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th You
他们走在河的两岸,似曾孤独,互不可见,但迷雾终将散去。
——题记
28岁了,长到28岁,漫长的青春足以熬干所有的激情和幻想。有时候我觉得,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一眨眼一回头一转身,从指尖晃动的阳光,从掠过发梢的微风,从所有日常平淡的动作和声响,从交织的悲喜、无奈或寂寞中流过,天天月月,岁岁年年。迅疾得不留痕迹,却实实在在,残酷如刀,一点点销蚀着我们的意志,信仰和热情。就像是一根钉子慢慢地钉进心里去,钉进去钉进去,一开始并非没有痛楚的,而这痛楚却因岁月的无限延长慢慢消失,心也渐变麻木,这便是我们看过去冷淡,平静,坚强如铁的原因。
但在极少的时候我觉得,时间仿佛从不曾流走。那些埋藏于心中最隐秘角落的名字和场景,影像和声音,总是在某些时刻,让我轻易就回到那条河流的渡口,坐上通往昨日的船,不知不觉中逆流而上。幻象丛生,光影交错,我别无选择,惟有沉醉其中,不能自拔。
是的,十年了,四年过后是三年,三年过后又是三年。当我再一次沉浸在关于叶檬的漫长回忆,闭上眼,仍能感觉缠绕在心上的那根丝线一点点抽紧,耳边又响起十年前,与叶檬初见时,他的声音:
“是沈小沫吗?”
一
“是沈小沫吗?”
听见这声音时,我刚刚考完八百米考试,手撑在膝盖上喘气。是大一的十一月,南方秋日依然炎热。澄澈高远的天空下,阳光炙烤的四百米跑道,尘土轻轻飞扬,是这样一个蒸腾着青草味道和紫荆花微微香气的下午。上气不接下气地看完考试成绩,我回到跑道上走了一圈,停下来休息。从中学开始就这样,50米成绩巨烂,800米也许是因为颇有耐力,成绩一直马马虎虎,还算过得去吧。我正盘算着是不是该顺路去食堂喝瓶汽水,那声音在炙热的空气中蔓延开来,振荡着我的耳膜。
我疑惑地抬起头,看见一个陌生的男孩,两手插在裤袋里,一头微卷的短发在阳光下泛着金褐色的光芒,微微眯起眼睛,对我微笑。
“嗯。”我点点头直起身,“你是?”
“我是叶檬啊。前些日子你不是因为社团的事跟我联系过么?我们还一起上过课呢。”他好像因为我不认识他感到颇为惊讶。
哦,叶檬,我想起来了。为了准备一次社团联谊,杂志社的老大让我跟对方的活动负责人联系,商讨一下经费的分配。这个人就是和我同院的叶檬。当时还是新鲜人的我,有些担心谈不妥,没想到叶檬挺爽快,在QQ上聊了半个小时就把问题全部解决了。盯着他慢慢地走过来,打量一番后,我得出的结论是,他的头发应该是自来卷的。也许是我的眼光有些肆无忌惮,他的脸居然红了起来。我莫名其妙地有了种直觉,他应该是个很让人愉快的人。对于一直疏于与人交往的我来说,这种感觉有点奇怪。
“对不起,大约是因为我上课的时候太专心听讲了吧。”我居然想跟他开玩笑,真的有点反常。
我们并排走出田径场,他转过头来,很是得意地问我道:“是吗?这么专心的学生,上课为什么从不坐前排呢?”
这回轮到我惊讶了。对,这大约就是为什么一起上了半学期的课我却对他完全没有印象的原因。我从未对任何一门课提起过兴趣,一直迟到,永远坐最后一排靠窗的角落位置,从来不关心和我一起上课的任何人。我擅长的是在老师唾沫横飞的时候低下头翻看喜欢的杂志或是小说,偶尔在笔记上涂抹些无病呻吟辞不达意的句子,有时候塞上耳机转过头看着窗外楼下巨大的草坪,以及天边游走的流云,耳机里有时候是肖邦,有时候是帕格尼尼,有时候是王菲,听来听去就这么几首最爱的歌或是乐曲,不厌其烦,乐此不疲。这么一个教室里的透明人也会被人注意到,我的确有些惊讶。
“专心的学生一定得坐前排?坐前排的就一定是专心的学生?太绝对了吧。可是,你是怎么知道我叫沈小沫的?”我偏偏头,依然绿得很浓郁的树叶在秋风中轻轻晃动,踩着地上斑驳的树影,我不屑地问道。
“很简单,因为在你们杂志上看过你的照片啊。”他说完挥挥手,“你回宿舍吧,我走了啊,再联系吧。”
我一抬头,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宿舍楼下,我举起手朝他挥了挥,有些反应不过来。
照片?哦,大概是登在新一期杂志上的那张吧。说实话,那照片照得不怎么样,我坐在一排台阶的中央,手上拿着一本书,抬起头望着镜头以外的某个方向,好像是被谁随手一照,显得有点模糊,不过这模糊倒是恰到好处地掩盖了我的某些缺陷,况且我平常不怎么照相,所以主编让每个作者发照片过去的时候,我想都没想就传了这张给他。
照成这样也认得出来?我笑笑,这家伙倒是挺有趣。这样想着,我慢慢地走上楼,天好像也不那么热了。
二
这么说来我跟叶檬也算认识了吧,但我很快就忘记了这么一回事。我是一个乏味的人,我一直这么觉得,固执而谨小慎微地保持着自己的朋友圈子,害怕应付复杂的人际关系,不怎么会娱乐自己,最大爱好是深夜里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写字,不开灯,不是因为室友的抱怨,只是因为我喜欢黑暗。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能体会到心中的充实感满足感存在感,那种奇特的愉悦从键盘蔓延开来,一点点渗入指尖,渗入血管,流进心间。在所有人都忙于参加各种社团的时候我只进了杂志社,也许是因为在这里才能实现一点自我价值吧。
