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暂住在霍小丁的堂兄霍牛家里。
霍牛三十上下,是一位铁匠,这人粗壮豪爽,据说天生神力,能开三石弓,能喝一升酒,加之打铁技术也不错,所以闻名闾巷,颇受乡邻敬重,他的妻子程氏二十上下,已怀孕三、四月,这位年轻的少妇裙裾整洁,温婉寡言,言谈举止间处处流露出做准妈妈的幸福。
“那真是血流成河啊,”当晚,霍氏夫妻烧了个猪头招待我们,谈起半月前的那场攻防战,霍牛连连咂舌:“老天,我们巷子口就死了十几个齐兵,缺胳膊断腿,脸上都是血,其中一个胳膊上缠着金饰,想来还是个人物呢。”
猪头肉淡而有异味,像是馊肉又没放盐,真是可怕的菜。
“怎么不吃?”霍牛夹一块大骨给我,“柳姑娘你千万别客气。”
“谢谢。”盛情难却,但吃下,只怕会生病,幸好霍牛的注意力很快转移,“最难对付的是城破前的那几天,那些溃兵什么都抢,鸡呀羊啊菜刀铜盆,我们家的大黑狗也被牵去吃了,” 他感叹:“我们大齐国的军队,只有斛律丞相的好!”
“那么周军呢,”霍小丁问:“他们抢不抢?”
“抢倒是不抢,”霍牛叹道:“只是把城里所有的铁器都征去了,每家人家只剩下做饭的锅,我如今只能帮人杀猪过活了。”
霍小丁好奇问:“周军为什么要这么征铁?”
“铸箭头啊,听说要造好几百万枝箭呢,”霍牛道:“看吧,不出两月,朝廷大军准到,到时一场恶战,周人还得回老家!”霍牛与其弟霍小丁不同,他久居齐地,听上去对大齐国很有归属感,“宇文宪再能打战,还不是我们斛律丞相和兰陵王的手下败将!”
“齐胜周胜,与我们弟兄有什么关系,”霍小丁皱眉道:“不过那位大周齐王宇文宪也不是庸碌之辈,到时只怕真的会尸骨如山,大哥,嫂子有喜在身,我们不如到别处安身。”
“到时候洛阳一带哪里会不是战场啊,” 眼前这位粗壮的铁匠道:“这三间破屋就是我霍牛的家,你嫂子又有喜,野地里没房子住怎么行!小丁,三哥我哪也不去,凭我的打铁大锤,我霍牛怕什么!”
铁匠豪气大发,借着酒兴,又说了许多豪爽大话与坊间传奇,并且把那些苦酸的劣酒和坏肉一扫而光。
血浓于水,堂兄既无意离开宜阳,霍小丁决定在他的侄儿或侄女出世之前,也留在宜阳,与堂兄一家共进退。
次日,霍氏兄弟去帮一位刺勒富人屠猪宰羊,他俩才走,家里就来了许多邻家女人,一个个说是来和程氏一起做针线活,实则是很好奇地来看我这位跟霍家小郎一起回来的女子。
“柳姑娘真是清秀啊,” 那个一进门就笑个不停的黑胖妇人笑道:“小郎真是好福气,找到你这么白净漂亮的好女子。”
“姑娘的衣服真漂亮啊,到底是和小郎在外面见过大市面的。”
“程大嫂,什么时候办喜事啊?”
我澄清,我和霍小丁并非未婚夫妻,她们立刻露出惊讶的表情,尔后都只是暧昧地笑,连程氏也好像并不相信我的话。
这些思维古怪的中古女人,倒是非常前卫,好像一点也不介意姐弟恋,多说无益,我不想白费口舌,遂随她们猜测说笑去。
我决定独自外出采购。
生存,需要金钱,而回去,也必须先建一个高精尖的实验室,这些天我已想好了聚财之道:做火柴。——这个暗黑时代没有火柴,点火用火刀火石,笨重而不便,生个火需要好几分钟,我只需生产出轻便的火柴,就可以大获其利,筹集资金。
“嫂子,”我问程氏:“城里有卖硫磺火硝的地方吗?”
