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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尘世

作者: 天山雪莲 完成状态:已完结

第一章

  李少华远远地就看见路边的文轩。这是去山上墓园的必经之路,想必这个女孩子和他一样也是刚刚扫完墓。少华莫名地对她有一点关心,也许是因为除了他自己,还有一个人在不是清明节的日子来到这个地方凭吊吧。经商多年,李少华一眼就能从女人的穿着和气质上判断出她的年龄和职业。他将车速放缓,研究着这个在路边慢慢走着的女子。她穿一件藏蓝色风衣,浅灰色长裤,脚上踏着的是平底鞋。乌黑的头发随意扎成一个低低的马尾,山风将碎发吹乱,她也不去管它。和许多扫墓归来的人一样,她的背影看上去轻松自在。少华的车经过她身边的一瞬间,他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张清新恬淡的脸。她大概在想着什么令人愉快的心事,眼睛里含着微微的笑意,小麦色的肌肤焕发着健康的神采。她衣服的质地、款式极平常,还步行走到山下去搭公共汽车,那么她的经济条件一定很一般。年龄大概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不会是学生,像是一个公司小职员。李少华迅速的思考着。

  这是物欲横流的时代,宽阔的马路上挤满了步履匆匆的人,他们的眼珠里闪烁着苍白的渴望,狂燥地追求着金钱和权势。然而,李少华从她的这张脸上看不到一点点欲望的痕迹,仿佛她对什么都很满足,虽然她什么也没有。此刻,她那么沉湎于她的心事,李少华的豪华轿车缓缓经过她身边时,她甚至都没有抬一下眉毛。少华从后视镜里继续观察着她。这是一张清秀的脸,看上去很干净,像是一点妆都没上的样子。李少华知道,现在有一种女子妆容被称为“裸妆”。刹那间,他心中升起一股冲动,迫切地想要近距离地看一看她的脸,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干净,于是他按响了喇叭。

  文轩抬起头来,刚刚看到了这个熟悉的车牌号,她惊讶的睁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李少华的车子慢慢退回到她的身边。车窗缓缓下滑,露出少华戴着墨镜的脸。

  “要搭车吗?”他问。

  文轩的心狂跳,假想过一千次相识的场景中,真的有这样的一幕,熟悉得像是梦境一样。她傻傻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先是惊讶,后是喜悦。


  她看上去像是认识自己,少华想。这一点他并不奇怪,他清楚自己是半个公众人士,有很多女人都从报刊杂志上认识了他。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他从这双眼睛里看到的竟是那么单纯的喜悦,仿佛遇到了久别的亲人,他甚至看得到她弯弯的睫毛上闪烁的点点泪光,那是一种长久期盼得到满足后的幸福。此刻,少华被她那干净的眼神深深吸引,渴望了解她,了解她怎么能够干净得仿佛超脱了这个世界。

  “要搭车吗?”他又问。文轩犹豫了片刻,上了车。她心里还是迷迷糊糊,感觉像做梦一样。自小的家庭教育不允许文轩出现在陌生男人的车子里,但是多年的梦中情人主动和自己说话,还让她坐在他的身边,文轩根本抵御不住这样的诱惑,就算是刀山火海她也会上去。

  文轩在座位上紧张得一动不动,感觉心脏要跳出来了。少华用余光盯着她紧紧并拢的膝头和互绞的双手,突然“卟”的一下笑出声。她紧张的样子就像第一次面试的职员,和刚才的轻松自在判若两人。看来自己对她有很大的影响力,这不禁让他有些得意。

  “你认识我?”

  文轩的心跳突然减速。从22岁离开学校起,她就在李少华的公司里任职。虽然他从未将视线投向过自己,但两个人必竟在一个屋檐下共处了五年,文轩正在想,他是不是有一点点认识自己呢?所以才会主动请她搭车。现在看来,他根本就不认识她。他可以让任何一个陌生女人坐在这个座位上,只要他高兴。可是,即使如此,文轩仍旧感到了幸福。因为能够坐在他的身边,和他面对面的说话。

  “是,是的……我在报纸上……”良久,她开口,嗓音轻颤,有些口吃。真丢人,她想,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为了看得更清楚,李少华摘下了墨镜。在他目光的注视下,文轩的脸涨得通红,她别过脸去,假装在看窗外的景色。

  “你真的不化妆吗?”他突然开口,问了这样一个自己也认为不礼貌的问题。文轩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沉默。少华知道自己有些唐突,但他真的好喜欢看她红通通的脸。

  “去扫墓?”他又问。

  “是。”文轩松了一口气,找回了声音。

  “是祭日吗?”