但在室友们的谈话中,叶檬的名字偶尔会溜进我的耳朵。从只言片语的描述中得知,他似乎是个颇为活跃的人,在社团中崭露头角,工作做得挺不错,还是辩论队的队员,和我在一个英语小班,不过因为不在一个小组,下课后我又从不在教室逗留,我们连打招呼的次数都基本为零。
要不是因为大二开学时小班重新分组,我和叶檬所在的小组不约而同地因为组员的“离弃”成为只剩下两个人的“残组”——我和灯笼、他和兔子——而不得不并在一起,我对叶檬的了解大概也仅限于上述的这些了。
在我看来,当时我们的英语课是相当无趣的,老师干巴巴地讲一通,然后就是小组讨论,远不如自习或去英语角找老外练口语来得有效率。也许是大家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也许是因为我们组的三个辩论队队员口才太好,只苦于无处发挥,每每在小组讨论时都会跑题,天花乱坠地吹起来,吹着吹着便会扯到他们辩论赛的辩题上去。这个时候我自然是插不上嘴的,但叶檬总会察觉到,会巧妙地把话题拉回来,让我不知不觉地融入到谈话中。实际上,我并不曾因此而多少有些感激,大多数时候我是个很沉默的人,我从来都不怎么有倾诉欲,听比说于我而言容易得多。
那时候大约是每周两次英语课,下课后小组成员总会一起吃晚饭,我不好意思一个人走掉,只得一起去。吃了几次饭,竟发现了这些聒噪的家伙的可爱之处,慢慢地熟稔起来,话也多了,甚至偶尔还跟他们抬抬杠,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有伶牙俐齿的时候。我和叶檬的友谊,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其实我们挺合得来,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是相似的人,比如我们一样因为父母工作的缘故,从小颠沛流离,辗转于多个省市之间;一样是过了时的人,对上了年代的东西有特殊的偏爱;一样喜欢旅行,还常常交流诸如城市印象和行走心情之类的东西;一样喜欢玩味生活中的某些细枝末节,都抽七星牌香烟,喜欢的电影、CD和书籍亦多有交集;某次我们甚至一起构思了我正要写的一篇小说,许多想法不谋而合。有时候灯笼和兔子会拿我们之间莫名其妙的默契开玩笑,叶檬总是一笑而过,我则从不在意,这样的默契或许是巧合,或许只是因为我们是同一类人,如果这也能当成所谓天意注定,世间岂不是爱情泛滥成灾,又怎会有这么多孤独寒冷的灵魂,终其一生仍不能觅得真爱?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默契倒是为我和叶檬友谊的深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渐渐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现在想来,我们都无意于过多地介入彼此的世界,刚开始也许不过是为了排遣寂寞,一起打发长长的空白时光,才充当了彼此最好的玩伴、泡图书馆时的陪伴者、白日梦的倾听人和突发奇想恶作剧的同伙,但事实上随着无数细小事件的堆砌,当我已经习惯于看他出场的辩论赛,尽管我一向对这种活动不怎么感冒;他习惯于在拿到新一期的杂志的第一时间翻开目录寻找我的名字;当我们已经习惯于临睡前互发短信道晚安,时不时以互相贬损为乐,唇枪舌战喋喋不休;郁闷时发掘位置偏僻却有美味小吃的小店,心照不宣地将痛苦溺死于食物中,才发现我们都不可避免地成了对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物。
这样的生活是简单而快乐的,我好像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地笑过,连空气都变得愈加纯澈透明。我不必在不分日夜地为杂志排版设计的时候担心电脑突然罢工,因为叶檬是随叫随到的电脑维修员。而这个卷毛小子总说不会买衣服让我帮他挑,有时候我会想,我在做什么呢?这样和叶檬说说笑笑走在街上,想起过马路时他会拉住我的手臂将我“拖”过去,会借口嫌我打伞时总遮住他的视线而帮我撑伞,我明知他不爱边走边吃东西,还是会拉他陪我买路边摊上的章鱼丸子,或许看过去我们真的很像一对情侣。可怕的是我一直沉浸其中,却从未想过我们之间会有除了友情之外的第二种感情存在,我一直都宁愿坚信我对叶檬的依赖不过是因为他是一个触手可及的朋友,只是朋友。
或许这种顽固的想法源自于我的生性孤僻。父亲过早离世,悲伤的母亲不得不全身心投入工作,越来越忙碌的她,给我的拥抱都很稀少,我渐渐习惯于被锁在空荡荡的房子里,用阅读和长时间的幻想来打发时光,独自走过孤独的童年和漫长的青春期,从不认为谁可以真正踏入我的内心,逃避感情,恐惧承担责任。与叶檬的接近并不能改变我对人心和爱情的不信任,在我的眼里,两个人的爱总是有尽头的,不管何时发生,以何种方式结束,因为变了质消失掉也好,因为死亡而逝去也好,必然给双方都带来伤痛,这伤痛也许将不可磨灭,与其如此不如永远不要涉足这条河流,我不能眼看着自己一点点被河水淹没,却再也无法抓住对方的手。
