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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

作者:卡卡罗特  写作进程:连载中

青少年(第一篇)

  1.

  第八位,这似乎是一个吉利的数字。我舔了舔开裂的嘴唇,却再次触动了我的神经。在这个干燥的夏天,能够像我一样获得一些快乐的人并不会太多。我没有铁一般的意志,但又在眼前这个令人羡慕的红榜上落下好看的名字,这说明了什么呢?

  他们说我是天才,可我不这么认为。天才应该是天生的,而我一生下来就不聪明,所以也只能在用尽了百分之八十的气力后才排在区区第八位。

  身后的人越来越多了,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我竟然觉得有点儿无法忍受这种嘈杂了。或许是身份变的不同了吧,感觉自己已经是这里的主人。

  一转身,我从人群中挤出去,逆着更多拥过来的人流,迅速的找到了我那小小的二零自行车,逃似的离开了。

  没有喜悦,没有无奈,也没有思考。穿行在宽阔的马路上小小的树荫下,我想:

  “我是否……”

  哦?

  2.

  “天儿真混蛋!”宝贝儿恶狠狠的骂道。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本来想说点儿什么,可是看见她也正看着我我就把话咽了下去。

  “是不是啊?玉玉?”天,我不理她她居然还主动搭理我!没办法,我只好去接她的话:“是啊,不过也没办法,听说高三两个礼拜前就开课了……”然后我又耸耸肩,表示无奈。

  “混蛋学校!”宝贝儿又改骂了学校,骂就骂吧,我管不了,只能自保,希望她不要骂到我身上才好。

  其实宝贝儿是个出类拔萃的美女。之所以我会用这种形容词是因为我还没在学校里这个不算小的范围内找到超过她的人。相比之下,我也只能算个一般的美女,可是我比她要温柔一些,也算是弥补其他方面的缺憾吧。

  望望窗外坚定的太阳,我也开始骂了,只不过是在心里。

  宝贝拍拍我的肩,撒娇似的说:“玉玉,陪我下楼转转吧……”我马上脸露为难之色,可一句“马上就上课了”还没说完,就被她拉了出去。

  令我感到意外的是,今天学校里来了很多人,有大人,也有孩子。一群群稚嫩的小孩在他们家长的带领下在围观一张红榜。宝贝儿早就凑上去看了,我也跟着挤了过去。

  “张宇光、王悦、苏雪、武奕、张杭、王意一、马亮、铁旗……”宝贝儿在念那红榜上的名字。

  “这个最好听了。”我说。

   哪个?”宝贝儿连忙问道。

  “第七个,铁旗。”我答道,“多倔强的名字,又特飘逸。”

  “第七个?……第八个吧,你会不会数数!”宝贝儿奚落道,“高二了还这样,你初中毕业了吗?”

  我没理她,也没看她。

  宝贝儿可能觉得有点儿没趣儿,便又说道:“不过这个名字真的不错,一点儿也 不俗。我想想……跟你的名字是绝好的一对儿!”

  我不怒反笑,说:“就算我没意见,可人家才初一啊!”

  宝贝儿装作无奈的说道:“唉……那就是没缘啦!”

  突然,我的脑海里快速的闪过一个东西,我用力地去记忆它,却什么也没有留住。

  “真奇怪!”我暗暗想到。

  一个念头,一个想法转瞬即逝了,我甚至开始不后悔陪宝贝儿出来了。

  3.

  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觉得自己已经成长到了一个较高的层次,可若干年后再看看与当时的自己年龄相当的后辈的时候,也总会感到他们的幼稚,却又认为当时的自己要比他们成熟很多。

  这是我回到小学母校时候的想法。

  对于这所学习和生活了四年的学校,我的感情还是相当复杂的。有的老师对我好的要命,也有的老师对我恨得要死。所以不是每一个老师都是辛勤的园丁。当然不是园丁的老师就更不是蜡烛,燃烧的,我并不知道是谁,是什么。在已经离开它,并且再次回到它的时候,我在想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改变了这种崇高职业的价值观?