  “不是。”

  “为什么?很少有人在平常的日子里去扫墓。”他是真的惊讶。

  “……我有时间……”文轩又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

  商场艰险,李少华孤军奋战,常常感觉压力重重。但是每当站在父亲的墓前,虽然默默无语,想到的却都是从前父亲对自己的好,只有此时,心情才变得真正舒畅起来。离去时,已将之前的不愉快统统留给了深埋地下的人。现在想来,这就是他不定时扫墓的动机。刚才这个女孩子表情轻松愉悦,仿佛才和母亲拉过家常、诉完委屈。想必和自己一样,她来到这里也是为了宣泄情绪。

  大多数年轻人将死亡看得很可怕,但有些人经过离丧之后,却会将它看淡,正是因为可怕,所以漠视它。面对它时,感伤是不可避免的,但能够平静地接受生死,将死亡看作是离去的一种方式。也许故去的人也希望以这样的方式与活着的人相见,感受不到的只是对方的身体而已。听上去这个答案有些不尽人情,但少华一刹时完全理解了她的心意。她没有说“想念”之类的词语,因为想念无时不刻不在心中,来到这里,只是为了看一看故人,如同探望一个活着的亲人。李少华突然嫉妒起她的平静来,她如此平淡地对待死亡,想必对世事更加超脱,她怎么能够在急燥的人流中顾盼自若,无所依,也无所求。

  下车时,文轩将写着自己地址和电话的卡片放在车台上,第一次直视着少华,深吸一口气:“请给我打电话,我,我喜欢你。” 然后,她飞速逃走了。

  从本质上来说,李少华并不风流,但人在商场,出席不同的场合,就需要带不同的女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李少华的身边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女人。他鄙视她们,因为无一例外地,他从她们的眼睛里看到的只是赤裸裸的的欲望,每一个人都明白地表示出强烈的目的性,有时候露骨得让人恶心。即使偶遇有真心的人,他也不相信她的真心,因为他自己也从未认真的对待别人,所以也不奢望会有人真心待他。但此时,这个女子深深打动了李少华。他也曾遇到过直白示爱的女人,但她和她们不同。他能够感觉到文轩的羞涩、不安和内向的性格,今天却如此大胆,可见她对自己的感情是多么浓烈。唯其如此,她简单的示爱反而更加特别。

  文轩不知道,她已改变了原有的生活轨迹,朝着一个完全不可预知的方向。

  日子一天天过去,文轩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电话铃响起,等待着门铃响起。她每天一下班就径直回家,每天都做两人份的晚饭,清早再将一个人的饭菜倒掉,她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傻。他身边的女人虽然各式各样,但清一色都漂亮时髦。文轩清楚,自己无论如何归不到这种类型当中,李少华根本不可能对自己产生兴趣。然而,她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思念他,渴望他。

  文轩个性内向,简单的生活中没有什么真正的闺中密友。一直以来,李少华在她心目中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当文轩还是少女时,热心地收集着她能搜集到的所有有关李少华的报道。她将这些报道细心地剪下来,做成一本本精致的贴册,藏在她的小箱子里。等确定父母都睡熟后,她才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偷偷打开小箱子一页一页地欣赏着,心情好时要看,心情不好时也要看。文轩清楚地知道李少华的出生年月日和身高、体重,知道他喜欢的颜色和饮食。她将他视为爱人和亲人,尽管他不认识她,但她将自己的心事统统诉说给他,在夜里,对着他的剪贴图册。

  终于,老天给了她一个机会,沉郁多年的心意终于得以表白。她了却了一桩心事,但更多的心事却接踵而来。人是多么贪婪的动物。

  整整一个月,李少华几乎每天都会想起她。他克制着自己不去想她,因为他知道,这是个简单的女子,和他平时接触的女人完全不同,怕自己会伤害她。然而,她的脸总是在他眼前出现,一天比一天清晰。尤其在他筋疲力尽时,他更渴望看到她,看到她超然的微笑和羞涩而干净的脸。有好几次,夜深人静时,他拨她的号码,拨到最后一位时便停下手指,努力控制它不动。有时,他会生自己的气。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怎么偏偏会对这么一个平凡的女子动心。然后他去找各式女朋友,和她们鬼混到深夜。然而清晨起床时,随着阳光一起叫醒他的,还是那一张脸。终于有一天,李少华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思念。