三
在多年之后再回望当时一起度过的时光,我现在相信,人有时候是会脱离日常的轨道,把占据表面的浅层自我完全抛开,释放出从不示人的另一个自我,这时候人会变得富有激情充满幻想,所谓的浪漫故事便理所应当地发生了,而这绚烂如烟花绽放的美好却亦如烟花般短暂,人终究是理性动物,是要被拉回到轨道上的,正如午夜惊醒时发现一切不过空梦一场,却足以令人咀嚼回味,唏嘘感慨,足以让我们能够忍受生活的平庸和千篇一律。
如果不是因为大三时的五一假期,我和叶檬也许会一直这么平静地走下去,毕业时略带伤感地一拍两散,然后互相怀念,再互相遗忘。也许也会有别的什么事情发生,让我们的故事发生了微妙的转折。但勿庸置疑的是,那个假日是一朵最灿烂炽艳的烟花,有种不真实的美好,长久地盛开在我们寂寞的夜空中,连心中最为晦暗的角落都照亮了。
那天一早我坐了校车回本部参加编辑部的聚会,到了约定地点发现空无一人,打电话给仍在睡梦中的主编一问,才知道聚会改在晚上举行。百无聊赖的我一个人在偌大的校园逛了一圈,决定去市区走走,但又觉得一个人去太没劲又容易迷路,想起叶檬这两天回到离本部不远的家里办事,便拨通了他的手机,充耳不闻他啰啰嗦嗦地抱怨我扰人清梦,死乞白赖地命令他半个小时后在我面前出现,便挂了电话。
这家伙还算准时,半小时后果然睡眼惺忪地来了,我们买了张地图研究了一下路线后就出发了。想来那天的精神真好,穿梭在树木高大,有着古旧而风情的房子和窄小曲折的街道的老城区,一条街一条街地走过去,逛了无数家颇有特色的小店,仔细地淘过去,在古董店、旧书店、唱片店和画廊里流连驻足,细细玩味,颇有默契地品评一番,竟不觉得累。消磨掉大半天时间后才觉得肚子饿了,想起吃饭这回事。
我们进了一家叫“Island”的西餐店,把菜谱研究一遍后决定合吃一个大批萨。因为实在太饿,我没等叶檬就自己先开动了,吃着吃着,我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家伙好像一直看着我吃呢,便一边动着手中的叉子一边说:“再不吃我就把你那半也吃了。”
他这才拿起刀叉,缓缓道:“吃得真香啊。沈小沫,知道为什么今天跟你出来么?”
我头也不抬地说:“那还用问,我魅力大呗。”
本以为他会说“你再这么自恋下去就快变成水仙了”之类的话,没想到他沉默了,半晌,说:“在家里一个人吃也不知道该吃什么好。”
我没有察觉到这句话的异样,笑道:“傻瓜,这么久没回家,爸妈还不给你做好吃的啊?”
他的脸色渐渐黯淡下来,低下头说:“我一个人住,多久没回家都一样。”
我疑惑地望着他,他避开我的眼神,转过头看着窗外的街景说:“沈小沫,每次我都是你的文章的第一个读者,作为交换,想听听我的故事么?”
原来他初一时父母离异,母亲再婚,父亲则去了澳大利亚。小小年纪便渐尝人间冷暖,他实在无法忍受继父的冷漠寡爱,升上高中后便搬回到父亲留给他的房子,独自生活至今。我这才领会到当我对他说起自己的事时,他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我能理解”时的诚挚神情。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寂寞的人。这么久以来,虽然我们一直是三日不吵嘴皮便发痒,但伤心难过的时候却总有他在,拍拍我的肩安慰我鼓励我,用他独有的方式让我爬起来继续前行,我却从未穿过坚强外表看清他的脆弱。如果说,过去的我是用冷漠竖起高墙,固守自己的领土以逃避外界的伤害,那么,他活跃热情的外表是为了掩饰么?是为了把自己层层包裹起来,形成坚硬的壳,让自己看起来足够强大不被看穿内里的伤痛么?尽管他轻描淡写,我却分明看见他的清澈眉目渐渐弥漫过不可言说的无奈和哀伤,心中突然闪过一阵尖锐的疼痛。
末了,他叹了口气:“人们有多自私呢,早知到要分开就不该结婚,结了婚也不该有孩子。”这时候他的眼光变得迷茫而缥缈:“你知道吗?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不再相信爱情,什么能真正持久?大概永远没有,所有的事物都是有个有效期的吧。只有时间无敌,在时间面前一切感情都显得脆弱不堪,为免以后痛苦不如不要开始。”
我很想给他一点点力量,试图安慰他让他相信温暖依旧存在,却发现语言的苍白无力,我能说什么呢?我如何能给他虚构出一个我自己也无法相信的世界?沉默良久之后,我只能说:“别难过了,我明白的,会过去的。”
吃完饭出来,已是暮色四合,初夏傍晚微微的凉意在空气中静静流淌,空中的霞光渐渐退去,呈现出温柔淡然的浅蓝,我们走在开始亮起路灯的街道上,这样的气氛是有些微的怅惘,我们都没有说什么却开始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走着走着,我停住,对叶檬说:“去江边吧,听说今晚那里会放焰火。”
他问道:“你不是说今晚你们部门有聚会么?”