“硫磺火硝?”程氏怔住,众芳邻脸上也是一团疑惑,“柳姑娘,”程氏脸微红,致歉道:“硫磺火硝,我从没听说过,等大郎他们回来,问他们吧。”众芳邻也纷纷表示只洒过雄黄避邪,从没见过什么硫磺火硝,“硫磺火硝是什么?”那黑胖妇人张嫂很会刨根问底:“柳姑娘,是吃的呢还是用的?”
我只有敷衍:“用的。”
她还欲问,“娘,”一个拖着鼻涕的男孩飞跑进来,惊慌失措扎进她怀里,“外面来了好多拿刀的人,有大马,还有大马车!好多刀好多人……”
话音未绝,果然闯进来一队铁甲士兵,“柳姑娘,”为首一个黑脸大胡子向我道:“请你跟我们去一趟大将军府!”
我怔住:“什么事?”
“这是大将军的命令,”大胡子面无表情道:“马车就在外面,请吧!”
这人能找来霍家,还知道我姓柳,一定已调查过我,问题是,我在这个时代默默无闻,不再是二十一世纪世界级的柳星辰博士,这些人为什么要找我?!
我再次问:“大将军召见我有什么事?”
大胡子依旧板着一张扑克脸:“我等不知。”
一问三不知,很适合做CIA。
这黑脸大胡子昨天好像就在那位古代将军身后,我狐疑不已,不过既有马车相请,想来那位大将军并没什么摔伤后遗症,在这个远没法治的年代,铁甲当前,也只好跟他们去!
“柳姑娘——”程氏一脸惊忧,想来拉我,却被张嫂牢牢拖了回去。
“没事,”我强笑道:“我很快就回来。”
辞别众人,我登上巷口的古代马车。
大将军府在宜阳城东区,是一座高大而雄伟的府邸,在满城低矮的泥房中,这座高大的砖木结构豪宅仿佛不是真实的,但它确是真真实实站立着,门前石狮高大,两旁站着十几个握着比人还高古怪兵器的贯甲士兵,个个一脸肃杀,气势仿佛好莱坞电影中的终极战士。
马车驶进豪宅,穿过两、三院落,眼前是飞檐巨柱,廊回曲折,墙是朱墙,路是大理石铺就,森然古木点缀庭院,府邸里的一切令人神清气爽,原来在这暗黑时代也有高大、干净、适合居住的住宅,不过只限于王公贵族的豪宅。
在一个植着几株海棠的院落里,我见到了那位混血的落马将军,他手执书本,正在庭中漫步。
众古人突然齐刷刷都跪下,只剩我象竹子一样错愕地直直站立着。
“殿下,”黑脸大胡子汇报道:“贺拔已经将人带到。”
殿下?——难道眼前这人是一位亲王?——既是大将军又是亲王,My God!莫非这人就是那位张贴告示的大周齐王宇文宪?!
古代亲王含笑挥挥手,众古人立刻都退走了。
“殿下,”中国人有句话叫入乡随俗,但是我实在无法象那些古人一样下跪,最后行了一个可能是很不标准的民间揖礼:“你好。”
“柳姑娘见义勇为,巾帼不让须眉,” 眼前的古代亲王并没动怒,他显得气定神闲,微笑道:“本王欲聘姑娘为府中女吏,姑娘意下如何?”
“谢谢殿下,”我嘘了一口气,原来如此,但我对公职没兴趣,我拒绝:“不过我想我不合适。”
他一定大感意外,霎时竟连脸色都变了:“柳姑娘不能考虑一下吗?”
