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日——2004年4月28日
接下来的日子突然让我很乏味。在长达二十六天的日子里,我不定时地被公安人员提审、确证等参于我案子的调察取证。在剩下的时间内,我便只有思考将来在那个封闭的地方生活的状况。
所有的案情都落定之后,公安警官还要在我逃亡的途中大致取证,所以我又和他们交谈了一段时间,尽量地把我脑中的记忆告知他们。这又过了十多天。
在后来,案情的查证、取证几乎全部完成了之后,检察院与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而这庄重的法庭之上又是我一生不变的记忆,永生不可忘记。
我终于可以安心,休息了。也是时候总结我这一段时间的想法,做出一些事来了。
2004年4月29日 晴
法庭审理的日期就是今天——4月29日 .一大早,妈妈托看守所的警官送了一套衣服进来。她要让我公公正正、干干净净地接受法律的制裁,换了衣服,洗了脸、梳了头。一把手铐放在面前,我伸出手,那原本冰凉的手铐并没有让我心生寒意,反而让我更加轻轻。
走出看守所处处是铁栏杆的长廊,坐上了警车,我没有话说,因为我很安心。
车子很快将我带到法院,由四个法警带上了法庭的候审室。这个屋子里除了有个桌子和几把椅子外,就只有一个饮水机,简单得让人更加善于思考,每一个人都再思考,包括即将参加。这次封闭审判的人。
我是未成年人,这样的审判是法律规定的,这里不准许有记者等媒体的工作人员,这是保障我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少年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法审判之时,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之后,服刑的时间即使很长也会有出来的一天, 时把犯罪少年的像貌、罪行都向社会告知,那么这个犯错少年以后的生活将会更加艰难 .
我知道有很多少年犯做错事,一直都不敢自首, 就是自己接受法律制裁时,会有人将自己的事情公布于天下,无颜见江东父老。我经历了这么一次当然有些话要告诉这些失路之人。我不用多说什么也会有人明白我要说什么。但我还是要说:“回来吧,请相信家人和社会。”
我被带进了法庭,在门 打开的一刹那,一种上帝降临的神圣涌进我的心里,我走进那扇门,象征从此解脱的门,坦然地站在我所应该站的地方,被审台。我环顾一周,让我惊訝:大叔在亲友厅中神差点害人的弟弟也在亲友席中,老师坐地亲友席中——
我含着泪水轻轻地欠了欠身,一切都在无语之中,再怎么动人的话也不过如此。
心思在翻动,顾不得听什么,我说得不管怎么样也好,我承受得了。我等候的只 那一纸的判决书。
想东西时的时间总是那么快。一声法锤落响 ,我从 思忆中回到现实。“现在开始宣判。”我肃然之间感觉到庄重与庄严,“请全场起立。所有人都站起了身,法官也站起了身,正中一法官拿一张纸开始宣判:”经过合议庭决议,本法庭开始宣判。少年犯罪嫌疑人王小义于2003年11月4日晚上8点于 xx 中学鹇门持刀伤人,致使伤者一死一重伤,后逃窜至xx省四月有余,但王小义对自己的罪行已感后悔,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自首,本庭给予考虑,由于王小义的举报,xx市公安部门一举掀掉强迫民工劳作的黑砖厂十二个,并间接捉获一个造毒团伙,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做出贡献,本庭经商议给予考虑减刑。为更好教育该犯,现判决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等相关法则的规定,王小义故意杀人罪,伤人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8年,缓期一年执行,由于王小义的贡献,现减缓刑半年,缓刑在本市看守所执行。半年之后,王小义黑心押到某少年管教所服刑,判决完毕。“
听完,我有点担心,担心十八年没法过。我双有点点安心,为自己可以不用颠沛流离而安心。
当法官问我是否服从判决地,我抬头,深吸一口气,用从未有过的响亮声音回答:“我服从判决,依法服刑。”
场内有人闹动了,不知是不是对于我的态度而感到惊讶。法警将我带走,走出法庭的那一刻,我头看一下亲友席,留给他们一个轻松的笑容。
我终于解脱啊,,一切都结束了。
重新回到那个看守所,我如释庆重。弄罚从明天开始,今天可以安稳地睡上一觉了。
下午四点, 办完手续后,我被黑心移到另外一个看守所里,一切准备好了,只等着执行的日子到来,别人被判刑之后,也许会灰心丧气,叮天喊地,我没有,甚至连一丝和伤心也没有。有的只 等待,有的只是幻想,十八年,不算短不算长,那就是我霎时刻记着的日子。来吧,服刑的日子,记载着梦想的日子。
2004年4月30日——2004年10月30日
开始服刑了,缓刑的工没有与平常有什么区别,除了不可以乱走之外,什么都可以。我在百无聊 时,我把2001年从农村到城里,再到学校学习、变坏、交往不良朋友、凶案发生,逃跑一路、被骗、落入砖厂、被救、自首、判弄所有的往历都在脑海中回想了一遍,考虑了我为什么会落到如此地步,除了我自己原因之外,是不是家族、学校、社会也有一定的责任呢?
我在5月12日那天时脑中突然冒出一个要我把我这一 路经历记下来的念头。又经过数月的回忆,整理,我决定在正式执刑罚那天开始定我的经历,就这么决定了。
我开始鬷入了回忆之中,抛开一切的烦恼,专心地想这些,不管什么服不服刑,我一定要定,为别人做个血的教训也行。
说做就做,2004年10月30日那天,我开始写了第一篇日记,便是这本书的第一页。
我的逃亡生活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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