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的夏天 The Lost Summer
我想我混淆了那个年头的春夏秋冬,我也混淆了年月。所有事情都拥挤到那一年的夏天发生,似乎只为了说明:不可忍耐的炎热才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不过那个夏天发生的事情的确不以时间来计量,也不遵循顺序。我想有可能是我的记忆错位了,也有可能我故意如此。
一、松糕鞋、窗帘及其它
1
一九九九年夏,我骤失青春。
满大街唱响“还珠格格”的时候,在这座号称“生命不息拆迁不止”的城市“大工地”某十字路口,我买到一双两寸高坡跟的粉紫色拖鞋。穿上它,我马上像踩了高跷。从此,世界在我眼皮底下矮了两寸有余。
每日,我执着地将粉紫色拖鞋凌驾于城市的平面之上。
王海还在打假,王石开始爬山……我在还珠格格令万人空巷的一片称颂声中,对大众鄙俗浅薄的欢乐深感不齿。由于愤怒,我全身起遍鸡皮疙瘩。大眼睛的格格,在我看来,与一只飞舞花丛的蝴蝶一般无二。
我不知道,是何种情绪占据了那个夏天的我。除了每个夏天我必感到的脚板烧炙(热浪透过两寸有余的松糕鞋底烫着我的脚心),还有一种东西像火一样烤着我的皮肤,还有体内。那不是欲望,不是焦虑,甚至不是热情——而是一种即将到来的升腾。
我每天腾云驾雾般高高在上,将城市毫不留情地踩在脚底。
有一个踏实的时刻,母亲坐在我的身边。我俩像一对姐妹一样促膝长谈。母亲说:为了将姥姥送回老家,她不能继续陪我了。我想跟母亲走,但我没说出口。甚至,只咽了一口唾沫,我就向母亲再次抱怨起这座大工地来。母亲的脸上没有表情。
后来,母亲走了。
如果说有谁懂得比我们多,那一定是电影导演们。他们把恐怖埋藏到了地铁门口,小贩手上的盗版影碟里,一张《生死第六感》把我和胡才盯在电视屏幕上的眼睛烧出了洞。许多天后,胡才眼睛里的洞依然存在:他一定是怪我充当了恐怖主义的二传手,把深入灵魂的惊吓带到了家里。天哪,我真冤枉:谁想到第六感竟然……我相信,超越语言的东西,自有其过人之处。
后来,我再次观看《第六感》,悟出了这部电影想告诉我们什么:人们善于自我欺骗。那又怎样?拥有第六感的家伙们,比比皆是!
夏天的夜晚到来了。我莫名其妙地醒来,在月光下,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梦游般的呓语。一会儿,胡才站在了我背后。他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他什么也没说。但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这是你写的?不可能!他不知道,那时候我身上恰好有神灵附体。神灵像月光一样罩在我身上。我记得我提到,雪地上,我身后的脚印像一只只黑洞洞的眼睛。这个附我体的神灵一定是个诡异的神灵。
白天,为了流汗方便,我把白背心剪去了领子,剪大了开叉;胡才则穿着小裤头,任瘦小的肌肉各处大汗淋漓。我想,当时,我们不认为空调是个有用的东西。
为了更好地配合炎热,我们还大开门窗。一丝风也没有,但热浪一股股涌进阴凉中的房间。我打算在夜晚睡不着的时候写诗。胡才轻微的酣声响起时,我把圆珠笔尖划在黑暗的笔记本上。这些笔划颇为有效地阻止了我对自己所在地的不满。不只是它过于类似一座大工地,还因为在宽敞的房间里,我和胡才两人游龙戏凤般的你来我往很有些顾此失彼的味道。顾此失彼。对,就是这个词。
当时,谁也不知道什么。胡才也许肚子里打着小算盘(他有些小聪明)。但我即使知道他聪明的打算,也不打算用同样的聪明来对付他。人来人往中,我最怯于盘算他人。炎热的日子就这么走啊走的。
直到有一晚,我躺在楼下的长椅上睡了一觉,并琢磨着自己是否该离开,去往深圳。在我看来,深圳是个游泳的好地方。不过,我否决了这一想法。为什么我要去,而胡才不去呢?这个大工地虽然乱点儿……总之,我决定留在大工地上。至于胡才如何打算,且不去管他。
如果你告诉我,天底下有人了解胡才的想法,那一定是胡才晚上睡觉时忘记了关闭他的梦话程序。我和胡才相识七年,直到1999年的那个夏天才了解到,胡才是不可了解的。你怎么能指望狮子停止吼叫呢?同理,你怎么能指望胡才向你透露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呢?我对胡才唯一清晰的判断是:胡才执意成为CEO。几年后,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这的确是个我不了解的、执意成为CEO的男人。而我,遭受鄙夷也没什么,因为我是那种鼠目寸光、丝毫不指望自己的丈夫成为CEO的平凡女人。我常嘲笑胡才的梦想,以一种非常温和的方式。我不知道IT精英们大都少年得志,而且以在三十岁前成为拥有亿万家财的比尔·盖茨或杨致远为己任——我实在很孤陋寡闻,我甚至在初听到搜狐的名字时暗笑它“狐”(搜狐)假“虎”(雅虎)威(不过也许张朝阳就想狐假虎威吧,“假”意为“借”)。我的温和的嘲笑方式是劝告胡才,他还很年轻,不必那么着急。
除了与执意成为CEO的胡才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空旷的房间里游龙般来去,我还盘算着自己成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可能性。为此,我不惜花费二十几元钱,购买了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宠儿》(Beloved)。说实话,托尼至今仍是我有限经典阅读经历中的奇遇。我感觉她是站在某个高处观望我们,更确切地说,观望包括她自己在内的那些人众的生活。我被激励了,于是,我非常激动地离家出走——这不是个寻常的举动,但是如果你了解了我同样无法被他人了解的“冲动”(就像胡才无法被他人了解的“想法”一样),你会觉得我的出走合情合理。从根本上说,我追求的是一种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生命快感,和始终向上攀登的精神——这种精神在大众群体中通常受到压制,但在精英群体里受到鼓励。在找到一份出版社的工作后,我仍然流连于外面的小旅馆,迟迟不归,直到某晚,对一份感情的向往再也不可遏止,我才打电话给胡才,说我想回家了。胡才反复问我是否想好了。我确定无疑地说,我想好了,我想回家了。胡才说:你回来吧。
我感觉我离诺贝尔文学奖近了一步。
