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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为疯子的另一种原因

作者: 宋江 [签约作家] 完成状态:已完结

我成为疯子的另一种原因

  随波逐流,涌动,涌动……

  我是一具银白色的肉体,这就是现实。就像我会用毛笔写非常漂亮的“难得糊涂”。要知道,有多少似我这般附庸风雅的人。那天,我终于决定在自己的房间里那样干了,我把自己写的蝇头小幅挂在头顶上——我认为那是我的卧室里最醒目的位置。我满头大汗做那件事情的时候,它就在我的头顶上。它沉默地注视,假装糊涂。

  记得,还是那天,我的那个戴眼睛的朋友站到了我的卧室里。不知怎么的,他就走了进来。他歪着脑袋看了半天,好像在研究。实际上他浑浊的眼睛里有另外的含义。最终,他还是说:你写得真好。我知道,他在瞎说,言不由衷。他用眼睛的余光注意到了我和老婆睡觉的那张——雕花大床。床单很皱,一些必要的痕迹泄露了深夜的秘密。一瞬间,他的头脑里就出现了重叠的景象,姿势很多,呻吟,喘息,淫荡,但是很快的就消失了,毕竟,我就站在他的旁边呢,他不可能让自己的想象一泻千里,肆无忌惮;彼时,我又在迫切地等待他提出意见呢。他的表情不可能不温和、不一本正经的。他露出了那种很谦和的笑意,当然,也不排除他是真正的心服口服。后来,我就在想,他究竟有没有说假话呢?虽然,他总是要言不由衷说一些假话。据我所知,他在南方的一座城市里从事保险营销,是个什么代表——实际上就是要不断地和不认识的人搭讪,这在我看来,多少总是有点儿谄媚,还怪可怜的,何况,他还要每天走很远的路,多坎坷,多跌宕,看起来像模像样——脖子上荡着根油条似的拉链式领带,胳膊里夹个黑色的包,汗水淋漓,实际上他和我这个做砖头的有什么区别?不都是灰头灰脸的吗?上述这些现象和问题,我可是在泥巴堆里想了好久的,想得口干舌燥,之后,才想明白的。

  同时,我在想得实在没有着落的时候,就练上了毛笔字。我终于会写“难得糊涂”的毛笔字了。鉴于此,在我们钱桥,我可是唯一的文化人。而他不是。我说的可都是真的。最近,我还是感到了不对劲。这种感觉非常的具体、强烈。老婆似乎突然对我好了起来,在我每天疲惫不堪、忧心忡忡地回到家里之时,一碗热气腾腾的玉米糊糊就递到了我的手里。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冷静。我的疑虑是:不会放上“毒鼠强”吧?最近,这样的案例很多。到处都在流传。人生在世,不得不防。我盯着她的眼睛看,试图看出蹊跷。但是很显然,我什么也看不出来。老婆的眼神里只有关切。老实说,我同时还看到了一个农村妇女对自己老公的忠诚。我很感动,差点儿想把什么都告诉她——比如,我的多疑,我不应该“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还有,我是多么地想不辞而别啊。但是,看看老婆的眼神,那种全身心投入的关切,话到嘴边,我还是收回去了。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活了这么大,最大的弱点就是容易被感动。特别是被女人感动。

  另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有人请我喝酒——一般在三巡之后,我就会把什么都说出来。就像竹筒里倒豆子。如果说我有优点的话,就是我尚有自知之明。我强烈地克制着想说些什么的冲动;我双手捧着盛满玉米糊糊的陶瓷海碗,眼睛看着老婆,心里禁不住地在想,难道眼前这个身体肥硕、屁股很大的女人就是自己的老婆吗?她是什么时候成为自己的老婆的?我楞在了那里。我是不是经常这样犯傻呢?我端着陶瓷海碗眯着眼睛温柔地看着自己的老婆。

  众所周知,我必须要笑。如果总是板着脸,总是以憔悴的面目示人,这是多么不礼貌的事,多么有失自己的面子。我很看重自己的面子,不管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和糟糕,我总是要穿白色的的确良上衣,并小心翼翼地把下摆扎在裤子里,我的自行车上总是要挂上一只黑色的皮包,尽管很旧,是我在垃圾堆里拣来。但是老婆已经把它洗得很干净了,经过我的检查,破损的地方也已经得到了必要的缝补,何况,那是在谁的手上,钱桥唯一的文化人的手上,因此就不一样,非同一般,那里面有干净的手套,肥皂,手纸,烟。烟当然是那种很普通的烟,但是有过滤嘴。这就够了。同时,我还在自行车上无师自通地安装了电动设备,这让我在钱桥的大道上找到了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感觉。这是我的优点,我比别人快;但是噪音很大,开动的时候车屁股后面会升腾起一股浓烈的黑烟,因此这就看起来不甚美好。我管不了这么多了。但是我还是找到了高人一等的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就非常的强烈。

