没有看上面写的,三毛钱一分钟。”显然是给我泼冷水。

  索然无味,拿起电话,居然忘记了要打的电话号码,憨头的手机位数太多,而猛子的小灵通都不记得什么鸟号了,只记得老顺家里的,但未数是7还是8,就不得而知了。万一打错就失去一分钟的通话时间,那么宝贵的三分钟啊。大概是8,那小子他爸最喜欢发了,肯定是8.但又好象不对,号码是老顺他妈妈去选的号码,估计是7.他妈妈思想保守,宁可不发,只求安宁。左右不定,胡乱拨了个号,也不知道是7还是8.

  电话“嘟”的时候我在想,一会和老顺什么鸟话也先别说,告诉他到J城火车站来就是了。

  “喂,你好,请问你找……”

  “老顺,我是一。”老顺的声音沙哑,跟个鸭子似的,我准没听错。

  “一一呀,你怎么啦?在哪?吃饭没有?”

  我在电话那头哭笑不得,看着时间过了1分49秒,我只用了三、四秒,那小子居然用了一分多钟。

  “闭嘴,我说,你别废话,我在J城,你叫上猛子他们几个带上钱到J城火车站来,别……”

  电话突然断了,通话时间是2分58秒。本来想说别让我等太久的,电话就挂了,估计是老顺家的电话又坏了,一台破机子,经常出问题。也好,正好六毛钱,给老板一块钱,摆阔一下,不用找零。找来个人问到火车站的路,等几个小时老顺他们就到了。

  想到马上就要离开该死的J城了,心里也一下子愉悦起来。

  第二次到J城的时间,距离上次有好几个月了。几个月里发生了许多愉快和不愉快的事情。总觉得生活真他妈的该让人骂,让人喘不过气来。一天能发生奇异的事情很多,何况几个月。曾经说过不再到J城来了,我也真的不想到那,我是只小鸟,不适合到太繁华的地方,那样我的敌人就多了,也危险了。当然我也适合被关在笼子里,比如家,记得懂事那天起,我没有完整地呆在家里二十四小时。我有两个家,一个在农村,一个在城里。我的家只有三口人,我,我奶奶,还有那嗜酒如命的酒鬼爸爸。我妈妈在我出生的那一天就死了,但我一直认为妈妈没有死去,她依附在我身体的某个部位。村上的人经常到奶奶面前说,是我克死我妈妈的,是带弓箭出生的。我不喜欢那些邻居,我没有得罪她们,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要说我的坏话。也许是我怪吧,虽然他们没把我当怪物看,但也是把我当另类看。对于我的怪,奶奶经常这样解释,我那乖孙呀,三岁那年骑自行车从两层高的地方摔了下去,就成那样呢。我就成那样了,夏天洗滚烫的热水,冬天洗冷水。我倒不认为那样怪,那只是我的生活方式。我生下来就有这样的想法了,尝试多种生活方式。至于后来我和猛子、憨头他们加入所谓的黑社会,也是生活方式的一种。我爸也经常在别人面前说我的怪,嘴里时不时有一股很浓的酒味。面对矮个子的爸爸,更多时候我是不知所措的。他在城里买了套楼房,用猛子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民营企业家。他倒想我和奶奶和他住在一块,要不整个三房二厅的房子也怪冷清的。不过我和奶奶不买他的帐,都住在村子里的破房子里。他也只好履行义务似的定期给我们零花钱。奶奶经常在我上学的时候也捡些瓶子,那样也能换几个钱给我买吃的。对于年近七旬的奶奶来说,捡瓶子在于劳动,在于乐趣。常常听她说,上了年纪呀,不劳动很容易老的呦。我对爸是毫无感情的,甚至有点仇恨。在我看来,爸爸只是个称乎罢了,大家只不过是种义务与权利的关系,不存在所谓的父亲,所谓的儿子。他四十有多,自从我懂事那天起,他经常酒后从县城跑到我们住的地方,狠狠地训斥奶奶,骂,摔东西。这样上了年纪的人,真让人弄不懂他心里想些什么,或许只有“酒”。

  我从J城回来的时候,就被爸拉去训话,我顶了他一句,我的事你少管。我跑了,比兔子还快,跑只是不想面对这样的父亲。我在外头呆上几个月才回家的,一进门,奶奶就和我说,你爸找你。我说,我不想去。你还是去一下。奶奶这样说我也这样办了,我会听奶奶的话。

  爸说,我有个好朋友开了间玻璃店,我和他说了,后天你就过去,地点是J城。

  我不去。

  你必须去,我和他说好,票买好了,放到你奶奶那了。

  我二话没说就走了。末了,他补充一句,见到你的蔡伯父要礼貌些,不要给人家添乱。还有给你的手机也放你奶奶那了。

  我讨厌J城,但又知道是非去不可的。不去的话,爸会打死我的,他真的会的。有一回他骂奶奶,我顶撞了他,和他打在了一块,我那时候力气小,他两下子抓住我的睾丸,死死不放,我脸色苍白,一下子就倒在地上。

  天黑起来的时候我到达了J城,没有要爸给的手机,只从几千块钱里抽出几张红色的人民币,仍旧还是一个挎包,包里面两件衣服和几包香烟。第二次到J城的时候我的头发长了起来,来之前到“名剪中心”修理了头发,把它们拉直,使其飘逸,那是我最喜欢的造型。