我摇摇头说:“不去了。今天忘记一切好好玩一天吧,给自己彻底放一天假怎么样?”说完我把手机关了。
他笑了:“像是从学校里逃课去游乐场的小学生?”说罢也关了手机。
我们一路走到了江边,两岸万家灯火,霓虹闪烁,这城市流转的光芒,看过去是映射出了太平盛世的繁华兴旺,站在这样的背景中是不能不有所憧憬有所期待的,而此刻的我们却分外惘然,也许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某些失去的信仰是永远无法寻回的了。
我抬头望向被灯火照亮的夜空,一朵朵烟花竞相绽放,是这样绚烂华丽的美,在一瞬间燃烧到极致。这是我永远爱看的景象,心随着烟花升上去升上去,随着轰然的响声快乐至死。身边的人群开始欢呼,沉浸在热烈的气氛中。而我们只是肩并肩,安静地站着,这样的姿态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很多年以后仍然清晰得如一幅保存完好的油画。我们都感觉到脸庞被此起彼伏的耀眼光芒照亮,用心体会这寒冷的人世中难得的温暖,渐渐忘记悲伤忘记一切,卸下所有的假面和伪装,溶入无边的夜色中。
那场烟花持续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夜风渐起人们四处散去,空气中飘荡着烟花熄灭后冰冷的尘烟。我们开始了漫无目的的行走,走过依然喧嚣的广场,走过醉生梦死的酒吧街,走过陈列着精致衣饰灯光华美的橱窗,走过空无一人笼罩着神秘气氛的租界时期的使馆区,从人流如织的上半夜一直走到午夜时分,不知疲倦的路灯重复着将两个影子不断拉长缩短的游戏,空荡荡的大街上回响着我们的脚步声。我们说了很多很多话,像是十几年都没有好好说话的人,将那些深埋在心中零落不堪的少年故事倾倒出来,说给对方听,如同说给失落在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那种相互依靠的感觉,也许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吧。
走累了的时候我们钻进电影院看了一部电影——《卡萨布兰卡》,几十年前的老片子,放映机嗡嗡地转动着,男女主人公的声音回荡在空寂的电影院,像是从另一个时空里传来的声音。我很有些恍惚,这样的片子总是轻易就让我泪流满面。黑暗中感觉到叶檬的手轻轻地拍拍我的头,然后揽住了我的肩膀,如此踏实温暖。我对自己说不要紧,在这个假日的最后几个小时,暂且借作恋人一用,天亮后都将散场回到原来位置。这样有着确定期限的游戏让彼此都轻松些,亦能够玩得尽兴,心安理得。
电影散场后天已经蒙蒙亮,呈现出寂静清冷的颜色,些微云朵在晨光中渐渐飘远。整座城市仍在熟睡,惟独我们清醒。在街边的小摊上就着昏黄的灯光吃着馄饨,隔着碗中升起的热腾腾的蒸气看叶檬有些模糊的脸,忽然觉得我或许应该庆幸,这样的时刻毕竟让我恍然中置身于并非没有向往过的平淡温馨的生活。
吃完馄饨后我们决定再走一段,磨蹭到七点钟去坐第一班地铁,选一段不太拥挤的路线,在到达终点以前跳下地铁,再走到对面往回坐,如此往复,在来来回回的地铁中消磨掉最后的一个多小时,坐九点钟的校车回校。我们大笑着在开开合合的地铁门之间穿梭,毫不理会旁人的目光,肆意挥霍着所剩无几的快乐,冷风从空荡荡的地铁的另一端呼啸而来,我们甚至盯着车窗里对方的影像开始构思一个地铁恐怖故事。然而尽管我们都拖延着不去看表,指针却越走越快,在最后的二十分钟我们不得不坐上通向校本部的地铁,我终于感到疲惫不堪,靠在叶檬的肩上开始昏昏欲睡,朦胧中听到叶檬试探地问了一句:“沈小沫,睡着了?”
我懒得睁开眼睛。
见我没反应,他继续自言自语般地说:“做这样的假日恋人或许更适合我们吧。但是游乐场关门了,游戏结束了,小孩子们也该收心回家了。就当这一天是个梦,梦醒了不用说再见也不会难过。”
我装作没听见,在下一秒钟沉入睡眠。
四
假期过后我们终于回归到原来的平淡生活,波澜不惊,再没提过那一天的事情,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它根本就未曾发生。我们仍旧一起上课一起泡图书馆,闲来无事和灯笼、兔子出去打打牙祭。大三将近尾声,许多仍是单身的朋友们纷纷耐不住寂寞,一对又一对看似不搭调的人莫名其妙地走到了一起,搭上了爱情的末班车。我和叶檬不紧不慢的节奏和亲密实则有间的距离让我们在这群惶恐的人们中成为了异类,实际上我们并非没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只是或许我们都太清醒,不愿承担太过沉重的感情,未来如此遥远模糊,不是我们年轻的眼睛所能看清的。
大三很快过去,暑假时许多人开始找实习单位,或是准备考研。我对工作要求不高,只想赶快脱离家庭,在社会上立足,能够赚钱自己生活。两个月后我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在创意部实习,如果实习期间没什么严重问题毕业后就可以签合同。大四的时候已经没什么课上,我在市区离公司近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准备从宿舍里搬出去住。叶檬过来帮我搬家的时候我正满头大汗地往箱子里装东西,一声不吭地把书扔得啪啪响。他叫了我一声我没理他,便走过来看着我问:“怎么了,要搬走了难受了不是?”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眼泪开始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是的,无论想要独立的渴望曾经多么强烈,现在收拾着这些书、CD、从各种各样的地方淘来的小玩意和杂物,彻底抹去我在这里留下的一切痕迹,才感到大学时代是真的要结束了,心中溢满了汹涌的感伤和不舍,却找不到出口。
