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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小保姆

作者: 灯徒子 完成状态:已完结

前言

  《恋上小保姆》于2005年3月31日首发于某网站BBS上,到现在刚好一年。

  这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从事文学性写作。之前我觉得自个儿顶多算得上是一个“伪文学爱好者”,虽然自小号称喜爱文学,却从未在文学上下过些须苦功。印象中大二之前还是读过一些书的,各类中外名著基本上都扫过一遍,但眼下已然全部忘光了。我记得九十年代初好象曾兴起过一股“先锋派文学”风潮,就是莫言、苏童、陈村、陈染、方芳、刘索拉等等那批人,火得一塌糊涂。如果一定要问我受到过哪些作家的影响的话,我觉得大概齐就是那批人。当然,他们写的什么,我也早已忘光了。

  大二时我还辅修过中文,现在不知道大学里有没有“辅修”这种制度了,反正就是把中文系的课程精选一部分,十几门课,学完了考过了还能拿个辅修证书。我记得我是全学完了的,成绩还马马虎虎,就是最后一门课忘了去考,最后证书也就不了了之。当时学的什么也忘了,我唯一记得的是《文学概论》中的一句话:文学即人学。

  顺便说点儿“花边”,诸位看官可能会问:怎么最后一门课忘了去考呢?其实这也不能全怪我,主要是那会儿太忙。大三以后我的兴趣就完全转移到钻研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上去了,俗话说“术有专攻”,我当时的主攻方向就是我国传统文化精髓之精髓——麻将。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忘记个把考试当然也不足为奇。

  上面的话全是废话,大伙儿将就看着,别瞎琢磨,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想表达什么意思。

  回过头来说《恋上小保姆》。第一次搞文学创作,居然一下子就整出20多万字来,我都有些佩服自个儿。写作这玩意儿说难不难,说不难也难,不信你试试,写个千儿八百字容易,写个十来万几十万字可真不是件轻松的活儿。别的不说,很多人都写过信吧?我原先就收到过别人的信,三页纸,只是第一页纸上有半页的文字,其它全是空白。一次两次三次我就纳闷了,那两页空白纸是不是暗含什么意思啊?终于忍不住问那人,那人答曰:一页纸装信封里太薄,不好意思,遂附上两页空白纸充数。我靠!要知道,我每次甭管给谁写信不写满四五页纸是肯定停不住笔的。

  我觉得,因为有了网络,使得创作多少多了一些乐趣。本来创作应该是一件枯燥而寂寞的事,但网络使得作者和读者的互动真正成为了可能。过去我总感觉文学的教育意义太强,而我没有教育别人的本领,所以就知难不进了。但网络使得文学的娱乐意义充分得以体现,我虽然教育不了大众,但娱乐个把人包括娱乐一下自己总还是可以的吧。这成为了支撑我创作下去的动力。

  既然是娱乐,那就应该具备起码的娱乐精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部分看官可能会留意到,尤其在前期,我是绞尽脑汁卯足了劲跟大伙儿斗智斗勇。每每有人看了上节预测道:下一节肯定是怎样怎样!我就来了劲,你说这样,我就那样,偏让你猜不中!所以每每写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情节,我都会洋洋自得。当然了,个人的脑容量毕竟是有限的,而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这样的“暗战”,我注定会落得个一败涂地。无所谓,娱乐最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就《恋》文而言,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文中的“我”也就是那个叫陈强的家伙。很多人都问我陈强身上是不是有我本人的影子或者说陈强是不是就是我本人,这个问题让我很犯难,承认也不是,不承认也不是。我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应该是,陈强身上体现了我的一种生活态度:乐观,与人为善。

  要先学会善待自己,然后才有可能学会善待他人。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一向秉承“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原则,深信“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几乎不自责,即便做了错事或蠢事。在现实生活中,我只恨三种人:其一是不遵孝道之人,其二是诸如拐卖人口逼良为娼作奸犯科的巨恶之徒,其三是倭狗和汉奸之流。对于其他人,能宽容些就尽量宽容些吧,谁活着都不容易。譬如对待朋友,多年前一位算得上是朋友的人对我说过一句话:朋友,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这句话彻底改变了我的朋友观,从此我不再拿“两肋插刀”作为衡量朋友的标准,也不再在意诸如“背叛”、“出卖”这样的事实和字眼。我相信,每个人做每件事,总有他自己的理由。

  《恋》文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写作。没有反映什么时代背景,没有揭示什么深刻主题,结构零散,谈不上什么技巧,文笔也只能算是顺畅。换言之要按照传统的文学观点,《恋》文简直一无是处。

  但毕竟《恋》文唤起了不少朋友的阅读欲望。咱不能妄自尊大,但也不能太妄自菲薄了是吧。所以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来想去,觉得最可能的原因还是:我们这个年代还是太缺乏娱乐精神,尤其是文学。王朔的小说,冯小刚的电影,为什么骂的人不少喜欢的人更多?因为他们的东西说白了就是在扯淡,而咱们老百姓其实就喜欢扯淡。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掌握着话语权的那部分人,往往是一边自己干着扯淡的事,一边又拼命想阻止咱老百姓扯淡。老百姓憋气就憋在这儿。

  老实说我也想写一《红楼梦》出来,但这事难度太大。我估摸着一般人要不是被逼到一定份上肯定写不出来那样的东西,那滋味一准不好受。再说,憋着劲儿要再写出部《红楼梦》的人多了去了,咱就不去凑那热闹了,何苦找那份罪受。咱还是继续扯淡吧,说不定扯着扯着也能扯出一番新气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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