  比如,我就经常发现自己的皮鞋非常的亮。那是我找到唯一的一双皮鞋,看起来档次也不是很低,有一次在砖瓦厂我曾试探性地问过拉黄泥的小张——我装着很随便地聊天:“小张,我的皮鞋能值多少钱?”为了表示我不是那种市侩、庸俗的人,我又特别强调道:“我只是问问而已。今天的天气是真热呀!”我克制住没有说“真他妈的热。”从这个角度思考,我可能层次不是很高,要不然我为什么会有说“他妈的”的冲动呢?我的心情开始恶劣起来了,但是小张的话又让我十分狐疑。小张说:“你的皮鞋是借的吧?”我吓了一跳,心里在想,我可能真的是一个著名的穷人,要不然怎么连一双皮鞋都买不起?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我把自己的口袋翻了个底朝天,结果让我大失所望,在我的上衣左口袋里装的是一支最多值两元钱的圆珠笔,右口袋里是一张皱巴巴的五元钱。在我的左裤口袋里有一封没有发出去的信,我惊讶地发现那竟然是一封写给女人李子的信——这种信在谁的口袋里就是谁写的,大多数人都会这样说的。李子是谁?酸的还是甜的?我很兴奋,没有想到自己在最贫困的时候还有这种爱好,这算不了什么,关键是——那是怎样的女人呢?因为神秘,就更加吸引人,我怀着偷窥的心理认真地看了一遍,又觉得写这封信的男人真不是个东西,从信的内容来看,无疑对方是一位漂亮的有夫之妇,我在某个场合见过之后就刻骨铭心了,心里老在琢磨着想把别人搞到手,如此看来,我的道德水准并不高,思想意识也忒下流。他妈的这个做砖头的。我恨恨地骂着自己。

  傍晚时分,我发动了我的车。它载着我飞速地往家赶。现在,我总算没有记错自己的家。我是扶着墙壁而回的,在此之前,我在砖瓦厂的食堂里喝了二两老烧,头有点晕,但是,这并没有影响我平稳地驾车。在村口,我记得:我总是会无数次地碰见一个人,他和我长得一模一样,这真的让我感到奇怪,匪夷所思;他竟然从我的家里走出来了,边走边系裤带,好像刚刚去了一次茅房,我注意到他穿着我的衣服,具体地说是我的确良上衣,这真的是:忒让我气愤。不仅如此,他还扎着我的皮带呢,嘴巴一努一努,毫无疑问,他是在哼歌,人在快乐的时候嘴巴里就要发出声音来,我听出来了,他是在很有兴致地哼歌:大姑娘美,大姑娘浪,大姑娘钻进青纱帐。由此,我可以判断:他的兴致是非常的好的。他从我的家里走出来的时候兴致是非常的好的。天哪。我感到了天旋地转。茫然了,我茫然地看着这个人,心里十分的不悦。我们好像还打了一下招呼呢。这就说明,我是多么的能够:沉得住气。

  根据我现在的记忆,我是低着头走进自己的家的。表情阴鸷。眼冒金星。我想,我应该是有家的,但是因为那个人的出现,我将要没有家了。怎么说呢?我对自己的想法坚信不疑。毫无疑问,一桩事实恰好说明: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有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他取代了我。这就让我:找不到北了。我不能不往那方面去想。要知道,我是一个有了老婆的人,尽管她不美,但是不能不承认,她还是有魅力的,颇吸引男人;她虽然很胖,相貌奇丑,但是她的屁股很圆,颇吸引男人。她每天都要亲亲我的额头,那种肉麻的样子让我非常的恶心,她还叫我心肝呢。由此,我的额头格外的亮堂,出门就想吐,但是,一出门,当田野里清新的空气吹来,我的心情就愉快了,忧伤和烦恼被抛在脑后,因此,我就有了一种混得很好的感觉,这个混得很好的感觉会给人带来美好的心情,会让人禁不住的想要哼歌:大姑娘美,大姑娘浪,大姑娘钻进青纱帐。因此我分析了自己:在婚姻方面,我应该是成功的,不能说是彻底的失败。何况,在此之前,我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但是,现在,我终于有了。有了自己的热炕头。老婆穿着花裤头,她躺在被窝里等我呢,当然,她也可能是在等别人,但是大多数的时候——她还是在等我。这就够了。碗橱里有自己的碗,这是多么让人感到兴奋的事情!我虽然很累,还是露出了笑脸,因为我对自己的生活是满意的,我对自己的老婆理所当然应该露出笑脸。尽管有人——他在我不在的时候出现,那又算什么呢?

