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为疯子的最直接原因
众所周知,我住在精神病医院里已经很多年了。正所谓:五年不算短,十年不算长。于是,我就想到时间的问题。但是,时间是什么东西呢?它只是一个承载万物的容器?还是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他妈的,看起来都很像,只是我真的想不明白。
要知道彼时,我一个人独坐着,怎么的都像是一个真正的疯子:那厮穿着军大衣,头发蓬乱,胡子拉扎,目光锐利,嘴角粘着一个米粒。鉴于此,谁都对我小心翼翼的,谁都在防备着我。谁都在心里以为我无药可治。
他妈的。我自言自语,骂东骂西,指桑骂槐。我以为自己已经呆得够久的了——难道不漫长?不久远?一个白天过去,又一个白天降临,我成天无所事事来着。通常,我会主动地站立起来(那是坐得太久的缘故),对着久违的窗外探头头脑。老实说,我被关的太久了,疯子的造型摆得够好的了,可时间是如此漫长——难道不漫长?不久远?尽管实际上才是一瞬间呢。在你们看来,一切似乎才刚刚开始,所谓:万里长征第一步。多么残酷是人类啊。
说时迟,那时快,容不及我多想,护士就催我吃药了。她对一个疯子下着命令,她用目光鄙视着疯子。
怎么说呢,我虚无缥缈地走进房间,为自己真的是一个疯子——而心痛,想到疯子的现状,尽管心灵得到了自由,但是肉体却被囚禁,这个永远没有结局的现实,心里十分的悲哀。所谓:此恨绵绵无绝期。
那生活的长河,默默无语,它奔腾向前,一日千里,尽管总有几个漩涡,那又算得了什么?可以想象,那黄色的浊流,漂浮的树叶和草梗,黑色塑料薄膜——裹挟着神秘阴影,惨白的死去的小猪——露出诡秘的笑容,等等,这些代表了生活真像的碎片,在记忆里永恒,我的微小的存在——和一朵倏忽即逝的浪花,有甚区别?那卑微的涟漪——也就是小泡泡,与我紊乱的记忆、慌张的表述,有甚区别?我们不禁要问。
伫足病房,流连食堂,才上眉头,却上心头。我想得过多的了——方方面面。我想得够好的了——神机妙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暂时的落魄,并不重要,真实的谎言,无足轻重,不是关键。
仅此而言,我的问题是:我还要继续住下去吗?
呆头呆脑,按部就班。吃药打针,循规蹈矩。接受电击,晕头转向。全身抽搐,痛苦异常。那无奈、迷茫、凄楚的滋味,只有我体会……和谁去诉?一切没有停止,还要变本加厉呢,生存还是毁灭,这是我每天思考的难题……二难选择,治病救人,那是医生们的职责,与我无关。
只要我能活着——不吃枪子,脑袋开花如同麻婆豆腐,麻绳一捆如同绍兴粽子,在警车鸣声中汹涌前行。最后一眼,最想看谁?
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人物景象模糊,如同黑白电影,试问自己——要不要来两句京剧掉白?“看那前面黑洞洞,我赶将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电视剧《大宅门》的精彩台词,此时被我信手拈来,可见我的口头功夫:不减当年。
但是,这怎么可能?杀人不够头点地,哪有那么麻烦?让你在最后的一瞬间——狂野牛掰?不可能的。哑药已经喂下,岂能让你胡说?舌头已经割掉,岂能让你多嘴?此时,人头攒动,如同过节,万人争相看杀人,只听预备——放!我面带恐惧,“扑通”倒下,两眼一幕黑;我还在怀疑呢,心里还在打鼓呢……
难道,我这就over了吗?这样想的同时,真的眼睛发黑——谁和你开玩笑,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另外一种执行方式是——注射死刑。八秒钟之内,当毒液注入我的肉体,伴随美妙的音乐——是我自己挑选的,那法医就像拿着菜单,我随便了指了一首叫作《你好毒》的曲子(香港歌手张学友唱的),才听了一句,不过三个字:
你好毒……我的瞳孔,就逐渐扩散了。
那张学友越来越远,我越来越轻,好像在飞,飞过高山,飘过大海,身轻如燕,轻如鸿毛,表情平静,体现了人道主义。
那法医戴着白色手套,刚才他用毒针头扎我的手臂,就像蚊子咬我一口,现在他面无表情地翻开我的眼皮,用手电筒一照,随即向身边的其他同志使个眼色,那意思是:行了,齐活。广东话叫做“搞掂”,表示这个家伙,已经归天。该你们动手了。
那白布一抖,铺开,一人抱头,一如抱脚,放到白布上面,包好,贴上胶布,封口,动作十分麻利、迅速,一辆车等在外面呢……送去火葬吧……骨灰盒子,家属掏钱。狗日的杀人,如同捻死个苍蝇,踩死个蚂蚁。