生活变得充实而忙碌起来,我也成为了穿着套装高跟鞋出入写字楼的上班族中的一员,没想到一向懒散的我竟很快适应了这种身份的转变,开始直面真实而残酷的社会。而叶檬则在犹豫再三之后终于决定去英国深造,这是在我预料中的,所以并没有太意外。倒是他因为在拐弯抹角地问我会不会舍不得他走的时候,我漫不经心地说了句“我应该为身边总算少了个聒噪的家伙庆祝一下”而看起来多少有点沮丧。事到如今我已经懒得去想叶檬究竟有没有爱过我这样的问题,出国深造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望,我不知道他在英国和父亲团聚后是否会不再感到寂寞,生活是不允许我们对未知事件做出任何不可靠的猜想的。我只知道如果叶檬因为放不下什么而留下,不能自由地展翅飞翔,我会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四年的光阴终于走到了尾声,大家都各自有了出路,灯笼准备和男友一起回到家乡,兔子打算去上海发展,我即将和公司正式签约,而叶檬也忙着办理出国前各种各样繁杂的手续。只是偶尔周末的时候他会去超市买了菜来我的房子,一起煮东西吃,洗过碗后出去散步。夏季来到,天气渐渐变得炎热,在一片昏黄的天光中,高大的树木在风里轻轻晃动着叶子,我们好像回到了一年前的那个假日,谁都不提即将到来的离别,只是不停地行走,行走,脚步声掩盖了心中起伏的暗涌,掩盖了对不可知的未来的惶惑和不安。
叶檬离开的一周以前,我们四个人一起去吃了顿散伙饭。尽管一开始大家都说说笑笑,举起酒杯预祝彼此前程无限,可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离情别绪。我们都努力不让伤感的情绪弥漫开来,可是当餐馆里适时地响起《毕业歌》的时候,忽然大家都安静了下来,灯笼的眼睛红了,叹了口气:“这样一起开开心心吃饭的日子什么时候才会再有啊?”而兔子和叶檬渐渐有了醉意,兔子指了指我和叶檬说:“我说你们俩也是,拖了这么久,这下好了,这家伙要走了。卷毛,喜欢就追,有这么难么?你还是个男人吗?”
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受兔子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刺激,叶檬忽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说:“没错,沈小沫,我从没对你说过我的真心话吧。”
我急急地按住他坐下:“行了行了,你醉了,少说两句吧。”
他推开我的手:“谁醉了……现在你听好了,我,我不想和你只是假日恋人……我希望游乐场永远不要关门……对不起,能不能等我三年,三年后回来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好么?你得答应我,一定……”
没说完他就滑到桌子底下去了,所有的人都呆住了。
我的脑子里“嗡”地一响,但是很快清醒过来,对还愣着的两个人说:“这个疯子怎么喝成这样,脑子都灌晕了吧。兔子,把他给弄回去吧。”
我和兔子架着叶檬出了餐馆,灯笼则叫来了一辆出租车,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塞进车里,正准备关车门,兔子拉住了我:“小沫,你送他回去吧,实在抬不动可以叫他们楼下的保安帮忙,好好陪陪他,我送灯笼回去。路上小心。”然后不由分说地把我也塞了进去。
我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用心良苦的兔子,转过头叫司机开车。叶檬靠在我肩上迷迷糊糊地说了句:“你……你要是说别走了……我就不走了……”便沉沉地睡了过去。我看着车窗外急速流转的灯光,眼泪无声地滑落下来,脑子却从未有过的清醒。叶檬,我们都不是只会幻想的傻瓜,我权当你刚才是在说醉话了。这就是我们必须走的路,我们已经背负了太沉重的十字架,不能背负更多了,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吧,等我们都足够强大,足以承载生命中的重担时,也许都会找到幸福的。
把叶檬送回家安顿他上床后,我没有马上离开,想再多陪他一会儿。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床头柜上放着一盒七星,我慢慢地抽出一根点上,火光在凝滞的黑暗中明明灭灭,想着关于我们的往事,所有的细节都溪流一般潺潺地流淌在我的心底,此刻仍能让我流着泪微笑。我凝视着叶檬熟睡的面容,就这么一直坐到了天亮。走之前我把脖子上一直戴着的平安符摘下来,放在叶檬的床头,那是小时候爸爸带我在青城山顶的白云寺里求到的。
即使属于我们的路到此为止,我还是希望它能让他感到,其实他并不孤单。
