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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了二十年

作者: 恋酒公子 完成状态:连载中

第一章


  我在楼下的小商铺买了袋方便面,又买了包烟。我是不抽烟的,不过人有的时候很奇怪,本来烦就是自己的感受,但又希望别人知道你在烦。所以我就想买上包烟,幸亏文菁不在,不然又要骂我一顿了。商铺老板是个带眼镜的中年人,留着鲁迅一样的“隶一”胡子。我点着他找的钱,转过身就看见前面王师傅跨着他的坐骑驰骋了来,“小高,有你的信。”老王总是很热情。我从他手中接过信还没来得及给他打个招呼,他又驰骋去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就有些感叹啊,这么好个老王,怎么大半辈子都带着这顶“绿帽子”,其实也不能这么说社会分工嘛,看他活得这么开心我也多了几分羡慕。摩挲着信封往回走,刚走几步我就楞住了,右边的美容美发店里多了个年轻的小姑娘。要是以往我就绝对不会浪费眼神往那看的,因为那的老板娘长得跟沈殿霞一样,不对,应该是身材跟沈殿霞一样。有一次我图个近在她那试了试她的身手,真是让我几个星期不敢看镜子,文菁更是把我笑个半死。而现在隔着那扇玻璃门上几个都快脱皮的字我看见了那个小姑娘,用阿刚给我讲过的话来分。大凡漂亮的女人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凡品型,这就属于那些很青涩的小女孩,身上有那中纯朴的气息,让你跟她在一起也觉得己高尚了起来,没有什么淫念。第二种就是极品型,这种女人是比较成熟的,她们懂得怎么打扮自己,身上有一种刺激你原始欲望的气息,跟她们在一起你会退化近几千年,回到动物时期。第三种也就是最要命的一种,仙品型,取这个名字也是因为人间难得,此人只得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她会让你徘徊在邪念与崇高之间,有把你分裂成两个的本事。我的文菁只能凑合着说是凡品,而这个小姑娘无疑是阿刚所说的仙品。今天真是什么日子啊,老天待我不不薄,就这么想着却看见老板娘狠狠的瞪着我,眼神里满是轻蔑。我就晕了难到一直得盯着她那身肥肉才算高尚,不过再怎么这也是大街上我就不便再多站了,要让文菁知道了我的耳朵又要痛上一段时间了。

  我住的这栋楼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违章建筑的一个范例。但房东却是二十年代的心肠,没事老爱拿着那个苍蝇拍满楼的乱窜。我爬上楼梯时就见他在我门口凝神着,见了我一双眼睛在我身上转了几转才说话:“小高回来了啊?”我应承了几句,就自己开门进了。我知道他这是在看我还有钱交下个月房租没,这世界上到处都是以貌取人的人,我没那精神去生气。屋里很乱,这只会在一种情况下出现:文菁很久没来!我细细的算了一下,她已经快4天没来了。烧上水,我把桌上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我的这个周末却让我坐在这发呆,生活久了就让人去习惯,但习惯不就跟麻木是一样的吗?桌上丢了两本古龙、一本笔记本。我的青春是用来亲手埋葬梦想的,到现在我就坚持让自己用笔去记录些东西。我的小说开始了一点去就再也没心情写下去了,文菁也常说我太懒了,而我每次都会回答说:“我不懒,只是习惯于把让思想转动,而身体处于相对静止中。”虽然嘴上会这么说但是心里也明白,这就像一根会疼的盲肠一样,割了没什么不过就是下不了手。正如这许多的习惯,我想改但是已经没的那种激情和冲动,生活盲目的把我推向一个个阶段,而我却根本没准备。所以就只有随波逐浪了。

  电话响了起来,我一看是文菁的,我一笑觉得真还是不错,心里想着她她就来电话了。“……”“怎么不说话啊,死了也诈下尸啊?”“我……我们分手吧?”“好的。”这是这周第4次跟我说分手了,我心里莫名的多了些气,我本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也许她这样选择好点,不过前三次都回来了。每次一吵架都把我全身上下每个毛孔的毛病数落一遍,过一段时间又会说她就是喜欢这些毛病。只可惜我渐渐的已经无力去为这份爱情付出什么了。也许让它断了更好,对她好。

