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价值
这个世界远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偏偏是不该忏悔的去忏悔了,不该去赎罪的去赎罪了;竟也有人干了杀人放火、贪赃枉法这样厚颜无耻的事,也不觉得丝毫的过意不去,和心灵上些微的一点愧责,这些人本该去忏悔赎罪了,但他们却并没有去。而单是那些“神经过敏”者对自己一点放纵行为也忏悔几时,这真是世界颠倒了。
但我要说,这只是人们对“美”的价值的需求,对审美的一种需要,而是应照于这个时代和他们的心灵有怎样的美的标准。对安抚者来说,美就是最好的慰籍。但是谁也没有注意和正视过它。我们只是一味地受其引导,哪怕是受着邪恶的引导,那毕竟是我们心灵的一种需要,它需要去平衡,去弥补不足。因为它的影响总是悄悄地默默地感化的,而我们的心灵却总是在波澜起伏中过渡过去。因此,我们必须及时地给予补充,否则它便像无人管理的田地一样任其荒芜。或者,我们的心灵受到创伤太大,无法弥补,如若这种深刻的创伤和痛苦得不到正当的发泄,心情便一直地沉浸下去、坏下去,最后则不得不走向人生的反面。任其泛滥者只会使其堕落和损害,而不会有良好的发展和机会。
在这里谈到一种审美的需要,实际上就是心灵的一种需要,对于它平衡的一种把握,那部分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大概也就是我们心灵所需要的。心灵荒芜者和罪犯,所认为的“美”的东西,虽然在平常和健康人那里已经不能被称之为“美”,而是一种病态的存在,但他们一样认为那是“美”的追求。因为从感官上去理解美,美也就成为了令心灵满足的一种生理现象和精神需求。所以,同样作为心灵的一种需要,只是需要的对象和动机的不同罢了。但结果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平衡心灵和达到一种完美的需要。我们并不想象双重人格者那样在性格的矛盾之中不断地挣扎,也想在某一天能把身上的这些矛盾最大程度地统一起来。甚至有人为此而坦然死去,只为尝试到一种统一和完美的结局。
但对我们来说,尽管人类不能作为社会的最终产物,但我们确是在不断地受到社会的影响,而且处处都受到钳制。人总是生活在社会公约、道德意识的范畴之中,不敢越雷池半步,因为自己的利益和安全也在其中。这便是最初美的体现。而只是在后来,一些“道德家”将那里所谓的“道德”和“美”归纳起来,作为了对某些言行和举止言说和鼓吹的证据。而这些,事实上,不过是在标榜他们自己或他们那个群体的言行而已,有些的确不能与真正的道德、高尚、伟大相提并论,而且多半具有了虚伪的面具来遮掩。就像那些杀人放火和贪赃枉法者,他们并不觉得有丝毫的过意不去,这只能说明是社会的纵容,是大家放弃了对这些本来罪恶行为的制止和谴责,这些行为也便猖獗起来,他们原认为这些行为是受到众人的认可和赞成的,因此也便持续地干了起来。作为国家来说,也是最大程度地制止,也不能杀一禁百,就像法律也只能做做样子当摆设,是不能把那么多贪赃枉法者统统杀了去吧?
所以,时代和作为社会个体的人是同样重要的。那么,他们所喜好和追求的美的价值取向,这才是社会改良的真正动机和力量。有了这样的大的氛围,每一个人也都在不断地反思和成熟起来,除非他离群索居,那么,他依然希望自己被改造成一个大家的希望形象,这况且是一种心灵的需要,一种不想被社会所遗弃,迫切与人类亲密的一种需要。但他必须具备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亦即美的基本价值取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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