  或者更严谨的说,我开始想这个问题。

  敲开计算机老师办公室的门,连招呼也没有打就坐在电脑前开始打游戏,痴痴的像忘记了一切。计算机老师也不会过多的理我,只对我说了一句“出去时别忘了锁门”就走了出去。

  我总觉得每一个爱我的人都是装作对我漠不关心的,而每一个恨我的人都是很直白的显露出来,仿佛生怕我不知道似的。我不明白这是不是对于我的一种特例,一种个别现象,还是这是整个社会中流行的东西?

  很奇怪,十分奇怪,非常奇怪,我开始有这么多的不解和迷惑。更奇怪的是。我竟然开始问了,即使是问自己。

  4.

  高二开始了。文科生地狱般的高二开始了。

  我呆呆的望着黑板上今天的七门课发愣,一旁宝贝儿又在说:“不错,不错,今天没有倒霉的英语和历史,作业就不用补了!”

  我摇摇头,不知道是为我还是为她。

  今天宝贝儿又拒绝了小张一次。这已经是第四次了。说句实在话,连我都快被小张感动了,宝贝儿却还是一丁点儿感觉也没有。她总说:“爱情这东西,得讲究缘分,我们没缘,谈什么!”我每次也都会回应她:“对,遇上帅哥就叫有缘了,什么玩意儿呀!”她也总是装出一副“你懂什么”的样子来对待我的话。

  说实话,看着宝贝儿那种其实有点儿偷着乐的劲头,我也有些许的嫉妒。我不禁想起了他,想到了或许哪一天我们在街上也许会偶然重逢的场景。

  他的名字并不重要,因为它是我的初恋。他在两个月前飞到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土地上,开始了他的新生活。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的感觉,惬意而简单。我对于他是一个寄托而它对于我是一个依靠。这就是我们彼此的感觉,不像恋人,又胜似好友的一种奇特的感觉。现在他还定期给我来信,给我讲他在那里遇见的台湾的越南的美女同学。而我,也只是浅浅一笑,也并没有太多的感觉。

  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没有人能告诉我。也许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也许只有一小部分是。

  其实他现在已经淡淡的从我脑中逝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挥之不去的冲动,强烈而朦胧。

  天空阴沉沉的好像要下一场雨,我到底带没带雨衣?

  宝贝儿拿着我的数学作业正在奋笔疾书。在那个唠唠叨叨的数学课代表的催逼下,宝贝儿还能聚精会神的抄着作业而不看串了行,是我佩服她的另一个地方。

  宝贝儿刚抄完,一口大气还没喘匀,便问我:“你说你见过的咱年级的谁长得最帅?”

  我一愣,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一股奇怪的力量,封住了我的嘴。

  宝贝儿见我不理她,也就没再说什么,呆呆的不知在想哪位帅哥。

  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像在阴天的黑夜中寻找一星光明,迷乱又渺茫。唯一能够明确想起并记住的,是希望这个夏天快点儿过去。

  5.

  这个夏天真的过去了。我也在新的环境中开始进一步的成长。我现在成了这个新集体的班长。这并不取决于我出色的工作能力,而是我那个没有三好生加分而排在第八名的成绩和按分数排学号的一号。理所当然,我成了班长。据说我初中的学籍号是全市最小的。因为我们区区号是001而学校也是01而我是一班的第一号……当然,这只是个传说。

  可是我想我这个班长当不长久,因为我在追求一种另外的东西,虽然是真真切切的属于自己的但与学习无关。这必然导致了我的学习成绩不可能排在前几位的高位置上。

  一个由成绩定出的班长,自然也会因为成绩而被换掉。这是最最简单的哲学了,连我都懂。

  很难去搞懂我开始追求的是一种什么东西,我弄不明白。它带给我充实,带给我快乐,也带给关心我的人不快乐。他们说这是一种叫做个性的东西。我不同意他们的说法,这只会给我带来迷惘——由于他们的解释。

  我必须在一开始就去走我那条并没有看见终点的路,而且那路上还充满着荆棘,还规定我不准留恋并采摘路边的花草。这是不公平的,至少对一个人来讲是这样。所以我得稍稍破坏一下这个规定,因为我不敢全部去破坏它。

  王磊过来叫我去打篮球,我想都没想就去了。根本不会打篮球的我,一下子成为了班里的主力,其实我打的还是那么臭,只不过气势有了,水平自然也会提高一些。

  开始打篮球,开始听流行歌曲,开始放学不回家而先在学校玩儿一会儿,开始抄别人的作业。中学在我的生命中是这样开始的。

  由于没有什么考试,老师们依然喜欢入校分数高高的我,同学们也都不明事理的认为我是成绩好而又不死读书的聪明学生。我想,我会让他们明白的。

  开始了混日子的时光,我却过得充实,这实在令我费解:

  到底是谁正确?