但胡才提出了反面意见。他不顾我蹲在地上仰面向他的低姿态,坦言那家出版社付的报酬太低了。我说,比起正式编制的已经高很多了。胡才执着地摇头:挣钱太少了,不行。
胡才和我像天鹅、梭子鱼和虾。我们各自远大的理想牵扯着彼此。不过最终,因为他是男的,好女不和男斗——让步的总是我。
我辞了出版社的工作,开始向公司进发。目标是:高薪。
我之所以低姿态地恳请胡才,是因为我心里很空。我完全不像那双粉紫色的松糕鞋一样高傲;内心里,我完全以失败者自居。我相信,穿着那双松糕鞋走路而没有摔交,是因为我掌握平衡的能力比较好,而不是因为我的脚步抬得比较高。后来,我终于学会了拖着脚步行走,鞋跟蹭地,鞋底始终与地面平行——这是一种最省力的行走方式。
我开始打游击。三拳两脚,花拳绣腿。我完全不知道公司是一个什么东西,除了胡才每天可以报销的餐费,偶尔像国家单位一样发的毛巾洗发水;我想,公司就是福利的代名词吧。但在那些动辄花费几亿盖起来的写字楼的大小隔间里,我看到的是如此陌生的人群。千篇一律。不苟言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在胡才后面乱跑。不过,我真的打算再次置之死地而后生,于是,我再次离家出走,住在租的一处小平房里。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住在胡才公司分配的住房里,与我出去工作有天大的矛盾吗?好象两者势不两立。假如我住在那里,我就无法出去工作;假如我出去工作,我就不会住在那里。——我自己都要被搞晕了。也许是因为这座大工地太大了,从住处到上班地点距离之远,令我瘦弱的身子骨经不起时空的折磨——我以为娇气是我的毛病,其实狡黠才是。
……
2
当天气终于炎热到我不得不躲在写字楼中央空调的庇佑下时,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天才出现在我的身边。
我无法赋予这位天才一个可见的容貌,甚至他的声音,也因为时光无情,变得不可闻。但他的确融汇了天才的一切特征,以致于始终与时尚平行往来、互不干涉的我,也一下子像生了火眼金睛,对身边的世界展开盲目的崇拜。我像沉睡了一百年再次苏醒,瞠目于近在手边的繁华。我手中握有的钞票突然具有了生命的意义。它们像一把把钥匙,协助我开启阿里巴巴财宝满溢的山洞的大门。
我该如何回顾那令我心醉神迷的现实啊。果真如此。我的松糕鞋似乎就为此而来。将我架高,让我看到一个高处不胜美的风景。不过两寸有余……啧啧……我怀疑前几年的自我幽闭究竟有何意义。
不过那家素食馆的确不错。粗眼看去,那的确是虾仁,不过是圆形的而已,味道也是原样,可那的确不是真正的生物。是全素的。
那个夏天变得如此混乱。我好像非常习惯于将自己的脸涂沫得像周遭的每一位淑女一般白皙光艳,又执迷于对天诅咒发誓再不跨进美容院半步。还有,在最繁华的downtown地带shopping,在偏僻的城乡结合部安眠,让我充分体验到生命跌宕的快感。
可是,当我试图细述自己在其中的所为时,我又茫然了。如浊水中游过的一尾鱼,只看到我的尾巴一摆,在水面一摇,鱼就消失在那份污浊中了。即便那是一条红色的金鲤鱼。它的突然出现和迅捷消失,使得一切无从捕捉。
天才却始终如此坚定……
让我把时间握住吧,握在手里。虽然它像沙一样不断从我的手心漏走。我仍愿紧紧地握着,感觉它逃曳时奋力挣脱手掌掌握的力量。我的手心与时光的沙摩擦所发出的能量,一次次让我的心脏感到致命的温暖。
莫愁来看我了。为了把我留住,她不惜飞越千里。当我在机场接到她时,她的一个拥抱让我感到也许我错了,而且始终都错着,因为那个拥抱并没有被时光改变。甚至她能给予我的那个世界,也一如过去;展开在我们面前时,像一条两侧生满鲜花的甬道,蜜蜂嗡嗡,蝴蝶翩跹飞舞,还有草叶充满汁水的原始气息。难道我的世界,早已如此被界定,而我从来不曾知觉?
令我自己惊异的是,我没有走进莫愁带来的世界。虽然我感到,她的怀抱如此温暖。
我并不后悔如此。
仿佛自己辜负了一份友情。
不,并不。
莫愁又飞走了。她乘坐的飞机消失在天的蓝色边缘以外时,有一阵风吹过……
我独自回到与胡才的空旷住处,打开电视。小燕子又在歌唱了。我感到无限懊恼。
凌晨,我照例在五点钟醒来。这并非因为我失眠或神经衰弱。我想,是因为五月份的惊蛰天,迟迟不肯退出我体内的缘故。也好。清晨凉爽得很。适合坐在窗前书写文字。当两千字挤进电脑屏幕时,胡才起床了。我也收拾齐整,踏上上班的旅程。
我不想混淆季节,可对我来说,上班的季节总是冬天。最起码是秋天。穿着灰色黑色厚重衣服的人们,沉默不语,在咣里咣当行进的公共汽车里,隐藏着各自的心事。所以,美好的夏天,我不愿将它与工作相连,哪怕是一份不失为轻松的工作。
可是,那个炎热的夏天,我的确不得不顶着烈日行走或站立。
进入公司大门时,迎面碰上麦子出去。他斜眼看我。我也斜眼看他。说真的,我们彼此并不仇恨。但当我面对他的宽肩膀时,我无法露出笑容。这是一种奇怪的生理反应。就好像有人看到西红柿,嘴里就泛酸水一样,我一看见麦子就不禁绷起面孔。面对我的严肃,麦子也无法露出笑容。他的笑容总是不得不僵在脸的里面,于是,脸上像刷了一层糨糊。
这是个奇怪的上午。公司里的气氛,同事们的模样。我揣摩要开全体大会了。果然,10点钟,老板将我们纠集到会议室,开始郑重地宣布一件事:裁员。
老板比我所了解的任何人都委婉得多。会议自始至终,他没有提到一句裁员,甚至连相近的词都没有一个。可会议结束,所有人心里都明镜般懂得了老板的意思。老板根本没有提到投资、或投资方、或预算、或人事、或其它。他好像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向我们解释了一个无关痛痒的小问题,类似于天气,或时装。但奇怪的是,大家都懂了他的意思。
会议接近结束,他宣读了一份名单。名单上有一些人的名字。其中,不幸而遗憾的是,第一个就是我。
我回到办公桌前收拾东西时,眼泪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反正没人看得见。我的前面只有一张桌子。文件夹和一切我无意积攒起来的小玩意全都模糊地漂浮在一层水蒙蒙的光里。有两滴小小的圆东西砸落在桌面上。
许久,我感觉到后面有人。我想这就是第六感。我看不到,甚至听不到声音,可是第六感告诉我,我的身后有人。我没有伸手去抹眼睛。那会泄露我的秘密。我使劲挤挤眼眶,把眼睛里残余的水份挤落在桌上,然后在唇边摆上一个微笑,飞快地转回身去。
我的眼睛一定还是湿的。可这无关紧要。我不在乎让别人猜测些什么。反正我没有抹眼泪或号啕大哭。我只是眼眶有些湿。谁知道那是为什么呢?或者,谁在乎一点微不足道的同情,甚至怜悯呢?