在这个过程中,我暗自嘀咕,一具尸体的意见,又有谁来采纳?谁也听不到,我脸如死灰,面目可憎,沮丧透顶。涂点胭脂吧?最好穿上清朝官员服饰,让我体面上天……终于,我啥都不知道了……沧海桑田,又是几个世纪呢?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鉴于此,我就只能呆在精神病医院里,胡思乱想,苟延残喘,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接受治疗吧,当一个真正的疯子吧,即使不是,为了活命,有什么办法呢?钻法律的空子,投机取巧,人命关天,没有办法的,难道还有什么——新的举措?不可能的。
疯子没有回头路,开弓没有回头箭,没有谁会主动饶过我、放过我,阶级斗争残酷无情,所有的人都在以我为敌——把我当成了老虎,野狼,或者狮子,吃人不吐骨头,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特别的危险。
其实我不是。一切都是假象。
生活中冤案错案不要太多——不多才怪;其实,这些都是我内心的秘密,真实的写照。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住进来,而不是住在外面,经常性交。家花没有野花香,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过一个有家有口的幸福日子。不是我不想。一失足顿成千古恨……毕竟李芸,她已经死了。人死如灯灭,她的死亡与我有关。我脱不了干系。我在伤心的同时,忽然想到:这难道不是喜事?
另外的角度思考:男人三大喜——升官、发财、死老婆。
老婆死了,再弄一个,大丈夫何患无妻?十步之内,必有芳草。请注意我用了“弄”这个词……多么具有想象力。诸如: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梅花三“弄”,北京“弄”堂?我还不敢相信呢!自己这么会“弄”
——李芸就死了。
她是被我“弄”死的,大家都这么说,众口铄金,三人市虎。但是事实——就是事实,铁证如山,她再也不见了,正如她轻轻的来。美丽的姑娘,令人留恋。昔日恩情,如在眼前。消失、蒸发、融解的——只是肉体,精神却能超脱一切。
她在天堂等我。
我先来,你后到,谁也跑不掉。她笑着说,并且看着我,不管白天还是黑夜……
杏眼圆睁,像在责问,为何杀我?你有什么权力?生杀予夺——你又不是皇帝?嗫嚅半天,我无法解释,面对一个狰狞的女鬼,我能怎么办?何况武力水平不在一个层面上,打——肯定是打不过的;何况,她不吓死我——已经给我留了面子(还看在曾经是夫妻的情面上),现在只不够是讨一个说法——
阎王面前有一个交待。我听得头皮发麻,头大如斗,表情十分恐怖。
据说,她是被我勒死的……脖子上有我手掌的印迹,阴道里有我快乐喷涌的精液,床上有我曲里拐弯的淡黄色阴毛,铁证如山,岂能抵赖?我知道,完蛋了,一切……难道与我有关?我真的那么干过吗?
一丝疑窦,涌上心头。
不可能……但是,所有的证据都证明了凶手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自己;为了活命,我不发疯,更待何时?当此时也,我正好他妈的疯病发作了……怎么那么巧呢?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青,所谓:无巧不成书。
我当时完全没有正常人的意识,精神极度疯狂,行为失控,无法预料的惨案终于发生,她睁着眼睛企图喊叫,两足乱蹬——实际上也就是扑腾,一条鱼儿,脱离了水面,一个瓜儿,离开了秧苗,那无用的挣扎,绝望的眼神,在我的眼前直晃。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所谓铁腕无情,正是如此。
小时候,我就捏死过才出壳的小鸡,长大后捏死过活人算啥?大家都这么说:与一个疯子有什么好计较的?
疯子丧失了人格,理论上讲,他就不是人了。
他是一个魔鬼,张牙舞爪,恶向胆边生,那力度实在过猛(魔鬼的力气当然很大),只听“咔嚓”一声,她的脖子——就断了。
像一茎柴禾,经不起折腾:“咔嚓”一声,那断了的脖子,如同柴禾,被塞到灶膛里,刚开始还黑烟翻滚来着,不一会儿就烈火熊熊了。
她的瞳孔在火光中逐渐扩散,越去越远。
灵魂在空中漫舞,与火光相映成趣,样子很不好看:
那柔曼的鲜红的舌头伸出来,像在和我开玩笑。
没有办法,我的手劲忒大了。
这是我所知道的;毫无疑问——多年来,在“扳手”这个非正式运动项目上,本人从来就没有遇到对手,加上疯子本身具有的特征:心狠手辣,决不手软,偏执激情、强迫性障碍,这些特征最终导致我疯狂杀人……落到住进精神病医院的境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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