  6.

  今天的我,明天依然会是这样。季节是按照造物主的规矩老老实实的走着,像推着磨的驴来回打转,走了一圈又一圈,每走过一圈,就叫过去了一年。

  夏天终于褪去了唬人的外皮,灰溜溜的离开了。接替他的,是一个叫做秋天的场景。

  学校夏天推倒的旧楼将在秋天开始复活。于是这个学校突然涌入了一批数量和老师、学生相抗衡的人,他们是民工。

  每天总会有几节课间,我和宝贝儿趴在那个能够看见工地的窗台上看工作或者吃饭的民工,并会发出一阵阵感慨。中午吃完饭,我们又趴在窗台上看吃饭的民工。坐成一排吃饭的民工有说有笑,丝毫不在意口中快速咀嚼的在我看来难以下咽的饭菜。

  宝贝儿皱着眉头说:“我天,这怎么吃啊!”她看看我,又说:“玉玉,要是你你吃得下去吗?”

  我无力的摇了摇头。  

  宝贝儿说:“他们真命苦。听我爸说,他们有些人还不到十八岁就出来干了。”

  我说:“没办法,为了生存呗。”我停了停,又说:“他们的心里还很高兴,因为在这里的收入比他们种地要多得多了。”

  宝贝儿叹了口气,重重的说:“这就是命。命苦啊!”

  我听着她的话,真不知是说民工还是在说她自己。

  宝贝儿又说:“我真同情他们。”

  我轻轻的笑道:“如果你以后当了个白领,你也许就不会同情他们了。”然后我避开宝贝儿的目光,坐回座位。

  7.

  篮球活动最近暂停了。不是因为时间不够,而是场地没有了。在这不算短的一段时间内,球场要堆放修建教学楼的材料,因此便封闭了操场和体育课。我们几个天天打球的男生便望着正在干活的民工们发愣,有时也聊上几句,评价一下那个民工形象最找乐。

  我最近一直在读一本非常著名的小说,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对于书中的人物,尤其是那些工人形象,我一直都保持有好感。以至于我想帮民工干些活,来感受一下工人的感觉。

  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给那几个球友时,他们先是笑得前仰后合然后便点着头说我这个想法有创意。

  我很严肃地看着他们,他们却很不严肃的奚落着我。

  这使我生气。

  他们一哄而散。我想他们没有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自然不会明白我与众不同的想法。

  每个星期而下午只有两节课,三点一过就放学。放学后我背着书包来到工地旁边,目不转睛的盯着正在干活的几个民工。

  然而我发现他们在用余光瞟我的时候,眼神中透露着一丝不友好的感觉。那些河北口音的语言在我这个祖籍河北省的人耳中似乎并不那么陌生,却又十分遥远。

  我呆呆的站着,忘记了要想些什么。想说,想做,但没有气力,没有来自内心的气力。

  ……

  这时候铃声响了,第四节课开始上了,我拎着书包慢慢的走去车棚,心里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什么,不过却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8.

  喜欢看到宝贝儿对小张作出那种爱答不理的神情。说不出来为什么会喜欢她这个并不漂亮的样子。也许是很可爱吧。但绝大部分还是感觉不出来,怪怪的、异样的,像爱上一个人的那种感觉。也许。

  宝贝儿看到小张就没有我那么高兴了。这次她干脆跑了出去,留给小张一对互相凝视着的桌椅。

  小张愣愣,又看看我,我也只好做了个无奈的手势表示同情。

  小张灰溜溜的又回去了。我也坐了下来,可马上又站起来,继续看中午没看够的民工。

  然而,我的视野里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穿着校服的初中生呆呆的站在一旁,长时间的注视着民工群。

  我很好奇。我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少年是一种怎样的心态。他在想些什么?他究竟要干什么?还是和我一样,只是无意义的打发时间?