我以为是部门小领导,或者总对我笑里藏刀的“最亲密工作伙伴”。可是,我看到一张无动于衷的脸。宽肩膀。脸上甚至没刷糨糊。是麦子。
我猛地又扭回头去,面对桌子,开始胡乱地把文件攒在一堆。对于这个人,这个我称作麦子的人,我实在没有什么可说。麦子半晌不语,他大概想找出一些话安慰我,可终于像他嘴上叼的那根烟一样沉默,没有火光,没有能量。我也一样。不过,这短暂的一瞬,竟使我和麦子之间达成了一种默契。我感觉这种默契,比交谈许久后的效果还要深入。而其实,我们连一句对白也没有交流。
我不记得麦子的名字是不是在名单上。从听到我自己的名字的那一刻起,我就想马上跑回家,扑倒在床上,最好再把头蒙在被子里痛哭一场。(可惜,这个奢侈的欲望需要漫长的时间来达成——起码我需要坐若干长时间的公共汽车。等到家的那一刻,估计我心头酝酿的情绪早已将消磨殆尽。)麦子莫名其妙的出现,奇异地充当了那张床或那床被子的角色:我就此发泄了情绪。不过,也许,是那几滴眼泪的作用。
所以,当下班后(我还需要把手头工作交接给别人,所以可以拖延半日,可惜整个下午,我都感觉像局外人一样游离;不过,也有一种“终于可以全时日逛街了”的舒畅感)麦子在楼梯拐角的僻静无人所在巧遇我、并邀我去他家时,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想询问一下他是否与我同病相怜——是不是也被“开”了,终于没开口。我直视麦子的眼睛——那是一双隐藏得很深的眼睛,我的意思是说,那双眼睛里的眼神隐藏得很深,你不容易看透那里面潜藏的是什么,比如喜悦,或欢娱,或伤感,不,完全没有伤感这种情绪的存在。那是一双冷静的眼睛。
麦子的用意,我无从揣测。但我决定赴约。既然家里的床已经不用承载我的眼泪了。而且,我好像已经遗忘了一切。我被解聘像是几百年前发生的事,甚或,事情根本就发生在别人身上。与我毫无关系。唯一令我感觉空虚的是,明天我将做什么。立马找另一份工作?单是这个念头就令我的精神和身体承担上难堪的重负。我真渴望像一只流浪狗一样去流浪。
麦子的家,我的第一感觉,是昏暗。也许,是因为窗帘的缘故。不过黄昏时分,紧闭的窗帘使房间里的一切模糊不清。还有,麦子没有开灯。
这让我感觉到一种暧昧的恐怖。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暧昧也可以是恐怖的。在我弄明白自己的任何一个想法和念头之前,我已经逃到了一条陌生的街道上。对我这个一出门就不辨东西南北的人来讲,这是另一场惊吓。我的脑袋左右摇摆得像个葫芦,直到一辆出租车驶近我身边,我才摆脱掉对身边陌生行人连带产生的恐惧感。不过是黄昏,我竟被吓成这个样子……过了许多日子,我才明白,原来根源并不在那里——麦子的家。当麦子拍着我乘坐的出租车的车窗——他已经追下楼来——见我仓皇跑掉,他一定感觉非常奇怪,我想他以为我突然有什么急事,才夺门而出。麦子的脸在黄昏的夜色中显得模糊不清。我看着他停留在车窗玻璃上的手掌,马上对出租车司机说:快开。一个遭匪徒截击的路人,也不过像我此时一般惶急。
那个夜晚的一半,我在浴缸里度过。周遭的热水渐渐抚慰了我。我迷迷糊糊倒在床上睡去了。巧的是,胡才那夜没有回来。不知为什么。
之后的一个月,对我来说,是空白。我想不起自己做过什么。或见过什么人。或听过什么歌。或每天上多长时间的网。如果我还活着,我会形容自己活得像一条虫子。扭扭爬爬,让人恶心到想吐。我怎么会这样?麦子对我做了什么?不,什么也没有。可我还是感觉到不可遏止的恶心。我不得不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以便堵住上涌的胃酸,或是别的,管它是什么。
渐渐的,令我自己感到欣慰的是,我平复了。我开始上公司的网站。我看到一些熟悉的名字。我能猜到他们每日是如何工作的。在写字间里串来串去,在工作间隙大声喧哗,也有人默然不语,专心致志地……也许在网上聊天……麦子还在那里。天哪,我恍然悟到,自己太失态了。而且,我再没有往公司打过一个电话。没有给麦子任何一个哪怕微小的解释。
又一天,我终于振作起来,从头到脚打扮起来,重新穿上那双象征着我虚弱的高傲的松糕鞋,还有花格短裙,露肩背心……我坐上公共汽车,赶往公司所在地。在门前逡巡许久,我决定还是先去逛街。直逛到腰酸腿软,离下班时间不过半小时,我再次在心里给自己打气,迈进了公司的大门。
一切还是老样子。没有丝毫变化。好像这一个月,我仍旧每天来这里上班。我也没有碰到老板。(这是让我最感安慰的事。)一位同事告诉我,老板下午三点钟就离开公司了。不过,我也没有见到麦子。我看着他的空座位,问部门小领导,麦子哪里去了。小领导冲我翻翻眼睛:今天请假了,据说……(她刻意一停顿)是去选购婚纱……为他那位新娘子。小领导说完,冲我嫣然一笑。
——麦子应该有新娘子吗?
——为什么不?!
这是我坐在返家的公共汽车上,给自己的回答。
我真是一个失败者!
可我已经不会哭了。麦子没有教会我哭。我流泪的时候,他站在我身后,就此医治了我的“受到打击必哭一场”症。奇怪,真的有效。从此,我都不会再因为受到打击而哭泣——以后的哭泣更多地缘于委屈,而非由于脆弱。好歹,我不再脆弱了。因为,麦子,真的,直截了当地,使我坚强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是的,麦子,他就是我的那位天才。
天才,要如何定义?我以为的天才,就是麦子那样的。神奇。默默地站在你身后,就能让你从此坚强起来。
3
……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
胡才又失恋了……我真为他遗憾。我为他充当过无数次参谋。我对他说,那个小姑娘会做饭,很适合你。或者,不行,她年岁太大了,你不会喜欢的。或者,这样衰的人,你也要啊?好歹注意你的品位……还有身份……未来的CEO……
我是胡才的妻子吗?似乎是的。起码,在几年时间里,胡才曾亲切地称呼我为老婆。可我俩的关系,总是更接近于同一个战壕里的革命战友,而不是同一张床上的一对夫妻。我们是同床异梦者吗?也不尽然。有许多年,我们俩的梦还是相当一致的。关于我就此的难过,我不好说。我只想弄明白,假如爱情过于玄虚,那么无爱是否就是实在?
也许。
——爱情过于短暂。
胡才恋上了一位萍水相逢的佳人。他是如此告诉我的。那是一个我无法想象其奢华的酒会: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一位XXXX的佳人款款而来。她步入胡才视野时有弹性的(——胡才是如此形容的)步履和微晃的腰肢,一下子俘获了胡才的心。自从认识我以来,他再没为另一个女人如此动心过。机缘巧合,那个女人也欣赏胡才。
一下子,我成了胡才和那位佳人之间的第三者。
——原因在于,他们两人,倾心相爱。
胡才甚至不惜为她放弃自己成为CEO的梦想。试想,胡才会为我做出这种牺牲吗?
我必须为胡才感到高兴。他终于找到了一生中的至爱。
我这么说,也许有些夸张。不过,当我乐于如此歪曲真相时,除了胡才本人,没有谁可以站出来指正我。而胡才,根本不屑于对我天南地北海阔天空的小说说三道四。他虽然可以放弃成为CEO,但你绝对不会了解他的下一个想法。就像他的上一个想法,被弃之一旁许久,才可以被人了解。更确切的说法是,你不可能了解胡才的想法。所以,我的猜度,正确的可能性不超过50%。
不过,这不妨碍胡才就此夜不归宿。我受到麦子昏暗的家的惊吓的那晚,胡才是否睡在那位佳人的家里?我贬斥自己胡说。却不禁如此妄想起来……
又是一个暧昧之夜。窗帘微垂。佳人的长裙在夜风中飘动。像极了一首未及完成的美妙的诗。一身燕尾服的胡才,将佳人的纤纤细腰揽在手中,嗅到佳人呼气如兰。夏夜的空气里,有无数不可捕捉的温馨气泡,还有悠远至上古的宁静,和一切静静埋伏的生机。
……
我控诉自己胡思乱想。但当我独自躺在双人床上,并感到夏夜如此美好却无人与我共享时……我不免如此安排他人。假如有人可以享受这个美好的夏夜……即便那不是我,我也为他/她感到高兴。
——这真是一种值得褒扬的高尚的情愫。它脱离了狭隘的自我满足。——我该为自己感到骄傲。
可事实是,每个白天,我都昏昏欲睡。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猫。
那一年似乎所有人都惶惶不安。有人说那是世纪末的缘故,也有人不顾一切地排斥一切解释——我属于后者。
我的惶惑像生了根的麦芽,直接的外在表现是只要醒着,脚步就永远不会停止。——当然,一天里一半的时间,我在昏睡。
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生的那件事,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好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见到胡才,之后,突然有一天,他衣冠楚楚地出现在我面前。令我怀疑自己是否早已被某个国外间谍机构盯梢。胡才捋一捋他飘洒如风的长发(这让我怀疑自己在做梦),他斜睨着我的眼神里分明透露出魅力四射的冷酷。他站在门外,像个客人等待我邀他进门。我没好气地敞开大门,趿拉着拖鞋,返身回去接着睡觉。门窗照例大开,一丝风从厅堂里穿过,带过一阵清爽的凉意。胡才跟在我身后,直到我困乏地倒在床上,拽过薄毛巾被搭在肚子上,他仍不说话。我抬眼看他。他有一种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我问胡才:怎么了?你失踪到哪儿去了?胡才微笑了一下(他的微笑真是很奇怪,令我再次怀疑自己在做梦),小心谨慎又讲求风度地坐在床沿,还把压在他身下的我的薄被往里掖了掖。我笑了:你怎么了?真的,怎么这么讲究起来了?胡才挠挠头——看得出,我的这句问话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了。他俯下身,向我凑过来。
我避开他靠近我的嘴唇,说:你到底怎么了?胡才变得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湿淋淋的酸白菜一样蔫。他垂头丧气地说:咱们俩……咱们俩……到此为止吧。
我腾地坐起来。什么到此为止?我喘着气。你说清楚。我好像一下子从许久的昏睡中清醒过来了。所有的睡意一扫而空。
胡才站起身来。就是说……他看来在搜索枯肠,希望措辞严谨些……就是说,我们俩的关系,到这里就……就……打住。到此为止。他又重复了刚才的用语。
你没开玩笑?