叶檬离开的时候我们去机场送行。我从头一天晚上就开始调整状态,终于在坐上出租车之后确定自己能够像以前一样嬉皮笑脸地和他说再见。在兔子和灯笼老妈子一般絮絮叨叨了许多叮嘱祝福之类的话以后,我轻松地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说:“兄弟,到了那边可别忘本,要时时保持高度警惕,抵御资本主义国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袭啊!”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中溢满疼痛,我避开他的目光,却看见了挂在他脖子上的平安符。他忽然一把将我揽在怀里。我的耳边响起他低沉而坚定的声音:
“沈小沫,昨晚我说的不是醉话,每一句都算数。”
五
我彻底告别了过去散漫自由的生活,日子好像被不断地按下了复制粘贴键,过得飞快。我从不相信言情小说中女主人公因为想念某人而茶饭不思日渐消瘦一病不起的情节,需知这种全身心投入的想念是十分奢侈的,只有那些无需为生存烦恼的大小姐们才有时间得相思病。而我,不过是城市中无数疲于奔命的小白领中的一员,被紧张忙碌的工作淹没,习惯于时不时需要废寝忘食彻夜加班的生活,有人统计过,广告人的平均寿命比社会平均水平少十年,置身于这种消耗健康的工作中,我几乎没有精力用于长久地怀念一个人和关于他的一段光阴。难得的假期里我唯一愿意做的事是关掉手机,拔掉电话线,把自己扔到床上,沉入到昏天黑地的睡眠中。
这样的日子里,唯一的娱乐是打开邮箱看叶檬每周发来的电子邮件,我这才发现他也是这么罗嗦的人,可以花大篇幅内容交待自己的日常点滴,当然间或介绍一下伦敦的美食或名胜,还会发给我闲时拍下的美景。看得出他现在过得不错,学业进展顺利,一如既往地活跃于学生社团和社会工作中。我却很少给他回信,顶多是寥寥数句交代一下近期生活,再无其他。
然而当我偶尔下班时一个人走在茫茫人海中,会从包里摸出一根七星点上,抬起头望向天空,寻找那个假日黄昏的怅惘天光,对着空气说,卷毛,要快乐哦。其实我本无意于将自己投入一场看似有着确定期限实则漫无边际的等待中,我的现实主义精神已不容许我对爱情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实际上我却匪夷所思地一次一次地把朋友好心安排的相亲搞砸,因为每每与这些人煞有介事地坐在咖啡馆中,我的眼前便会出现叶檬的影子,并开始猜想他会如何评价这家店的装潢、音乐以及咖啡的制作水平,我觉得坐在我对面的男人虽然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无一例外地让我感到乏味不堪。最后我决定不再浪费我宝贵的时间,成为了一个别人眼中的爱情绝缘体。
三年时间就这样轻易过去,在这个期限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开始意识到这场我并不愿意承认的等待实际上已经名副其实地成立了,而我同样意识到的是,我大约的确是爱他的,并且期待着他的归来。
然而生活给我们的教训则是变故往往与希望同时存在,并乐于以此来考验我们的耐心和感情。第三年格外沉闷而冗长的夏季过去一半的时候,叶檬发邮件告诉我他必须协助导师完成一个很重要的研究课题,不得不再拖延一年的时间方可回国。我耸耸肩告诉自己没关系,虽然我已经二十五岁,守着一份别人看来希望渺茫的爱情,但是我有一份足以让自己衣食无忧的工作以及尽管毫无规律但尚令人满意的生活方式,我还等得起。不幸的是在这最后的一年中,叶檬的邮件却日渐稀少,信中他的语气总是充满歉意,说是因为很忙很辛苦,没有太多时间写信,我并不是个敏感而神经质的人,此刻却有了隐忧——这种距离跨度已经超过产生美感的范围的爱情从来不被看好,原来我们也不能幸免。
而事实终于印证了我的猜想,我们在那年初冬时断了联系。我在那个时候才彻底意识到,原来我们的世界早已联结在一起,当那条维系我们的线断开时,我像是突然被抛入宇宙的另一端,失去重心,陷入恐慌和不安中。我盯着已经两个月没有收到任何邮件的信箱发了半个小时的呆,决定请半个月的假,去英国找叶檬。
这大约是我长到二十五岁以来最疯狂的决定,一直到出发前我仍在压抑自己的心理斗争,努力不去计较得失,全听内心声音指引。当时只是觉得,为了幸福赌一次,不会是太难的事情,然而这样的想法却轻易地被致使航班延期的一场大雪动摇了。
那晚我不得不留在机场的酒店里过夜等待雪停。我彻夜未眠,坐在窗台上望着黑暗中飘飞的大雪想了一夜。我为叶檬失去音讯的原因设置了无数种可能性,当然其中包括最令我害怕的——时光和距离最终成了感情的杀手,他已经开始了新的恋情,并打定主意以这种方式让我们在彼此的世界消失,而在当时的我看来,它的发生具有最大的可能性。然后我问自己,千里迢迢飞到伦敦,难道就为了看到叶檬牵着别人的手,正式和我说再见么?他又有什么理由回到我的身边?我甚至从未说过爱他。罢了罢了,这便是所谓爱的尽头了,我告诉自己在终于不可避免地看到这尽头的时候不需太过悲伤,因为世事如幻,本应如此,错的是我从一开始就不该相信。
第二天清晨,我就退了机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机场。
六
我并没有太多时间来哀悼这段感情的结束,事实上,当我回到家,头脑一片空白地泡了一个小时的澡,吸完抽屉里最后一根七星,倒在床上昏睡了一天一夜后,忘记关掉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我睡眼朦胧地看着号码,是妈妈的,这段时间一直头脑混乱,已很久没有和她联系。我有些歉意,翻开手机盖说:“喂,妈,是我。”
“小沫,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告诉你。妈得做个手术,你请假回来一趟好吗?”
