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静更深,万籁俱寂------反反复复,辗转难眠的我索性起身,走到窗前-----
窗外,月朗星稀,伴着不眠人家的点点灯火和远处闪烁的霓虹,点缀了夜的静谧,夜的鬼魅------
红酒和音乐都已失去了麻醉头脑的功效,反教梦神怯之千里。我懊恼得关掉收录机,坐在窗前的摇椅里,瞪大了双眼,凝视着窗外静寂的夜空,等待着黎明的来临------
四周太静了,静得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或许我可以做点什么来消磨一下时间------
我起身来到收录机旁,把一盘磁带放进去,将具有无线电波收音功能的音频钮调到一个空台上,然后按下录音键,默默的守候着时间的流逝,几分钟之后,又按了停止键,随后把磁带倒过来,屏息凝神的去倾听这段时间所录到的声音------阿俊告诉我说这样做可以录到幽灵的声音,我原本是个无神论者,但寂寞和好奇却又驱使我做这种傻事,而且还带着些许的恐惧和不安-----当我把磁带反反复复听了好多遍,终究还是一无所获的时候,又难免不为自己的荒唐和愚昧而感到可笑!
坐进摇椅里,轻轻将身子向后挺一下,夜,便在眼前摇来荡去,一点点变的模糊不清------
闹铃响时,天已大亮,我猝然惊醒,才发觉自己睡在摇椅里。急匆匆梳洗打扮,换上衣服赶到公司,刚好八点半。好险!
萧晓雪笑吟吟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看见我一脸的倦怠,关切地问,“又一夜没睡好呀?”
“唉!也不知最近怎么了,老是失眠,都烦死了。”
“什么失眠,我看是孤枕难眠吧!”
“去,去,去,狗嘴吐不出象牙。还不去工作,当心被经理看见炒你鱿鱼。”
“有你罩着,我怕什么?”晓雪嬉笑着走了。
午休,在公司餐厅吃饭时,晓雪又笑嘻嘻的和我挤坐在一起,神神秘秘的对我说,“今晚我和小宋请你吃饭,唱卡拉OK。”
“这么好,难不成有事相求吧?”
“小气鬼,瞧把你吓的。不求你,是好事。小宋有个同学,哇噻!人长得瘦瘦高高的特帅气,还戴副眼镜,特斯文,别看是个做生意的,却很有风度,有品位------”
“停——”我忙用手势打断她。
“停什么停,我话还没说完呢!”
“好了,好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过我还没老到让你费心替我操持婚事的地步吧!”
“别自作多情了。人家只不过想见识一下‘清逸居士’的真面目而已,瞧把你美的,还以为给你介绍对象呢!”
“谁允许你把我的网名随便对人家乱讲的。”
“怎么啦!不行啊------”晓雪瞪着眼睛看我,见到我一脸的不悦,于是笑着说,“放心好了,我知道你是隐士,所以没把你的秘密到处乱说,连小宋我都没有讲过,我可以发誓的。我只告诉他你是个业余作家------其实多认识几个朋友又不是坏事,毕竟你也老大不小的了------”
晚上,我是想要推掉这次约会的。晓雪却已经打电话来了,说她在楼下等我呢。我算什么?既非名门闺秀,又非圣贤学士,有什么资格推三阻四的让人家空等。况且晓雪也是一番苦心,我总要对她有个交待。
急匆匆化了点淡妆,用只发簪把盘起的头发别在脑后,又换了身月白色的真丝套裙就忙忙跑下楼来,刚出楼梯口,眼前飞快的闪走过一个人影,因为彼此都很匆忙,差一点没撞到一起。我不由自主地“啊”了一声,站脚看时是个三十左右的儒雅男士,一身黑色的西装,衬托出他的沉稳和帅气。他停在距我不远的暗影里,歉意地对我笑笑,就转身离去了。
“怎么了?大呼小叫的!”晓雪跑过来说。显然她没看到刚才发生的事情。我也没有解释,跟她钻进一辆的士,直奔新德里酒店。
小宋的那个同学才到三十岁,瘦瘦高高,带着副眼镜,的确不太像个生意人。但是据晓雪介绍他在本市拥有一间写字楼,一座大型电动网络模拟娱乐城和三间连锁超市,也算是个成功男士了。让我不明白的是这种男人还用别人来介绍女朋友吗,就算自己不会主动出击,追他的女人也会排成队的。晓雪说他看中我是个作家了。她这样说真让我脸红。我算什么,业余的都不是,只不过像所有对文学充满了梦想的人一样发布一些网络小说而已,之所以没有全心全意地投入其中,是因为十分清楚自己的才能有限。
他说他读过我的《魂归故里》,说他十分喜欢这篇小说的写作风格,还有女主人公那种对爱情不离不弃的执著。还说能写出这种小说的女人一定也是个专心专意,爱情至上的理想主义者。
原来晓雪还是出卖了我,如果不是她说的,他又从何得知。
我讨厌这种场面上的恭维和奉承,谦恭的微笑也并非源自谦虚,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他们的那份褒奖和赞誉早已超出了我的能力所及,只会让我觉得更加自惭形秽。
吃过饭,我拒绝他们去迪厅的邀请,以身体不适为由独自离开。分手时他给了我一张名片,我终于记住了那个有几分书卷气的名字——俞学海。
一个人回到自己那个安静的小家,随心所欲的坐着,躺着,吃零食,看电视,读小说------真是太舒服,太惬意了------
我是个喜欢独处,喜欢静思默想的人。因为一点点的才气和一些十分强烈的写作欲望促使我开始创作网络小说,但终因才能有限加之不得不为生计奔波,我已经好久不再继续写作了。《魂归故里》是很久以前的作品了。当时还算是比较受欢迎吧。大意是写一个名叫阿然的富家女爱上了一个名叫宇坤的男孩,他们情投意合,形影不离。在经过了重重世俗的阻碍终于能走到一起的时候,宇坤却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从此变成游魂,因为眷恋着心爱的女孩而不舍离去。阿然从巫师那里得知恋人仍在身边,竟然不顾家人的极力反对,带上被施了法术的宇坤遗体走进了一座深山老林里面,按照巫师的吩咐在那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虽然人鬼殊途,可阿然用她执著的爱守住了宇坤的魂魄,使他得以复活。但是他却永生不得走入尘世,不可失去阿然的爱,否则就将魂飞魄散,永不超生。青春貌美的阿然不离不弃的陪在他身边,直到老,直到死------与其说它是一篇甚为荒诞离奇的言情小说,倒不如说是我对一种完美爱情的幻想和追求,是一个厌倦了都市奔波劳碌的生活方式的小女人,对自己回归自然的情感生活的一种梦想和渴望------那段时间,我真得很想做回“阿然”找个知心爱人一起去渺无人迹的山林里终了此生------但是梦只可以在夜里做,天亮时,我仍然要回到现实的世界里,打起精神开始准备应付一天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