胡才摇摇头。
我想笑。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胡才这个做人处事一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会正儿八经地跟我说什么事,而且是这件事。
为什么?
不为什么。
不为什么又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不为什么。
我重新倒在床上:我要一个解释!我特意加重了“解释”这两个字的语气。
没有解释。胡才说。
我说:是为了你那个“佳人”?
胡才不说话,微低了头。
我扭过脸去,不看胡才了。我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有没有余地?我问。
胡才连犹豫都没有就摇了摇头。
我不能说胡才做了一件错事。恰恰相反,也许这是他做对的唯一的一件事——自从我认识他以来。他每天每刻都希望做正确的事来给我看,让我崇拜他甚至以他为神,但我从来不能够。而这件事,却让我震惊了——震惊是崇拜的前提。可不可以说:从胡才决定抛弃我的那刻起,我开始崇拜他了——原来,对待感情,他也可以做到有魄力!
不过当时,我还无法接受。我是说,这怎么都不像真的。无论是他的话本身,还是他的话所代表的内容。怎么可能?不,绝对不会有这种事的发生。到此为止。那么以后呢?
那么以后呢?我问胡才。
胡才摇摇头:没有什么以后了。
我再次坐起身来:什么叫没有以后了?怎么可能没有以后了呢?
胡才说:我们俩之间,没有以后了。
我问:那么以前呢?以前算什么?
以前?以前就是以前呗。说完这句话,胡才大概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他站起身,走出门去。我听到大门在他身后咣当一声关闭的声音。
4
1999年的盛夏已经到来了。
我依旧汗流浃背。在没有空调的房间里游来走去。只不过,我的身边,没有胡才的身影了。我成了一条独自游来游去的鱼。
出门时,我仍然穿着松糕鞋。松糕鞋底烫着我的脚。我感到大马路上的柏油被烈日晒软了,踩上去粘粘的,像要陷下去。我不住地在心里说:有没有搞错?有没有搞错?我在有空调的商场里闲逛(这已经类似于我的新工作了)时,脑子里只有这句话翻来倒去。
有两个礼拜的时间,我的白天都在商场度过。
两个礼拜之后,我开始想找个人聊聊。
不知为什么,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麦子。麦子?我怎么会想到他?他就要做新郎了!很可能,已经做过新郎了。而且,我和他根本没说过几句话;除了上班最后一天他邀我上他家,我根本没给过他一个笑脸!——当然,上他家那天,我也没有给他笑脸。我该去找他吗?
过了不过两分钟,我就决定动身了。洗了澡,我换上那身同样的行头——我偏爱这身打扮就像偏爱我自己的姓名——松糕鞋,花格紧身超短裙,露肩背心。我的头发,当时似乎是短发,湿漉漉地贴在头皮上——不消一会儿,它就会被外面的热气烤干了。
等我站在麦子家门外时(我不敢肯定这就是我来过一次的地方,不过我记得门前那个空的白色油漆桶,它仍然无动于衷地立在那里),我有一刻诧异——我怎么会真的来到了这里?而且,怎么门上没有贴喜字?我头脑里一阵发紧。趁着紧张的麻痹劲儿,按响了门铃。
——试想一下,假如麦子和他的准新娘在一起,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尴尬局面?他们起码要慌乱一番,整理衣衫来应一声:谁呀?我的脑子里总是出现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和场面。我摇摇头,把这个念头赶到一边。
不过门里果然传出一声:谁呀?是麦子的声音。
我没有应声。
一会儿,门开了。麦子开了门。是你?他很惊讶。
我不知道写到这里该如何继续下去。一个俗套而自然的写法是,发生了一些大家都鄙夷而又自然而然会发生的事情——假如我并不像我前面表现出来的那样,假如我只是在掩饰自己;假如麦子的新娘由于某种原因消失了,假如……唉,谁知道呢?真实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
麦子还是那副老样子。随便,甚至有些邋遢。他上身套了一件T恤衫,看来穿得有年头了,软塌塌的贴在身上(这让我想起了大热天出门也西装革履的胡才),灰色大裤衩,光脚穿着拖鞋。我和麦子并不熟,所以乍一见他如此随便的衣着——依我平素的为人,就会重演上次的旧剧,一句话不说,夺路而逃了;不过,这次,我太需要找一个人说说话了,于是硬着头皮假装没有任何不妥。我说:我可以进去吗?我的手下意识地挥了一下,向门里示意。麦子的眼睛里好像可以装进无数吨水,是超大号游泳池——我想用海来比喻,又觉得那样太俗。从他的眼睛里和表情上,我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他一点笑模样都没有,像个机器人一样,一侧身,把我让了进去。
窗帘依旧拉着,不过由于是下午,阳光还很烈,屋里显得有些明亮。麦子让我坐在沙发上,然后为我端来一杯冰水。我说:谢谢。
不知为什么,我的眼光长久地盯着麦子家略有些明亮的窗帘。感觉是很久以后了,我似乎模模糊糊听到麦子的问话声。我晃晃脑袋:那窗帘使我睡着了吗?难道它有催眠的作用?麦子像在问我从哪儿来。他坐在我对面的一把木靠背椅上,手里也端着一杯冰水。
我身上的汗已经干了。甚至薄薄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意识到屋里是装了空调的。这种凉爽类似于呆在商场里的感觉。这使我一下子不知说什么好。
麦子看了我一眼,把手里的杯子放在桌上,走到窗前,把窗帘刷地一下拉开了。明亮得刺目的阳光,陡地射进屋来,使得屋里的一切亮得晃人眼。
我像受了突然刺激的小动物,猛得站起身来。
麦子走回来,忙不迭地说:你坐你坐,没别的意思,你坐,坐呀。麦子点上了一根烟。
我没有见过麦子吸烟。在公司里时,男士们吸烟都会到写字间的外面。唯一一次见他叼着一颗没有点着的烟,是我去上班的最后一天,那时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有人在我身后。
烟呛得我咳嗽起来。麦子很快把烟掐灭了。
好久没见了,最近忙什么呢?麦子开始一本正经地跟我客套起来。我真不知道他竟会用这种语气说话。我一肚子的话堵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了。不出半分钟,我已经抽噎地不可抑制。
我好像昏迷了许久。因为对后来某段时间发生的事,我失去了记忆。这是真的,我患了短期失忆症(信不信由你)。我后来记得的,是我在卫生间里呕吐——是不是我的哭泣太强烈了,引发了胃部的不适?也许吧;反正我把麦子家的卫生间里弄得腥臭一片。
麦子在我身后抚着我的背。一下下的。
他开始关切地问:怎么了?你到底怎么了?又被炒鱿鱼了?
再接下来,我应该翻身扑到麦子怀里,大哭不止。可令人遗憾的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意外地安静了下来。就像那次在公司里,麦子站在我身后,我就停止了掉眼泪一样。麦子真是个天才。他的关切即使以沉默的方式表现出来,也可以让我就此安静下来。
我再次坐在沙发上。开始和麦子聊起了我自己。
我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是个如此厚颜无耻的说谎者。因为在我的叙述里,我完全成了一个受害者,一个被丈夫无情抛弃的痴情的怨妇——假如不是跑到麦子这里来诉苦,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竟然爱胡才爱得那样深:没有了胡才,我可怎么活下去呀?!我的通篇讲述(或者说隐忍的哭诉)里饱含着对胡才的无比深情。——其实胡才离开我之后,我一滴眼泪也还没掉过。(不过,谁知道那是否由于压抑,而此刻的哭诉才是释放呢?)