当天晚上我就飞回了成都。其实工作以后便很少回家,和妈已有些生分。我们都是不善表达感情的人,不同于别的母女那般亲密,打电话时也只有寥寥数句。她直到现在也是独身一人,有时候我会因对她疏于关心而愧疚,倒希望她能找个伴,她却执意不肯。
妈妈做的是肿瘤切除术,需要将病灶送去化验后才能确定性质。在病理检查室外等待结果的半个小时,大约是我至今为止感到最为漫长的半个小时,幸而结果是良性,并无大碍。
换药的时候我看到伤口,很长的一段,大约有十几针,有些狰狞地蜿蜒在她的身上。我忽然感到后怕,若结果不是良性,我会不会失去她,如果是那样我该怎么办?我不敢再想下去。这么多年来一直觉得自己缺乏她的爱,却看不到她为我付出的一切,她独身在这寒冷残酷的世上打拼,是多么孤独辛苦。我是这样自私愚蠢,几乎忘记了在这个世上,她是唯一与我相依为命的人,是我最不能失去的人。我轻轻地搂住她,问她疼不疼。她摇摇头说不用担心,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疼。我的泪水汹涌而出,不停地说,妈妈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并在心里暗暗发誓,今后要好好珍惜她,再不离开她。
那段时间我关了手机,一直在医院里陪护,和妈妈寸步不离。我发现已很久没有仔细看她,原来她已渐老去,不再如旧时年轻美丽,坚毅刚强,有时候甚至非常脆弱。我深感已失去太多与她共处的时光,只求如今弥补尚为时未晚。某天晚上她醒来,将坐在身边睡去的我唤醒,抚着我的头问:“小沫,转眼你都二十六了,身边有喜欢的人么?”
我沉默。她叹了口气,说:“妈最大的心愿就是你能早点安定下来,和一个可靠的人好好生活。总这么悬着,要一个人飘荡到什么时候啊?”
妈妈出院在家静养,身体恢复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也结束了假期回到工作的城市。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思考她说的话,是啊,一直这么疲于奔命究竟是为了什么?就这样在日复一日的消耗和磨损中逐渐枯萎逐渐老去,却好像从来没有思考过,到底快不快乐幸不幸福,原来我一直两手空空,远离亲人漂泊于遥远的城市,从未感到如此彻骨的孤独和疲倦。忽然觉得我或许应该找个人结婚,有个温暖家庭,有自己的孩子。我真的已经很累了。
我在最短的时间内辞去了广告公司的工作,注销了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将行李一件件打包托运回成都。离开的时候屋子已经搬空,我只拖着一个小旅行箱,拎一个手袋,想起刚搬来这里时,叶檬帮我将箱子一个个拆开,把所有家具和零散物品一件件布置好的情景。我迅速擦去眼角即将流下的泪水,转身关上门,有关这个城市的一切就此抛诸脑后。
回到成都后,我进了一家待遇不错的报社做编辑,能够每天回家陪陪妈妈,心中渐渐变得平静淡定,亦终于开始顺从地去相亲。我认识了一个名叫林远的男子,是连锁酒吧的老板。他并不能算是伟岸,但温文尔雅,看过去是沉稳且负责任的人。和所有经别人介绍认识的男女一样,我们按部就班地交往了一段时间并见过双方父母之后便决定结婚。拍婚纱照那天他带我去了城中最好的影楼,只是我的眼圈不知为什么一直发红,总也上不好妆,化妆师好心地问我:“新娘是因为太高兴了吧?”我却无言以对。
我们有了一套不错的房子。收拾新房的时候我在他的钱夹里看到了一个女孩的照片,清醇美丽,眉眼间流转着温柔婉约。林远坦诚地告诉我那是他相恋多年的前女友,因父母阻挠而分手。我叹了口气,也是因为孝心,拗不过二老才结婚的吧。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相爱的未必能在一起,结婚也不一定因为相爱。我们都是有过去的人,何必计较太多呢?
结婚后我慢慢地成为了平淡的女子。有时候深夜醒来,听着身边的林远熟睡中的呼吸声,总是觉得不能相信,什么时候也有了能吃着我煮的饭菜,平平静静地一起过日子的人?大四实习时那段和叶檬一起吃饭散步的时光轻易就闯进脑海,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我总是告诫自己不要频频回首,人生并不长,或许能和林远这样一直走下去,就是别人所说的幸福吧。
然而一年多以后我渐渐觉察到林远的心不在焉,直觉告诉我,他是有了外遇。我猜到应该是那个照片里的女孩,却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某天夜里惊醒,林远不在身边,我起身坐在窗台上点了根烟,听到客厅里他在压低声音打电话。我静静地等着,看着缭绕的烟雾慢慢消散,融进无边的黑暗中,直到一个小时后他挂掉电话回到房间,看见我,愣住了。
我掐灭了烟,开口道:“既然还爱着,你该回到她身边。”
他沉默良久,抬起头说:“小沫,对不起,今后我会对你好。”
我淡淡地笑了笑:“林远,何必把自己搞得那么辛苦。我们离婚吧。我搬出去,你好好劝劝爸妈。男人应该勇敢一点。”
他诧异道:“你为何竟不责怪我?”
我叹了口气,说:“因为我知道,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有多痛苦。林远,其实我很羡慕你。好好待她。”
七
离婚后林远执意将位于市中心的酒吧送给了我,我便辞去了报社的工作,成了自由撰稿人,白天在家里对着电脑写字,晚上则去吧里转转。生活又回复到大学时代的自由散漫,偶尔穿着连帽衫牛仔裤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悠的时候,仍会被人误认为是涉世不深的学生。只有我自己知道,在这六年之中,时间是怎样漫过肌肤漫过记忆漫过生命,心是如何在辗转的爱和等待中老去,直至耗干所有激情和幻想。有时候我想,走完一圈,历经希望和失望,追逐与寻找,相聚与离散,看尽幻灭,自我放逐,得不到解脱,找不到出路,这难道就是人生吗?我写着或长或短的故事,别人的,虚构的,却从来不写自己的。自己的故事该如何言说呢?你知道,当自己的故事仍让你感到痛楚时,述说它只会加剧这种痛楚,让你越来越难以忘却;当自己的故事已再不能带来任何伤痛时,它已随风飘散,再也无法被拼凑复原。
就像现在,我坐在吧台的一角,跟熟客和即将成为熟客的人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听他们的喜怒哀乐,看他们借酒浇愁,醉生梦死,等着在白天窗帘紧闭,弥漫着音乐和烟草味道的房间里把他们的故事一点点添枝加叶,写到那些真真假假的小说里。正在这时我的衣服口袋振动起来,我掏出手机,走出酒吧接电话:
“喂,哪位?”