  到了J城,对它有了生厌感,不愿正眼瞧它。我正蹲在第一次坐的广场上一个角落里,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慌不忙地从挎包里取出香烟,放在口中就抽了起来,并把烟灰放在一张废纸上。我知道这四周步满了“侦探”,女侦探,那都是些上了年纪的大妈。那是城市管理处请来的所谓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火车站广场附近的环境卫生,实质上就是抓无辜的乱扔垃圾的家伙罚钱。虽然我在她们的侦察视线中,但她们也只是虎视眈眈,因为我的烟灰只是掉在一张废纸上,她们也就无凭罚款了。不一会工夫,我把烟抽完了,把装烟灰的那张纸揉成一团,起身把它扔到垃圾筒,一个漂亮的投篮动作,纸团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准确无误地落入筒中。我想,大概那些大妈肯定气死了,猎物又给跑了。

  等待了有些时候了,我到附近的IP电话亭挂了电话给爸。

  他先开口说,我和你蔡伯伯通过电话了,他一会就过去接你,你站在出口处,举个牌子。我和他描述了你。还有……

  我“哦”的一声,就挂断电话了,电话那头还有余音,估计大半是叫我去把头发给理短了,他是最看不惯我留长发的。不过他看不惯的事情多着了,他是党员,最看不惯那些贪污的党员,但他又说,倘若自己也有做官的那一天,一定要好好的贪一把!

  上哪弄个牌子,我又犯傻了。左脑说,买只笔和纸不就得了。右脑说,抽只烟,用烟在纸上烫着写不就得了。我又喊他们闭嘴。我说,我赞成右脑的观点。我又一次偏向了右脑,我取来一张废报纸,车上无聊的时候买的,用烟头在报纸上烫出好几孔,好不容易凑合了几个字:我是林一。于是我傻逼似的站在火车站出口处,双手举着一张报纸,把它放在头顶上。稍不注意,就那么些个烟头烫成的孔压根就不知是啥。

  来来往往的人群开始多起来,估计又有一趟列车到站了。

  一个约莫四十上下的,满脸胡子的大叔向我走来。

  “你是林一?”

  他最先进入我眼球的除了胡子外,就是秃顶,只有后脑勺还有几束稀疏的头发,怪可怜的。

  “嗯。”和陌生人说话我从来不主动,除非美女。

  “呦,都那么高啦,我是你蔡伯伯呀!”说罢上前来拥抱我一把。我感觉不到热情,相反是做作。随便滥用热情,仿佛天底下全是他亲人似的,虚假得很。他上前拥抱,可以看清他的胡子,干燥而枯黄,犹如杂草般。城市人都喜欢搞点艺术的。

  他开着车把我领到他的店里,一张犹如棺材的木板横挂在店铺中央,上面赫赫写着几个金子:蔡氏玻璃店。中国人是缺少罗蔓蒂克的,取得名字也永远那么土,这不仅体现在取名上,连情人的约会也是如此。每逢情人节,男的都送给女的巧克力加玫瑰,年年如此,没点新意,就不怕巧克力把女朋友给吃成一头猪。

  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负责割玻璃。我习惯于嘴里叼着一根烟,左手持尺,右手持玻璃刀,那样的工作会给我很大的愉悦,仿佛在做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儿。割玻璃其实也要讲究技术的,起初我不会使用玻璃刀,以为轻轻拿起玻璃刀,随便割下去就可以了。结果在玻璃上划了十几下也不见玻璃断裂。后来有个叫多多的告诉我,玻璃刀上有个类似钻石的东西,使那个东西贴在要割断的玻璃上,轻轻的一划就可以了。我照做了,轻轻一划,再用玻璃刀的手柄轻轻一敲,玻璃就裂开了。有时候也会不小心被割破手,留下一道疤痕。

  虽然工作很轻松,待遇也很好,将近一千块钱,包吃包住,我也知道那么好的待遇也有我爸的作用在里头。即使如此,生活还是百般无聊的,仿佛一个老人快到生命结束的时候,再也寻找不到了生活的乐趣。许多时候我会和多多为伴,跑到附近的J大去玩。J大是J城的最大的大学,徐琪就是那时候认识的。

  在玻璃店工作的那段时间,我像神经质地不知所措。内心第一次面临痛苦,在两个女人之间徘徊,两只脚分别踏在两条船上。游离于徐琪的肉体,还是宇华的爱。在那个时候,我经常辱骂自己,垃圾、王八蛋、社会渣子。左脑和右脑厮杀得不可开交,在心里威逼自己不能那样。累了,我更多依附于内心的那个声音,像母亲的,又像宇华的。之所以也认为自己怪,很大程度上在于我的思想被许多东西左右着,自己本身、左脑、右脑,还有心里的那个声音。我的左右手上的疤痕就是那个时候用烟头烫的。

  不过,很快我就结束了我在J城的第二次生活,我用玻璃刀划在了蔡伯伯的脸上,脸成了玻璃。我现在很难想清那时候的场景,那天蔡伯伯好像喝了酒,满身酒气的冲进店里,并对每个职工指责一番,我很不满,拿起玻璃刀就划在他的脸上,背起挎包冲出了店里。我只能解释为自己的头脑发热,除此之外就无法找到其它的理由了。

  可以知道的是我被开除了,我得离开J城了。

  回到家里,奶奶什么也没问,她只告诉我,禾火帮我找到了工作,他在J城。

  我说,等过段时间,我再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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