  如前所说,老婆给我端来了玉米糊糊——不是咖啡;如前所说,我不是一个喜欢喝玉米糊糊的人,我是一个向往喝咖啡的男人,因此,我除了感激还有愤懑。感激在前,愤懑在后。现在我该具体描述一下老婆的相貌——如你所知,她很胖,身体肥硕,屁股很大,这是她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我不可能跳过这一段。在她的左乳上,还有一颗米粒大的红痣。这个特点没有必要保留了,因为不是我一个人知道,而且,也不是我一个人品咂过,我能够想象得出。但我又想,这算什么呢?事情已经如此,毕竟我品咂的时候居多,这就说明,生活还是公平的,生活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谁也不会例外,老婆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眼睛长得很凶,前面我已经说了,老婆奇丑,其实她的丑主要就是在她的眼睛上。怎么说呢?那是一双非常没有神采的——类似于死鱼一样的眼睛。每天,我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下生存,吃喝拉撒,我如此这样的表达——其实是很严肃的,因为我已经在怀疑——我自己的身份,表面上看,我是一个做砖头的农民,实际上我可能真的是一个文化人,如前所说,我会写毛笔字,还有,我是不是一个作家——这本身这就是一件非常需要鉴定的事情,要是我对别人说起我在写作,我的脸肯定会红,就像新娘子。问题是,这是事实,时间一长,我也习惯了,我真的认为自己在写作,难道我不是吗?我应该是写作的人。

  何况,一个人已经忘记了前怨。一切的一切就让它过去;比如我现在这个样子,心平气和的,这有什么不好?可是,我如果真的是在写作,通过写作的方式叙述一切,这同时又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啊。我知道我的所为——老婆是不知道的;老婆长得丑,但是有人喜欢,即便我自己,看一眼身上也就着了火。还有一个人呢,那个——总是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及时出现的人——他与我长得一模一样,他也着火吗?我不敢相信。大概,他也是要着火的。我懒得理会这个问题了,深入地想下去,一个人的头都大了,总之我连自己都不相信。要知道,我和老婆已经结婚好多年,天知道我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多少回?但是现在,我对老婆的叙述还是要从走进家门的时候开始。这就让我很为难的。比如,我总是扶着墙回来,脚步踉跄,浑身上下散发出浓烈的酒气,毫无疑问,我肯定是喝了酒回来的。在我们的窑上,那个简易的食堂里,我闷着头喝了二两老烧,这没有什么的,干体力活的人哪有不喝酒的,关键是我为什么要喝酒呢?喝酒一定要有原由,平白无故地喝太没有意义,因此,我是自己花的钱——还是别人请的我?这个问题不重要;在喝酒方面,我显得非常的弱智。

  但是,有一种情况——我几乎快要相信是真的了。比如说,我通过做砖头的方式,积累了一些钱,因此,我大概很有钱,能穿皮鞋上班,在我们钱桥,众所周知:我是唯一穿皮鞋上班唯一的人,也是唯一把做砖头叫做上班的人。当然啦,这有什么呢?我知道自己的品位,不可能很高,但是,决不可能很低,他们不可能和我一样,怎么能和我相比?我喝酒就是喝酒,噜苏就是噜苏,不是因为自己手头有了钱,喉咙发痒,十分难受就要喝酒,怎么啦?我喝酒——是因为我要喝酒,如此而已。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我喝酒喝的是文化。如前所说,我是文化人,在月光照耀的傍晚——我回来了,尽管一身酒气,道路悠长,我还是一路铃声响,一路歌声飘。同时,有很多似我这样的人,他们都在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些——就在不远的前方,他们代表了幸福,而幸福就在前方,我当然知道这些,我又不是傻逼,我满含热泪,我叫着妈妈,我满含热泪地往前骑呀,“突突突”——那是我的车在发出巨响,“轰轰轰”——那是我的心在鸣奏。