“辜负殿下美意,”我婉言道:“抱歉。”
他看着远处古树,沉吟无语,我决定立刻告辞离开这个森森然的地方,我所知道的中国三个大人物之一那位秦始皇帝据说一怒之下就把另一位伟大人物孔夫子的许多弟子活埋了,这些古代王侯权力无边,杀起人来不需负什么法律责任,虽然这位齐王不象很暴戾,不过还是走为上策,“殿下,” 我非常婉转道:“请容许我告退。”
古代亲王依旧未语,一个贯甲士兵却飞奔而至:“王爷,”他单腿下跪禀报:“天使到。”
“出迎。”
但是他没立刻就走。
“柳姑娘,请你在府中暂住几天,再考虑一下此事。”他高声吩咐:“贺拔,送柳姑娘去休息。”而后快步离去。
我在大将军府的一座豪华小楼里住了一天,食有佳肴,衣有华服,甚至还有两个年轻漂亮的侍女服侍,舒服程度大可媲美二十一世纪的五星级宾馆,真是匪夷所思。
这暗黑时代贵族的生活与草根平民真是天壤之别。
几上有陶瓷和青铜器皿,墙上是奇奇怪怪的精美壁画,楼前有树,蔷薇花木隔成小院天然的藩篱,花墙外是铁甲士兵,我走不出小院一步。
我只能看看天空中飞过的鸟。
次日中午,在我摔碎一只茶杯抗议后,侍女夭夭请来了那个黑脸大胡子贺拔河(另一个叫贺拔银玳的侍女是个冷美人,她是决不会去请人的。)。
“姑娘,”他瓮声瓮气问:“你觉得什么地方不满意?”
“我很感谢你们的盛情款待,”我道:“不过,贺拔大人,我该回去了。”
“这个,”他面无表情道:“王爷说了算。”
“那么我要见王爷。”
“齐王殿下日理万机,岂是姑娘你想见就能见的!”
“请问殿下什么时候有空?”
“不知道,”他看着我,黑脸泛着铁色,“请姑娘你不要再闹了,好好过日子吧!”
我气结,这个人,神色语气充满敌意,我相信,只要他的主子一声令下,他就会毫不犹豫杀了我,真是奇怪,难道我无意中已成了他的敌人?!
“贺拔,你太无理了!”一个声音自外而入,是那位齐王宇文宪,他今天没穿铠甲,而是一袭锦袍,十足汉人男子装束,“还不向柳姑娘赔礼。”
贺拔河当真立刻下跪,这架势真令人瞠目,幸好我表示原谅后他就走了。
“贺拔是个莽夫,”眼前的古代亲王温文尔雅:“请柳姑娘别在意。”
我表示理解,尔后再次婉言谢绝他的聘任。
“哦,这事以后再说,” 他微笑道:“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去庭中走走如何?”
我只有同意。
原来这座大将军府半个月前是大齐帝国宜阳刺史府,周军攻克宜阳,齐刺史逃走,然后这里就成了大将军府。看着四周的楼台亭阁,比照宜阳民居的破落,呵,古代王公贵族真的是高高在上!
我必须小心。
风吹过,晚春的风中弥漫着女贞子的气息。
府邸西北有很大一座林园,栽了不少女贞树,树龄已久,每一棵都亭亭如盖,晚春温暖和煦的阳光从树叶间洒下,令人一扫蛰居室内的闷气,但觉神清气爽,惬意舒适。
“听柳姑娘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
我一怔,眼前的古代亲王不是流浪少年霍小丁(这位大周齐王确实有柔然血统,他的母亲达步干氏皇太妃是柔然人。),据侍女说他通晓天下地理,知道全中国的名山大川,知道全国每一个人种和部落,我的回答必须小心。
“我祖籍江淮,”江淮之地,据说一直是齐国与南方陈国的征战之地,乱得很,他是周人,谅必也没去过那个遥远之地,所以作为我的出生地应该无妨,“因为战乱,才离乡背井。”
他默然,过了不止五分钟,才道:“又是战乱,”
哼,我心头冷笑,难道他这个大将军是和平使者?很虚伪!看来人性古今皆然,连这个貌似优秀的古人也不例外。
除了伪善,他还藏着什么?为什么要执意聘任我呢?
