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黄色录象>给我的启示
我一直对网上的视频不感兴趣。视频好是好,即能把他人的吃穿住行,旅游见解喜好先睹为快,一览无余。又能忍痛割爱或者各选所需。现在的视频质量是越来越高了,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从聊天视频到搞笑视频再到真人秀视频,各种创意视频层出不穷。然而,最近的在各大视频网站和论坛高居榜首的视频既非恶搞,也非搞笑,而带有普通视频不具备的“记录”色彩。很多带有批判色彩的视频其实大都在恶搞,比如《疯狂的石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而真实的记录使人深思的却如凤毛麟角——这就是一个叫张德托夫的导演亲临第一线制作的《流血的黄色录象》视频。
这位导演如何知晓有一盘录像被制作成视频在网上堂而皇之的发布,我不得而知。因为这仅仅是一个导演制作的记录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这盘并非“恶搞”而实际已经暴露一对年轻人做爱过程从而侵犯了个人隐私的录像带。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叫张志明和叫小清的新婚夫妇在床地之欢之余,为了寻找刺激,把整个做爱过程拍摄了下来。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录像带突然丢失了,不知是谁把这段录像彻头彻尾的放到了网上。不管是否真的有这档事,但悲剧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小清想不通而跳楼自杀。于是张德托夫和志明开始了他们的追踪过程。家人悲痛不已,志明终日以泪洗面,自责不已。而在陪同张导调查罪魁祸首的过程中,他们费尽了全力,然而收效甚微。为了查找线索,张导找到一个街头卖黄色录像的贩子,他鬼魅的说:“我们卖的都是正宗货,三个小时的,绝对震撼。”意思很简单,就是现在充斥在大街小巷的那些黄色碟子不是盗版的就是从真人录像那里窃取的。至少,这说明了事件发生的内在可能性或者叫“潜规则”。当一个性吴的人被发现有嫌疑,但他也死得莫名其妙。
那么到底是谁把录像带的内容复制到了网上。也许这将永远成为一个道不清说不明的谜。
但愿这并非“吵作”,不难想象,这样的令人难以启齿的男女房事被如此公开所带来的影响——会怎样伤害到受害人的名誉和尊严。《流血的性爱录象》所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除了拍摄录像的人自身遗失录像的错误外,我们应思考的是:那些在他人遗失录像后为了一时的快乐或者金钱的诱惑,火上加薪,恬不知耻的将那些本属正常的“床地之欢”庸俗不堪地用“放大镜”放大的恶劣行为理应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己所不欲,物施于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这些起码的道德衡量标杆,我们的社会可能已经说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然而,科技的迅速进步既让我们为之血脉贲张,却又诱惑着一些人做出不理智的甚至违法乱纪的“愚蠢”事。一个文章里,讲瑞典的管理,其实提到一句自由的定义:别人的自由之始就是你的自由之止!
我们要为像张德托夫一样敢于挑战世俗黑暗,拖起社会栋梁的正义人士喝彩。与其他昙花一现的视频不同,缘于对社会不公的义愤填膺,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一腔忠诚,才会有记录以作标本,忘我以抒己见。其实,社会缺少的不是良知,而是发现和挖掘良知的人……
然而,至今,孤陋寡闻的我才从别人的博客上知晓:《流血的黄色录象》不过是一场真实的炒作,一场彻底的吸引大众眼球的骗局!它(〈流血的黄色录像〉)本是一部获得过大奖的记录片——“注:本片于2005年底参加第二十九届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电影节,并且获得”最佳记录片“奖。Best Documentary Film, 29th Montreal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Canada (2005)]”,主要人物就是导演张德托夫和主人公张志明,说其系炒作,因为主要人物都是抄袭,而并非所谓的“杜撰”,而情节虽然及其相似,而主人公(后来因为报复杀人而进牢狱的凶犯)张志明却并非“真人”,而博客上的画龙点睛之处正是将张志明的照片与真人照做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至今,我都这样认为:即便《流血的黄色录象》不是真人真事,但还是希望他在我们生活中有所启发,大哲学家黑格尔说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那么,存在的必然形成一种持久的态势,它会深深直根于我们心里,从而让我们为之呐喊或者不屑的嗤之以鼻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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