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九八八年九月,那是个金色的日子。
北大荒这片贫瘠的土地自改革开放以来也到处洋溢着盎然的生机。
王万生是一个南方商人,祖籍黑龙江。
所以,对于北方有着浓厚的感情。
这一次,他领着心爱的女儿来到北大荒并不是为了游山玩水。
而是想看一看阔别数载的故乡寻一寻根,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要投资在北大荒这片热土上。
女儿的同行使他倍感欣慰。女儿王依萍已经18岁了,性情乖巧,深得他的宠爱。带上她可以一扫旅途上的寂寞。况且,女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
接待他们的是一位老村长和一些农业方面的专家。他们驱车沿公路缓慢的行驶着。
王万生一边看着两旁绿油油的田地,一边听着老村长喋喋不休的介绍。
王万生感叹道:“北大荒的变化可真大呀,”
老村长笑了笑道:“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地。现在你看到处是良田。这边是玉米地,那片地是高粱和小麦,还有那片是大豆。看见远处那片高冈吗?翻过高冈是林木茂盛的山区,那里可都是宝啊!东北最好的山参,刺五加是这里的特产。遍山都是珍贵的野果和蘑菇。”
王万生眼睛一亮,这正是他要投资的项目。
他示意司机停一下车。道:“我要到山上看一看。”
老村长道:“到山那边要步行五六里路呢?”
王万生满怀激情地笑道:“我也很久没有时间散步了”。
王依萍可是第一次到农村来,一切都让她感到新奇。空气是那么的新鲜,天空是那么的蓝,到处是绿色而整齐的田地,看上去井然有序。而且,似乎让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恬适和宁静。
远离了都市的喧嚣,仿佛来到了传说中的世外桃源。
王万生走在最前面,其他人簇拥在两旁,王依萍紧跟在父亲的身后。
王万生还不时回头和女儿说上几句。
九月的天气,秋高气爽,清风徐徐并不炎热。谈笑中不知不觉已到了山脚下。
王万生和老村长一行人绕着山路来到了山腰,正像老村长说的那样山上遍满了奇珍野果。站在半山腰向远处了望,群山起伏、连绵不断,山宇间到处是片片成熟的庄稼一眼望不到边。
已近傍晚时分,夕阳透过云层照射出道道耀眼的光芒,余辉洒落在大地上金灿灿地,王万生油然有一种收获的喜悦。
回来的路上王万生就兴奋的和老村长谈论着投资方面的事情。
刚越过高岗。
王依萍轻轻拉了拉父亲的衣角问道:“这……,哪有厕所?”
旁边的老村长笑道:“闺女,这不比城市到处都有厕所,我们农村人下地干活找个背人的地方就方便了”。
老村长想了一想又道:“这样吧!我们刚下高岗,你到高岗那头,我们在这等你一会儿”。
王依萍羞涩的道:“不……,不……,不用,你们先走我一会儿会赶上你们的”。
王万生也无奈笑道:“女孩子,就是麻烦。好……,好……,我们先走,一会儿你快点儿赶上。”
王依萍撒娇的瞪了他一眼,然后低头向高岗跑去。
王万生摇着头重复着刚才的那句话:“女孩子,麻烦。”
老村长则又和王万生聊起投资的话题。声音渐渐远去……。
王依萍一口气跑到了高岗那边,又往下走了一段,找了一块儿有高草遮掩的地方,她向四周瞅了瞅确定没有人之后便蹲了下去。
王依萍觉得这里的花儿特别的香,草和土混合起来的味道嗅起来是那么的怡人。这让她想起小时候在花园里扑蝴蝶捉蜜蜂时的情景。
小时候的她像公主一样无忧无虑。妈妈总是拿出一本厚厚的格林童话讲给她听。
她喜欢童话里的那些机智而勇敢的英雄们,当他们战胜一个个恶魔携着心爱的公主步入快乐生活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俨然就是英雄身边的那个女孩儿。
十八岁的王依萍皮肤白皙,这是受她母亲的遗传。个子不算很高,但均匀的身材使她略显成熟女性的丰韵。
在王依萍看来父亲也是她心目中的英雄。她每天总是小鸟依人般缠着父亲,不然,王万生这一次也不会带她到这么远的地方来。
王依萍收回了思绪准备站起来,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透过草丛不远处,有一双湛绿色的眼睛正盯着她。这下可把她吓坏了,她急忙站了起来。
当她站起来时候,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高岗上和在她左侧不足二十米的地方,有两只灰色的比狗还要大一些的动物,此时,正用一种贪婪的目光看着她。
而她立刻也意识到,这两只像狗一样,拖着长长大尾巴的动物,正是童话故事里描述的——狼。
北方的狼,惯以群居,素以狡猾凶狠著称。近几年来,因为开垦荒地人丁增多加之隆隆的机械声,狼的踪迹已极为罕见了。只有在深山里才能见其踪迹。老人们常说:“狼最怕火,也怕响声,一挂鞭炮再凶狠的狼也会被吓跑的。”