我在这个时代不再是二十一世纪蜚誉全球的柳博士,只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平民,据坊间传说这位大周齐王战无不胜,睿智明决,是大周帝国皇族中第一等有识之士,难道他发现了我是未来人?不可能!这些古人智商再高,也不可能远远超越这个时代,异想天开想到我来自未来!除非——同机有人落到他手里!
整架飞机只有贝克汉姆认识我,难道那个火鸡头也掉来了这里,而且还画影图形出卖我?!
若是如此,为什么不见那位小太阳报记者?而且,这位古代亲王也没讯问我。所以不合逻辑!
一枝深红的牡丹递到我手上,拂散了我的思绪,牡丹长在路边凉亭边,很高大茂盛的一丛。
“谢谢,”我敷衍笑笑:“很漂亮。”
“名花美人两相宜。”
他含笑看着我,那目光,我怔住,那是大卫•温斯顿每天送一束鲜花时的目光,我曾经就是被这种目光所迷惑,可是这个古人年轻、俊朗、富贵双全,满天下的美女任他挑选,而且,我已经向侍女打听过这位亲王的底细,他贵为亲王,早已妻妾成群,他的正妻齐王妃还是大周帝国一位著名的美女,不仅出身高贵,而且精通音律,据说还会弹一首一百年前就已失传的乐曲呢。
“花是名花,人却并非美人,”我淡然笑道:“殿下说笑了。”
他微怔。
尔后目光灼灼,凝视着我道:“你还不明白本王的心意吗?”
我震住。
一个结过婚的男子还这样明目张胆勾搭其他女人,古代贵族就是这样渔色的吗?他的那位美人妻子真是不值!
“殿下并非真要聘一个女吏,是不是?”
他握住我手:“是。”
“可是殿下是有王妃的,”我抽回手,“所以我拒绝。”
他的脸顿时僵住。
前面是一片开阔的空地,百米外,竖着箭靶,东面,一棵极高大的古柏下竖立着武器架,上面插满了奇奇怪怪长短不一的武器。
我径直走到大树下。
我拿起了武器架上最轻的一件武器,一张弓,我把玩着这张弓,心中却根本没有手中的弓,我开罪的是宜阳最有权势的统治者,他不象是暴戾之人,但天知道他会不会暴戾?!只要他挥挥手,我就会成为刀下冤魂,如果他恼羞成怒,我该如何自救?!我年轻、健康、智商一流,生命对于我来说是如此美好,我还不想死!
也许我只有打破历史进程,帮他制造火器保命。
但是那样会死很多人。
非我所愿!
我感到背后有气流,他走了过来,从我手上拿过弓,张弓搭箭,箭在弦上,“嗖——”正中百米外的靶心!
“好!”
一声喝彩,一个瘦小精干的男子踏步而来,他大约三十五、六岁,细眉小眼,皮肤黑黄,戴着一顶银灰色胡帽,穿着银灰鲜卑胡服,虽然个子不高,这人却有一种不容人小瞧的风仪气度。
“渔李。”宇文宪显然很愿意见到这个人,他的脸色明显解冻。
瘦子行过礼,笑道:“殿下的箭术越来越精妙了,我看大周无人能出殿下左右。”
宇文宪将弓递给我,那不容分说的动作仿佛我已经是他的情人。
“独孤公谬奖了。”宇文宪微笑问:“齐人有什么动静?”
“齐兰陵王高肃大败陈军,江淮战事已平,齐右丞相斛律光半月前上朝觐见齐主,想来他大病已去,”瘦子细眉微蹙,“不消一月,齐军必来,到时将会是一场恶战。”
宇文宪肃然不语。
“王爷一直主张兵出晋阳,顷其巢穴,一举而下,”瘦子叹息道:“可惜皇上没采取王爷的主张,洛阳这里,四面受敌,即便攻下,也很难固守,何况日前数战,我军伤亡颇重,现在出兵,未必能一举攻下洛阳,下官很担心八年前邙山之败重演。”
宇文宪仍然不语。
“卫王对王爷一直心怀宿怨,如果兵败,他一定会借机构陷,”瘦子道:“王爷不如推说天气开始炎热,不利战事,上书回朝。”
宇文宪依旧沉吟不语。
“王爷?!”