  这是个周四的晚上,下了一天雨,少华感觉阴郁而疲惫。他看了一下表,刚刚十点。他自己习惯了夜生活,知道此时正是消遣的时刻,明知她不太可能在家,但还是拨通了电话。

  听到他的声音时,文轩的心像炸开了一样,所有的血都涌了上来。她的双手颤抖,呼吸急促,竟然哽咽起来。

  少华听到她温柔的声音时,突然感觉到一种温暖。文轩的情绪激动鼓励了他的男性自尊心,每一个人都希望有人喜欢自己,甚至崇拜自己。他的心情竟然好了起来。

  “我有那么可怕吗?你怎么那么紧张?”他逗她。

  “没有,没有……”文轩慌乱的解释。然后,她小小声地问:“你要来吗?”她不知道自己的话有些暧昧,那一瞬间,少华感觉全身发硬,然后他对自己说,她不是那个意思。

  少华站在她家的楼下,仰望着这栋半旧的房子。虽然是初夏,但在雨天的夜里,仍有丝丝凉意。几乎是本能,他认定四楼的一个窗户是她的家。透过薄薄的浅色纱帘,射出淡黄色的灯光。如同她的眼神,柔和,温暖。果然,她打开房门时,他看到客厅的窗帘正是那种白色薄纱。少华很奇怪,坐在她的沙发里,他感觉不到丝毫的陌生,仿佛这是他住过多年的家。而她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也让少华模糊的记起童年的一些片段。他常常站在厨房里,等着照顾他的丁约翰做好吃的点心。他家的财力那时还不如现在,丁约翰要身兼数职,所以他看到的总是男性的身影,虽然丁约翰动作非常熟练,但男性总比不上女人轻巧。然而这足以使一个孩子感觉温暖,因为少华的母亲从不下厨房,可是吃对于人类来说实在非常重要。少华突然像被烫了一下似的回过神来,他已经不知有多久没有想起母亲了,此时怎么会在可以说第一次认识的女人家里想起她呢。也许,在潜意识里他希望看到母亲在厨房里为自己忙碌的景象吧。他想着,同时闻到饭菜的香味,然后他听到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声音。

  文轩知道,自己的厨艺并不好,但看到少华吃得那么勇猛,她还是美滋滋的。少华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吃过家常菜了,他的口味从小就被培养得很刁钻,成人之后忙着应酬,又很少在家里吃饭,况且他害怕一个人坐在空旷的餐厅里吃饭,那让人感觉凄凉而没味口。而此时,面对着已经吃过饭,却仍坐在他对面小口小口啜着碗里的粥的她,少华毫不犹豫地将所有的菜都填进肚子,尽管味道并不是很可口。只因他不愿看到她失望的眼神。

  少华站在厨房门口,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正在洗水果的文轩聊天,边四下打量。她的家大概只有七十个平方,房间布置极富有女性气息。有的家具年代古老,最少有二、三十年的历史,但保养得很好,只有很少几样时式家具。厨房用品很丰富,但他没有发现多少塑料制品。可以看得出来,虽然不富裕,但主人极追求生活品味,精致而优雅。少华站的角度能够看到半开的卧室门,他走进小小的卧室,盯着雪白的床单出了一会神,那上面端端正正摆着一只大号的淡粉色枕头。他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只相框,那是文轩十八岁时的全家福,为了庆祝她的成年,三个人笑得都灿烂而幸福。照片是黑白的,因为文轩的父亲不喜欢彩色照片,上面提着他自己写的“爱女成人致喜”,字迹和客厅挂着的一幅山水画上的落款相同,显然是一人所作。

  “你父母是教师吗?”他问走出厨房的文轩,他们看上去很像。

  “我爸爸是,我妈妈一直在家里照顾我。”

  “那天你是去看……”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他们。”文轩很快地说,将手里的果盘放在茶几上。“吃苹果吧,我削了一整个。”她知道少华有失眠的毛病,特意买了苹果。

  夜深了,雨小了一些。少华真不想离去,他好想睡在她干净的床上,睡在她温暖的身体旁边。他知道文轩不会拒绝自己,在她寂寞的人生中,他是唯一的亮色。但少华还是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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