  终于,家门口到了,我别腿、下车,动作连贯,眯着眼睛,低头缩腰,我闻着酒气,谁的?他妈的,难道还是我的?我就像警犬一样。我在判断:谁的?我的?他怎么从我家里走出来?那个人——我又一次见到他了,和我长得一模一样,为什么是这样?他大大咧咧地从一个院子里走出来——那是我的院子,他穿着的确良上衣,那是我的的确良上衣,他扎着皮带,那难道不是我的皮带吗?我坚信,那就是我的皮带。我见到了另一个我。他正是我。他怎么就是我呢?我见到了他的表情,那是一种非常满足的表情。我当然闻不出什么秘密来,难道什么都可以闻出来的吗?但是,从内心里来讲,我又多么希望:什么都没有发生。

  就像我自己。曾经我在哪里呢?我做过什么呢?芦苇丛里,大桥底下,菜园子里,我都做了些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做。

  我对自己说,声音十分虚弱。我喝的什么酒呢?难道是一种很高贵的洋酒吗?好笑。前面我已经说了,我喝的是老烧。不是洋酒。喝洋酒嘴巴里没有臭味;我的嘴巴里有臭味吗?我深深地吸着自己的鼻子,就在这个时候——前面我已说了,有一个男人,他正从我的家里走出来呢,表情愉悦——是那种很满足的样子,这让我很愤懑,他为什么要如此?好奇怪呀。还好,他并没有对我多加留意,只是,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脸上随即露出一股鄙夷的神态,这就让我很不舒服。我知道自己的胸襟很宽广,小的时候,老师就多次教育我们要原谅别人,我想我就是一个善于原谅别人的人,我睁大了眼睛,准备原谅他了,但是那个男人长得实在太像我自己了,我们面对面地站着——就像彼此在照镜子,如果我们穿一样的衣服,梳一样的发型,毫无疑问,我们其实就应该是一个人,然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尽管我差不多经常会喝醉——老烧很容易醉人的,前面我已经强调了,我只是喝了二两,大脑却很清楚,车也骑得飞快,幸福就在前面,我的鼻子很灵的,似乎,我已然嗅到了异类的气息,面前的这个类似我的男人——他是一个经常出没于我家里的陌生人,他要干什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可能老婆并没有识别出来,她甚至已经体验了两个男人的爱,两个男人的给予。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分析到在女人的内心里,可能的确有一种真实的秘密,比如老婆,她就什么也不明白吗?她就真的那么傻吗?我不相信。她是一个木讷的呆头鹅,不,她才不呢。她实际上在比较暧昧的选择中获得了快乐。

  快乐之一:这是我对女人进行客观描写的夜晚,就这件事情本身来说并不过分,那个男人还是决定进去了,他把自己的东西放进去。由此,他获得了快乐,他的快乐,陌生的快乐,融入了女人的快乐。老婆的快乐。

  快乐之二:他动了好长的时间了,忽然觉得: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就对身下的老婆说,还是你到上面来吧。这是另一种快乐。

  快乐之三:他闭上了眼睛,不忍卒视对面墙上的影子,头顶上有一副字——难得糊涂。那是我写的字。耻辱啊。我感到了真正的耻辱。因为影子在摇晃,这让他感到了不真实。我想,我的理由呢?他们是大人了;大人是不是都要做这件事呢?

  幸好,他和老婆同时到了。他问到了吗?她说:到了。我知道他们说的是“高潮”。谁都知道。真正的高潮。我还听到老婆在他的耳边私语呢:你的东西在我的里边跳。快乐地跳。我想,这是有可能的;他们在颤动。他们没有办法不去做这种颤动着的事情。因此,他的进入和别人的进入没有什么不同,除了频率。