“本王从没说过要攻洛阳,”宇文宪目光清澈明静,“独孤公,我军以逸待劳,以南丰、北仓两城为犄角,固守宜阳,等待齐人来战,齐国良将,也就是段、斛律、高三人而已,如今段昭已死,我们只要打败斛律光、高孝瓘,齐国根基就会不稳,到时天下一统,指日可待。”
瘦子却并不乐观:“可是我们并无必胜的把握啊。”
“齐人远来,胜算在我们手中。”
“万一战败,对王爷很不利。”
“现在回师,宜阳定然不保,那么此次征战,岂非劳民伤财?我等荣辱,怎比得朝廷利益,”宇文宪神色平静:“何况皇兄英明睿智,本王相信他不会听信七弟谗言。”
瘦子大受感动,眼神也变得坚定起来。
宇文宪道:“你马上传书韦将军,命他也作好防守准备。”
瘦子领命而去。
初夏的风中,我闻到了硝烟的气息,我不想穿越千年来做这暗黑时代的平民炮灰,我必须尽早离开这座城市。
但是我怎么离开这座森严的府邸呢?!
“不用担心,齐人胜不了我们,”一定是我的表情泄露了我的焦躁,他看着我,安慰道:“没事的。”
那种目光,我不想正视,避开那目光,我将弓放回武器架。
“明天就是吉日,”手一紧,是被他握住,“我们明天就成婚,好不好?”语气虽还婉转,目光却炽热坚执而不容异议,那样子,好像我从不曾拒绝似的,果然有军阀风范!不过他盯上我什么呢?在这个时代我一无所有,而且我也不是什么绝色美女,唯一的解释是他是个好色之徒,在形形色色妻妾中,还没有我这种类型的女人。
好色如动物。
我抽手,他不放,我没有他的力气。
“殿下是三军统帅,是每一个士兵和将军的表率,”面对强权我还是用点计谋为上,象刚才那样直截了当拒绝看来并非上策,“殿下战时娶妾,一定不会起什么鼓舞士气作用,所以请给我和殿下你自己时间。”
“只是时间,”他目光灼灼,“没有其它吗?”
当然不是,但我不想变成箭靶子:“是。”
“好。”笑容在他深蓝色的眼眸中荡漾开来,连空气中的女贞气息仿佛都受了影响,庭院中充斥着活跃的气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时间不是问题。”
“殿下同意了?”
“是。”
他看着我笑,笑容灿烂无比,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相信这个古人真的喜欢我,不过也只一瞬间而已,我的智商还不至于太花痴,“殿下也穿汉装?”我扯开话题。
“宇文氏是炎帝之后,鲜卑与汉人都是炎黄子孙,”他笑道:“前朝孝文皇帝曾经下令士民禁胡服,改汉服,虽然矫枉过正,但鲜卑与汉混合成一,是必然之势,我大周军中汉人过半,本王可是鲜卑与汉人共同的大周齐王啊。”
我肃然起敬,这人竟有林肯风范。
如果霍小丁听了,一定不会再那么仇胡,可惜,这两个人可能永远都不会有任何交集。
“你在想什么?”他漂亮的眸子凝视着我。
“没什么。”看着满园苍翠,只觉神清气爽,我微笑问:“殿下可以给我安排一位老师吗?”
他一怔:“老师?”
“我识字有限,”二十一世纪,我学的是简化汉字,在这个时代并不实用,说白了,半个文盲,现在,第一步成功了,第二步是伺机逃离宜阳,不过在找到机会逃离之前,可以利用将军府的资源扫盲,“所以很想长点学问。”
“好。”他笑道:“你要多少都行。”
初夏的风中,我开始觉得这位亲王倒是一个可交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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