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都市言情 / 浪漫言情 / 原恋与孽

原恋与孽

作者: 稀饭与宝宝 完成状态:已完结

第一章 忍痛的诀别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初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已倾。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杀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琴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站在晴的身边,辉轻轻地把这首葬花吟念了一遍,他知道晴最喜欢这首词,在她的Q空间里,她就把自己取名为‘花葬’,说是一种感悟,但多少也和这有些儿关系。而她,也最喜欢在这种暖暖的阳光下,听他吟词,听他说话,感受他的呼吸,以及承受那一脉脉 总那么有情的目光的洗礼。

  “今天,真的要结束了。”她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

  “晴,怎么了?”似乎发现了晴的不自然,他走到她的身边,象以往一样握住她的手,很冰凉,他知道一定有心事隐藏在她的身体里。他看着晴,这个让他喜欢的女子,无论是头发,眼睛,睫毛,鼻子或是耳朵,嘴儿,都让他感到愉悦,而最喜欢的却是她的十指,长长的,尖尖的,涂抹上银白色的指甲油,绝对是美得无法形容。和她相处了好长一段时间,也发现了藏在她性子深处的男孩般的倔强,却正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对于她的一些神情,他表现得尤为敏感。

  晴淡淡地哦了一声,看似不经意地把手从他的手里抽了出来。

  “我——”晴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空气的味道能让她的心暂时平稳下来,酝酿了三十秒,她终于开口了:“咱们,一切都结束吧。”

  辉什么也没有说,静静地看着女孩。他仿佛早已料到了会有今天。从相识的那一天起,在一段段美好的过程中,他就已经做好了接受这种结果的准备,所以,此刻对他来说是再正常不过。

  他走了,晴看着他的背影,心很痛,她知道,他的心更痛。但是,为了明天更好的结合,这是难以避免的。她知道,他们都是理智的人,他的反应也没有出乎她的意料,也许,男孩比女孩容易被人看透,至少,她认为已经看透了他。

  “这位小姐,我们要打烊了。”晴被这个声音惊醒,忽然才想起自己还在她家对面的‘乐立杯’小店里,下意识地看了看表,指针指向十一点整。

  “是该走了。”她自嘲地说了句,慢慢地整理挎包,整理思绪,她刚拎起包走到门口,就和一个匆匆走进来的人撞到了一起。晴抬起头,那个人有见过,是店主的女儿,她刚要习惯性地说‘对不起’,却意外地从嘴里蹦出,“妈的,瞎了是不是!”

  晴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店主的女儿更是目瞪口呆。

  晴的脸好热好热,她明白自己失神了,也明白自己失神的原因。她忍不住想回过头去看看那个位子,因为在之前那里还坐着他。她的心有点动摇,可,她不能。

  几分钟后,她到了家。她家在八楼,没有他一起上楼的时候总感觉这楼道是如此的长。却也因此,省去了在家门口彼此凝视,相互告别的过程,因为,一切都结束了。

  开了门进去,发现同宿舍的老李正躺在椅子上看着电视,看他面前小桌子上摆着啤酒,花生,鸡爪什么的,不难看出此时的惬意。晴却没心情去感受这些,看着他淡淡地点了点头,开了自个的房门正要进去,“他刚才来过了,带了几根萝卜来,喂了喂兔子就走了。”

  他是谁?她心里知道,除了他,谁还会来喂兔子,而且在这么晚的时间。不过还带萝卜来,她有些好笑,他该不是一听自己说完那话就跑去市场买萝卜喂兔兔吧,看来,很正常的表现。呵呵……这样一想,她的心情忽然变得轻松起来。

  她“哦”了一声,进了门。

  蛋蛋在一口一口啃着萝卜,那种拼命的样子,仿佛是怕这一秒萝卜还在它嘴里下一秒却就要消失掉了一样,兔子毕竟只是兔子,它无法体会主人的心情,通常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就只能是‘一相情愿’——你看着它,它却不一定会看着你,更别提说这其中眼神的交流了。

  它是他送的,一直就认为它和他一样的可爱,直到现在,还是的。

  只是,现在的心情,无法能够让自己提起兴致去逗它,虽然说每天晚上回来逗弄它都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她重重地倒在床上,身体的重心完全让那张弹性十足的床垫给承受了,把她弹起老高,又砸了下来,她的心,刹那感到失去定力,接受来自四面八方情感的侵袭,有愁,有苦,惟独缺了快乐。

