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的夏天 The Lost Summer
我想我混淆了那个年头的春夏秋冬,我也混淆了年月。所有事情都拥挤到那一年的夏天发生,似乎只为了说明:不可忍耐的炎热才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不过那个夏天发生的事情的确不以时间来计量,也不遵循顺序。我想有可能是我的记忆错位了,也有可能我故意如此。
一、松糕鞋、窗帘及其它
1
一九九九年夏,我骤失青春。
满大街唱响“还珠格格”的时候,在这座号称“生命不息拆迁不止”的城市“大工地”某十字路口,我买到一双两寸高坡跟的粉紫色拖鞋。穿上它,我马上像踩了高跷。从此,世界在我眼皮底下矮了两寸有余。
每日,我执着地将粉紫色拖鞋凌驾于城市的平面之上。
王海还在打假,王石开始爬山……我在还珠格格令万人空巷的一片称颂声中,对大众鄙俗浅薄的欢乐深感不齿。由于愤怒,我全身起遍鸡皮疙瘩。大眼睛的格格,在我看来,与一只飞舞花丛的蝴蝶一般无二。
我不知道,是何种情绪占据了那个夏天的我。除了每个夏天我必感到的脚板烧炙(热浪透过两寸有余的松糕鞋底烫着我的脚心),还有一种东西像火一样烤着我的皮肤,还有体内。那不是欲望,不是焦虑,甚至不是热情——而是一种即将到来的升腾。
我每天腾云驾雾般高高在上,将城市毫不留情地踩在脚底。
有一个踏实的时刻,母亲坐在我的身边。我俩像一对姐妹一样促膝长谈。母亲说:为了将姥姥送回老家,她不能继续陪我了。我想跟母亲走,但我没说出口。甚至,只咽了一口唾沫,我就向母亲再次抱怨起这座大工地来。母亲的脸上没有表情。
后来,母亲走了。
如果说有谁懂得比我们多,那一定是电影导演们。他们把恐怖埋藏到了地铁门口,小贩手上的盗版影碟里,一张《生死第六感》把我和胡才盯在电视屏幕上的眼睛烧出了洞。许多天后,胡才眼睛里的洞依然存在:他一定是怪我充当了恐怖主义的二传手,把深入灵魂的惊吓带到了家里。天哪,我真冤枉:谁想到第六感竟然……我相信,超越语言的东西,自有其过人之处。
后来,我再次观看《第六感》,悟出了这部电影想告诉我们什么:人们善于自我欺骗。那又怎样?拥有第六感的家伙们,比比皆是!
夏天的夜晚到来了。我莫名其妙地醒来,在月光下,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梦游般的呓语。一会儿,胡才站在了我背后。他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他什么也没说。但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这是你写的?不可能!他不知道,那时候我身上恰好有神灵附体。神灵像月光一样罩在我身上。我记得我提到,雪地上,我身后的脚印像一只只黑洞洞的眼睛。这个附我体的神灵一定是个诡异的神灵。
白天,为了流汗方便,我把白背心剪去了领子,剪大了开叉;胡才则穿着小裤头,任瘦小的肌肉各处大汗淋漓。我想,当时,我们不认为空调是个有用的东西。
为了更好地配合炎热,我们还大开门窗。一丝风也没有,但热浪一股股涌进阴凉中的房间。我打算在夜晚睡不着的时候写诗。胡才轻微的酣声响起时,我把圆珠笔尖划在黑暗的笔记本上。这些笔划颇为有效地阻止了我对自己所在地的不满。不只是它过于类似一座大工地,还因为在宽敞的房间里,我和胡才两人游龙戏凤般的你来我往很有些顾此失彼的味道。顾此失彼。对,就是这个词。
当时,谁也不知道什么。胡才也许肚子里打着小算盘(他有些小聪明)。但我即使知道他聪明的打算,也不打算用同样的聪明来对付他。人来人往中,我最怯于盘算他人。炎热的日子就这么走啊走的。
