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癖
听说过分的喜欢或者钟情于某种东西的话,可以分三种境界。一则是迷,就是多数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到这种东西上,成为一种习惯或者爱好。时下有诸多的迷,如:球迷,书迷,影迷,歌迷。又可叫做:“FANS”大致发音为“烦死”,由此可见,充其量不过是心烦时的一种心理寄托。二则是痴,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把对这种东西的喜爱当成一种心理需求,最常见的就是:“花痴”。一般是未婚男女思春的一个代名词。可见是一种心理上对“花”的需求。三则是癖,癖是“病”字框的,当然如了膏肓的才能称的上病,又“病入膏肓”为证。如:爱干净到了最高境界,就成了一种洁癖,这时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需求,更多是已经融入了生命刻入了骨髓,则成了一种病。我则是融入生命的那一种,成了病或癖。
我爱好写字,并不是单一的字,而是心灵流动的符号,称文或句。这一切都源于那个叫晶晶的女孩。当然,学写字并不全然是因为她,因为学写字的时候我们并不相识。但是,我们的相识倒是让我认为:我写字,写句,写文,竟全是因为她。倒也庆幸学会了写字。
晶晶是在我明白男女之间除了友谊还有别的时候认识的,见她的时候有种亲切,仿佛她是邻家的女孩,我们仿佛已是很熟了。反正不是见面才认识的那种。冥冥中上辈子甚至上好几辈子我们就认识了。这种感觉可以追溯到我读过“红稣手,黄腾酒”时的梦里。我承认她并不出众,但是,那种出水般的清纯,脱俗。让我着实特别喜欢,她仿佛一朵新出水的荷包。
怀着朝圣般的虔诚,我们在一个初秋的午后认识了。至今还能感受到那个仿佛从古诗词中剥离出来的午后。闭上眼,依稀能嗅到带着墨香而脱俗的气息。我承认那是对她气质的一种着迷。写字,写字条。成了我的一种心理的寄托。原因很简单,写在纸上的话,写出来,却看不出我脸变色的过程。她写的字极其的洒脱,非楷非行的那种。总之,一句话:“特别好看”。而我的字,仅仅是一种徒劳的认真和所谓的公整。简直是发达国家科技和发展中国家科技的对比,除了汗颜甚至有些自悲。
我开始前所未有的努力,在书写方面。买了庞中华的字帖,“英雄”的钢笔。甚至开始向写字以外的领域蔓延。开始写“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的人憔悴”开始写“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那不只是字,已经跨越到文的地界。烦恼、困惑、迷惘、思念、爱恋、钟爱。全部从我手中的笔尖流露到纸上。我能感觉到这是我对她和写字同时进入了第一重境界。甚至我开始考究起了写字的工具——笔来,如同我考究起她身边的人来,同她交往的人。笔差则写不出好字,所以我开始干涉她同我认为差的人来往。当关心成了一种束缚,习惯成了一种刻意,我的写字水平不会进步了。同时开始厌倦久坐桌前的感觉,但是心中还是有些不甘。干脆再也不写字了,她依然如故的脱俗,可我却不再写字、写句了。开始忘记握笔的姿势了。
我和她之间没有开始的结束了,可以说是静寂了。如同我漫无目的的写字,我们之间没有承诺,没有山盟海誓。同样我也没有想过我要把字练成庞中华或者司马炎那样,一切都是平静而又合理的静寂了。没有了脱俗带着文墨气息的她时,心里空荡的像初冬的原野,甚至还带着晨霜的冰冷。不写字的时候,总会把手时不时握成写字的样子。有些可笑,有些可叹。字、句、文就在心中沉淀,那种挤压和叩击心门的声音清晰而又空荡,仿佛空山的鸟鸣。
时间并没有因为我不写字而停留,我也并没有因为不写字而停止长大。我着迷的写字没有因为我的讨厌而介掉,就像一个以前吸烟而现在处于戒烟阶段的人,看到别人吸烟就会复吸一样。我看见别人写字的时候,手就会痒痒的。就像复吸烟的人一样,只吸几口给自己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开始只是抄字、抄些至理名言。尔后,抄些心得,文字是心灵的流露,也是感情的积淀。渐渐的仅仅的抄写并不能满足我。开始写字了,当然,不能多写。多写的时候回有一种揪心的痛。字少的就是古诗、辞赋,开始写的有些突兀,但是也不敢深想。人总是这样知道的多了,就会想的多。字写的能看过眼时,总是会想究竟是楷书还是行书好看,不免会继续向楷书或者行书方面努力。人总是贪婪的,我也不例外,因为我初了多闻了些墨香,吃的还是人吃的五谷杂粮。所以还会经常想我一直都还深爱的那个女孩——晶晶。
别人说年纪大了记忆力会衰退,我却是个例外。长大的我并没有因为长大而忘记她那非楷非行的字体。同样也没有忘记我们一起时候的欢笑。甚至会在梦里嗅到那种带着墨香的清纯脱俗的气息。字写的多了,因为习惯难免会继续写,想的多了当然会想起为什么曾不写字的经历。懂的越多的人,越是能找更多的理由。怀疑自己的人怀疑自己久了,就会不自信,不自信久了,甚至会后悔,我就开始后悔了。后悔当初自己放弃写字,放弃我爱的女孩。才明白有时候多余的关心其实会变成一种伤害。