麦子一言不发。他像个修士一样沉默地倾听着。
他的手不时抚摩一下我的手背,以示安慰。
我不得不鄙夷自己:这个人真是个可怜虫,要这样向人吐露自己最真切的隐痛,才感到内心的舒畅。果真如此,两个小时后我从麦子家出来时,已经涣然一新;那个哭泣的怨妇已经永远离开我了。我从内心到仪表,都恢复了崭新,好像一段七年之痒换来的不过是年龄上的变化,而我的手头,只是多握了一张旧车票而已。
我不知道麦子在想些什么。
不久,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这也是一件意外的事。假如我真的有心灵的创伤,那么这创伤能如此快地痊愈,是否该感谢麦子?我从新单位给麦子打去电话,不料竟被告知,麦子已经辞职不干了。
当天下班,我赶到麦子家。摁了很长时间门铃。没有人来开门。
公司的部门小领导说麦子结婚了,新房在市郊,他原来的住处租出去了。对此我将信将疑。
我把松糕鞋扔进了箱底,因为某一天穿着它走路,我崴了脚。
我再次观看了《生死第六感》。悟到了它想告诉我们什么:人们只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东西和事情;人们善于自我欺骗。
我再也没有了胡才的消息,除了某一次,胡才意外地请我吃饭,饭桌上他告诉我,他又结婚了。
故事似乎该到此结束了。虽然我还没有讲述我如何学会拖着脚步走路,而不是高抬阔步,虽然麦子的去向不明,而且什么事也还不很清晰;但好歹,这已经是个差强完整的故事了:一个关于变故与安慰的故事。但是,不会,故事不会这样结束。因为,其实,从某个时刻起,我写下的就不是真实的情况。
那个时刻是哪个时刻呢?让我想想。是了。是从我进麦子家门(——第二次)起的时刻。
是的。你们猜得不错。刚才我根本就在说谎。
其实我也不记得我是如何扑在麦子身上,以及他是如何吻我的了。甚至他让我迷恋的烟味,我也忘记了。我只记得那窗帘。第一次去他家就让我受到其昏暗效果惊吓的窗帘,那么静静地垂着,仿似一顶巨大的帷幕,笼罩着薄暮下的一切。的确,没过多久,天就暗下来了,似乎是冬日里的黄昏。我深切地感到一种暧昧的味道。如今的我,已经没有余力去回忆这种味道。但是它的性质,却引我探究。我无法讲述那浓重粘稠得犹如蜂蜜的暧昧和隐隐的色情——我甚至在其中品味出一些无奈的人生和高尚的人性的味道来(这真值得奇怪)。我只记得窗帘的垂落。在我的人生中,窗帘已反复出现多次,每次都那么平静安详,好像世间任何一件俗物一般不值得书写;可它又是那么中肯地表达着无尽的象征:这一次,它不仅仅是一个家居与外界的分割,不仅仅是屏蔽外界窥伺的障碍物,还是一种伤心与抚慰的调和,半酸半甜,恰如人生的喜忧参半。
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爱上麦子的。这个我总是对他绷起面孔的人。我拒绝和他交谈,拒绝接受他任何一个善意的表示——比如同时进门时他为我撑开玻璃门,我一定会撑住玻璃门,坚持让他先进;再比如,他送给我一个桃子,我会毫不犹豫地转手交给恰巧经过我身后的打扫卫生的阿姨;再比如,每次下班,我一定不会与他同时走出公司大门,假如碰巧赶上,我一定会磨蹭许久,让他先走掉,自己再一脸旧社会地出门;而对公司的其他同事,我却是一视同仁地友好、礼貌和热情。
这一定让麦子大感冤屈。不过,我才不管他怎么想呢。谁让他长了那样一副肩膀呢!女人就是这么奇怪(也许不是所有的女人,因为我是个比较个色的人)——有什么东西让她们看不顺眼,她们就会横竖看不顺眼,怎么也拗不过劲来。而我,就是对他那样的肩膀横竖看不顺眼——别问我为什么!
可是,我是何时爱上麦子的呢?
是那个我向胡才索要亲热但遭到拒绝的夜晚?——胡才知晓我的问题来自别处。还是他用充满戒备的眼神第一次看我的时候?抑或是那个不知为何我滞留在公司加班而他为我递上一个面包的下午?——我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还有被我扔掉的那个桃子……
我感觉泪水再次盈满我的双眼。这次是因为感动。也许泪水流到了我的脸上,又流进了我的嘴里。它混合着另一个人的温度,使陌生蓬勃着,也激昂着我的想象。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最青春的时光——那时,我最迷恋的是冬日里的雪光、夏日里吃不完的冰淇淋和所有可以释放我青春的东西。
——真的有那么一个时刻,阳光也像雨点一样撕裂人的记忆吗?
我再次陷入混沌之中。不知所往,不知所终。有某个时刻,我有片刻的意识,似乎时间是凝固了的,像冰淇淋,没有什么可以使它化开,酷暑也不会。时间终于可以不再向前走,我也终于可以静止下来,不再张皇地奔向某个我不愿前去的地方。
我失去意识了,除了感觉到某个坚实的身体。我想我的一生都在寻找这样的时刻——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也意识不到外界的存在,活着,但又仿佛已经死去。清醒过来的那个瞬间,我仿佛在重返人世:我因此一次次获得重生。
麦子的脸像铁一样坚硬。那脸上的线条。还有那不可见同时又无处不在的笑容……他让我想到了古代的戍边者,铁盔铁甲的卫士——他们仿佛是已经消失了的一族人,经历了漫长的时光旅程来到现在。
是的。我还会回到胡才那里吗?不会!
谁知道为什么呢?白天和黑夜,人们的想法竟会不同!我一直以为自己始终如一地坦诚,可我有时的确在说谎,甚至圆滑地骗过了自己。
我睁开眼,看着麦子近在咫尺的目光。他没有微笑,但我知道他在笑。我想当我们到达同一个地方的时候,也就是世界获得平衡的时候。没有什么是值得忧虑的了。
你还不明白,这到底是怎样一个世界。就像你不明白你自己。
我奔出麦子家时,像一只仓皇逃窜的兔子。街上没有谁注意我,可我像舞台上的独舞演员,顾影自怜地明了自己被展览的处境。虽然外界与我毫无关系,可我也与它的灰暗再次持戟交锋。
麦子走了吗?他的准新娘呢?我想我一定是很傻,冒冒失失,像那只撞到农夫身旁树上的兔子,造就了那句经典成语。可是农夫和兔子都一无所得。一个傻傻地耗费时光,一个白白地丢掉性命。
等我回到住处时,我发现了胡才来过的痕迹。虽然他像窃贼一样努力掩饰自己的动作,可我侦探样的眼睛还是瞄出了蛛丝马迹。首先是梳妆台前的口红。我把它放在紧贴镜子的地方,而现在,它大咧咧地躺在梳妆台桌面上。(一定是胡才拧开来看它的颜色——他当然不欣赏这种颜色,那是一定的:它淡得像人的唇色,涂不涂好像毫无区别。胡才喜欢的是浓烈如血的颜色——他一定是嫌我为人不够热烈。)还有马桶边的卫生纸。用去了多半卷。我感觉到一点气愤。他怎么能趁人不在,做这种勾当!他做了什么,我不甚了了。我找不到其它证据证明胡才的卑劣。
但可以明白的是,我对这个住处感到了厌恶。
我想搬家了。
我已经搬了无数次家。搬家的原因我已记不清了。我想一半出于情绪,一半是由于现实因素吧。可这次该搬到哪里?
