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生活的时代,爱情已死
――题记
我不知道自己是躺在地板上还是床上。大约是凌晨3点,喝太多了。
耳畔奇怪地回荡着火车尖锐的呼啸和某种混沌滞重的撞击声,身体似乎悬挂在天花板上,又像漂浮在茫茫无边的海面,冰冷水流在身体周围不断涌动。其实很清醒,不能再清醒了。薄荷走了。这一次是永远离开。当我回到家的时候她已经走掉,甚至没给我留一张字条,茶几上的敞口白瓷花瓶里一束娇艳的黄色玫瑰在盛开,在夏天炎热的阳光里,它们的花瓣开始发蔫,这使我本来就空荡荡的房间空得可怕。
那是下午3点多,我刚刚从钱局街麦田书店买回一本郝坊新版的《伤花怒放》,它与这束怒放的黄色玫瑰不期而遇,就像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当我推开房门,刺目的金黄像一道巨大的腐烂伤口让我措手不及:已经半月不见的薄荷来过,她来了又走了。
我长久地站在门口,不敢走进,也不敢撤离,似乎担心薄荷就在客厅里,担心我的闯入将永远惊吓到她并把她从我这儿永远驱逐出去。
今天是2005年9月3日,薄荷失踪。
我得告诉你我是怎么认识薄荷的。那是去年的5月8日,我记得非常清楚,因为那天是五一节后的首个工作日。我漫无目的从小西门来到五一路,从五一路取道武成路,最终在武成小学校门口发现一个弯腰修理电动单车的女孩,穿一件浅兰色长袖T恤,长发曲卷着,身材高挑。我还没走近她就发现她额角清晰的淡蓝色静脉,像叶片上清晰的肌理。我走到她身后站着,一时没打算离开。我看见她把车子电池拆下来,又鼓捣着脚塔板。她有点狼狈。没有人停下,那些呼啸的汽车飞速向前,慢车道上骑车经过的人好奇地打量片刻就迅速走掉了。我看见她有点急了,不时抬头张望,目光烦躁。
我犹豫是否该上去搭把手,何况她很漂亮,可是我对电动单车狗屁不通。她扭过头,突然看见我了。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她叫起来。看热闹?有你这样的男人吗?有你这样看见美女有麻烦不帮一把的男人吗?她直起身体,嗓音很大。我有点懵。这个大约24岁上下的女孩是在对我说话?
看什么看,我靠,就你。搭把手啊,行不行?她伸手指指我,指甲很尖,从炎热的半空划过一道漂亮的粉色弧线。
行。我靠,你一个女人居然骂街!我走过去,扶住车把。
我靠,你懂不懂助人为乐?
这个看起来相当刁蛮的女孩果然长得很清秀,大眼睛,鼻梁小巧,嘴角有两个小小的嘴窝;眉头皱着,眼角细细的皱纹被汗水浸湿了。她撇撇嘴,知道这车怎么修?发不起来了,没电了?
我摇头。她一声长叹,附近有修车的地方吗?哪儿有?
我四处看看。前面是盛兴超市,左侧是电信大楼,右侧是美辰百货,前面是看不到尽头的人民路。我们被城市重重围困。哪里有修车的?我靠,这儿真是前不挨村,后不着店。她又是一阵长叹,情绪明显低落。我试探着说,要不这样,我帮你推车,我们一路找找看,我不信就找不到个修车的地方。
她不再说话。把一切交给我了?我推车向前,心里有点暗自得意。路上我们没怎么说话,阳光变得柔软,她身上的青草气息随风弥散。这种感觉很舒服,就像你突然在某个黄昏找到了你丢失的一件东西。在武成小学背面,海逸酒店左侧一条逼窄的小巷里,我们找到了一个修车摊。当修车师傅把电瓶鼓捣完了之后,这个秀丽的女孩突然涨红着脸冲我努努嘴,我包里没钱了,你帮我付了吧,她望着我,一脸可怜。算是我借的,明天就还你。
一共38块,不多不少。我帮她付了这笔钱。当她略显局促地骑上车远去的之后,我没想过她真的会还我钱。临走前我把电话号码夸张地抄在一张肮脏的报纸上,是她从修车匠乱糟糟的摊子里刨出来的,并从包里给我找出一只眉笔;她用另外一张破报纸给我留了她的号码,我笑着道了谢,她也笑了,说,应该是我谢你啊。她说她必须走,前往建设路参加朋友的饭局。
我捏着那张肮脏的报纸,一个人站在乱哄哄的翠湖北路,一时不知道怎么办。这让我回想起金城武和梁咏祺的那部《向左走,向右走》,两个倒霉的家伙被一阵不期而遇的大雨淋得精湿,把两张留下彼此电话号码的重要纸片全给打湿了,让两个13年前就心有灵犀的金童玉女一再擦肩而过……今天风和日丽,我认真看着纸片,她给我留了姓名,薄荷。一个好玩的名字。
我悄悄爬起来,似乎担心惊吓了谁。实际上屋子里除了我不再有别人。黑暗中,院落里那盏孤独的路灯把它迷离深邃的黄色灯光一直送进房间,它越过了并不厚重的红底黑条涤纶窗帘,我怀疑自己已经睡着,在经历一个可怕的噩梦――薄荷的失踪是对我的暗示?要狠狠教训我?让我明白我不是一个有爱情能力的老男人?一个爱情阉割者?
客厅里摸索到一只纸杯,走到饮水机那里接了一杯水,仰头一气喝干,再昏昏沉沉走回来,躺下。我知道自己睡着了也在念叨薄荷的名字。薄荷。薄荷。薄荷。枕头上残留着她的CK牌的香水气味,回身搂抱的空隙仿佛仍然滞留着她的淡淡体温。我又醒了,在黑暗中抹着脸,坐起来。手机上的时间是临晨3点。我再次用被子蒙住头,但是没用,我的心似乎被掏空了,那里有一支尖锐的利器直抵心脏,让你周身都感觉到莫名的疼痛。不远处铁路上的夜行列车已经过去两趟,哐哐当当的车轮声由远及近,由近及远。我似乎流泪了,又不敢确定。再次把手机打开,翻出记事本上的存储号码。临晨3点,还有谁会开机?
