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周翰。
我家在N市,和我现在住的这个城市,在两个相邻的省。
我知道,我不全然算这个故事的主角,但我参与了相当的一部分。
这个故事并不复杂,涉及的人也不多,只是跨越了很长一段时间。生命中最青春、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间。经过了成长的过程,人都会改变,纯净的心灵变得复杂,充斥了各种各样的东西,黑色的、阴影的,似乎无可避免。
我就读是S市医科大。学业四年,实习一年,一共五年。
我读的是临床医学。我是系里学生会主席。我爱打篮球。不爱念诗,也不会写情书。但我相信即使我会写情诗,我也不能挽留韩虹、我从高中起的初恋女友转移的爱情。她在南方一个城市读书,在那里,她在假期实习打工时结识了一位公司管理层人员,在她实习最忙碌的时候,他帮了她很大的忙。起先她在电话里提起他时是感激,而后是回避关于他的话题。最后,我们的通讯越来越少,直到终于有天,发生了‘终于有天’的故事。有人说背叛是爱情的坟墓。于我,距离才是爱情的掘墓人;我不认为这里有背叛,而是分离缔造了爱情的死亡。
这就是关于我的简单介绍了。
我并非一个花心男人。虽然我的确接触很多女孩子,而且与韩红距离遥远之后,我也曾和一些女孩子暧昧过,但我不曾将暧昧付诸于具体行动。我在韩虹终于宣布和我分手之后,有时也会和女孩子有意地接触。毕竟,我不想单身一辈子。
和李文心接触,是在我升入大四那年。和她的接触,并非我有意选择。
李文心家也在N市,她的爸爸和我舅舅是朋友,依稀我还记得,我十六岁时候还在舅舅家见过她,一个梳马尾的文静小女生,她叫我‘周翰哥哥’。
再见她时,她已是长发及肩的十八岁花季少女,出现在医科大的校园里,拖着一个大箱子,背后一个Kipling背包,拉链上的小猴子随着她的行动而左右摇摆。
她仍旧很文静,或者说有种沉静的气质。她的嘴唇很红,自然的红,皮肤在北方显得干燥的秋季微微发红。
“麻烦你了,”她微笑着说,尽管我并不曾从她的眼睛中看出明显的笑意,“真的太麻烦你了,我跟妈妈说不要打扰你,可是他们坚持要让你来接我。我说过,学校有校车来火车站接人,学校里一定也有高年级同学来帮忙安排住宿什么的。”
我伸出手,示意她将那个看起来沉重的箱子给我:“不客气。应该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嘛。”
她笑着摇摇头,表示她自己可以。她继续拖着那个箱子的把手,箱子轮子在地上划出轰隆轰隆之声,在这个繁忙的新生报道的校园里,这个声音四处鸣响。
我反而有些尴尬。我来接应她,她却并不特别需要我的帮忙,尤其她是女孩子,而我是男生。我执意替她拖行李,尽管我并不觉得替她拖行李真能减轻什么负担,因为她看起来完全能处理好这些。
我接过她的行李,寻找话题,打破两人之间的沉默:“怎么,你也报医科大。”
她用手背擦了下额头细细的汗,边走边说:“是。我妈妈要我报医科大,说女孩子学医职业比较稳定,而且家里有个学医的,能帮家里人看病。都说现在看病难嘛。”
我笑笑。她的语气缺乏热情,似乎她是个很理智的人。
新生里面,这样理智、冷静地象根黄瓜的城市女孩子并不多见。我不禁对她多了分好奇。我再次瞥了她一眼,她长发及肩,整齐的刘海齐眉,尖尖的下颏,单薄的肩膀,还有翘翘的屁股,一种孩子气的脸庞夹杂着与年轻不甚相符的沉静,清纯的气息中隐约混合着并非刻意创造的性感。
我的头脑飞快地运转了一下。我已经可以预见:不消多久,眼睛围绕着李文心转的男生一定不会少过一个连,她经过的地方,一定会有男生从楼上一面喝着水,一面肆无忌惮地欣赏。毕竟,大学里,充斥着终于摆脱高中父母在身边、老师监视的困境,可以将自己的春情萌动自由发挥出来,正如我和韩虹,也是在大学后才公布出我们的恋情的。
想到李文心这样的清纯女孩子,日后不知花落谁手,我不禁莞尔。看过太多哥们儿和学弟的追女悲喜剧,再看这些新来的男生女生,不由有种从高处冷眼静观之感,宛若周末无聊之时,手端一杯茶,在电脑上看一出下载的连续剧片段。
我这样陪她办了入学手续,再送她回了宿舍,将她床位安置好。
女生宿舍平时是不让男性入内的,因此俗称‘熊猫馆’──只能从外远观,无法入内亵玩。只有这样的特殊日子男生可以入内,而这天,女生宿舍里到处可见送女儿读书的中年男人,或者是热情地帮着新生安顿的大二男生。
有熟人看见了我。
我从来不曾这样‘主动’地帮助一个女生,这是第一次,我知道,对我的调笑话我得听上那么一阵子了,而我也只能不厌其烦地将‘她只是我舅舅朋友的女儿’这样的话重复上一阵子了。
我唯一不希望的是李文心不要是那种容易花痴、又喜欢巴着人不放的装嫩小女生,不要动不动总缠着我。
看来她不象。
而等她送我到楼下,感谢我的帮助、并和我道别之时,我知道,在她眼中、尤其是现在,她实在不把我放在眼里。
而就在楼下,我遇见了一个我几乎完全忘记、也不曾认为会重逢的人。
周虞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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