而王依萍此刻哪里知道这些,即便知道也没有鞭炮可放。所以,她只有本能的向后退着。
她也想喊,可是嗓子里像噎了东西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只有向坡下后退。
突然,她脚下一滑。“啊!”的一声向坡下滚去。随之,两只凶残的狼也跟着扑了过去……
王万生和老村长边走边兴奋的聊着。已经看到公路和公路旁正等候他们的车子的时候,王万生忽然发现女儿还没有跟上来。老村长也向后张望着,但是并没有看见王依萍的身影。王万生有些着急和担心了。老村长连忙叫人回去寻找,并安慰道:“可能是我们走得有些急,女孩子走路慢,不会有事的。我们到车里等等。”
王万生也有些累了,他想:“或许女儿路上贪玩,耽搁了。”便和老村长坐进了车里。
直到寻找的人返回说:“没有找着。”
看着天色已经渐渐发暗,王万生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他有些坐不住了,急忙钻出了车子,跟着寻找的人再次返回。
老村长也跟在后面,看见王万生因着急而略显踉跄的跑着,老村长的心,也不免有些发沉。
当他们找到高岗时,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大家四处寻找着,突然,有人嚷道:“你们看,这有血迹,”
“好像还有搏斗过的痕迹。”
高岗下又有人喊道:“这,还有几根骨头。”
老村长急忙跑过去,看着地上的痕迹,根据经验判断,他知道王依萍肯定是遇上狼了。而且是群狼。
王万生傻了一样看着这一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当他看到地上寻找到的森森白骨的时候,再也支持不住一下子晕了过去。
肖雨东出生在黑龙江的哈尔滨,但对于北大荒的宝泉岭来说他并不陌生。
他从小时候就和爷爷经常来这里玩,爷爷就居住在这片山村中。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爷爷每年都把他接到这里来度暑假。
爷爷常说:“农村比城市空气好,又能养几只小鸡小鸭,在这度过自己的晚年很惬意。”还说:“就是想孙子,人老了贱骨头呗!”
这几年,爷爷身体不太好。爸爸、妈妈不放心,又碍于每天忙于上班,就经常打发肖雨东来陪陪爷爷。
一晃数年,肖雨东已经长成十九岁的大小伙了。
此时,他正坐在去往爷爷哪儿的火车上。透过玻璃窗,看着远处此起彼伏的山峦,肖雨东的思绪也有些不平静。
他是个性格内项的人,但很聪明,也很懂事。他自小生活在工人家庭,父母疲于上班,生活并不富裕。因此,两个姐姐也早早的出嫁了。
孑身一人的他,帮母亲料理着家务。他很羡慕邻家刘二哥养出租车,钱挣得挺多,还能到处兜风,真威风!
他闲暇时总会帮刘二哥把车擦得锃亮,刘二哥也很喜欢他,而且答应他,再过两个月带他出夜班,教他开车。肖雨东高兴极了。
他和妈妈商量不想上技校了,他要开车。他说出他的理由:“技校毕业也是工人,还不一定能找到工作。开车也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项工作,并且比上班多挣很多的钱。”
妈妈似乎没有想通,在当时的年代,能有份正式的工作,是人们梦寐以求的。
爸爸却并不反对。
这天,爸爸拿着几个大包对肖雨东说:“去看看你爷爷吧!我给他买了些止咳嗽的药,多呆些日子,以后你要是开车了,就没时间去了,他可最疼你了。”
爸爸说的没错爷爷最疼他了。
陪爷爷的日子是肖雨东最快乐的时候。他看起来还是那么精神矍铄,只是上了些年纪,有些气喘和咳嗽。
肖雨东一来就忙着给他炖小鸡吃。
爷爷的脾气很古怪、也很倔强。年轻时在城里当过装卸工,是国营的大单位。因为当时有接班的政策,爷爷还没到退休年龄爸爸就提早接班了。
退休后,爷爷就住在了乡下。
他说:“他不喜欢城市的嘈杂,乡下静。”便只身到了宝泉岭,住在了举家迁到城里打工的二儿子家。每年靠在当时看来并不算少的退休金生活。
肖雨东的到来,无疑给这个寂寞老人的生活泛起了波澜。他满脸都是惬意的微笑,逢人就夸他的孙子乖。
懂事的肖雨东也每天帮爷爷打扫院落,喂鸡、喂鸭、清理屋中的灰尘。
傍晚的时候,围坐在一张小木桌旁,吃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听爷爷嘬着酒,讲他年轻时的故事。祖孙俩在这乡村小屋中静享着天伦之乐。
眼看就到十月了,这几天,肖宇东忙着上山打些柴、拣点儿木头。预备自己走后,给爷爷冬天取暖用。他把打来的柴劈好,整齐的垛在院子里,用一块苫布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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