我首先想到了麦子家。我总是首先想到他!他和我有什么关系?!什么关系都没有!可我为什么总是首先想到他?!
我给麦子打了个电话,试探他的口气。他电话里的语气透露出犹疑。好像他不确定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假如我知道,那就好了。
清晨又到来了。疲软无力的阳光透过窗帘照在我身上,使我愈发懒怠。一夜的睡眠,也夺不去我的疲惫。这一夜的梦里,我不知去了多少地方。脚步怎么样也停不下来。倒是麦子,始终陪在我的左右,像个忠诚的侍卫。想到他,我才知道嫣然一笑意味着什么。
5
我想我已经越来越擅长说谎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恰恰相反。我对事实与非事实区分得非常清楚。我的谎言仅限于人们无法理解的事物。无论你怎么说,正说反说,前说后说,反正人们不会理解,所以,你何不信口开河,管它说出口的是真是假呢?
当面对麦子的质疑时,我正是这样做的。我相信麦子可以理解,但他也如其他人一样,不可能真正理解。人们可以从表面情况做出判断,然后作出相应反应,但这并不说明,他们了解其内核。什么东西的内核?我也说不清楚。
所以,当麦子打来电话,问我何时搬过去时,我撒了个不大不小的谎。我说:我已经找好住处了,就不麻烦他了。麦子在电话那头沉默了。我甚至以为他已经挂断了电话。其实不然。当麦子再次开口时,他换上了一种奇异的口吻,非常类似于胡才说话的语气。我有一个瞬间怀疑自己神经错乱,因为电话那头明明是麦子,怎么可能是胡才呢?可是,胡才的确用那种恐怖的语气对我说:你什么时候搬?没准我能帮帮你。我扑地一声挂断了电话,许久之后,还感觉到心脏在体内咚咚的跳动。
我想我是患上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病症。这个晚上,当我坐在这里,试图揣摩那个莫名其妙的岁月时,我竟反复感觉到一种心理恐怖。这种恐怖比《第六感》传达得要弱一些,但足以让我不明了自己身在何处了。
我急于找到一位旧日好友,来帮我抵挡这一恐怖感。无一例外的,我想到了芸梦。
芸梦是个奇怪的家伙。(我想我乐意用“奇怪”这个词来形容出现在我身边、让我感兴趣的每一个人。)她情窦初开时年龄甚小,搜寻对象时眼光奇高,而真正堕入情网、恋爱结婚又闪电般神速。照她的速度,我早谈了又吹了七八个对象了。当然在她极富耐心的搜索恋爱对象时,我的确若有似无地谈了好几个,最终确定下来胡才时,芸梦开始了她深沉的不置可否。
当我把我的不幸告诉芸梦时,她照样沉静得可以。还好,如果她像我一样翻船,我该到哪里再找一座像样的方舟呢?星期天,她神采奕奕风度翩翩地出现在我的门前。她歪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衣衫不整头发凌乱的我,得意地说:我帮你找好住的地儿了,怎么谢我?我一把拉住她的手,把她拉进门,扑进她怀里(她比我高半个头),抽噎了半晌,才擦干眼泪说:我请你吃肯德基。
我恢复得不错。以致于胡才再见到我时大吃一惊。好象我已借由美容手术化身为人造美女。从他的眼底,我甚至读到一丝懊悔。怎么?他的那位佳人让他不满意了吗?胡才叼着烟,一脸的郎当表情——他从前不是这样的。
明天我就走了,他懊丧地说。
我问:走?到哪儿去?
我调到我们分公司去上班了。
我想提一提那位“佳人”,但胡才垂头丧气的可怜相让我止住了话头。
明天,去机场送送我吧。胡才用类似于恳求的口吻对我说。
真不巧,明天,我们公司有活动,不能缺席,我……不想请假。
胡才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你不打算——算了,不说了。你自己……多保重。说完这话,胡才站起身,像一只灰老鼠一样慢慢蹩出门去。我之所以形容他像灰老鼠,是因为他灰色的背影的确是如此地怯懦和令人同情。
6
青春是如何失去的?想到这个问题,我感到喉头处有一丝微酸。我还没有来得及去想,去写,青春就大刀阔斧地开拔出我的驻营地了。那么雄赳赳气昂昂,那么理直气壮,不顾一切。好象我对它的任何挽留都是倒行逆施的暴行,将遭到天打雷劈的报应。
可我记得松糕鞋仍穿在我的脚上,我也依然嘬着冰淇淋,昂首阔步在发烫的柏油马路上。短裙下的长腿泛出铁一般青冷的光。
我没料到的是,生活不像小说里的故事。无论我如何一厢情愿,把自己当作当仁不让的女主角,我都是个配角,零零落落可有可无地点缀着他人的生活。到头来发现,我并没进入别人的故事。
我说的是麦子。他失踪了。就在我打算对麦子有所表示、盛装上门时,我发现,我找不到他了。
敲他家的门,久久没人应声。打他的电话,没人接听。在报上看到他的名字,打电话过去问,原来是同名同姓。在网上搜索,只见到他以前写的文章,再没更新的。
我恍然觉得世界是个大骗局。
怎么,我应当成为麦子的新娘吗?这个新娘可不新了!
我开始自暴自弃。
这段时间,我的唯一嗜好是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直到累得几乎虚脱。
就到这里吧,我对自己说,一切都结束了,故事,所有的故事,都该结束了。天太热了。谁还顾得上想什么呢?
我为自己买的防晒霜冷冷清清地躺在抽屉里。粘稠得起了皱,像老太太的面皮。我也再懒得梳妆。精简了衣着和头发,倒显得精干许多。我来来去去,动作迅捷得如一只黄昏低飞捕虫的蝙蝠,再顾不上其它了。
生日的前一天,我突然接到一封神秘邮件。我从没收到过类似的邮件,所以一惊之下,不知如何应付。照我平素的好奇程度,一定会回过去,详细询问,但一种莫名的疑虑困扰着我,令我犹豫再三。假如这是个冒牌的,是个陷阱呢?我丰富的想象力已经达到了噩梦的边缘。算了,忘了它吧,由它去吧,只当它没发生。可是,我的心里不踏实。
还从没有这么焦虑过。过了不知多长时间,我突然做了决定:去赴约。管它是刀山火海呢!@#$%^&*
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我已经后悔了七百多次。还有比我更蠢的人吗?我并没被人占便宜。也许,我已经到了要把自己打折销售的年纪了——早年我可从没想到过这一点!我以为那是婆婆妈妈们的事情,而我自己,是永远不会老的!我只是责怪自己脾气见长,而且无药可治。——也许,是因为没有被人占便宜,我才后悔不迭吧。
那是奇怪的一天。天阴沉沉的。我下了班,照例没有和她们勾肩搭背地同走。我习惯了独来独往,像习惯坐公车掏钱买票。大街上的人格外多,拥拥挤挤。奇怪的是,总有人望着我的脸,好像他们认识我,或者我的身上有什么怪异之处。我抹抹脸,暗自奇怪,但仍不管不顾地前行。天毕竟越来越黑了,望向我的人愈少了,我也就愈觉得安全。
我到了那家酒吧的门口。那封邮件里对酒吧的具体位置说得很清楚,而且,这个地方实在很好找。我进门,顺着盘错的楼梯上到悬空的二楼。在一张小桌边坐下。高个的侍应生拿过酒单就离开了。
酒吧里放的音乐我不太熟悉,所以进入不了情绪。我把酒单翻来倒去地看,越呆越坐立不安。我想,还是离开吧,已经来了,可以证明些什么了,如果那人爽约,就不是我的事了。关于自己的生日如何过,我压根忘了个干干净净。就在我起身要离开时,一个人出现在楼梯拐角处。
他的眼光转来转去(其实,整层只有我一个人),然后才定在我身上。一个隐约至不可见的微笑浮现在他的嘴角。他向我照直走过来。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的心有一刻下沉,我不知道过多久,心会再浮起来。我没时间体会它了。
他向我伸出手。我没有伸出手去,而是直盯着他。他的手又缩回去了,眼光越过楼栏杆望向楼下。
我们俩再次坐下时,我问:你……怎么知道我?