直到有一晚,我躺在楼下的长椅上睡了一觉,并琢磨着自己是否该离开,去往深圳。在我看来,深圳是个游泳的好地方。不过,我否决了这一想法。为什么我要去,而胡才不去呢?这个大工地虽然乱点儿……总之,我决定留在大工地上。至于胡才如何打算,且不去管他。
如果你告诉我,天底下有人了解胡才的想法,那一定是胡才晚上睡觉时忘记了关闭他的梦话程序。我和胡才相识七年,直到1999年的那个夏天才了解到,胡才是不可了解的。你怎么能指望狮子停止吼叫呢?同理,你怎么能指望胡才向你透露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呢?我对胡才唯一清晰的判断是:胡才执意成为CEO。几年后,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这的确是个我不了解的、执意成为CEO的男人。而我,遭受鄙夷也没什么,因为我是那种鼠目寸光、丝毫不指望自己的丈夫成为CEO的平凡女人。我常嘲笑胡才的梦想,以一种非常温和的方式。我不知道IT精英们大都少年得志,而且以在三十岁前成为拥有亿万家财的比尔·盖茨或杨致远为己任——我实在很孤陋寡闻,我甚至在初听到搜狐的名字时暗笑它“狐”(搜狐)假“虎”(雅虎)威(不过也许张朝阳就想狐假虎威吧,“假”意为“借”)。我的温和的嘲笑方式是劝告胡才,他还很年轻,不必那么着急。
除了与执意成为CEO的胡才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空旷的房间里游龙般来去,我还盘算着自己成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可能性。为此,我不惜花费二十几元钱,购买了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宠儿》(Beloved)。说实话,托尼至今仍是我有限经典阅读经历中的奇遇。我感觉她是站在某个高处观望我们,更确切地说,观望包括她自己在内的那些人众的生活。我被激励了,于是,我非常激动地离家出走——这不是个寻常的举动,但是如果你了解了我同样无法被他人了解的“冲动”(就像胡才无法被他人了解的“想法”一样),你会觉得我的出走合情合理。从根本上说,我追求的是一种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生命快感,和始终向上攀登的精神——这种精神在大众群体中通常受到压制,但在精英群体里受到鼓励。在找到一份出版社的工作后,我仍然流连于外面的小旅馆,迟迟不归,直到某晚,对一份感情的向往再也不可遏止,我才打电话给胡才,说我想回家了。胡才反复问我是否想好了。我确定无疑地说,我想好了,我想回家了。胡才说:你回来吧。
我感觉我离诺贝尔文学奖近了一步。
但胡才提出了反面意见。他不顾我蹲在地上仰面向他的低姿态,坦言那家出版社付的报酬太低了。我说,比起正式编制的已经高很多了。胡才执着地摇头:挣钱太少了,不行。
胡才和我像天鹅、梭子鱼和虾。我们各自远大的理想牵扯着彼此。不过最终,因为他是男的,好女不和男斗——让步的总是我。
我辞了出版社的工作,开始向公司进发。目标是:高薪。
我之所以低姿态地恳请胡才,是因为我心里很空。我完全不像那双粉紫色的松糕鞋一样高傲;内心里,我完全以失败者自居。我相信,穿着那双松糕鞋走路而没有摔交,是因为我掌握平衡的能力比较好,而不是因为我的脚步抬得比较高。后来,我终于学会了拖着脚步行走,鞋跟蹭地,鞋底始终与地面平行——这是一种最省力的行走方式。
