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过了几天,总算有点风平浪静了,我主动和陈闻讲和了,不过这小子也太不仗义了,竟然还逼我给他出主意追求康妮,从认识闻闻那天起我就没看出他是这样一个痴情的人,真是我看走眼,因为这个事,闻闻也不止十次骂我“瞎了我的狗眼”。我实在也没啥好办法能打动康妮,只好出绝招了,我叫闻闻写一封血书以表决心。
闻闻吃惊的看着我说:“小白,写血书,用谁的血。”
小卫急忙说:“当然用你的,难道用我们的吗?闻闻,你怎么问这么弱智的问题。”
启明也补充道:“别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傻,没想到失恋的男人更傻。”
话音刚落,只见闻闻跳到小卫身上一顿暴打,小卫发出杀猪般的吼叫,吼叫时不忘喊: “闻闻,你怎么只打我,启明也说你了,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我们几个狂笑。
闻闻打累了,停下来又问我:“不会真用我的血吧,我晕血的,我强烈要求用小卫的血。”
我们同时朝小卫身上望去,小卫反应他妈的真快,“哧溜”就跑出寝室了。我们商量用红墨水代替真血,然后闻闻买了一块白布,准备开始写“血书”。闻闻把写信的工作交给鞋子,因为我们寝室他的字写的最好了,但我转念想:血书一般都是咬破手指写的,俗话说十指连心,那样写东西有多痛,所以在那个情况下不可能写的很好的。于是我把这个任务交给启明了,启明嘴上哼哼:“那不行,那不行,我写可真献丑了!”可是毛笔早被他抢到手上了。
亲爱的妮:
今天我终于鼓足勇气给你写了这封信,希望你能明白我的心。下面是我特意为你作的一首诗,写的很一般,只是有点通俗现代主义的气息,勉强代表我一半的水平吧。
大海啊!你全是水
骏马啊!你四条腿
美女啊!你说你多美
还记得相逢的那刻
你美毙李嘉欣的身影一下迷住了我
我这心呀
开始哐当哐当地跳个不停
整个人如同抓瞎了一样难过
我已经上了爱情的大贼车
啊!康妮
你到底爱不爱我
我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父母是处级干部呀
我他妈也算是个帅哥
咱们搞对象是多么的浪漫啊
康妮,你看了我写的诗难道还没心动,没觉得我贼有才华。其实我从见到你第一天也疯狂地爱上了你,为了你我戒了烟戒了酒。也不再偷窥对面女生寝室,虽然和她们现在成天拉着窗帘也有一定关系,但主要还是因为你,可见我爱你之深。康妮,凭我的扁扁才华和你的超级美貌,我们一定是令人羡慕的一对,连梁山伯与朱丽叶也比不上我们,不知道你觉得我们般配不?倘若是:我有意摘花花不肯,我也会很坦然,感情的事本就容不得半些勉强。只是你欠我的债恐怕是,归期遥遥无望日了。不还也罢,我本大度之人,绝非黄世仁之类的恶霸地主,有债必讨的。况且,我知道作女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女人欠了男人的债可以不还。 此致
男人对女人最神圣最虔诚的敬礼!
血书写完后,闻闻偷偷的把它塞进了康妮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