潘婷?杨扬?小菲?最后一个电话是通的。
喂。声音很懒散。像是从三百年之外传来。知道是我之后她分明有点火了,李果啊,你他妈的疯了,这都几点了?
早呢,天还没亮。我说。
早个屁,你该去死!
听得出来,小菲没生我的气,她甚至暗自高兴。我想象她在黑夜中突然睁大眼睛,睡意尽失。
我喝多了。来照料照料我?我怕自己会溜到厨房拧开煤气阀门。
别发疯!你啊,死了干净。
是啊,我也这么想。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一阵钝痛,身体怕冷似地抽搐起来。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打发剩下来的几个小时,我虽然喝多了,但是头疼欲裂,无法入睡。你来吗亲爱的?来吧?我会死的,死了你怎么办?害你守寡?
小菲扑哧笑了。太晚了,她说,这么晚了你让我怎么来?你让我起床,再像你一样发疯?我明天一早过来看你,乖啊,你是不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算了吧,明天再说。明天,我等你。我挂了电话。很快接到小菲的短信:亲爱的,快睡吧。你得好好的,答应我!
我冲着手机无力地点头。
这个叫薄荷的女孩此后我约了她两次,头一次被她拒绝了,理由非常简单:上课。她在云南大学读成人夜校。随后那次理由更简单:有事。这增加了某种神秘感。电话里她对我还算热情――喔,作家李果!她在电话里笑得很爽朗。
第三次约她已经是20多天之后。其间的时间跨度让我深受折磨,我在报社的专栏遭到无故的广告冲击,最终这20多天里只发了一条稿件。这样下去我非饿死不可。好在哥们刘杰并不催我还钱,那几乎是一笔相当于施舍的救济款,我相信刘杰暂时没脸找我要,5000块,这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数目。其次,我还在想办法看看能否从陶波那里弄几千,我始终不好意思跟他开口,一个有家有老婆有孩子的男人负担太重,但是我知道只要我开口,他一定会以最快速度亲手交给我,只要数目不是太大。拮据的生活有时让我绝望,但是累计的上万稿费有时也会让我惊喜得想哭。这样的男人大概是没有什么资格找个女朋友的,他连自己都没法照顾。不写那些狗屁情感故事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顺着白马小区越来越拥挤的街道笔直向前,向城市腹地进发。我曾经在某天的凌晨2点迷路――大约是在西站与建设路之间的某个坡顶,我并没有喝酒,却完全没有方向感,站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手足无措,仿佛等待救援的孩子。最终我拨通猴子的手机,告诉他自己头顶上方有一块巨大的某某语言学校的广告牌,这才通过对西片区非常熟悉的他找到了回家的路。
我喜欢独自出门。一个人,漫无目的,遥遥无期,就像等待什么人的出现,又像是为颓废无聊寻找某种还算说得过去的消磨办法。路线是不确定的,从西向东,或从西向北,向南,或者,从西向西边以西的地方。一个人走来走去可以让自己显得像个心事重重的小资青年,或者一无所想,像个白痴。
曾经谈过的女友如今远在日本。我们好了4年,最后她出国了,告诉我半年后一定回来结婚,但是不到两个月,她在越洋电话中清晰无比地告诉我:李果,我决定不回来了。我要嫁给一个流日的博士了。一个上海男人。挺帅的,吉他弹得很棒。
我记得自己哭了,当然是在电话之后。我走在我们经常经过的西华小区一带,哭得稀里哗啦,把自己都吓了一跳,突然意识到自己多么爱这个女人,这个朝夕相处了4年但在4年中却不懂珍惜的女人。但我始终没给她打过电话,我不能认输,在爱情的穷途末路末路,我们至少得保持一点尊严。中间的插曲是美美,当时她还在云南大学念大四,我们在我这里同居的4个月期间疯狂做爱,疯狂喝酒,像疯子那样谈论文学和艺术,但一天夜里她突然告诉我,在她这个年纪还不打算把爱情固定下来,要不,先分开试试?我们就这样分手了。戛然而止,这次变故让我一阵慌乱。爱情这东西大概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毒药,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让你陶醉其中但深受其害。此后我到酒吧泡女人,到交友俱乐部认识各种女人,有时甚至想找妓女。
扯远了。薄荷的出现是20多天之后,我说过,我经历了一段狼狈的日子,没有钱,没有女人,没有性,每天给自己煮一锅炖菜,吃不完就倒掉,第二天接着煮,因为这样的吃法既省事又省钱。那天大约是星期三,我吃完晚饭后打开电视,看一个非常糟糕的电视剧,随后想出去走走,中途接到父母电话。他们在澳大利亚一切都好,让我不用担心,倒是他们一直在担心我,你怎么样,有女朋友了吗?该结婚了,你30了,儿子……同样是越洋电话,听起来那么真实亲切。老两口在墨尔本整天忙着学英语,照顾我妹的儿子。我得告诉你她找了个不错的男人,最终移民澳洲,本来要把我带走,但是我拒绝了,我喜欢昆明,我喜欢目前自由散漫的生活状态,我喜欢这里的一切。我没法离开。但我无疑成了他们的心腹大患,一个非得需要别人对我私生活和人生态度提出太多要求的可怜虫。我对他们的承诺是,如果35岁之前还没有混出名堂,还没有让小说出版,让更多的人记住我,我一定到澳大利亚来跟他们和一窝袋鼠度过残生。
把自己管好,要热爱生活。注意安全!老妈的提醒总是一语双关。我既伤感留恋,又有点不耐烦地挂上电话。电视剧还在那么白痴地继续。我用手机拨了薄荷的电话。这次,她答应得很痛快。
哪儿见面,你说吧。
要不,我带你去海埂?