我开始打游击。三拳两脚,花拳绣腿。我完全不知道公司是一个什么东西,除了胡才每天可以报销的餐费,偶尔像国家单位一样发的毛巾洗发水;我想,公司就是福利的代名词吧。但在那些动辄花费几亿盖起来的写字楼的大小隔间里,我看到的是如此陌生的人群。千篇一律。不苟言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在胡才后面乱跑。不过,我真的打算再次置之死地而后生,于是,我再次离家出走,住在租的一处小平房里。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住在胡才公司分配的住房里,与我出去工作有天大的矛盾吗?好象两者势不两立。假如我住在那里,我就无法出去工作;假如我出去工作,我就不会住在那里。——我自己都要被搞晕了。也许是因为这座大工地太大了,从住处到上班地点距离之远,令我瘦弱的身子骨经不起时空的折磨——我以为娇气是我的毛病,其实狡黠才是。
……
2
当天气终于炎热到我不得不躲在写字楼中央空调的庇佑下时,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天才出现在我的身边。
我无法赋予这位天才一个可见的容貌,甚至他的声音,也因为时光无情,变得不可闻。但他的确融汇了天才的一切特征,以致于始终与时尚平行往来、互不干涉的我,也一下子像生了火眼金睛,对身边的世界展开盲目的崇拜。我像沉睡了一百年再次苏醒,瞠目于近在手边的繁华。我手中握有的钞票突然具有了生命的意义。它们像一把把钥匙,协助我开启阿里巴巴财宝满溢的山洞的大门。
我该如何回顾那令我心醉神迷的现实啊。果真如此。我的松糕鞋似乎就为此而来。将我架高,让我看到一个高处不胜美的风景。不过两寸有余……啧啧……我怀疑前几年的自我幽闭究竟有何意义。
不过那家素食馆的确不错。粗眼看去,那的确是虾仁,不过是圆形的而已,味道也是原样,可那的确不是真正的生物。是全素的。
那个夏天变得如此混乱。我好像非常习惯于将自己的脸涂沫得像周遭的每一位淑女一般白皙光艳,又执迷于对天诅咒发誓再不跨进美容院半步。还有,在最繁华的downtown地带shopping,在偏僻的城乡结合部安眠,让我充分体验到生命跌宕的快感。
可是,当我试图细述自己在其中的所为时,我又茫然了。如浊水中游过的一尾鱼,只看到我的尾巴一摆,在水面一摇,鱼就消失在那份污浊中了。即便那是一条红色的金鲤鱼。它的突然出现和迅捷消失,使得一切无从捕捉。
天才却始终如此坚定……
让我把时间握住吧,握在手里。虽然它像沙一样不断从我的手心漏走。我仍愿紧紧地握着,感觉它逃曳时奋力挣脱手掌掌握的力量。我的手心与时光的沙摩擦所发出的能量,一次次让我的心脏感到致命的温暖。
莫愁来看我了。为了把我留住,她不惜飞越千里。当我在机场接到她时,她的一个拥抱让我感到也许我错了,而且始终都错着,因为那个拥抱并没有被时光改变。甚至她能给予我的那个世界,也一如过去;展开在我们面前时,像一条两侧生满鲜花的甬道,蜜蜂嗡嗡,蝴蝶翩跹飞舞,还有草叶充满汁水的原始气息。难道我的世界,早已如此被界定,而我从来不曾知觉?
令我自己惊异的是,我没有走进莫愁带来的世界。虽然我感到,她的怀抱如此温暖。
我并不后悔如此。
仿佛自己辜负了一份友情。
不,并不。
莫愁又飞走了。她乘坐的飞机消失在天的蓝色边缘以外时,有一阵风吹过……
我独自回到与胡才的空旷住处,打开电视。小燕子又在歌唱了。我感到无限懊恼。
凌晨,我照例在五点钟醒来。这并非因为我失眠或神经衰弱。我想,是因为五月份的惊蛰天,迟迟不肯退出我体内的缘故。也好。清晨凉爽得很。适合坐在窗前书写文字。当两千字挤进电脑屏幕时,胡才起床了。我也收拾齐整,踏上上班的旅程。
我不想混淆季节,可对我来说,上班的季节总是冬天。最起码是秋天。穿着灰色黑色厚重衣服的人们,沉默不语,在咣里咣当行进的公共汽车里,隐藏着各自的心事。所以,美好的夏天,我不愿将它与工作相连,哪怕是一份不失为轻松的工作。
可是,那个炎热的夏天,我的确不得不顶着烈日行走或站立。