哦,听一个朋友聊起过你。
一个朋友,谁?他/她叫什么?
呃……他顾左右而言它……你可能也忘了。他说你……想……
想干什么?
想……谈朋友。
我撇撇嘴笑了。是谁向这个陌生人透露这个可笑的信息?我更正他:不,我不想谈朋友。确切的说,我压根没有这个念头。
陌生人的手从桌边向我伸过来。我霍地站起身。请你放尊重些。在我自己意识到怎么回事之前,我已经跑出了酒吧的大门。
我向芸梦讲述这件事时,芸梦笑说:你也太不给人家面子了。我说:面子?谁知道他是什么人?不知根不知底的,万一被骗了怎么办?芸梦无奈地摇头:不是你想遇上骗子就能遇上的。
果然,第二天我就后悔了。接到麦子的电话。我给你介绍的那个,你还满意吗?他劈头就问。啊?你介绍的?
我是如此相信麦子。我的天才会骗我吗?
不过,麦子为何不把自己介绍给我?!
该说说那双松糕鞋是如何绊了我一交的了。其实我早已记忆混乱,不记得什么事发生在前什么事发生在后了。不过我记得那个女孩,胖乎乎的,很美丽,像一个洋娃娃。我想她也记得我,如果她碰巧看到这本书,读到这一段的话。
头发。是的。这关系到她的头发。还有我的头发。我们的头发有什么关系呢?这真荒唐。不过,也许是有的。谁知道呢?我记得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因为胡才的事,我拒绝打理它们。于是,它们像茅草一样疯长,终于有一天,世界上再没有一把梳子可以梳理它们了。我跑遍了所有理发店。他们给我的一致回答时,打理它们的最好办法是剃光头。老天!许多年前,我的确羡慕过那个秃头歌女,可是,靠假头套生活的日子是无法想象的,除非我已经七十岁。因为我的头发的关系,老板也对我怒目而视了。我相信,在所有公司同仁眼里,我在渐渐变成一个怪物。一个头发蓬乱到无法打理的怪物。谁见过这样的女生?!
还得谢谢洋娃娃。我敢打赌,她一定记恨我到现在,而且再过十年,她的女儿已经上小学,她还会向女儿提起我,并恨恨地说:如果我再见到她,哼,我一定揪住她的头发,不管她那时留什么样的发型!怎么了?我怎么了?我好像沉浸在一种悲哀中,无力自拔。怎么头发也成了烦恼?也许,它们原本就是烦恼的根源?
是的,头发。这好像和鞋子没什么关系。不过,的确有关系。我会写到的。
洋娃娃有一头美丽的头发。很美丽。像一首诗。我如此形容,是因为在我的心目中,没有比诗更美的东西了。无论是雨后夕阳的斜照。或是别的什么。我有时会看着她的头发,迷失在一种情绪里,掉落,掉落,没有什么能接住我。从此以后,我再没见过那么美的头发。时至今日,我更看不到一种发型,会如此精致迷人。于是,在某个恍恍惚惚的午后,我走进一家理发店,对大工说:给我剪这样的头发。我向大工描述了洋娃娃的发型。
等我进入公司时,我看到一排整齐的目光,齐刷刷向我投射过来。这是一排没有表情的目光。不是赞叹。也不是惊奇。那排目光并非空洞,但也毫无内容。然后,目光们一致低下。——我长出一口气:我终于又是我自己了。
洋娃娃的目光未在其中。我意识到这一点时,已是几天之后。天哪。我惊奇地发现:洋娃娃的美丽的头发不见了!她剪短了她们!
假如说我当时有什么感觉,那就是半边脸上起满了鸡皮疙瘩,一阵阵发麻。是遗憾吗?还是不解?或是别的什么?我的半边脸都麻了,甚至左边嘴角不自主抽搐。
一天下班后,我破天荒提出和洋娃娃同走。她惊异地望着我,没有拒绝。应该说,她比她的面相更为成熟,人也很亲切。我们聊天聊了一路,我觉得,她并不像我开始想的那样比我小很多,甚至,从很多方面说,我们两人中,我更适合妹妹这个角色。
我之所以喋喋不休讲头发的事情,是因为,好像是头发使我和洋娃娃两人有了某种关系,而这种关系又变了一种表现形式,连我的鞋子一并牵扯进来。
我是不由自主向洋娃娃靠拢的。从头发开始。然后,我的脚也出了毛病。松糕鞋本来好好穿在我的脚上,我穿着它昂首阔步,我的修长的细腿(也许你真见到我时会说,它们不像你书里写的那般修长!呃哼……)脚步迈得格外高远。可不知怎的。我摇头。洋娃娃有什么超人的魔力吗?她看起来很普通,当然她的脸很白皙细嫩,不过当时我的脸也很白皙,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洋娃娃走路拖着一种懒沓沓的步子。这不是说她懒。据我当时的推测,不经常走路的人,才会这样走路。像在家里铺着地毯的客厅里,穿着平底拖鞋,边和妈妈聊天,边从这边溜达到那边。洋娃娃的魔力?!她竟然能让我放弃我的高视阔步,成为一个不会走路的人?!想想,这不太可能。
不过,这是事实。
从某一天开始,我不记得是哪一天了,我走路开始脚底蹭着地面。我的腿抬不起来了,抬不高了。我费力地想抬高我的腿,但没用,我的脚底几乎与地面平行。可想而知,穿着松糕鞋这样走路的结果是,我摔了个仰八叉。
从此以后,我的松糕鞋……我仍有些眷恋它,我还想穿上它,继续享受凌驾于某种东西之上的超脱感。可是,我真的穿不了它了。穿上它,我就会摔跤。
我以为,从我穿上松糕鞋会摔跤的这一天起,我的青春就离我而去了。部分的……
当然,还有其它一些事……
7
我记得麦子的那个背影。虽然我总是人后沾沾自喜,人前冷若冰霜,我仍是无法掩饰。假如那个时刻,恰巧有人窥到我的目光,我内心所有的秘密一定展露无遗。
也可能有人记得(更可能的是,没人记得!)我那篇无病呻吟的散文。发在某个原创论坛里。感慨的最后一句是:“我想说些什么,却怕泄露了一颗好不容易才平复的心。”瞧,多么撩人的一句话,果然引来人问:想说什么呀,怎么不说?快说呀。
说?让我说什么呢?我能说什么呢?瞧,瞧前面在雨中撑着伞走的那个人,他叫麦子。我知道他叫麦子,别人不知道。他走得很孤独。而我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孤独。
我怎么会知道?这个不抽烟只叼着一根没有点燃香烟的宽肩膀男人。为什么这么孤独。这个下雨的午后。这条宁静得近乎无人的街道。那些落在雨里便漂浮许久再无根基的梧桐树叶。那些擦过人身边的毫无表情的黑色或红色小轿车。在雨中它们的静默甚至超过了人。车轮溅起的浮水,也许污浊。还有什么?街边的小餐馆,理发店,小卖部。
记得什么不好?偏偏记得这个。人们忘却的,往往是最重要的。记住的,恰恰是最微不足道的。
不过,我真的记得麦子的背影。这时候,我还是和他没有说过一句话,始终仇人似的怒目相向,好像他上辈子偷过我们家的祖传宝贝,正巧被我看见。无论他笑脸相迎,还是企图用一个橘子或桃子来贿赂我,我都坚决不受诱惑。这就是我。一个很难做到表里如一的人。(知道我上中学时的座右铭是什么吗?两个字:慎独。我想一般人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我加以解释,不明白的人就更多了。不过这个词好像来自我们古代的某位“子”。我忘了是哪一位了。)
我可以想象那个窥到我目光的人。我的目光,虽然在雨里,仍是那么清澈。它充满怜惜地注视着前面那把普通雨伞下的人的背影,注视里竟然充满了抚摸。
那个宽肩膀和那个脊背。——
应当说,我不是一个忠实于自我的人。但反过来说,我又是一个非常忠实于自我的人。换句话说,我是个很矛盾的人,这矛盾体现在:假如我忠实于自我,我将感到痛苦;而假如我不忠实于自我,我会感到更加痛苦。——这是不是说,我是一个痛苦的人?假如你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我并不打算反驳。
——我不能说。我能说什么呢?直到世界末日我也不会说什么的。到目前为止,我说了什么?除了我的松糕鞋,我好像什么都没说。还有那暧昧的窗帘。当然,它只是一种象征而已。并非男人所想的那样。但也不会是女人所想的。如果老人想些什么,那就对了。所以,不要相信我说的。在我的书里,我不会说真话的。当然,也不会说假话。
我说的真话,没人相信。他们以为,我在撒谎。我说假话时,也没人相信。他们以为,我还在撒谎。
不过,我还是打算说一下。这是我的一个习惯。我总害怕说不出什么就匆匆收场。像中学开学习经验交流会,上讲台发言一样,总觉得自己准备的东西一句还没说,就该下台了。这时紧张得大脑一片空白,生怕自己说不出什么就草草收场。而下讲台坐回自己的座位,心仍砰砰直跳,唯一的感觉是:自己什么也没说,别人什么都没听到。我生怕别人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于是弄得自己格外紧张。现在也一样。
可是说什么呢?我怕的是,即使我说了,也没人会懂。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要说,像进入更年期开始变得唠叨的中年妇女一样。
可是我能说什么呢?——
事已至此,我终于明白了。我想说的话就是:“我什么都不能说。”
我只是看到了麦子孤独的背影。我跟在他身后。没有去打扰他。——去拍一下他的肩。或者走上去,和他聊天。——不!我绝不会!我不会开口和他说一句话。哪怕他笑着问我:周末打算怎么过?