可你没车。她笑了。
我去借。
算了,等你买了车再说。找个酒吧就好。她说。
最终约在西坝的创库――那些画家最喜欢的艺术村,一部分昆明画家直接把家搬了进去,每天过着最浪漫的生活。我赶到那里的时候她居然已经到了,电动单车停在创库(原昆明模具厂)大门口,两只手插在牛仔裤衣兜里,看起来朴素平凡,当她的脸从黑暗中浮现到门口的黄色路灯下面,我暗暗抑制着自己的心跳――她果然是个动人的女孩,用名眸皓齿来形容她可一点不过分。
你好,大作家。好久不见。我靠,你瘦了?很憔悴啊。她笑嘻嘻地伸出手让我握了握,一只纤小的手,非常温暖。
我失眠,睡不着,整天胡思乱想。做噩梦。我说。
写东西当作家的就喜欢瞎折腾!她撇撇嘴。
我们是在井品画廊喝那种不咸不淡的咖啡。不久之后窗外居然下起了雨。从一开始我就预感到自己即便成为他男朋友终究也要失去她。这种预感很强烈。但是我的确喜欢她说话的样子,长发微微曲卷着,身体消瘦但苗条诱人,嘴唇非常漂亮,下巴很尖,像把锐利的刀子插入半空。
薄荷的骄傲是连续三天泡在昆都TOP-ONE慢摇吧,连续三个晚上,几乎把耳膜震碎。她说她喜欢那个地方,喜欢那儿的音乐,一种类似阿拉伯舞曲的热场舞曲,贴着耳鼓把身体抛向空中。我本来想建议你去那里,今天。但是又一想,你是老家伙了。她笑笑,从包里掏出一盒白色红塔山,抽出一只点上,并没有问我要不要来一支。
典型的八零版女孩?我需要勇往直前吗?我看着她,打算暂时不说话,她喝着咖啡,身体随着店里节奏稍快的背景音乐轻轻摇晃,目光在音乐的缝隙中闪闪烁烁。她似乎对我不感兴趣,并不急于知道什么。为了不冷场,我只好发问。她告诉我她在银行工作,扫厕所的。她说。很严肃。
我有点懵。瞪大眼睛看着她。她终于笑了,我就是扫厕所的,在商业银行扫厕所,月薪50元。靠,你说我这样的人才不扫厕所是不是太亏了?
她哈哈大笑。我长长呼出一口气,似乎得到某种解脱。说说你,作家,写的什么小说?黄色小说?
我更愿意讲述我晚上都在期待什么。我说。你愿意听吗?
你说啊。我靠。她微微点头。随后整个身体趴到桌上,右手手肘撑住脸颊,目光清澈如水。
我心里划过一丝震颤。我避开她的目光,说,我希望每天晚上遇到狐狸精,你懂吗?聊斋里的狐狸精,夜夜来敲我的门,然后给我做饭做菜,洗衣服拖地,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然后她还得陪你睡觉,是吧,色作家!
我嘿嘿傻笑。她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让隔壁桌上的一对情侣回过头来。现在的背景音乐是我非常熟悉的黄舒骏,现在还有什么人在听黄舒骏啊。我激动地想找到井品的DJ,结果是那个坐在吧台后面的清秀女孩冲我笑了笑。我告诉薄荷谁是黄舒骏――那个写“不要因为他亲吻了你,你就必须和他在一起”的台湾歌手,在我眼里,他和当代那些杰出诗人有得一拼,而且他具备诗人并不具备的音乐天分。他的歌撕心裂肺,大多源自心灵深处。歌词写得都很棒,简直棒极了。
我喋喋不休。薄荷仍然用手肘撑住下巴,看着我,很久才抽一口烟,并且把烟雾向我直直吹来。她冷漠的表情似乎在提醒我往下说。在这样一个女孩面前我居然找到了继续鼓吹的勇气和信心。看得出来,她眼神里有期待,快乐,甚至是崇拜。
那个夜晚我们一直坐到凌晨2点才离开。当我问她是否愿意跟我回去,回到白马的住处时她狡黠地哈哈大笑。当然是拒绝。但是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一切进展顺利。当我们走出创库大门,走到西坝白药厂门口的烧拷摊附近时,突然有人冲我们吹起了口哨。那是坐在烧拷摊角落的4个中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或者说,是跟薄荷同龄的八零版男孩,其中一个年龄大一些,穿着肥大的哈韩式长袖白色T恤,坐在黑暗深处。薄荷突然惊讶地笑了,冲其中一个招手致意的男孩笑了,告诉我说,我朋友,我去去就来。
我站在原地,四个人不时打量着我。那个年龄最大的家伙目光阴郁。我转开视线,看着远处城市阴影中的西坝路,不少低矮的说不出名称的行道树下面有不少站街的妓女,穿着廉价的暴露时装,目光从每一个路过的男人身上狠狠划过。当我回头时却突然看到薄荷居然被那个穿着肥大T恤的男孩抱住了,而她显然不太愿意,但并没有完全拒绝。她想躲开他,但是又不能完全做到。其余三个男孩在打量我。他们面无表情,目光冰冷。我想了想,还是朝他们走过去。
走吧,薄荷。我说,我没有看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
薄荷笑着挣开男孩。改天,改天我们去TOP-ONE一醉方休。今天太晚了,太累。她说。
男孩并没有看我。执意要拽住薄荷不放。我火了。
走吧,回家。我大声说,用力拽住薄荷的另一只手。我们走出几步,男孩站了起来。薄荷,你他妈真走了?你别后悔啊!我回头看他,他显然喝了不少酒,脸色通红。他并没有看着我。我拽住薄荷不放。薄荷没有回头,她再也没有回头。我们就这样大摇大摆旁若无人走到慢车道上,我让薄荷拿出车钥匙,让薄荷坐我身后。当然,四个小子没人敢动。烧拷摊上弥漫的烟雾很快被我远远甩到了身后,而薄荷紧紧抱住了我的腰,我以30迈的时速向我居住的白马小区飞驰而去。
薄荷是在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突然消失的。没有任何预兆,没有任何声息。除了那把黄色玫瑰,她没给我留下任何东西。一切像一个巨大的谜团。我得用什么样的方式逼近谜底?
