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绣十字感觉。
拈起一根针,穿上一条美丽的细线后,悠闲地绣起来。
无论是艳阳高照,还是阴雨绵绵;无论是人声喧嚣,还是万物寂籁,我都能静下心来,慢慢地绣着多彩绚丽的图案。
有时一不留神,针扎到了手,一种被刺伤的快感便会使人马上打起精神来。
看着针从无数可爱的小洞眼中钻进爬出,一些往事也随之浮出脑海。
这次我家搬到了一个很安静的小巷。我的邻居是一个比我小一岁的男孩子,叫洋洋。
我们很快便成了好朋友。迷宫似的巷子里也总会见到我俩嬉戏打闹的场面。
那年我好象是七岁。
那年冬天似乎下了好大的雪。
大清早,洋洋就来敲打我的窗子了。
出来堆雪人吧。洋洋哈出的白气融化了窗上的霜。
好!我套上了衣服,冲出门外。
我清楚地记得我们忙了一整天,堆了七个雪人。
雪又下了起来。
我们结婚把洋洋说。
好。我们结婚。我是你的新娘。我说。
等到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就生一个孩子。
好。等到明年冬天我们会有一个孩子。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两根小手指勾在了一起,许下了誓言。
就这样,我成了洋洋的妻子。
笑声融在风雪中,寒冷中透着清纯。
可我还是没能等到那年冬天。因为,我们又要搬家了。
我们一家三口一直过着美式生活,不停地改变生活住址。这样我也就不停地更换着朋友。
临走时,我去找过洋洋。可他妈妈说他去姥姥家了。
焦急中,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糖纸,折成一只小纸船后,便放在了他家门口。
可刚刚松手,小船便随风飞到了空中。
我哭了。
我什么也没给洋洋留下。一句再见也没有。
后来,学到李清照的一句诗,“载不动许多愁。”这时才明白,也许是我那时对洋洋的思念和留恋太少了,那小船才会被风吹走。我当时要是对小船多说上几句话,那么它还会不会飞走呢?
自从那次搬家,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
过去了整整五年。
又是一个飞雪的季节。
不过,我们此次搬到了楼内,住上了楼房。
在这,我又有了好多朋友。
我们三个女生和五个男生经常在楼下玩官兵强盗的游戏。
男生总大叫,快逃,官兵来了。
然后,我们三个小女生就奋起直追。
结果,总以“官兵”的放弃而告终。
有一天,我们玩累后正准备回家时,一个叫大永的男孩子叫住了我。
大永比我高一年级,是“强盗头子”。
你能到我家坐会吗?就一会儿。大永小声说。
我想了一想,现在是晚上8:00,我家在一楼,他家在三楼,这么近,应该不要紧吧!
好。我答应了他。
他的屋子很干净。
轮船、大炮和变形金刚有序地摆满了窗台。
他拉开了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塑料袋。打开袋子,是一个就文具盒。于是,他又慢慢打开了文具盒,从盒子第层拿出一张叠成四方快的图画纸。
这是我画的画,送给你了。他把纸递给我。
谢谢。我接过画,瞟了他一眼,他有些局促。
展开,是一副很可爱的水彩画。大大的绿草地上是两个牵着手的小人儿,小人画得和简单,仅能从头发的长短来辨别出那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上方是一个大红太阳,暖暖地照着。
你画得很好。我说。
哦……我是蒙古人,老家那有大草原。等你有时间了,我领你去那玩。大永笑着说,他以不那么紧张。
太好了!我高兴地说。
可后来,草原还是没去成。原因还是一样,我们又搬家了。
走时,大永来找我。
你走后,还回来么?他问。
不知道。我实话实说。
我给你的画你还留着么?
这……我,我留着呢!我撒了谎。因为那副画早已被粗心的我弄丢了。
这就好。真高兴你还留着。等你长大了后你就带着画来找我。我怕我记性不好忘了你,你就把话拿给我看。然后我就带你去草原上玩。说话时,大永的眼中放出光彩。
好,好。我长大后去找你。我小声说着,然后就坐上车走了。
再见!再见!别忘了!大永还在车后大喊,而我却是泪流满面。
我真后悔我把那副画弄丢了。因为我都十二了,还没去过一次大草原。
我们的房子在一条繁华的街上。爸爸在那开了一家电器商行。
由于我很开朗,所以朋友很快就有了。
他们是比我小一岁的阿健和小月。
我是属于“两面派”那类的。
阿健和小月总打仗。而我则在中间起调节作用。
人缘一直不错。
阿健学习很好,也很聪明。他爸爸是我爸爸的高中同学,和我家合开一家店。
有一天,我听到阿健的爸爸对我爸爸说,把你姑娘给我做儿媳妇把!
