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都市言情 / 浪漫言情 / 那一场旷世的婚礼

那一场旷世的婚礼

作者: 蝶香疯子 完成状态:已完结

第一章 牧羊姑娘

  已入垂暮之年的我早已参透生死,亦自知随时都有可能被召唤去再次侍奉我主,然而当真无法再起身的时候,还是感到了一阵突然。

  是啊,我做了几十年的牧师了,主持了好几千场大小的弥撒,可是刹那间就变成躺在床上,听别人来给我做最后的弥撒了。

  主啊,请饶恕我的罪恶吧。我不是害怕死亡的来临,只是,彼时那一场旷世的婚礼,我遗憾呐。我戴着满身的罪恶活到现在,也只不过是在等有一天可以亲手主持完那场婚礼,奢望着那一对可敬的人儿站在我的面前听我的祝福啊。但是为什么,我看得见天使的羽翼却仍是看不见他们的踪影呢?万能的主啊,请多给我片刻时间吧,就让我在见您之前,把这个故事告诉给受您庇佑受您爱护的人们吧。

  故事不是很长,可是,悠幽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一直是住在小镇上教堂旁边的。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教堂有多么的神圣,不知道我主有多么的伟大。那个时候,每天听着浑厚的钟声,看着成群的鸽子飞过头顶,应该就是我最幸福的事情了吧。我一直觉得我和教堂,和主,应该是颇有渊源的。每天看着十字架上救世的主,虽不知他是谁,却仍是觉得一阵阵的感动。这,也是后来我全职侍奉的原因。甚至就连我第一个认识并会写的字,也是牧师Nelson手捧着圣经教会的。爱。牧师说,世间众生都沐浴着我主无私的爱。

  那个时候,我6岁。我不知道谁是我主,也不知道什么叫世间众生,可是我却能把赞美诗唱得极好。镇子上的人都夸赞我聪明。可是因为家里的兄弟姐妹很多,父母并没有因为我的聪明而送我去学校读书识字。这样也好,至少每天我可以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去找牧师Nelson,听他讲那些奇妙的故事。后来我知道,那些故事,都是圣经上记载的关于我主基督的事情。牧师有时候也继续教我识字,仍是从圣经上。于是直到现在,我所有认识的字,都是从圣经上学的。或者说,我唯一读过的,也只是那一本,圣经。

  到我再长大一些,我就真正的开始把教堂融入我的生活,又或者,我应该说是把我的生活融入教堂。我每天清晨站在钟楼上,把钟声敲到全镇子的人都能听见,然后把鸽子放得漫天。钟声间杂着鸽哨,这,恐怕是世间最美妙的音乐了。牧师Nelson已经老了,老到再也没有力气给我讲圣经里的故事。新来的牧师Josh很忙,也没有太多的时间来搭理我。而我,其实也不再需要他们给我讲那些故事了。因为,这些年,我早已能把我唯一读过的这本书诵读如流了。

  没过多少年,我已经是镇子上所有成年男丁中的一员了。除了帮助父母干些农活之外,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教堂里。不知是引了什么情愫,我就是喜欢呆在教堂里,即使什么也不干,就那么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有主,有教堂的陪伴,我的生活很是平和。牧师Josh开始让我带领唱诗班的孩子们。教他们唱好听的赞美诗,给他们读圣经,给他们讲述耶和华的故事,教他们识字,教他们什么是爱。就像从前的牧师Nelson教我的那样。也像从前的我一样,这些孩子,都陶醉在这一片平和和安详之中。他们都很聪明,那些赞美诗总是听我唱过一遍就已经能够跟着哼唱了。

  教堂很大,不做礼拜的时候空空的,有些清冷。我喜欢把孩子们带到旷野地里去,看着满山洁白的羊裙,晒着金麦色的阳光,感受着那么近,那么清澈的天空。孩子们稚嫩却真诚的吟唱声,和着四围微微掠过耳际的清风,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我爱极了这份纯净,爱极了这总是美好的一切。

  我总是喜欢在孩子们把新学的赞美诗唱得很好之后再教他们识字,从爱开始。孩子们问我,什么是爱?我说,我们的主为了我们,把自己唯一的儿子奉献给我们,让他用自己的血替我们赎了所有的罪,这便是爱。就如牧师Nelson教我的一样,我如辙地告诉他们。他们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是的,这就是我当时所了解的爱。虽然我总是隐隐地觉得爱或许有着别的牧师Nelson没有告诉过我的含义。

  每每在我给孩子们讲故事,教他们识字的时候,一个小个子的牧羊姑娘总是静静地在一旁听着。她穿着碎布拼接成的小花裙,头发乱糟糟地挽了起来,手里的小鞭子总是不停地在指间缠绕着。我从不喊她过来,就如她从不过来一般。这几步的距离,就好似成了我和她之间的默契。我从未问过她叫什么名字,或者说我根本就没和她说过话。至多,只是相视一笑,如同那几步间的默契一般。看着她褐色的眼眸,我似乎感觉到了无限延伸开来的,天空。到了鸽子回笼的时候,我便也带着孩子们回去教堂。离开的时候,她也会对我莞尔一笑,我点一点头,却也仍是不需要任何言语。

  人在活得充实的时候,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且塌实。我的日子过到20岁,便开始迟缓了起来。从那一日,她出嫁始。

  算来我和她相识亦有两年了。两年间我们虽从未说过一个字,可是只那几步间的默契,让我觉得这两年的相识甚似一世的了解。可偏偏直到她出嫁那日,直到看见她头发整齐地梳在胸前,直到她一身红装地坐在她最爱的那只绵羊上时,我的心激荡起来,我忽然感觉,那时我在她眼里看到的或许并不是天空。

  她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们相隔几步,和从前的一样;我没喊她过来,她也没有过来,和从前的一样;我静静地看着她,她也静静地看着我,和从前的一样。不一样的,她没有笑,而我也没有点头。在她把头回转过去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泪水,没有看到哀怨,看到的,只是那一份瞬间瓦解了的默契。在我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星期以后,我才明白,那份默契,原来就是爱。就是牧师Nelson从来不曾告诉过我的,爱!原来那份纯净得和天空一样没有杂质的眸子里放射的是她没有尽头的爱,是我一直不曾懂得的爱。原来我和她之间,从来就不曾有默契,有的,是爱。是我一直了解甚少的爱。

  我终于还是得到了它,在我失去它的那一日。在我恍然大悟以后,我没有流泪,没有懊恼,也没有再梦到那个头发乱糟糟的有着纯净得像天空一样的眸子的牧羊姑娘,也没有再梦到那个梳整得干净漂亮的新娘。

设为书签 | 收藏到我的书房

人推荐《那一场旷世的婚礼

作品魅力

帮助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