为什么?我不知道。
因为,我想,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我想我懂得很多。但是,我无法把它们说出来。因为无论我怎么说,说什么,话一出口,就成为谎言。
8
当然,这并不妨碍我后来荣登“裁员榜”榜首。也不妨碍麦子邀我去他家坐坐。或者他家里的昏暗给予我的惊吓。那隐约的暧昧意味。以及我的无法自已,最终失控。人总要有某个时刻失控的,对吗?没加到最后一根稻草,骆驼不会趴下的。
不过,麦子还是失踪了。尽管我百折不挠百依百顺地百无聊赖着,麦子还是先于我失踪,而且一去无踪迹。直到——
(我想说,自己很愚蠢。但我知道,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自己很聪明。我的聪明之处在于,我懂得自己,而且出于一种奇怪的不可言喻的本领,懂得他人。这让我在城市的钢铁丛林中往来穿梭,如入无人之境——直到跌入平地上的陷阱。的确如此,聪明人往往对付不了最简单的问题。因为,他们的智力告诉他们:问题一定要有难度。而简单的问题,正是难倒聪明人的最好问题。
在麦子这件事上,我正犯了这个毛病。)
那一天,酷暑即将过去。我以为凉爽的秋天就快来了。谁说不是呢?在最热的一天之后,一场秋雨就可以将整个夏季的残酷和烦闷一扫而光。
我换上了平底凉鞋。打算出门遛遛弯。已是黄昏,但仍能看清人的脸,哪怕五米之外。那个纳凉休闲的小公园(其实不过是有些运动器械、长椅、树木花草和空地而已),老人年轻人小孩,一副其乐融融的太平生活景象。我像一位最普通的青春将逝或已逝而不自知的女子一样,抛却了羞怯,但仍留恋一两对目光的注视。假如我早些知道女人的青春如此短暂,我可能会将少女时的羞怯当作最大的美德而非缺陷来看待。不过当时,我的确不知道自己有多大了,以及将来会有多大。也许像玛格丽特·杜拉一样,永远十四岁?我确信自己看到麦子了。
我不会搞错。即使我错了……我不会错。怎么会呢?
那的确是麦子。
我不会把他和另一个人弄混。尽管所有的人都像他,但他不像任何一个其他的人。这是一种定义。人的一生中,可能只有很少几个人会被归入这一定义。而恰巧,麦子就被我归入这一定义。这也是很罕见的事情。我知道。我并不遗憾。我知道,我做的是对的。
那怎么可能不是他呢?
我不爱他。是的。我怎么可能爱上他呢?我只会对他昂起头,不理不睬。听到他问话也只瞟他一眼,好像什么都没听到。(有人会说,你很清高。我会说,人是有不同侧面的。是的。我很清高。为什么不呢?清高是假装不出来的。虽然另一种心里的东西也假装不出来。但两者是不同的。如果非要我回答,我可以笑着说:你真的很迷人。不过,有什么分别呢?)即使看透了他心底所想,也以冷眼回绝。我不可爱,是的。我不要求自己可爱。我也不要求自己真实……
但那的确是麦子。不会错。他的眼神。我不回头就能感觉到。那种眼神使你和他之间的空气发烫,并可能燃烧起来。假如一场火灾凭空而起,那么不要怪罪别的。就怪这种眼神好了。它慢慢地增高温度,像从春天迈入盛夏的季节的脚步。它将戛然而止在某场秋雨之后。但在盛夏时节,它仍然是活着的。
我怎么可能弄错呢?很多人在悠闲漫步,大多是老年人;也有发福的妇人,牵着孩子的手,瘦瘦的孩子已经长得和母亲一般高了,仍然听话地低着头,由母亲肥厚温暖的手牵着。孩子们跑来跑去,你追我打。男人们也在甩着手,大多坐着,看着什么,自己的孩子或是某处。只有他,安静地站着。那么安静。静得赛过凝固的雕塑。唯一活动的,是那雕塑的目光。发烫。
他是故意如此的。我知道。因为这个,我的心酸了一下。我自己还会爱很多人,如果每个人都故意如此。可是,我说过了,他不像任何一个其他的人。
我知道,我的背依然美丽。这是一个女人自恋的最后一点表示。虽然微弱,却也顽强。
于是,我挺直了自己的背。掩饰着这直直的背其实是一种僵硬。他一直注视着我的背影,以那种特殊的目光。但我知道,等我的身影在那条弯道尽头消失,他的目光就会立即摊软,如一只被酷暑烤化的冰棍。
我迈着缓缓的步子。我知道,我的脚步并未打抖,但它也并不坚强。我好像只是在散步,享受一个夏日黄昏的难得的凉爽。但我的后背有一颗钉子。它钉在那里,使得我的脊柱的某处发疼。非常疼。我强忍着这种疼痛。甚至,努力做出享受的姿态来。弯道快到尽头了。一丛树木将隔断他的目光。我将解脱。从此远离他的视线。我的脚步迈得格外缓慢。他的目光也仍然坚持着,不肯融化。
……
如果有年轻人愤世嫉俗,如果有老人不甘寂寞,我愿意把自己化作一个声音,对他们说:相信这个世界;可以不相信自己,但要相信这个世界。——也许,这是我至此说过的唯一一句真话。
9
该告一段落了。该歇歇了。我总是想歇一歇。在奔跑之后,让自己停下来。或者,即使不累,也停下脚步,坐在原来的地方。不动。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歇歇。
10
有谁知道,我曾经跑得多快么?好像要逃脱什么,也好像要去追赶什么……
11
麦子,他终于消失在我的世界之外了。我有时还会想起他。每次想起来,他总是和那个酷暑相连。只不过,他成了暑热中的一缕凉风。若有似无。
麦子的家。是的。我又看到那里了。那飘摇的窗帘。被夜风撩起波浪的一角。一个人,站在窗帘前,不是麦子,是另一个人,在温柔地跳着曼妙的舞蹈。他搂着自己想象中的爱人,像在时空中久久等待佳人的不归浪子。
我坐在椅子上。当电话响起时,我起身,离开了陌生人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