进入公司大门时,迎面碰上麦子出去。他斜眼看我。我也斜眼看他。说真的,我们彼此并不仇恨。但当我面对他的宽肩膀时,我无法露出笑容。这是一种奇怪的生理反应。就好像有人看到西红柿,嘴里就泛酸水一样,我一看见麦子就不禁绷起面孔。面对我的严肃,麦子也无法露出笑容。他的笑容总是不得不僵在脸的里面,于是,脸上像刷了一层糨糊。
这是个奇怪的上午。公司里的气氛,同事们的模样。我揣摩要开全体大会了。果然,10点钟,老板将我们纠集到会议室,开始郑重地宣布一件事:裁员。
老板比我所了解的任何人都委婉得多。会议自始至终,他没有提到一句裁员,甚至连相近的词都没有一个。可会议结束,所有人心里都明镜般懂得了老板的意思。老板根本没有提到投资、或投资方、或预算、或人事、或其它。他好像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向我们解释了一个无关痛痒的小问题,类似于天气,或时装。但奇怪的是,大家都懂了他的意思。
会议接近结束,他宣读了一份名单。名单上有一些人的名字。其中,不幸而遗憾的是,第一个就是我。
我回到办公桌前收拾东西时,眼泪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反正没人看得见。我的前面只有一张桌子。文件夹和一切我无意积攒起来的小玩意全都模糊地漂浮在一层水蒙蒙的光里。有两滴小小的圆东西砸落在桌面上。
许久,我感觉到后面有人。我想这就是第六感。我看不到,甚至听不到声音,可是第六感告诉我,我的身后有人。我没有伸手去抹眼睛。那会泄露我的秘密。我使劲挤挤眼眶,把眼睛里残余的水份挤落在桌上,然后在唇边摆上一个微笑,飞快地转回身去。
我的眼睛一定还是湿的。可这无关紧要。我不在乎让别人猜测些什么。反正我没有抹眼泪或号啕大哭。我只是眼眶有些湿。谁知道那是为什么呢?或者,谁在乎一点微不足道的同情,甚至怜悯呢?
我以为是部门小领导,或者总对我笑里藏刀的“最亲密工作伙伴”。可是,我看到一张无动于衷的脸。宽肩膀。脸上甚至没刷糨糊。是麦子。
我猛地又扭回头去,面对桌子,开始胡乱地把文件攒在一堆。对于这个人,这个我称作麦子的人,我实在没有什么可说。麦子半晌不语,他大概想找出一些话安慰我,可终于像他嘴上叼的那根烟一样沉默,没有火光,没有能量。我也一样。不过,这短暂的一瞬,竟使我和麦子之间达成了一种默契。我感觉这种默契,比交谈许久后的效果还要深入。而其实,我们连一句对白也没有交流。
我不记得麦子的名字是不是在名单上。从听到我自己的名字的那一刻起,我就想马上跑回家,扑倒在床上,最好再把头蒙在被子里痛哭一场。(可惜,这个奢侈的欲望需要漫长的时间来达成——起码我需要坐若干长时间的公共汽车。等到家的那一刻,估计我心头酝酿的情绪早已将消磨殆尽。)麦子莫名其妙的出现,奇异地充当了那张床或那床被子的角色:我就此发泄了情绪。不过,也许,是那几滴眼泪的作用。
所以,当下班后(我还需要把手头工作交接给别人,所以可以拖延半日,可惜整个下午,我都感觉像局外人一样游离;不过,也有一种“终于可以全时日逛街了”的舒畅感)麦子在楼梯拐角的僻静无人所在巧遇我、并邀我去他家时,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想询问一下他是否与我同病相怜——是不是也被“开”了,终于没开口。我直视麦子的眼睛——那是一双隐藏得很深的眼睛,我的意思是说,那双眼睛里的眼神隐藏得很深,你不容易看透那里面潜藏的是什么,比如喜悦,或欢娱,或伤感,不,完全没有伤感这种情绪的存在。那是一双冷静的眼睛。
麦子的用意,我无从揣测。但我决定赴约。既然家里的床已经不用承载我的眼泪了。而且,我好像已经遗忘了一切。我被解聘像是几百年前发生的事,甚或,事情根本就发生在别人身上。与我毫无关系。唯一令我感觉空虚的是,明天我将做什么。立马找另一份工作?单是这个念头就令我的精神和身体承担上难堪的重负。我真渴望像一只流浪狗一样去流浪。
