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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看金庸>看王朔

作者: 陈群红 完成状态:已完结

由<我看金庸>看王朔

  王朔其人,我是早有耳闻的,知此辈系京城人,善侃、能文。自他出道以来,素以痞子文风名著江湖,可谓文坛一代“刀”客。

  可不知何故,就是这么一位响叮当、叮当响的大腕、大师级人物,他的大作我压根也不曾拜读过。说白了,我从骨子里挺反感这厮,对他不太感冒,中国学问人所具备的谦恭、大度、平和似乎都与其无缘。针对他的是与非及口碑如何?我个人不敢妄下评语。但有一点,此公猖狂世所共知,我从不承认他的文字有半点幽默,相反我看到的则是他的虚伪。

  最近,在网上看了他的一些评论性文章,对此人又多了几分腻歪,发觉他越发的大言不惭,蹬鼻子上脸。他先是冷冰冰的写了一篇自以为文辞不错的《我看金庸》,字里行间,多含讥讽贬谑之能事。兴许是扳倒了金庸还不足以壮其名,他又马不停蹄的摇旗呐喊,直扑鲁迅。与几个所谓的“新生代狗屁作家”攒鸡毛、凑掸(胆)子,公然对已经作古的鲁迅先生进行发难。口吐狂言,妄图把一代文学大师打回幼儿园,以显示他的博学。俨然之间,鲁迅先生成了他们的一道下酒菜,要酸则酸,欲辣则辣,一切随他们的口味去炒做。

  以常理而言,他王朔刀光屡屡过处,皆有斩获,虽不及盟主之尊,脸也露得够足了。北京有句话,也“够份”了,知足常乐嘛!可他老兄却硬是蹬着橛子拉屎——使上劲了,是个比他有出息的“主”儿,他都想较较内力,显显真章不可。这不,刚和金大侠过了几招,便又巴巴的向鲁迅先生叫板,在《我看鲁迅》一文中把鲁迅先生恨的“丁丁”的。只此一点便可以看出,他王朔是无利不起早儿,若非为抬高自己的名气,他何必做这些得罪人的买卖?再说人无完人,天底下有毛病的“海”了,而他要对着干的,仿佛也都是比他强的人。换言之,现在要是重新在文坛排一排座位,给他王朔整个“一把”当当,我敢说,他老兄夜里睡觉比谁都乐,再不会疯狗似的见谁咬谁了。

  如果说后生可畏,肯以学习的态度向前辈讨教,就是指出他们什么,也无可厚非,甚至是勇气可嘉的一件幸事儿。可一个人要是连“痞子”也认做是“贴金”的光彩事儿,看似直言不讳,实则无耻之极矣!

  鲁迅先生且由他拿着鸡蛋去撞石头好了,我相信,“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鲁迅先生这座文学上的丰碑不是他自个塑的,也不是哪个人给立的,给他立碑的是历史,是人民,我相信他王朔成了仙也推不翻。同样是讽刺、是杂文,王朔实在是辱没了杂文中匕首与投枪的真义,他有的只是痞子气,远不如鲁迅先生那样,即便是对方受了伤,也令人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王朔不然,纯粹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无论对方与己有无过节,大凡盖过他的,都想着致他人于死地。就其《我看金庸》一文即是如此。

  在文学艺术领域,我们素来倡导“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八个字。以文学论,我们绝不可否认,当今通俗小说“武侠小说”是据很大比重的,为很多人所接受,直接影响了一代甚至几代人。只要是被人接爱的东西,它便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和生存地位。索性人类大多数皆为凡俗,高雅者寥寥,读一读武侠小说也未尝不可。同时,我们应当肯定,武侠小说所折射出的惩恶扬善之侠义精神,亦有它一定可取之处。所以,无论它是多么的荒诞、不合情理和有违现实,它毕竟给了人一种童话般的虚构和想像。它的结局虽未出新意,毕竟大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诚然,武侠小说以“侠义”始终,难免缺陷之处甚多,有着种种不尽人意的范畴。可话又说回来了,武侠小说再不好,它就算是“黑人”,做为白人之流的王朔也应有一种胸襟才是。通俗也好,高雅也罢,既然都是文学,又何必有种族歧视之分?