“喂,你是沈小沫吗?”传来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
“我是。请问你是?”
“听不出来?你这家伙,真把我忘了!我是兔子啊!你知道我费了多大劲儿才找到你吗?”兔子的声音听起来相当兴奋。
我也一下子激动起来,往事一古脑儿涌上心头,我站在街上对着手机大叫着:“兔子,你在哪儿?”
“我在成都……”
我们是在我的酒吧里见面的。相隔六年后再见,兔子成熟了许多,颇有成功人士的派头。他说他好不容易在我原先工作的同事那里打听到了我的下落和联系方式,趁这次出差到成都的机会过来看我。旧友重逢兴致自然格外高,我们说着毕业后各自的经历,感慨生活和时代的变化万千,夜渐深,慵懒的灯光中,如水音乐轻轻流淌,怀旧的情绪在不知不觉中弥漫,我们说起了大学时的朋友和往事,“惆怅旧欢如梦”,我想起这句话,忽然感伤起来。
兔子问我:“还是一个人么?”
我转过头去看窗外:“我结了婚,又离了婚。”
他沉默了,似在犹豫什么,良久,下了决心似地说:“还跟叶檬有联系么?”
我摇摇头:“两年前我就没了他的消息。”
他喝了口咖啡说:“我也是那个时候和他失去联系的。实际上,三个月前的同学会上我一问才知道,他在两年前,和我们所有人都失去了联系。”
我愣住,脑子开始混乱起来。
兔子长叹一声,继续说:“前段时间我去伦敦出差的时候,找到了他父亲,也就是叶叔叔,这才知道,原来两年前他在即将回国的时候,出了车祸。身上的伤倒没什么大碍,但是头部伤得比较严重,昏迷了一段时间好不容易醒过来,却失忆了。他爸爸在他的钱包里发现了一张照片,是你的,对,就是大一时杂志上的那张,他把它剪下来一直带在身上。刚开始他什么事都想不起来,包括自己是谁现在哪里,也认不出任何人,却指着那张照片,叫出了”沈小沫“三个字。两年了,幸好有叶叔叔一直照顾他,他正在慢慢恢复,已经想得起一些东西……对了,还有件奇怪的事,叶叔叔说,他不知为什么,好像特别珍爱脖子上的那个平安符,连洗澡的时候都不肯摘下来。小沫,”兔子顿了顿,看着我的眼睛问:“那是你送给他的吧?”
我瘫在沙发里,泪水不停不停地滑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眼泪,我都懒得去擦了,因为无论怎么擦,也止不住。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里的,只觉得非常恍惚,倒在床上就睡了过去,梦中都是过去和叶檬的点滴片断,原来它们被这样深地铭刻在心中,从来不曾消失。我梦见我扔下他,独自在弥漫着大雾的黯淡荒原上奔跑,找不到方向,看不到来路,天色渐晚,真是心急如焚。我忽然惊醒,冷汗淋漓地坐起来,窗外只有风轻轻吹过沉睡的树木枝叶,沙沙作响。
我听见开门的声音,是妈妈:“人老了睡得浅。听到你梦里哭了,起来看看。”
她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我把头轻轻地靠在她的肩上。夜深沉,月色如洗。不知过了多久,我问:“妈,为什么人们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一次次错过呢?我失去了如此珍贵的东西,却仍自以为是,浑然不觉。我一直想知道,幸福是否真的只是幻觉?它离我到底有多远?”
妈妈拍拍我的背,缓缓开口道:“每个人都要经历许许多多的错过,那才是人生。但是要相信,真正的爱,能让两个人即使在经历了无数波折,兜了很多圈子以后,仍能穿越岁月,回到原点,失而复得,历久弥坚。小沫,如果你无论身处何处,只要和那个人在一起,心中便感到满足、安宁和充实,那就是幸福了,妈妈希望你过得幸福。”
我默默地点点头,再一次地泪流满面。
尾声
城中高大的梧桐树黄叶落尽,光秃秃的枝杈伸向苍白带着铅灰的天空,清晨的空气中寒意浸透骨髓,这便是西南的深冬,晦暗而寒冷。我最后一遍检查了包里的机票和护照,坐进了去往双流国际机场的巴士。
到达机场时冷风渐起,扬起我的头发和黑色大衣的下摆,我站在大厅门口,抬起头,看到天空中,细小晶莹的雪花纷纷扬扬地,开始飘落。
我望向大地的尽头,望向心田的深处,看见一条河流,蜿蜒曲折,时而汹涌时而舒缓,徐徐流淌,所有的记忆在水底生长,盛开出繁美妖娆的花朵,生出虚虚实实的幻象。空旷惘然的歌声,飘荡在水面,已被时光熏得暗黄。我看到河两岸我们的身影,似曾孤独,互不可见,但迷雾终将散去。
我转过身走进大厅,以从未有过的坚定从容的脚步。雪未停,而出发的时间已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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