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他看着她行色匆匆得背着大包出去。长发,牛仔裤,球鞋.有时候女孩子会出去很多天。很多天回来后人黑了也瘦了,但精神很好.他注意到,女孩子的手指很美,又细又长,但一直是空空的,没有一枚戒指在上面。
他做的是朝九晚五的工作,永远是规律的,几点吃饭,几点出门,衣服总能保持光洁如新。但他,却喜欢上了那么豪放的她,甚至有时她脚上那双脏呼呼的球鞋。在他眼中,女孩子仿佛一朵雏菊,淡淡的开着。就像她用的口红的颜色,淡到近于无,却让人无比的喜欢。
他一直想问她的职业。但终归没有开口。他想,那么出色的女孩,像开在山野间的花,是不会爱上我的吧?书上说,爱穿牛仔裤的女孩,有吉普塞人的性格。她们天生喜欢流浪,喜欢遭遇一场又一场的爱情。
B.她也知道隔壁住着一个白领男人。英俊,冷静,是她喜欢的类型。有次偶尔看到他吸烟的姿势,性感到令她窒息。但她知道,他是不会喜欢自己的。不会喜欢一个只有大专学历的导游,一个孤独辛苦打拼的女子。他一定是读到了博士的,不然,不会到那家最好的企业去。
C.直到有一天。他般了家,因为公司给了房子,也因为他接受了公司里一个像他一样的白领女孩。两个人很快就结婚了。像所有的夫妻一样,漫漫地,静静地过着日子。
结婚后,他们去旅行。没想到遇见了她,那个淡如菊的女孩。她是导游,还像以前那样穿着牛仔裤,但是剪了短发,还是那么精神,可是没有了以前的洒脱,没有了以前的神采奕奕。看到他的那一刻,她低下了头,仿佛他有什么亏欠。她仍微笑着给大家讲着一个个景点,偶尔和他目光相遇,一定落荒而逃。
那个瞬间。他明白了,那个曾经留着长发的女孩是那么的喜欢他。
D.旅行结束的时候,她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遇了,他们互相爱着对方,却谁也没有说出来,后来那个男人走了,结婚了。女孩剪断了自己的头发。等什么时候遇到了新的爱情,在对的时候遇到了对的人,她再重新把头发留起来。人和人之间看的是缘分,相遇了却不知道,原来爱情就在隔壁,却总要去很远的地方去寻找。而现在我们能在一辆车上相遇,所以,为了这相遇的缘分,我们一起唱一首歌吧。
大家鼓掌,都以为她是在活跃车上的气氛,但,只有他知道那些话,是说给他听的。
在曾经的日子里,爱情就在隔壁,伸手可及。但他,还有她,却都没有伸一下手。
他还是淡淡地,平凡的过着他的日子。
她还是一个人,淡淡地。似开在山间的雏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