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受某个视角的局限,看到的世界就不一定全面。成年人尚且会“犯”这个“错误”,更何况见识和阅历与成年人都有一定距离的未成年人呢?然而是否可以说,孩子或学生发现到的,我们成年人或教师就一定会觉察到?
“罗老师,您不是说师生平等吗?我看不平等。比如您要求我们在学校不能穿拖鞋,否则就没收。可是我有时也看到您穿拖鞋,其他老师甚至还穿到班上上课;还有升国旗时,我们学生整整齐齐的列队,老师却东一个西一个,歪歪扭扭的;我们要唱国歌,可是老师却不要唱,难道老师不会唱?我们学生上课不能迟到,可有的老师上课好久了才姗姗而来……”
看着这篇周记,我又惭愧又震惊。学生的眼睛竟然如此雪亮,连我偶尔遮遮掩掩的穿拖鞋到办公室都没逃过他们的眼睛!是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的言行举止是育人的最好的教科书。学生穿拖鞋总是屡禁不止,是否和我们老师未能以身作则有关系呢?我们不少老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还是认为“师道尊严”、“师生有别”,要求学生一个标准,要求自己一个标准。比如,叫学生不准抽烟,但自己一天到晚吞云吐雾,那潇洒的样子学生怎会不模仿?叫学生不许赌博,但自己通宵达旦,赌得昏天暗地,第二天上课问“今天谁值日”竟然说成“今天谁坐桩”。这怎么禁止得了?还有的老师(包括我自己),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认为穿穿拖鞋、讲讲粗话、迟到一两分钟,无所谓。孰不知,学生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哎,教育无小事啊!老师们,当你想从心所欲时,请注意身后有学生的眼睛!
注:本文发表于04年《福建教育》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