麦子的家,我的第一感觉,是昏暗。也许,是因为窗帘的缘故。不过黄昏时分,紧闭的窗帘使房间里的一切模糊不清。还有,麦子没有开灯。
这让我感觉到一种暧昧的恐怖。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暧昧也可以是恐怖的。在我弄明白自己的任何一个想法和念头之前,我已经逃到了一条陌生的街道上。对我这个一出门就不辨东西南北的人来讲,这是另一场惊吓。我的脑袋左右摇摆得像个葫芦,直到一辆出租车驶近我身边,我才摆脱掉对身边陌生行人连带产生的恐惧感。不过是黄昏,我竟被吓成这个样子……过了许多日子,我才明白,原来根源并不在那里——麦子的家。当麦子拍着我乘坐的出租车的车窗——他已经追下楼来——见我仓皇跑掉,他一定感觉非常奇怪,我想他以为我突然有什么急事,才夺门而出。麦子的脸在黄昏的夜色中显得模糊不清。我看着他停留在车窗玻璃上的手掌,马上对出租车司机说:快开。一个遭匪徒截击的路人,也不过像我此时一般惶急。
那个夜晚的一半,我在浴缸里度过。周遭的热水渐渐抚慰了我。我迷迷糊糊倒在床上睡去了。巧的是,胡才那夜没有回来。不知为什么。
之后的一个月,对我来说,是空白。我想不起自己做过什么。或见过什么人。或听过什么歌。或每天上多长时间的网。如果我还活着,我会形容自己活得像一条虫子。扭扭爬爬,让人恶心到想吐。我怎么会这样?麦子对我做了什么?不,什么也没有。可我还是感觉到不可遏止的恶心。我不得不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以便堵住上涌的胃酸,或是别的,管它是什么。
渐渐的,令我自己感到欣慰的是,我平复了。我开始上公司的网站。我看到一些熟悉的名字。我能猜到他们每日是如何工作的。在写字间里串来串去,在工作间隙大声喧哗,也有人默然不语,专心致志地……也许在网上聊天……麦子还在那里。天哪,我恍然悟到,自己太失态了。而且,我再没有往公司打过一个电话。没有给麦子任何一个哪怕微小的解释。
又一天,我终于振作起来,从头到脚打扮起来,重新穿上那双象征着我虚弱的高傲的松糕鞋,还有花格短裙,露肩背心……我坐上公共汽车,赶往公司所在地。在门前逡巡许久,我决定还是先去逛街。直逛到腰酸腿软,离下班时间不过半小时,我再次在心里给自己打气,迈进了公司的大门。
一切还是老样子。没有丝毫变化。好像这一个月,我仍旧每天来这里上班。我也没有碰到老板。(这是让我最感安慰的事。)一位同事告诉我,老板下午三点钟就离开公司了。不过,我也没有见到麦子。我看着他的空座位,问部门小领导,麦子哪里去了。小领导冲我翻翻眼睛:今天请假了,据说……(她刻意一停顿)是去选购婚纱……为他那位新娘子。小领导说完,冲我嫣然一笑。
——麦子应该有新娘子吗?
——为什么不?!
这是我坐在返家的公共汽车上,给自己的回答。
我真是一个失败者!
可我已经不会哭了。麦子没有教会我哭。我流泪的时候,他站在我身后,就此医治了我的“受到打击必哭一场”症。奇怪,真的有效。从此,我都不会再因为受到打击而哭泣——以后的哭泣更多地缘于委屈,而非由于脆弱。好歹,我不再脆弱了。因为,麦子,真的,直截了当地,使我坚强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是的,麦子,他就是我的那位天才。
天才,要如何定义?我以为的天才,就是麦子那样的。神奇。默默地站在你身后,就能让你从此坚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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