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个房子。有床,书桌,厕所和厨房。离上班的地方是远的。曾经带过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来这里。她讲:你这地方也太偏远了。要不我就可以常来了。
就笑。这个高高瘦瘦,热爱篮球,而有着干净短发的女生。
看书。
想着自己是可以为了理想而努力奋斗的人。可以耐得住寂寞。呵,真是太高估自己了。很多时候,我想着,找一个可以相爱的人同住。每天回来的时候,灯是亮着的,还有,冷不丁的,会有一个温暖的吻。
知道这是很奢侈的想法。还是努力去找了。在时空的论坛里,我叫自己:玉林单间一个人住。有无数的人和我聊。一律的问我住在什么地方,还有技巧如何。我匆匆不理。呵,我想,她们大概是把我当成一夜*情的男子了。
我给我爱的女子短信。在无聊的时刻。她很少回。只在我不经意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有时候,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同来玉林那么多女子,见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她了。后来,后来,就常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跟她吃饭和逛街。她总习惯把手放在我的臂弯里。有时是在腰上。那时的自己总是很小心,很小心地走路,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把她的手给抖落了。呵——
成了好朋友。
给她发过一条短信:我喜欢邓丽君,死掉了;我喜欢翁美玲,上吊了;我喜欢陈百强,车祸了;我喜欢张国荣,跳楼了;我喜欢你,你看着办吧。
我其实并不喜欢这样直白而幼稚的表述。
她给我回的短信:这次,要让喜欢我的人为我而死!哈——我在想,真是这样,自己应该是愿意的吧。
伊也是个上进的。要过英语六级还有计算机二级。宿舍里太吵,是看不书的。是前日的事吧。她跟我讲:我要到你的小屋去,跟你一起看书了,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我知道,这其中,一定又有很大的玩笑成份。她是怕黑还有远的人。无数次地讲过我的小屋不好。可是,我还是愿意相信这是真的。高兴了很久。踩单车到自己的小屋里,打扫和拭擦。把书什么的摆放整齐。又向好心的房东要了一个书桌。冲洗干净,摆在窗下。
想着她来的情景。
她没来。
仿佛已经不记得她说过这样的话了。
很卖力地工作。一周难得见一次面。很多次要离开医院回小屋的时候,总是不舍地再转几圈,想着可以碰上她。会跟她说声好。
刚刚接到她的电话。问我:你在哪?
我笑着:在我的小屋。你呢?
刚一班,在多美丽吃东西呢!想叫你出来,看来是不行了。
我就要说,可以呀。他的话又来了:不跟你说了。我的汉堡来了。
挂机。
放下手机,看到一只飞蛾在灯下飞舞。拿起电蚊拍,狠狠地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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