我们一直争吵不断,非常激烈。头一次仅仅为了一只烟灰缸是否需要。她坚持要从盛兴超市买一只她非常喜欢的斗牛犬烟灰缸,但我坚决不同意,在我劝说之下,她的抽烟量日减,我希望这个女人最终把烟戒掉,至少可以为了我不再抽烟。她在努力改变,哪怕这种改变不是心甘情愿的。从最初每天5支烟锐减到饭前的1支,她觉得这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奇迹。那么,她是否可以买回一只让她由衷喜欢的烟灰缸?
我决定不妥协。
战争会在不经意间突然爆发。那天夜里我喝多了,我从报社返回的途中被文艺室的几个家伙拽去喝酒。我把薄荷扔在家里长达3个小时,其间我没有接她电话――手机没电了。当我醉醺醺回到家里,我发现自己坠入一片无边的黑暗之中。没有开灯,无论客厅还是卧室。我大声呼喊薄荷的名字。同时把客厅的灯按亮。客厅里一片狼籍,满地的烟蒂、扭瘪的百威啤酒易拉罐,一团团的卫生纸,沙发上的坐垫乱七八糟,报纸扔到了窗台上,并被窗外的晚风吹得哗哗直响。我走进卧室,拧开壁灯。薄荷她在,她面朝墙壁躺着,身上薄薄的红色毛衣勾勒出她苗条挺拔的轮廓。但长发散乱,遮住了脸。
薄荷。我说。
她没有回答,仿佛睡着了。
我再次呼唤她,同时走近,伸手撩开她的长发。我突然发现薄荷哭了。她在哭。泪水顺着脸庞滑到鼻尖,在她清晰的脸上划出一条细线。她紧闭双眼,两只拳头紧紧握着。
怎么了,薄荷,你怎么了?
我试图把她的身体板过来面向我。但她用力挣脱了。继续沉默。空气坚硬得像块石头。
我走出去倒了一杯水,并拿回一些纸巾。我帮她把泪水擦掉,几缕头发被泪水牢牢沾住了,紧贴在她耳廓上。我试图让她开口说话,我说了很多好话。最后她终于闭着眼睛狠狠地说,李果,你他妈的为什么不去死!
我只有紧紧抱住她。仿佛担心将永远地失去她。我给你打了无数电话,你为什么关机?她坐直身体逼视着我,眼睑浮肿。我只能用力地抱着她。薄荷推推搡搡,但终于妥协了,最后紧紧地,仿佛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回抱住我。我们静默了很久,都以为这样的拥抱将是我们再也不用争吵,再也没有纷争的开始。
但是,我错了。
小菲很守信,她在早上9点钟准时敲开了我的房门。而我刚刚入睡不超过3个小时,她的出现让我吃惊。她给我带来了小笼包子。
混蛋,你还没起床?那我走了。她说。我一把拖住小菲。她在客厅里安静地等我洗完了澡,我出来时只穿一条兰色内裤。流氓!她没看我,我走到她身边用力抱紧她。她身上奇异冷艳的香味令人迷醉,一件低胸白色T恤露出丰满的胸部。我把她抱起来,走向卧室,扔到床上。小菲毫不反抗。
这个胸部和屁股刚刚开始松弛依然的女人真是让我激动不已。作为我的好友之一,我唯一还信得过的女人,她总是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向我伸出援手。这是薄荷离开后的第26天。我把她外套脱了,然后是T恤,最后是玫瑰色胸衣,她的身体丰满,白皙,骄傲。她微微有些突出的小腹显示跟我已经是同龄人――小菲比我大3个月――但无论如何,她看起来一直比她的实际年龄要小很多。
接是是粉白色内裤,我脱掉它时她把两腿翘起来配合着。我喜欢小菲两条挺拔丰满的腿,接着是浑圆的臀部,阴毛稀疏的三角地带。一切都让我激动。
我们非常投入。每次都这样。我每次都觉得明天可能即将死去,可能这个女人将永远消失――现在薄荷已经消失。我成了一个顾影自怜的老家伙,一个一点点伤感就容易让我绝望的老男人。
完事后我们赤裸裸地仰卧着,我喜欢做爱之后一无所想幸福到极点的缱倦,这种时刻似乎比做爱本身更值得期待。即便小菲这样的女人同时属于两个男人。这是这天早上我们全部的话题,阳光从窗帘上方倾泄而下,洒落在她白皙、柔软的身体上,她像个透明的天使。我们仿佛刚刚睡醒不久,这是在一场永远不愿醒来的美梦间隙。
老丁断了耳朵。小菲说,她的头枕在我小腹上,说话时的气息吹得我的阴茎微微发痒。
啊?我没搞懂。
老丁为了我断了弄掉了一块耳朵,左耳。她说。你听不出她声音里有任何感情色彩。
我没吭声。听着她长叹一声之后继续。那天他疯掉似的满世界找我,他听说我在金马碧鸡慢摇吧,他找来了。我正坐在角落里喝酒,他突然出现了。奇怪的是,老丁冲我一个根本 不相干的朋友黄狗操起凳子,狠狠砸下去。他以为他就是王重。黄狗反应挺快,闪开了。黄狗的两三个朋友冲上来把他围住了。
怎么会这样?
