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安最近在自己的博客中讲述了“演艺圈十条潜规则”,作为新浪推荐博客,作为草根,更作为一名文化爱好者,我自然也细细品味个中道理。可当我突然打开链接,已经进入了“第十条”——“你骂谁,你就以为你是谁!”(有一种人,他们不是艺人,但他们因缘际会的靠近了演艺圈。)
黄安,一个资深艺人,一个靠诚实老练而著称音乐与主持圈的港人,发表一些关于演艺圈动态经纬的见解,当然无可厚非,更无庸置疑的是,他以一个脱身事外的姿态来抒发唏嘘和感叹,而且仅仅是在自己的博客上,更当以家常便饭的态度来对待——无论黄安怎么想,我是这样认为的。
然,一偷觑不要紧,使我佩服的当是,历来被认为神秘的演艺圈在黄安这里变的清晰而富有创造力。就拿第十条,黄安大哥这样说:“他们在演艺圈里只做一件事,就是造谣与谩骂,无人不骂、无谣不造,再离谱的鬼话都敢无中生有。表面上看起来他们好象通过所谓的公布真相,来维持演艺正义,骨子里成名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他们的心态是以为骂谁,就是跟谁一个档次的。”
演艺圈历来被认为是一个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禁区”,请看“关于艺人要不要为了演戏而减肥”“关于‘好莱乌=犹太人+同性恋?”等不一而足。黄安不仅是一个超级艺人,应该还算一个有独特见解的“温柔文人”。笔下生花的同时,又多元的辨证的乃至有些“愤愤不平”的以超然的目光和态度来审视这一切。在阐述“因缘际会”的那些所谓的“御用文人”时,黄安终于忍不住心中藏匿了多年的郁闷,“心之于口,发于笔端”,其实,关于那些无聊的“娱记”和不听招呼的“狗仔队”早就成为网络最热门的话题。树大招风的“黄大树”在风雨飘摇、动荡不安的世俗攻击下还是大浪淘沙,将错落的菱角轻轻抹平,言之凿凿地对他们进行了猛烈的“炮轰”。他尊称这些人为“雨中怪客”,对其造谣、漫骂,无中生事的诽谤、挑拨自然气愤有加——“在网络盛行的时代,有的人想当鲁迅,还多是反对的意见,当然要让每个人都满意,这是不可能的事”。黄安这种提意见而一针见血却不带丝毫粗鲁的语言,还真的堪比鲁迅大家风范。从反面举例:“骂刘德华,他就好象跟刘德华很熟;骂李宇春,就好象成了超女评委;骂刘亦菲,就好象自己导演了神雕侠女的导演……”从正面举例,“被漫骂的艺人还是以沉默为对,’芙蓉姊姊‘不就是被骂红了,骂火了的吗?”——“其实他们狗屁也不是”!
当然,正处“黄金期”的黄安决不会安分到只是“就事论事”的程度,简而言之,他还有他的“悲哀”以及由来已久的人生的“精神追求”。他坦言:“有一天一名畜生竟然骂到我黄大嘴头上来了。”稍安勿躁,黄安自嘲为“黄大嘴”,然后称造谣的人(不知性别和身份)为“畜生”,也没有打引号(可见他对造谣的人出离愤怒),是自有其苦衷和道理的。艺人苦苦追求的是一个正当的名分,而诸如黄安这个重量级别的歌坛老大哥、常青树,自然需要人的起码尊严,这是作为人的最底线的精神需求。然而,往往事与愿违,有人在网上称他花钱嫖妓,染上性病,被公安取缔。这自然涉及到人的起码的尊严和隐私权(不知还算不算隐私?),黄安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开放而灯红酒绿的香港和我们伟大祖国的内地,都曾留下黄安那熟悉的亲切的面孔。一首《新鸳鸯蝴蝶梦》不仅让我们从早在70年代就认识了他,并且家喻户晓,在香港回归后又成为炙手可热的娱乐节目主持人。也许我们对黄安了解太少,所以会固执的认为他为人“憨厚”“敬业”,但个人私生活却知之甚少。也许他的主持娱乐节目的时候,把他人的生活体面的暴了个光,但这种娱乐节目相比那种见不的光的披露隐私、篡改资料以“娱乐大众、误导大众、饕餮大众的精神生活”以至“暴殄天物”的“娱乐”又有何相提并论之处?暴光的勇气和造谣的卑劣又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黄安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反驳:“我和你的长相不同,所以你我体会不同。因为我比你长的好看,所以我不花钱也可以嫖妓,而你长的丑,花钱嫖妓别人也不让你上!”黄安的幽默和大度可谓管中窥豹。
其实,从黄安的肺腑之言中不难看见一个审美的原理,那就是“自由的美感才是真美的”,但是超出了人的主观感受和精神层面的“审美”却无疑于动物性的本能!
黄安,请在息博的同时,也请息怒,毕竟还有很多正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名人为了那些“畜生”而恼火,你的处事风格和做人技巧将化做一条美丽的彩虹桥,让他们从这边快乐的抵达那边吧!
3月10日晚草
(全文完)

举报电话:010-62110656 客服电话:010-6211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