  我也是这样。我坚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恩爱的。这当然不是什么太糟糕的事情,如果你在乎的话,怎么说呢?能不在乎吗?他们把什么都干了。我要是什么都不在乎的话,我大概真的是傻逼了。事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好像不好办了。你说呢?他们穿上了衣服。但是他为什么要穿我的衣服。我的的确良上衣。我的皮带。第二天,当然是我下班回来,之后,我在自家的门口,又一次碰见了他,他是一个与我长得极其相似的男人,我们擦肩而过,没有说话。我在门口,伫立了好长的时间,考虑自己究竟要不要进去。后来,我感到有点饿了,就按响了门铃。再后来就是你们经常见到的样子,我端着盛满了玉米糊糊的陶瓷海碗,眉宇之间闪烁着的无奈——多么令人心疼,我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满脸微笑地问:我是不是刚才回来过?老婆显然吃了一惊,说:你在说什么呢?那么,我一天要回来几次呢?我虚心地请教道。“你可以一次都不要回来。”“你经常不知道回家。我知道你的事,你在窑上喝酒,没有不透风的墙,有的时候,你一不小心就在梦里说话,好象受到了什么刺激,怎么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在看电视。黑白电视。熊猫牌的黑白电视。十四寸的电视。我离它很近。有一天。这是每一个故事开头的方式,这同时还是通常的情景。我经常在看电视。很平常的一个晚上。我找不到可以去的地方。我和老婆。别人的老婆,或者也可以是我的老婆。说不清楚,总之很平常的。有一天。我们用皱纹应对时间的流逝,在寂寞中让食物消化得无影无踪。忽然,我在电视里看到了自己。我在唱歌,穿着军装,胸脯上挂满了各种勋章,我在唱那种上气不接下气的歌,喉咙很大,我总是在笑,脸颊上还有两个很漂亮的酒窝,人们都认识我,我似乎早就出名了,我看着熟悉的自己,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告诉你们吧,我就是那个三年前在钱桥失踪的人,现在生活在电视里,我下不来了;我只有在电视里。我知道我的老婆也在望着我,她偎依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正在巧舌如簧地骗她的新老公,她说了我好多的坏话,比如她说我是一个多么不负责任的男人,而且阴茎短小,经常硬不起来,因此,从较高标准的性生活质量上来讲,她其实还应该算处女。我在性生活上因为自己几乎和一个太监没有什么区别之故,就经常的自惭形秽,甚至不敢上床,后来就病了,面黄肌瘦,但是也不是一无是处,竟然很会下棋,就是下那种小孩子都会玩的五子棋。我经常在几步之内就把别人逼上了绝路。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同时,我经常被老婆赶出家门,在我们生活的熟悉的弄堂里东一家西一家的穿梭,踩在煤渣路上,我手里托着自制的棋盘,热情地邀请各家主人和我下棋,这是我通常的造型,一点儿也不分时间和场合,为此,我经常受到各种女人的白眼。于是,我也经常地开一些玩笑,比如我似乎在很豪爽地说:你们急什么呢?还不到上床的时间呢!于是我就相应地被邻居家的女主人问——当然是那种生过孩子的老辣女人问:你和你老婆是几点钟上床睡觉的?为了讨他们的欢心我就故意说一些他们其实想听的话,比如我总是说,我才不和我老婆睡呢!于是他们就会笑着说:你老婆那儿一定痒死了。我当然知道这句话不是什么好听的话,于是就很聪明地反击道:你们是不是又到了止痒的时间了,好吧,我走。说完,我们就在欢声笑语中告了别,有的时候别人就会主动邀请我坐下来吃碗饭,一般情况下我也不反对的,反正人在哪里都是要吃饭的,于是,我就很随和地坐了下来。

  日子飞快地过着。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竟然,我也有了自己的坟头了,这是我能够想象得出的,它就坐落在我们这个城市的郊区,而且,在我的坟头上已经长满了类似于水葫芦的那种生命力极强的草,因为——我的坟头离河边很近,青青河边草,也不知当时,我那狠心的老婆是怎么想的,她因为我的存在——得不到快感,就让我在水里受罪,好狠毒啊。我感叹。可是她想错了,我并没有死,我怎么会死呢?我只是暂时消失一下而已,何况每个人总是要消失的,我只是想避避风头而已。首先,我决定和一些有能力的朋友拍一些合影,我总是喜欢站在左边,当然我站在左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让他们在中间,是因为他们总是长得比我高,我比他们笑得美丽,我知道这些照片他们会保留好长时间的,由此我就生活在他们的照片里了,并且可以堂而皇之地跟他们东奔西走,闯荡江湖。他们经常会在照片里发现我的成长,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在照片里坚持着自己的微笑,并决定停止自己的衰老,这一点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劲就做到了,因此可以说我是存在的,而且生活得很好,我和朋友们生活在一起,这符合我的理想,我大概从来就是这么想的。