小菲直起身体,给自己找来香烟,点上,在我小腹上搁了一只没用的纸杯做烟灰缸。烟雾缭绕,仿佛有重量,在我身体边缘轻轻挂擦。他真他妈傻!一个50岁的老男人,还那么傻。像个5岁的孩子。小菲直起来笑笑,看看我,又把头垂到我小腹上。我悄悄开溜,老丁刚出手的时候我们就决定开溜。我听见他们打得很响,像电影里演的,噼里啪啦,人群发出尖叫,把慢摇音乐全部遮住了……我冲出来,赶紧打车走。第二天老丁给我打电话,说必须见我一面,无论我在哪儿,必须见一面,最好说清楚。我同意了,我回到我们两的住处,刚进门,就看见他的左耳被白色纱布包扎着,妈的,样子很滑稽,像个民工。
小菲突然沉默了。我望着她长长的黑发在我光滑的腹部蔓延,早晨的慵懒感觉实在让人舒服。
这可是他用来辨认音符耳朵。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
老丁是我们这个城市颇有名望的钢琴师,50岁出头,经常开一辆切诺基四处乱串。我是通过小菲认识他的,那时他们已经同居,房子在滇池路的波西米亚小镇。当时我和小菲只是朋友,还没有上床的想法。而我只见过两面的老丁给我格外憨厚朴实的印象,一头灰白长发在脑后扎一个瘦小的马尾,打扮得像所有的艺术家,消瘦,但看起来像个帅气的西部牛仔。他喜欢喝百威啤酒,在他们宽大的带跃层的家里,他请我喝冰镇百威,他话不多,让我欣赏他的琴声和他为小菲拍的照片,平心而论,他的钢琴我无法欣赏,但照片拍得不错。我印象深刻的是小菲在澄江边上飘飘欲飞的模样,长发在风中抖动,眼睛被遮住,仰视蓝天,漂亮得像个什么选美大赛的获奖者。我当时就看呆了。他嘿嘿直笑,说,为自己心爱的女人拍照很幸福。
我没见过老丁出入各大高档宴会、酒会和演出为人弹奏的样子,但可以想象他的耳朵在黑白键盘上捕捉那些漂亮的音符,想象这个往往被人忽略的部位经常抚摸着一个又一个漂亮女人的乳房和小腹。现在,这个原本完美的部位消失了。
他见我回来,很平静,但是很快就哭了,把他摇晃着脑袋说,你看看吧,菲菲,为了你,你看看,为了你我丢了我最重要的耳朵。我将来还能在舞台上弹琴吗?我求求你,跟我好好相处吧,我会爱你一辈子。别再去找那个姓王的狗杂种。你答应我!
我觉得半边身体被她压得发麻了,让她往上靠,靠到我胸前。她向上移动时顺势吻了吻我的嘴唇,带着一股子浓烈的烟味。奇怪,我讨厌薄荷抽烟,却非常喜欢小菲吞云吐雾。她在抽烟时散发出几乎致命的魅力。
我笑了,天啊,你说这个男人多可怜――问题在于,我不爱他。我一点都不爱他了。这种爱情消失得很快,当你彻底了解一个男人,并且彻底厌倦一个男人之后,你就明白爱这种东西非常靠不住,它可能把你某种真实的内心渴望压抑住了。所以,所以当我第一次见到王重,我就知道,我想要的男人其实是他这样的,而不是老丁这样的老家伙。你懂吗,李果?
我没吭声。现在从窗帘外洒入的阳光更强烈了些。大约十一点了。我感觉不到饿。
一个男人肯为了你拼命,为了连耳朵都没了,这要是在两年前我会感动得一塌糊涂,我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嫁给他。问题是,我们的爱情死掉了。我觉得他可笑,这个50岁的老男人啊……我甚至没有觉得他可怜。他像个小丑,惹人厌烦。我看着这个老家伙,他也看着我,目光可怜极了,还有泪光闪烁。我什么都没说,我走到他给我拍的那幅照片面前,呆呆看了很久。最后我告诉他,老丁,你爱的人大概不是我。你爱的是你虚构的陶小菲。
说完这话,我简单收拾了几件东西,走了。他没拉我。但我出门之后他追出来,冲着楼道里大声叫喊,陶小菲,你听着,我的耳朵要你赔,你得付出代价!
我没听完小菲的叙述,我起身出去给自己倒一杯水,仰头喝干。进来时发现小菲丰满的身体美丽得无法言喻。我要了她第二次,这一次两人都不着急,做得非常投入。当我们再次疲倦地分开,感觉已经抵达到濒临死亡的界点。我真想就这么死了。
爱情可以消失。它肯定会消失。我们在迈向死亡的过程中随时可能爱上别人。我们不用忠实一个你曾经爱过的人,你只要忠实于你的内心。是吧李果,我说得对吗?
我好容易让哭泣的薄荷破涕为笑。在随后的很长时间里我们呆呆地坐在床上,将齐秦的歌放得很响。
我确实走不开,手机刚好没电。我说。
我今天刚刚调岗,我希望你在我身边。在我最难受的时候陪陪我。李果,你该去死。
调岗?我看着薄荷。她直起身体,头发凌乱。这个在商业银行做柜员的女孩,现在还能往哪儿调?这是我和她相处三月以来最令人震惊的消息。
拉存款。她面无表情。柜台上没我的位置了,靠,我该怎么办,李果,我该怎么办?