  我想记住他,却找不出什么能够记忆的特征。从头到脚他都是一个极普通的学生。也许名字很好记,但我已不能去问他。

  看见他缓缓的离开,,背上一个黑色的书包,似乎是阿迪达斯牌子的,我记住了这个书包,但愿他不要换掉才好。

  突然心中有一种无力的感觉,就像冬天冰冷的双手忽然置于热水中,从心底感到无力,也无法控制。

  我不禁摇摇头:这到底是怎么了?

  宝贝儿回来了,见到我这副样子,问:“你怎么了?”

  我轻轻地,努力挤出一丝笑容,不置可否。

  “有病吧!”宝贝儿骂道。

  9.

  人都需要一个转型期,也许是几个。

  我现在就在这个转型期中。父母也是。在家中,我们之间的争吵越来越多,我总是在吃饭时不停的用一根食指敲着桌子,以反驳他们的观点,当然还要加上双方越来越高的音调。过高的音调将母亲完美的中音破坏殆尽,也更丑化了我本已变得不好听的嗓音。

  虽然我有令人烦恼的事,可我并不烦恼。烦恼是庸人逃避的方法之一,我宁死也不会烦恼的。

  很多书都告诉了我这种争吵是必然的,就像同在赤道上相隔两万里的两个人向相反的方向行走终有一天会遇上一样不可避免。可我觉得还是能够避免。比如我可以搬出家去住,距离就隔断了我们争吵的可能。

  可无情的法律告诉我,我还未成年。换句话说,我不可以和它们分开。

  那么,只要用时间去消耗这种消耗,期待着有一天真正的风平浪静。或许到了那个时候,我会怀念现在的时光也不一定。

  除了一场低级的篮球赛,这几天实在没有什么能够令人振奋的事情了。使我稍感欣慰的是:学校里的枫树红了。

  枫叶正红。

  这是一个电视节目,不过是给老年人看的。这个题目暗示着老年的时光是最美的。

  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怀念青春?无意争论那个年龄最美好,只是觉得把枫叶一生中最美丽的颜色比喻成风烛残年的老人有些不甘心,很不甘心。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看樱花。

  樱花从出生到死亡,美丽如一。而且她的凋逝,是在她生命最美丽的时刻。

  少年的我相信少年是最美的。

  10.

  他又来信了。信中毫不掩饰的说了他和一个韩国女孩发生了关系,并已同居在一起。对于这种男女之事,我了解甚少,但也稍稍能懂一些。不过他的坦白倒是令我有些出乎意料。到了美国,就学会了人家的思维方式。如果是在中国,这叫做入乡随俗。

  这封信正式断绝了我对他的一点点残存的感情。我想,我们今后只能做很好很好的朋友了。毕竟他对我无话不说。

  唯一讨厌他的,是他的轻松,并把它一点儿不剩的告诉了我,于是我嫉妒他,也算是他的报应了吧。

  宝贝儿最近迷上了枫叶。她到处搜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枫叶,然后将它们以火的颜色呈现在我眼前。尽管我兴趣不高,我还是动了心。宝贝儿说她要把这一堆枫叶送给一个人。我想,那肯定是个帅哥。

  仅仅留下的一个疑问是:那人有多帅?

  收拾好枫叶,宝贝儿开始对我撒娇,要我陪她下楼转转。我干脆的拒绝了她,惹得她很不高兴。

  想了一分钟,我还是认为我应该陪她下楼,因为人家给我枫叶看了嘛!

  宝贝儿立刻搂住我的脖子,说:“我就知道你最好,亲爱的!”

  我最好?亲爱的?真不敢想象宝贝儿如果去当三陪小姐时候的样子。

  宝贝儿原来是想看一眼高三年级的足球决赛。据说,宝贝儿最近看上一个高三年级的帅哥。想到这儿,我觉得这次下楼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果然,宝贝儿目不转睛的盯着场上的一个队员。可是她的目光过于游离,所以我无法找出她眼睛跟踪的是谁。

  看着宝贝儿痴痴的神情,我连忙拉了她一下,说:“赶快走吧,要上课了!”宝贝儿的腿不由自主地跟我走了,眼和心还留在了球场里的某个人身上。

  突然,一个身影从我面前一晃而过。熟悉的身影!可我就是无法回想起来。正在我回忆思索的时候,宝贝儿拉了我一把,说:“快走吧,要上课了!”于是我的腿跟着宝贝儿上了楼。

  “是谁呀?”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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