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平淡地隐藏着胡乱的心事。有时候,我躺在床上,看着黑暗,想他。
我忘了交谈是怎么开始的,但那一天真的是我特请了假去赴我人生中第一次如此玄妙的相见,我们像两只不同海域里的鱼,因为寻找自己心中的味道而触碰。他穿了条纹的棉T恤和牛仔裤,是个瘦瘦的干净男生。我们在公园里散步,等走完一圈,已经话到投机了。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熟悉气息吧。
我只身离开了自己的城市,辞掉了一份安稳的工作。很久以后,我发现以前的生活其实也是一种幸福,可以一直不用担心明天会发生什么。可是我喜欢期待和奇迹,我相信奇迹,虽然有时我并不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但我会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要的是什么。
休息的时候我会独自到楼下的图书馆看书、写东西。我喜欢安宁。秋天的时候,我不想上班,可似乎没有合理的借口。于是我变的庸懒,就连去看很喜欢的大海都提不起兴趣了。我赖在窄小的家里,洗茶泡来给自己喝。杯中的潽耳,有宝石红的颜色,都说这是最上乘的汤色,可我,为什么会觉得有一丝难过?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深圳,它太大了,还有太强烈的物质感,但它年轻,充满活力,让我感觉自己匮乏极了,我害怕繁华看尽之后的冷漠。有时候去酒吧,但不喝酒,我不习惯喝酒的,最多只是要咖啡。麻痹自己并不能抹去现实。我喜欢写东西,但不像一些人那样会恋上烟草,这不只是不习惯,更多的是厌恶。我喜欢做个安静的女孩子,偶尔疯狂一下,只是去听场摇滚音乐会。然而有一次我在问店老板要520的时候被王梓听到,当时居然没有坦白说是给同事带的。我的任性,有时候让自己都无所适从。
我的朋友不多,因为散淡,不很容易和别人做朋友。下班之后,如果时间尚早,我会独自去看商场里漂亮的衣服或熙攘的人流。走累了,就去品尚品里坐,要了冷饮,欣赏橱窗里各色可爱美妙的点心。被满店的馨香包围着,深藏在心底的渴望便缓缓溢出,高兴的时候流泪,难过的时候微笑,孤独的时候,我就吃东西,或者拼命写字。这是我最爱的生活方式,至少,它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跳。
在深夜倾听自己的声音,这才是最透彻的世界,宛如那一束曾经盛开的玫瑰,有着纯洁但凄艳的气息。
我们看上去是疏离而平淡的,他始终都不曾走近一步,空间和距离,一切都在他的控制中,于是我恨他。微微仰着头,我笑看着对面的他,天真的表情,但我想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他从果盘中选了一块儿水果丁,用小叉子送到我面前,脸上是模糊不清的笑,在有些喧闹的气氛中说:“还是我对你好吧!”我有些慌乱,心里开始害怕时间过去。眼前的这个英俊男生,可以随时变幻柔情或者冷漠的表情。那一年,我曾经很相信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