  待在屋里只有闷,我换了件衣服锁了门,下楼去了。在楼下就趁机多瞧了两下那小姑娘,街上闲散的人到处都是,周末难得。我得抓紧时间多浪费下,以我住的房子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几公里的街道早就被我和文菁逛完了。我实在是找不到地方去逛了,拨了阿刚的电话,那小子还在睡觉。我跟他骂上了半天才把他的精神骂了出来。我就在楼下转来转去的看着街上乱窜的汽车,心里想着要出个交通事故该多好啊,以前上学那阵总臭屁的自以为是。说以后要买车买房,媳妇也要娶个几房。现在看着这些奔腾的汽车,心里就突然想嘲笑一下自己,再过几十年我还有什么?梦想,还是一肚子沧桑。美发店老板娘又朝我看来,我心里好笑,原来这肥婆还以为我在这找机会接近她那店里的小姑娘呢?想着想着阿刚就凑了过来,我走过去跟他打个招呼,那小子两眼也直直的望着美发店里,酒色财气,男人的通病。我拍了两下那家伙才回过神来,第一句话就是:“仙品,绝对是仙品。”我怕那老板娘恶心的眼神,拉着阿刚就打算走。岂料这小子反拉着我说:“走,美个发去,你看你小子头发这片地,都荒芜成啥了。”我还没说明情况,阿刚就拉着我走向美发店了。我只有耷着个脑袋让老板娘的眼神把我送到南极。阿刚兴奋得象头发情的公牛,跟老板娘招呼两句后就去找小姑娘说话,我做在凳上任老板娘的一双大手蹂躏我的头发,心里只有对我的头发忏悔了。小姑娘给阿刚洗着头,那小子一直说个没停,我以前就没发现他怎么那么会说呢。我就只有忍受着老板娘的摆弄了,真后悔叫阿刚出来。不过透着镜子还是能看见小姑娘的背影,老板娘的脸上总带着一丝不屑的笑,我心里有点窝火真怕来一句:“想当年,我就如何如何……。”阿刚也够本事一会就跟小姑娘聊上了,我也顺便偷听着,小姑娘叫余晴,今天刚来这做学徒的。我有些得意,再怎么说我离这也近点,一不小心就把这得意之色露于颜表了。老板娘总算收起了她的笑“小高啊,女朋友怎么好久都没来看你了哦?”我这才一下感觉到南极,原来这肥婆一直是在鄙视我啊,我刚接了文菁的电话,心里也宽敞多了“人家找到高枝了,不来我这棵树上了。”老板娘嘴了哼了一口冷气,这时镜子里余晴有转过头来轻轻地看了我一眼,我也倒吸了一口冷气,隔这么近了才能感觉到她的美。我的脸只有僵硬在那。真希望这个像梦一样的周末快点结束。我脑子里乱成了一团,陪着阿刚出来他说的话我全没在听。我想着自己刚才跟老板娘说的话,也许文菁真的找到了棵高枝,我有点奇怪为什么突然会说出这样的话,也许我从一开始就为自己想好了台阶,免得把自己摔疼,我确实也不觉得疼。前几次她不都回来了吗?这次也许也一样,也许……

  跟阿刚吃了顿中饭,这家伙真混蛋居然让我请的,还说是我叫他出来太急了钱都没带,吃完就回去了说是下午要去陪女朋友。我真的很服气做阿刚女朋友的女人。她能忍受一个成天骗着她的男人,或许女人都喜欢被骗吧,当你不骗她时她也就觉得你没什么趣了,就如我和文菁一样,以前追她的时候什么狗屁誓言说得用火车都拖不完。而一旦我开始认真对待这份感情时她却老是跟我闹别扭,我到是很怀念以前一个人的生活,圣经上都说夏娃是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做成的,应该是男人的一部分啊。但现在这一部分却要支配整个身体。

  北国的秋天,树叶连绵在半空下坠,这是古人定义下的一个多愁多思的季节。我躺在床上,希望睡一觉今天发生的事情全都忘记。忘记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为如果这件事非得要你去忘记,那么你能说这件事对你来说印象不深吗?房里到处都有与文菁有关的东西,我也奇怪今天为什么会怎么多次的想她,以往或许是工作太忙了疲倦劳累都把心房占满了,今天空闲的时间太多了,才会一遍又一遍的想她。人都有些犯贱,人都不在了才会去想她的好。正如那些生前养不活自己的作家一样,死后许多人就靠写关于他的东西谋生。人啊,有时候真的有统治生物界的条件,没一个动物能做到这些。

  不远地方的工地机器声把我吵醒了,我擦了擦眼睛,又一栋违章建筑正拔地而起。手机突然响了,是文菁的号码,我心里有些高兴又有点忐忑,还是看着她的号码让手机多响了几下才去接的。电话里是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喂!”我心一下凉到了底,文菁你有必要这样吗?我真想把电话挂了,那头又传来了声音:“喂,怎么不说话啊,你认识这个手机的主人吗?”我心里没好气:“我当然认识了啊,你是谁啊?有什么事啊?”“你朋友出了车祸,住院了,我用她的手机给你打的电话。”“在哪个医院?”“市立医院,132号病房。”我匆匆的下了床,找到了存折,打了个车便向市立医院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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