  文章说:“金庸的书,我原本没看过。只知道那是一个住在香港写武侠小说的浙江人。按我过去傻傲傻傲的观念,港台作家都是不入流的……第一次读金庸的书,书名还真是给忘了,很厚的一本书,读了一天,实在读不下去,不到一半就撂下了。”短短数语,我已测到金大侠多半要倒霉。老实说,我也喜欢读武侠小说,但并非金大侠的绝对“粉丝”,不过王朔的话终究说得太过,因此还是想忍不住替金大侠挡一挡“横儿”。

  这王朔又接着聒噪:“那些故事和人物,我今天也想不起来了,只留下一个印象,情节重复,行文罗嗦。”这段话,我便不能认同。又如他所云:“我得说金庸师傅做的饭,以我的口味论,都算是没熟,而且选料不新鲜,什么都透着一股子搁坏的哈蟆味儿。”言下之意,他王朔的胃口除了宫廷御宴、满汉全席,像金庸那种上不了大台面的小菜,是不配他品尝的。

  看得出,王朔如不全盘否定金大侠,是绝不肯善罢甘休、鸣金收兵的。在他认为,侠者们都是杀人犯,所有的帮会都是匪徒群聚之所,没有正义,只有暴力。另外,他对金大侠的文风也好像多有非议,说是:“老金大约也是无奈,无论是浙江话,还是广东话,都入不了文字。只能使死文字做文章,这就限制了语言资源,说是白话文,其实等同于文言文。”他说“限制了语言资源”,听着还有一点儿道理吧!然其余的话未免过于绝对,纯属他老兄莫须有的看法而已。小说是一种艺术,是自由的,首先是语言上的自由,每个人也都有形成个人风格这种权利。有谁说过,在小说中,广东人非要说广东话,浙江人便要说浙江话呢?我认为没有。这种话除了他王朔说过,孔子、老子、李白、杜甫、曹雪芹以及近代的许多文学大家们好像也没谁讲过。不过我倒相信,王朔是有这个能力的,他也不妨在这方面做下尝试,将陕西话、河北话、江苏话、四川话、云南话……等一古脑的全部入文,没准弄个什么诺贝尔文学大奖的也未可知。若真如此,其作品势必精彩绝伦,不要说交谈的双方不懂,恐怕连读者也不懂。那样一来,为读一本书,岂非要跑遍整个中国,翻遍所有的地方方言丛书不成?

  这位捏着鼻子才读完《天龙八部》其中一本的王大先生,总结起来也是毫不客气。他说,在金庸笔下,他看到的是一些“那么狭隘、粗野,视听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严重障碍,差不多都不可理喻、无法无天、精神世界几乎没有容量”的人。我却觉得,这些话倒与他本人有些神似,不可理喻的不是金庸和金庸笔下的人物,而正是他王朔自己。

  与其说王朔《我看金庸》一文是对武侠小说的“恨之入骨”,不如说是对金庸个人的刻骨嫉妒,下面几句话便简直有些穷凶极恶了:“都说张艺谋电影歪曲了中国人形象,我看真正子虚乌有的是金庸,会一些拳脚,有意见就把人往死里打。这不是热血男儿,也与浩然正气无关,这是野生动物。”这一番话,便恰恰见证了他本人是个十足的痞子,看过金庸著作的人也没有几个会认同他的观点,最其码我们知道的郭靖、令狐冲、杨过、萧峰和胡斐等人不是像他说的“野生动物”,“有些意见就把人往死里打”好像说的是他自己。大概是上述所言还不足以名正言顺,为了所谓的“出师有名”,王朔也最终抛出了他的杀手锏:“中国资产阶级所能产生的艺术,基本上都是腐朽的。”无形中,又给金大侠按上了一顶“中国资产文人”的大帽子,而不再以文论文。如此类推,泱泱华夏五千年文化可以朽矣,资产阶级之文人尚且如此,似四大名著之类的封建文人作品又岂能不腐?

  有一种人为了美化自己,却不明着吹,却下意识的以丑化别人来衬托自己的伟大,王朔大抵便属此类中人。不过他却忘了一点,刻意抬高自己,自我揪着头发向上拔高的人,往往成了秃子也最终没能飞得起来。为了显示自己的纯粹、高尚与不媚俗,所以在他眼里,才会“开始怀疑那些原来觉得挺高挺有卤的朋友。”道理很明了,他认为金庸的书不是好东西,看的人自然都是“睁眼瞎。”同时,他又气极败坏、野蛮专横的把矛头直接读者,公然叫嚣:“金庸能卖,全在于大伙活的太累;很多人活得都有些窝囊,所以愿意换换脑子,做一做文字头部按摩”。似乎只有他“老哥”一个活得清醒和实在。退一步说,金庸在大伙劳累之余,做一做文字头部按摩得以暂时的解乏和轻松,总不是什么大的罪过吧!而你王朔又当如何,你的杰作又给大伙带来多少精神上的愉悦和快感呢?我实在说不上来。我知道,你的人生哲理除了“过罢瘾就死”,充其量玩一玩心跳罢了。

  古人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故金庸深谙此理,才会高悬免战牌,只是置之一笑。金大侠的文章好与坏暂且不论,只此一项,二人高下立判,伯仲即分。相比金大侠的胸襟和气度,王朔实在有些小家子气,其结果不但没能“罢黜百家,独尊‘王’道”,反而长了人家志气,自个只落了一场痛苦的呻吟。

  王朔看了金庸,也看过了老舍和鲁迅,不知下一步,他又盯向了谁?是死了的,抑或活着的?我们拭目以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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