没事,这不难。我心里隐隐疼痛。说实话,我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要靠拉存款谋生。这意味着她或许将被那些老不死的所谓有钱男人们拖住,被调戏,意淫,欺负、占便宜、陪人睡觉……我想多了?这个乱糟糟的时代最操蛋的职业或许就是拉存款和跑业务,尤其女孩。我不相信有钱的女人还能像她刻意强调的那样纯洁无暇。
我头都大了,不难?你帮我出主意啊,李果。
行。放心吧。睡吧,啊?洗洗睡。我给你烧水。
那天晚上我希望自己成为世界上对薄荷最好的男人,我希望非同寻常地疼她,呵护她。我有种预感,我的呵护不会太久了。无论如何,这个21岁女孩还是一个孩子。她具备一个孩子所有的任性、幼稚、冲动、天真、不负责任。失去她是早晚的,我有预感。但是,来得太快了,今天只是我们相处的第四个月。
我走到厨房里,往煤气炉上坐上水。正要走回来,突然被站在门口的薄荷挡住了,她仅穿着我的一件宽大的白色体恤,它淹没了她。她看起来又小又可怜。她仰起头,望着我,忽然甜甜一笑,眼角甚至还挂着泪花。她笑得很幸福,烂漫而纯粹。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笑容之一。
你还想你的前女友?她斜睨着我。
我撇撇嘴,之后点头。
你为什么不去死。她向我扑来,用力咬我的肩膀。我大声求饶。说,还想她?还想不想?她像只豹子。
我紧紧拥抱她,紧紧地。不能再紧了。她也用力紧紧抱我。几乎窒息。煤气炉的嘶嘶声震耳欲聋。一瞬间我才发现自己多么脆弱,我是多么担心自己失去这个可爱的孩子。
电影《杯酒人生》讲述了一个精彩的故事,两个中年男人面对情感危机的反应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一个希望用性放纵责任,一个龟缩在自己的天地里不敢轻易出来。我喜欢这部电影,节奏,影象,方式,角度,人文色彩。很好。
哥们猴子一定是电影中的卢克,一个深深爱着前妻的男人。他不敢面对现实。可现实是,她把他一脚踢开了――我本来想把猴子的故事作为我小说的开头,但是,它过于沉重了,比我失去薄荷的故事要沉重得多,像棱角突出的沉甸甸的岩石。因此我决定把它放一放。但现在我不得不面对这个故事,薄荷走后,我只能面对我最好的哥们猴子。他陪我喝酒,陪我胡言乱语,让我把薄荷想得很坏,坏到人尽可夫,这样才便于彻底遗忘。
可是他真能遗忘他的前妻?
小鹿曾经是我钦佩的女人。她和猴子的结合也是我最愿意看到并深深为之感动的婚礼,那天猴子穿得很帅,这辈子没这么帅过,他们在船舶酒店举行的婚礼,小鹿很漂亮,她的漂亮超过了我们所有朋友乃至猴子自己的预期,这似乎给日后的分手埋下了伏笔。我记得我们喝了很多,婚礼过程中猴子在主持人的撺掇下说出了他们恋爱的经过:一个大雨天,她走进他开在冶金工校大门口的小店,她是来避雨的,但是我的兄弟猴子一眼就看中了她。他决定要把她弄到手,这就是他对我说的实话。她站在门口,身材苗条,头发上沾着雨水。他给她一块毛巾,她笑笑,突然问他这样的小杂货店一个月能挣多少钱。猴子说不多,够自己生活,每个月2000吧。她还是笑,接着说,我来给你打工吧,你每个月给我300块就足够了。
就是这么开始的。在我看来他们浪漫得不得了。他们默默恋爱,4年之后结婚。猴子成为东成小学的体育教师之后把每个月的工资一分不少交给她,交给这个聪明美丽的小鹿。她的精明曾经让我惊讶。有一天当着我的面把猴子的裤兜全部翻出来,我给你的两个一块钱钢蹦呢?在哪儿?哪儿去了?出门还能坐两趟公交啊。她说。猴子后来告诉我,这只是两个买菜找补的零钱。她有点让他下不来台,但是他觉得很幸福,幸福到她为他制造尴尬和丢脸也是幸福的一部分。他傻笑着,在阳光下露出雪白的牙齿和深深的皱纹。
他就是这样,没记性,乱花钱。小鹿那天下午冲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印象里我见小鹿的次数还没达到10次他们就离婚了。是小鹿提出来的。猴子当时就崩溃了。他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提出离婚。小鹿的解释是,作为一个小学老师,猴子不会再有大出息了。那时候小鹿已经怀孕。她太狠。猴子喝醉之后这样对我说。天下最毒妇人心啊。我怎么没看出来,她居然要离开我,而且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
他离婚的前几天我给小鹿打过电话。不能挽回了?我说。
不可能了。她说。你劝劝他,想开点。我不能把自己永远栓在一个不思进取的男人身上啊。李果,我相信你能理解我。
可是,他是老师,老师的工作……我只说了一半。觉得再往下说已经完全没有必要了。小鹿一阵冷笑,接着是叹息。并不是工作问题,是他的状态,是他生活的状态,你明白吗,他可以下了班还守在单位跟同事下象棋,我让他关心一下股市,他宁可跟同事下象棋。你能想象一个男人不要家,不要老婆,不想赚钱一门心思下象棋吗?他不求上进,他让我和孩子看不到任何希望。
别冲动。再想想。
想过了。想得再清楚不过了。离婚。她挂了电话。
猴子次日在民政局差点哭出来。他受不了。民政局的人让他们出去再想想,一定得想好,因为小鹿已经怀孕并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这时候离婚,对孩子太不公平。但是小鹿告诉工作人员,现在最应该离婚,难道你要等我生出孩子并且让他记住父亲是谁之后再狠狠伤害他(她)?他们来到走廊上,猴子默默抽烟,望着楼下低矮的车,行人,空荡荡的院子。非离不可?他几乎在求她。快点离吧。小鹿说。昨天不是说得好好的?
没想到。他说。我记得你第一次走进我店里来,肩膀上还有雨水。
那时候我太小,不懂事。刚刚大专毕业吧。别想了。没用。
猴子使劲把烟蒂扔到地上,用力踩碎。他绝望地看着小鹿,你把我的心掏空了,小鹿,你杀了我吧。
小鹿无奈地笑笑,走过来看着他。你还会找到比我更合适的女人,不出三个月。相信我。
他们就这么离了。当天下午,小鹿的妹夫就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把家里属于小鹿的东西全部搬走。他们般掉了音响、沙发,冰箱,柜子,茶几,书桌,他们几乎把这个本来就简单的家搬空了。猴子一直坐在最后那张长沙发上,小鹿最后指指碗柜,问他,这个,要不留给你?