好呀!爸爸竟然爽快地答应了。我已经不知道他成多少人的亲家,我自己成了多少人的儿媳妇了。
不过想想,阿健的爸爸很率,从遗传的角度来说,阿健长大后也会很帅;阿健的爸爸很有钱,从继承的角度来说,阿健以后也会很富这么说来,我也没亏到。于是,我便饮蚺同意了。
没想到我从那时起就花痴并拜金!!
阿健的确和有钱,他总给我买好吃的。而小月家是开食杂店的。幸运的我当然在两人中得了不少甜头。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家处于经济大萧条时爸爸妈妈瘦了一圈而我却肥起来的原因。
有一天,我和阿健两家去饭店吃饭。
走在路上,阿健突然将手搭在了我肩上。阿健比我小半个头,所以搭在肩上的姿势很别扭。
但阿健是个天生少爷脾气,他有他自己的骄傲,所哦仪,我也没拒绝他。
到了饭店才知道,饭店竟是阿健父亲的朋友开的。
于是,阿健父亲见自己朋友家的女儿胖乎乎和可爱,就顺理成章地又和人家攀起亲家来!
我看着阿健马上就成了那小丫头的老公,心中多少有些不快。没吃几口就下了饭桌,自己出去凉快去了。而阿健家我离开了,他便也跟了出来。
我们坐在台阶上,离得很近。
别难过。她长那么难看我才不要她呢!你这么漂亮,我一定会娶你的!阿健说。
真的?
那是当然!等我长大了,我就让我老爸买辆高档变速赛车给我,我骑着车,买一大袋好吃的在早上去找你,你出来,我就载着你去野外。晚上回到家,我们就结完婚了!阿健兴奋地说。
好!我说。
其实几年前我和洋洋那次结婚应该不算数的。我们没有婚约。这回我和阿健有了婚约,这样我们再结婚就算数了。我心里这样想。
但是,事情发展到关键时刻总要有些但是。我们又一次搬了家。
该死的。
你别走远了,你还得回来和我结婚呢!阿健说。
不能。我一定会回来的。我说。
然后,车尾气就喷了阿健一身。
我上路了。
没有再见。
这时,我也上了小学六年级。
我的朋友还是很多,而且都是一个学校的。
我们的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打闹。
可自从那件事发生后,我们就在也没在一起玩过。
我的朋友之一,小也,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喜欢上了我。
我们是邻班,离得很近;我们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事难办。
为了“安全”,我还是做了件很“卑鄙”的事。
一天晚上,和朋友们打闹时,我打了他。
我只是不想让他再缠着我而已。
他趴在地上,抽搐着。
我知道,他哭了。
我很伤心,但也不好去安慰他。
无奈。我一个转身,逃回了家。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再说过话。见了面,也视彼此为空气。
临近毕业时,小也还是来找我了。
找我时,还带了一个足球。
还讨厌我吗?他问。
从没讨厌过。我的你打几下还疼么?话一出口我就反悔了。都过去一个月了,要是再疼的话,他的身子一定是豆腐做的,要不就是我练过什么神功之类的。
不疼了。很白痴的回答。
哈哈,这就好。要不是我当时在追另一个男生,说不定就喜欢上他了!
给你的!说着,他把那个足球塞给了我。
谢谢。我微笑。
上了初中别忘了我。小也说。
不会的。我会永远记住你的。我说。
上了初中,理所当然地搬了家。
初中时,更有好多男生追我。我也谈过几次恋爱,传出过几段“诽闻”。不过,那混沌的感情我是怎么也不原再提起了。
现在,我进了重点高中的重点班。学生会工作也很顺利,并有幸成为了学校“四大美女”之一。向我示爱的男生更是不计其数,不过在我委婉的拒绝了他们后,我还是做了我的单身贵族,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因为,我始终记得我还要在冬天给洋洋生个孩子,有时间和大永到大草原上游玩,长大后做阿健的妻子,并记得小也直到永远……
一阵尖锐的刺痛将我唤醒。一滴鲜红的血流了出来。
把手指放在嘴中,轻轻地吮吸着,慢慢品尝血的味道。
我将十字锈收了起来。
还有一半没绣好。
不过,我要留着那一半,找一个宁静的下午,独自坐在屋里,让针挽着线,沿着岁月走过的痕迹,慢慢绣出我曾经拥有过的那片湛蓝的天。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