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他们四个都加入了校队,漂亮竞争到了校队啦啦队长的职位,我也如愿以偿的加入了校队――女篮。
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光看就知道吃有多重要了。我们当然也不例外了。
10月16日,跟往常一样,训练完一起出去宵夜,边走边讨论去吃什么,为了简单方便决定去吃KFC或者M,结果就又发生了争执,而且3VS3。我,季节,大圆圆想去吃KFC。他们三个则认为应该去M。还有一条统一的就是不能分成两拨。
算了,折中一下,三个去KFC,三个去M,外卖还不行嘛?打包一起去操场吃。
就在快到操场的时候,操场那边的露天篮球场传来了运球的声音,谁啊这么晚了还在玩?我跟季节互看了一眼,马上领会对方的意思:吃完我们也要去玩玩,谁让我们两个玩心最重、体力最好呢?漂亮看看我,“又要去耍帅了?不要把别人吓跑了。”
“季节?你在这个学校?”我们处在篮球场上最黑暗的位置的时候,球场的人说道。
季节三步两步走到比较近的位置,“哈哈,你也来了,伤好了吗?”边说还边跟那人来个大大的拥抱。
“恶不恶心啊,两个大男生,知道的是惺惺相惜,不知道到还以为你们是GAY呢。”我边放下包边讽刺到。
“小丫头还挺厉害的,知道我们是惺惺相惜呢。”那人说道。
“喂,叫谁小丫头呢?我有名字,叫苏苏,要不来一局?”我挑衅到。
“呵呵,你这次可要吃鳖了,你战不过他的。”季节说道,“我也不是他的对手。”
听了季节的话,我真是一愣,让季节服输的人还真不多,不由的多看了他几眼。身高大概181cm,皮肤比较黑,估计是经常露天打球的效果吧,还能称的上一个“帅”字,不过只是有点而已,街球的装备在他身上一件不少。
坐在篮球架下,吃KFC和M的过程中,我知道了那人叫汤伦,绝对的篮球爱好者,NBA的忠实FANS,后迷上街球一发不可收拾,一年的时间挑遍了他们区还有临近区的露天球场,挑场的时候认识了季节(这家伙输的心服口服),中考刚结束,汤伦又去挑场,结果脚踝骨折,又不敢跟是外科医生的老爸说,耽误了治疗时间,因为脚伤才刚刚来一年四班报道,报道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熟悉湖中的球场。
就在当天晚上,汤伦就毫不犹豫的加入了我们,篮球7人组正式成立。甚至想让他转到我们班来。除了篮球,我跟汤伦的又一话题就是吃,志向就是三年内吃遍湖中区大大小小的饭店,路边摊也不放过,还真是志同道合,他们说叫那叫臭味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