  她今年23岁。也才刚刚从学校毕业出来恰好一年的时间,回想起自己的学生年代,贪玩是唯一能够形容自己的词,游戏厅里,台球室,网吧,常能觅到自己的芳踪,成绩当然可想而知,但每次大考却又能有惊无险地安然度过,所以常常会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足以媲美爱因斯坦叔叔了。

  那时的自己,每天总有一种莫名的快乐充满全身,哀愁与自己几乎无缘,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乐观吧。

  可是现在,为什么心会如此的沉重?自从出了校门,进了一个名字叫作‘企业生命力’的网络公司以来,看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各人有各人的性格,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自己似乎都已经看过,其实也知道,自己的心态早已经变得成熟,再无法回到过去那种天真的时代了。

  她还在想着一些往事,渐渐地感到有些疲倦,“就这样睡吧,不关灯了,不盖被子了,不脱鞋子了……”她的想法有些懒散,但困意却一直袭来。

  她翻了个身,因为她觉得不舒服,仿佛有什么东西顶着她的脊梁。

  还是不行,还是有东西顶着,她又翻了个身,也许是实在太困了,以至末梢神经都反应得过于缓慢,终究,难受的感觉还是替她暂时把睡意驱除,不耐烦地撑起了身子,右手往背后一探,竟然抽出一本书来,“《英雄日记》?”是一本书,上面印着这四个字,“什么鬼东西?”她吓了一跳,自己床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要知道自己可从来没买过也没看过这本书的,不过那四个字仿佛是人写的,而且,一眼就能看出是谁的笔迹。

  翻开第一页,又是四个字,“圆的爱恋。”然后下面是一段话,她轻轻地把它们念了出来,“人世间,每个人都是一个半圆,拥抱在一起,成了圆。在成圆的过程中,诞生了一种叫作感情的东西,它就象一道光,在圆体表面游走,仿佛光环,散发奇特的诱人魅力,谁都也知道,只要是圆的东西,就永远没有终点,对此,我们无可奈何。正比若,在地球这个巨大的圆体上,我们朝着一个方向一直走一直走,也许八年也许十年,也许更长时间之后,我们又会回到同一个起点。”好听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渐渐消逝掉,在念出这样一段可算是罗嗦的语句之后,她已经猜出是谁的东西了,刚刚呼出一口气,手机响了起来,是自己喜欢的SHE的歌,她匆匆打断了她们的‘歌唱’,“喂,你好。”

  “是我。”电话那头传来一往如昔温柔的声音,“那个,我的日记本有没有在你那……刚才去你那边喂蛋蛋的时候好象丢了……有没有发现……”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心虚,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觉得。

  “没有。”晴狡黠地一笑,她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这样说。毕竟自己手上还正拿着这当事物呢。

  “真没有么,你仔细看下,我好象忘在哪个地方了。”电话那头的他有点儿急了。

  “说没有就没有,好象我在骗你一样。”她笑笑着,声音却故意显得很是不耐烦,好象她意识到了什么一样。

  “啊,昏迷掉。你看下你的床上……我好象落在你床上了。”电话那头传来更加准确的信息。

  晴心中一动,“刚才你不是说,忘放哪了吗?怎么记起放床上了?”她忽然很想笑,因为……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她想象着他擦汗的情景,“没有,被风一吹,所以暂时有点记起来了。”他的解释听起来很是勉强,“那没关系,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丢就丢了。”他的声音有点失落,又有点忿忿,“那你早点休息哦,现在已经快十二点了。”说着,挂了电话。

  “还不是你的东西,本来都睡了。”晴看着手中捏着的书,感到有些好笑,“还是那么可爱,明明自己故意放在这的,还说无心落在这。然后还怕自己没发现打电话过来提醒。”她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小样的,这点小伎俩早就被我给看破了,还装……”

  经过刚才一阵折腾,睡意离奇地消失掉了四分之三,既然睡不着,干脆就来看这个家伙所谓的日记里究竟记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吧,这样想着,她伸出那双漂亮的纤手,挑开了第一页…………

设为书签 | 收藏到我的书房

人推荐《原恋与孽

作品魅力

帮助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