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孩子,我已经长大了。成了一个男子汉,男子汉是虚伪的世俗的因为我学会了隐藏,有了城府。愈是世俗的人就会愈向往脱俗,愈是虚伪的人就愈向往真实。只是我能更好的找到欺骗自己的理由。就像别人说我硬笔字写的不好,我却死撑着一直练硬笔字一样。时间久了,倒真是像自己嘴上说的,我一直钟情硬笔。这个欺骗自己的理由使我一直都写硬笔。一样的我没有再回头去找那个女孩。虽然,有些时候还会想起那秀丽的非楷非行的字迹。我想我是痴了。
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孤单。因为除了硬笔能写字外。还有一种毛笔也同样能写字。我学着用毛笔写字,同时也会在梦中看到晶晶。如今晶晶也许不再清纯脱俗,可是我还会在梦中里见到她。我梦见我征服了她的心,征服了我爱的她。我很喜欢“征服”这个词,我也会征服毛笔字。时间可以淡化一个人的感情,我却被时间从别人的感情世界里淡化了。可是,我的感情世界里她却是那麽的清晰,这也许就叫爱。毛笔软软的,居然能够写出锋,还有骨。正像女人除了能带来幸福。同时也能带来痛苦一样。我会在寂寞的时候用毛笔写字,当字写完的时候,有一种征服的快意,像是征服了一个我爱的女人,一个在我心中永远完美的女人。寂寞时,我会用毛笔写字。
当我不停的用毛笔写字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病了。至于有没有入膏肓我不太清楚。因为我经常会梦见晶晶。我开始咒骂我的恶行,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毛笔字写的多了。找个理由欺骗自己,我开始用毛笔和硬笔交替着写字,写的竟也是不楷不行的字迹。惊奇的发现,原来那种字是这样的真实和脱俗。自由而有些洒脱。才明白,我一直把真实和脱俗忘记了。在那个和这个不宜练硬笔和毛笔的时候。当我知道了这些时,我竟然哭了,没有出息的泪水涟涟,落花流水。
当每夜都会有晶的梦,日复一日的重复时。我更多的是依赖写字。把那种晶模糊而又清晰的模样用毛笔或钢笔写在纸上。就像吸烟一样,日子久了就会钟情一个牌子。写字也是一样,梦想写楷或写行,其实,远没有用什么牌子的笔,什么牌子的墨水实际。我把晶的一切当做标准套用在每个我认识的女孩身上,结果,只是失落加失望。
先前我说过晶像一朵新出水的芙蓉。是芙蓉总会有开放的那一天。就像是一种字体就会有人去练去写一样。当我一直练字的同时,竟也神使鬼差的来到了晶所读书的城市。世事不是难料,更多的时候是我们刻意的改变或者创造着什么。晶也有“立上头”的蜻蜓了。她也许已经不用笔写字了,开始用心灵的墨水和感情的笔在她那个她认为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的心灵的白纸上,小心又慎重书写着对未来,对爱情的憧憬。或许还是那种非楷非行的字体。我在纸上的字终究会消失的,而她写在心灵上的字,也许会永久的保留。男人的心也许只有男人最了解,我看到,那个男人的那张纸是自私而又善变的。她美丽真实的写上去的字,竟被他一记拳头打的不再好看。没有好的字不是没有好的写者,而是没有找到一张真正写者所给予的纸。只是我也不是一个好的写者,但是我的这张纸上已经留下了那些非楷非行的字迹。
字写的久了,已经完全不会再去想写什么体,而是随心所欲的写。比如毛主席的字就被尊为“毛体”。除去众多的政治或者其他因素,可以理解为随心所欲的写。想一个久了,就会加上一些情感或其它因素,那就是所谓的“神化”,这是一种文化,一种情感升华的过程。我抄写《圣经》抄写〈〈地藏王菩萨〉〉。我明白这一切。仿佛自己的字体,刚开始真正的欣赏者只有自己一个一样。被自己神化的晶,我也是独自一个膜拜供奉。读书是可以明智,经常抄写并读书的人一样可以成为一个圣人或智者。我则认为我不仅没有成为圣人或智者,更重要的是我成了一个病者。
写字时,字小,则小气。字大,才能写的随心所欲。我想的久了,想的多了,才明白这一切中爱才是做祟的根本。没有爱,神则不能成为神,字则不能形成体,字家则不能成为流派。只是最本质的东西,被我丢弃了。我发现我在不经意间把爱读懂了。把爱溶入字里,把写字的纸看的大些,每个人都能写的更好。字还经常的写,因为它带着爱融入了我自己这张纸上,刻入了我的本质。有爱的写者才能写出好字,有爱的写者的那张纸才是好纸。
我开始经常同晶联系,我也还经常写字,虽然成了癖。但我还是高兴,痛并快乐着。希望我的字越写越好,希望我的晶能越来越幸福。她经常会发短信:“你在干什么?”我回答道:“写字的病犯了,在写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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