你搬吧,搬吧。全搬走。猴子说。他一只手紧紧捂着脸。小鹿在搬碗柜的时候把十几个碗碟拿出来,要不,碗都留给你?她试探着说。
拿走。全拿走。猴子放下手,抬眼看看小鹿。
搬家工人上楼,又下楼,他们在越来越空的房间里留下一阵阵浓烈的汗臭。最后来问他的是小鹿的妹夫,他指指猴子身下的沙发说,这只沙发是与另外三只配套的,他得搬走。麻烦他起来。猴子的身体向后靠去,两手枕在脑后,目光向上打量着这个熟悉的微胖的男人。他站了起来,说,我操你妈,你敢动这只沙发试试?
他们就给他留下了一只沙发,再就是卧室里那张床。
我拨通了猴子电话,他刚吃晚饭不久,正准备溜到大门口的茶室里看人打麻将。你过来吧,他说,我们到蓝白红喝酒。
我穿过环城西路,从文林街往走向建设路,经过新建设影城,在文化巷口看见穿了一身白色衬衫的猴子,他冲我撇撇嘴。我们默不作声走进巷口的蓝白红酒吧,要了两瓶大理啤酒。
还好?他笑笑。
我很庆幸自己能有这么一个兄弟,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一直陪着你。我们从小一块长大,小学毕业之后所在学校不同,在18-22岁之间的人生关键期分别选择了不同的人生。但我们的手足之情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发生任何变化。在我们最需要对方的时候,彼此总是及时出现,哪怕只是一起坐着,一起在昆明西站附近任何一条干净的小街上沉默地溜达溜达,或者一起坐在消夜摊上吃一点烧烤,喝两瓶啤酒。有时我们所说的话其实已经说过很多遍,改变的只是说话的地点、方式和时间。这有什么关系?
她跑了!我说。我看着门外。文林街上车来车往。
跑了就跑了。算了,李果。你们不合适。
不合适是所有恋人分手的借口。
她脾气不好。干吗非得在一块?猴子看着我。
我实在搞不明白,一个跟你生活了整整3个月的女人,怎么可以说走就走了?难道这几个月的时间白过了?你希望珍惜她,有时候恨不能把心都掏出来给她,可为什么她反而可以说扔就扔?你告诉我,哪儿错了?
你错了。李果,是你的错。猴子的声音大起来。这是80版的爱情,懂吗?她们可以发疯地爱上你,一旦被你搞得很爽,他们就可以毫不留情地离开。你他妈真傻,李果。
这时候走进一伙法国人,他们吵吵嚷嚷。蓝白红是在昆明留学、旅行的法国人最常聚会的酒吧,老板珍妮佳也是法国人,个子高大,骨骼挺拔,轮廓非常完美。
我还是不明白。搞爽了还不好?搞爽了干嘛还要离开?
操,她在想其他男人能把她搞得更爽,超过你。她们就这么想的。
不,我不同意。她们也是人,是小女人,或者说,还是孩子。她们有感情。她们不是动物,她们一定有挣扎,有留恋,有你认为和普通人一摸一样的感情世界。我搞不懂的是,当你非常希望珍惜她,当你觉得你已经没办法割舍,她怎么可能立即抽身而退?而且是突然失踪?当初的爱呢?还有两个人在一块的细节,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她脑子里消失得这么快? 如果不希望呆在一起,那么当初在一起的动机是什么?
你他妈的快疯了。别这样,李果,你会把自己逼疯,就算找到她,也会把她逼疯。懂我意思?在一起的理由很多。你以为她在床上不够爽?别以为自己占了老大的便宜,女人同样占了你便宜。爱情游戏的前提是两个人都要参加,你一个人的胡思乱想、胡言乱语都没用。你30岁了,李果,冷静!
不是游戏。我说。但我心里默默我承认自己不够冷静。但狗屁的冷静比起你爱的女人突然失踪算得了什么?角落里的法国人在轻声哼唱着什么,歌声像水一样柔软,令人感动。
我还是搞不明白。爱一个人、不爱一个人可以这么快就决定下来。
对待女人的最好方法知道是什么?他盯着我,冷笑。我摇头。就是把她弄上床,狠狠操过以后对她说两个字,就两个字:再见!
我大笑。大口喝着苦苦的啤酒。我做不到。我说。没办法做到。我在乎她,不想让她受苦,不想让她受委屈,不想让她被别的臭男人欺骗。你没法了解我的心情。当你们相处很长时间并且相处融洽,这种突然的离开会让你根本适应不了,就像,失重。我小心找着合适的字眼。失重,对,你发现你周围的世界突然改变了,而你是这个改变过程中唯一的牺牲品。
你会习惯你现在的生活,李果。别他妈再逼自己了。她跑了说明她习惯这么做,她丢下你说明她习惯背叛,你一个大男人,不能像个怨妇。
80版的女人是什么?
冷血动物。
我们沉默了很久。默默把啤酒喝掉,让服务生再来两瓶。
女人靠不住,都靠不住。这是猴子的常规总结。否则小鹿不会跟我离婚。8年了,抗战都胜利了,但是她还是要离开。你和薄荷算什么,3个月!
爱情和时间无关。
对,和心情有关。人家心情不好了,说翻脸就翻脸,你还像个白痴一样埋怨自己是不是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其实是厌倦了――80版的小女人懂什么责任啊什么的,狗屁,她们的厌倦来得像男人的高潮那样快。
再次沉默。不知过了多久,猴子直起身体。你不能想太多,想多了没用。最好的办法是,恨她,讨厌她。
我一阵苦笑。你说这个女人跑哪儿去了?她会去哪儿?她被什么男人骗了?喜欢她的男人不少啊。
天色越来越暗。文林街边的梧桐逐渐模糊起来。车辆在减少,对面酒吧的灯光全亮了。蓝白红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嘈杂。看着涌入的人群,我甚至出现了幻觉:薄荷就夹杂其中,脸上带着她的标志性笑容走进来,挨着我坐下。
小鹿怎么样?