  再就是,我一直在向前走。我什么都没有带。有什么可以带走的呢?没有。每个人都不可能带走什么。尤其是一个人的记忆,因此我决定带走记忆。记忆是沉重的,虽然它是无形之物,然而我却为它而哭了,我边走边哭,就是因为有记忆的存在。如果没有记忆,我就会唱着歌儿走的。认识李子是我人生之中的一个奇迹。

  在另一座城市里,如你所知,我生活得很羞耻。因为羞耻,有的时候,我能愿放弃那种奇迹。但是羞耻,也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呢!我继续向前走。我在我经过的每一个墙壁上写满了我创作的符号。由此有好多儿童追着骂我为疯子,好像我真的是疯子一样。但是我很不服气,你们想想看,我怎么可能会对小孩子服气?我毕竟是大人,吃的糠比他们吃的米还要多,我把自己的头回过来——瞧,因为生气我几乎都不会说话了,我大概是这样说的:“我是谁?要那么骂我为什么?”小孩子们都在笑。他们还在互相问:那疯子在说什么呢?我对他们瞪起了眼睛,当然我怎么可以对小孩子瞪眼睛呢?我也是气糊涂了。我终于在骂声中来到了十字街口,举目四顾,我感到自己的血液在沸腾,因为人多,而且没有一个人认识我,这是多么令我激动不已的事情。我知道在陌生人中间那实际上是最自由的,我看到所有的人除了我之外,都在忙忙碌碌的,他们奇怪地看着我,脸上露出当然也是奇怪的表情,我感到很好笑,于是就开始大叫大嚷起来,这种感觉真让我感到舒服,我不仅仅是要大叫大嚷,我还想当众放屁,放那种奇臭无比很响亮的屁,在做过这一切之后我又忽然感到了莫名其妙的愤怒和伤心,我对着一些高级小车挥舞着拳头,对走过来的女人骂着“婊子”,人们对我避之不及,好像我是什么洪水猛兽,其实说到底我不就是一个幸福的人你们嫉妒我吧,我开始问每一个经过我身边的人了。

  这时候走过一个娇小的女人来,她就是美丽的李子姑娘,酸的还是甜的?但是当时我怎么知道呢?我继续急不可耐地问道:你们嫉妒我吧?我听到了银铃般响亮的笑声,笑声过后是同情的叹息:真是一个可怜的自以为是的疯子。我听清了,是一个女人在和我说话。我兴奋极了,勇气顿生,斗志倍增,于是我更加兴奋地问道:你们嫉妒我吧。因为有李子这样美丽的女人在和一个衣衫蓝缕、眼睛放光的疯子说话,我的周围就开始聚拢起看热闹的人了,有人还在自作聪明地给其他人解释呢,说我是一个练习“法轮功”走火热魔的人。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充满了对李洪志的愤恨。我感到自己忙不过来了,我成了目光聚焦的中心,开始我因为人多,兴奋得有点儿手舞足蹈的,后来,我发现李子挤出了人群,而我的确想追出去,但是人山人海,到处是人的脸和颤动的嘴唇,我悲愤不已,就开始大骂起来,这时候有人向我扔石头了,我的脸挨了一下,鲜血从鼻子里流了出来,但是我一点儿也不感到疼痛,我用手撸了一下,于是我就成了一个大花脸,人们笑了起来,有一个看起来长得像鸠山的家伙建议我把裤子脱掉,我摇了摇了头,这时候有人说疯子还知道害羞呢。我一听就赶紧把裤子脱了下来,人们轰然大笑。

  夜里,我醒了。我感到自己一身是汗,就下床找水喝,有一只硕大的海碗放在桌子上,里面是:金黄色的玉米糊糊。我闻了闻,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特征,不可能有什么“毒鼠强”;我又竖起耳朵听。聆听。夜很静啊,真的很静的。但是,我又分明地感到:所谓的夜,又是多么的不平静,竟然:有一个女人在我的床上酣睡,打呼噜,放屁(好像所有的胖子都要打呼噜、放屁) ,因为天热,这个女人竟然是光着身子睡觉的,她蜷曲在那儿,像一个令人爱怜的小动物。我不怀好意地朝她的两腿之间看去——说实在的,因为两腿挨得很紧,我只能看到一些阴影。淡淡的阴影。这是众多夜晚的一个通常的细节。谢天谢地,我终于找到水了,在一个更大的水杯里,我发现了水,天啊,竟然是整整的一大杯,我毫不犹豫地喝光它。也许,这杯水就是为我准备的。也许,不是。我发现自己满脸是泪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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