她刚辞掉工作,在家一门心思怀孩子。她疯了。她真要生下这个孩子。
我们在新建设电影院门口分了手。我想一个人呆着,或者延续自己的习惯,一个人从城市腹地出发,由南到北,由东往西。我顺钱局街一直走到翠湖,绕行翠湖一圈之后天色完全黑了。翠湖湖心岛上的灯光迷离遥远,人声恍惚,我倚在湖边围栏上眺望深不可测的隐藏在黑暗深处的湖水,水腥气息让人头脑突然清醒,一种沉重的忧伤席卷而来,当你在30岁的时候,当你对一段感情很用力的关键时刻,它不见了,飞了,消失了。这似乎是对你人生的一个宣判,一次总结,这让你灰头土脸不得要领。往下的路怎么走?找另一个女人忘了薄荷?
嘿,帅哥,请我看电影如何?一个面容白皙、并没有浓妆艳抹的女人突然在我身后出现了。她穿一件不合时宜的红色旗袍,身材略微变形,看起来不超过30岁。一双白色高跟鞋。听口音不是外地人。她斜睨着我。不算难看,我喜欢她的头发,同样烫过,曲卷着,遮住了额头。
我笑笑。你找错人了。我说。
她怕冷似地抱着两手。笑容暧昧诡异。失恋了?帅哥,我们可以好好聊聊。
我清清嗓子,说吧,快餐多少钱?
她扑哧笑了。接着压低嗓门,300.过夜600.
我还是拒绝了她。她看起来很失望。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我突然觉得自己太肮脏。她走的时候嫣然一笑,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有我电话,需要就给我电话。我走了。保重,帅哥!这句祝福让我在追随她消失的富有女人气息的背影时内心一阵颤抖。是欲望发出的咯咯声,它在撕咬着我的脊骨。
我从翠湖上东风路,经过文庙抵达昆明百货大楼,穿过柏联广场来到金马碧鸡坊,这里的嘈杂混乱完全属于80版乃至90版的孩子们,大大小小20多家酒吧迪厅是他们的天下。我在驼峰酒吧门口停住,这里曾经是昆明最火的酒吧之一,但是2003年突然衰落,但它仍然在紊乱的金马碧鸡坚持了自己另类的纯酒吧风格。我走进去,店里顾客稀少,巴台后面的服务生面容沉静,碟居然还是甲克虫的《黄色潜水艇》,嗓音音单纯宁静。我记得有一次我和薄荷就坐在靠门的桌上,各自点了一杯说不上名字的洋酒,最后我们喝得都有点失态,从此我发誓不再喝任何带柠檬味的利口酒。
酒,还是饮料?服务生对我笑笑。
冰水。我说。我就坐在宽大结实的巴台上,指指我和薄荷曾经坐过的位置。那里有女孩单独坐过吗?
小伙子笑了,坐的人太多了,何止一个女孩?孤独的人都喜欢坐那儿,孤独的人都是独来独往。他看看我,笑容诡秘。上周有个女孩趴在那里喝醉了,很厉害,喝的是对了柠檬的利口酒。
长发?烫过?曲卷着?我一阵激动。
不,短发,瘦瘦的,不好看,胸部平坦,看起来像个中学生。他冲我皱皱眉。
我起身离开,沿着黑暗的东寺街一直向前。我知道,不久我将抵达西四街薄荷曾经的住处,那里曾经是她们的集体宿舍,现在是一栋等待拆除的陈旧楼房。它就在那里,就在昆明东寺广场对面的小巷深处。我继续往里走,感觉脚步越来越重。楼道前横亘着一片倒塌的围墙,它几乎把楼道入口封死了。我跨进楼道,一股熟悉的霉味四处散开。楼道里的声控电灯黯淡昏黄。这里曾经是薄荷偶尔回来的临时住所,三个人两个房间,只在地板上铺个弹簧床垫,此外几乎一无所有。在跟我同居之前,她在这里住了一年。
七楼,灯光全部熄灭了。我不得不摸索前行。屋里的灯光居然亮着。但早在上个月她们三个女孩就已经搬走了,搬到距离商业银行仅200多米的南盘江边一个非常不错的出租房,四个房间,足够安置。怎么还有灯光呢?
我突然被什么东西攥紧了,或者被一个尖利的硬物刺了一下。我浑身发抖,难以自制。我想起有一次我和薄荷就在楼道里疯狂作爱,我站在她身后撩起她的裙子,根本不在乎是否会有人突然打开门,突然出现。过去的气息似乎在黑暗中缭绕飘荡,它再次把我心底柔软的罅隙捅开,我浑身温暖,就像站在一个遥远陌生的山谷,一个随时可能毙命的危险地带。冷风呼啸着冲入楼道。
我敲了门。
开门的居然是马娅――她们三个姑娘之一。她非常惊讶。李果,你怎么会在这儿?
她告诉我她来整理一些没来得及收走的东西。其中有一本影集,里面有薄荷,那时的她刚刚工作,留着可爱的男孩式短发。马娅把它抽出来,问我要不要收藏。我想了想,拒绝了。
她走掉了。跑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她辞了职。我们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你们到底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她说没就没了。我伸手做了一个振翅飞翔的姿势。
有她消息一定通知你。一定。
我快走到楼梯口时又站住了,喂,马娅,你比薄荷小1岁?
两岁。她说。
你怎么看待爱情?
这个问题太大了。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细细的眼睛眯成一道细线。但是有一点,拥有的时候,我们都得好好珍惜。
我重新来到东寺街上,突然感到自己筋疲力尽,心脏在身体里一阵抽搐。我回头的时候,那栋破房子的7楼仍亮着灯。马娅,这个80版女孩还在破烂的房子里寻找属于她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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