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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苦咖啡

  • 作者:寻梦少年
  • 作品类型:小说连载
  • 作品驻站:2006-05-24
  • 作品状态: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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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爱,有时如一杯浓浓的咖啡,有苦有甜。   真爱,可以改变一个人,可以为心爱的人付出一切!如今,真爱是越来越少了,我渴望一份真爱,也希望自己能演绎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   她,是不幸的,她,更是坚强的,她值得我去爱,去心动,去为之付出...

“四人团”

  我喜欢晚上约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到街上闲逛。嘴里叼根黄鹤楼或者玉溪,那神态那样子,也没有人敢招惹我们。因为抽这种牌子烟的青年真的不多,要么家里有钱,要么有权,要么就是街上的小混混。所以人家也不敢惹我们,惹也惹不起。就算我嘴里没叼黄鹤楼或者玉溪,我身边有几个牛高马大,死都不怕的哥们,人家同样不敢招惹,见了还不恭恭敬敬?我的这四位“狐朋狗友”就是二虎,小猛和大志。前两位可是从穿开档裤时就和我玩起,亲如兄弟。因此街上的人看我们在一起时,就叫我们“四人帮”。但我觉的这个名词不好,“四人帮”多厉害啊整死了和冤枉了那么多的好人,可最终还是被粉碎了,我们可不想再重演那段历史。于是我提议我们就叫“四人团”。当然我是这个团里的老大,那并不是说我会打架。论打架,四人团中属小猛最厉害,他可是当过兵的,去年才从部队复员回来。要说有号召力,我没有大志强,他每每说话都很有道理,我们都愿听他的。但他们一致都让我当老大,我也不谦让。我想他们让我当老大,也有他们的理由。第一、他们看中的是我口袋里的黄鹤楼或玉溪,他们肯定抽不起,想抽也只能我发给他们。他们把我当成烟草公司。第二、出了什么大事情,一般也只有我能够摆平,因为我爸是区公安局副局长,大权在握。我想不要太多的理由,有这两点,我足可以当他们的老大。

  其实我们四人团中的每个人都各有特点。首先是二虎,他在我们当中排行老二。他吃喝嫖赌抽这五毒中,样样都喜好,而且对女人情有独钟。我老劝他正儿八经的谈场恋爱,找个女朋友,女人的问题不就解决了。可是他一笑置之,反正他的理论挺多的,什么家花不如野花香,女朋友还是别人的好,男人不好色那就不要叫男人,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玩物等。我也拿他没办法,他有一个钱花在女人身上了,有两个钱就嫖去了。我经常开玩笑似的和他说:“二虎,你肾功能还挺棒呵。”二虎就一个反讥道:“那是你没品味,玩女人比抽玉溪爽多啦。”后来我干脆警告他说:“你小子别惹出一身病,我们可要对你进行隔离啦!”可他依旧是江山不改,秉性难移。

  再说老三小猛,他身高一米八,属老大。他当过兵,虽然退伍快两年,可身上特有的军人气质一点都没改。他在五毒当中就只差不嫖,其它也是什么都会。他喝酒也排老大,二两的杯子,一口一杯,喝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他一个人能喝倒我们三个,因此我们常叫他“酒桶”。他练就一副好身手,一般要是有什么需要武力解决的事,他三下五去二就能摆平。他有句名言:钱是王八蛋,用完了再去赚。他和我们在一起,只要有好酒好烟就能把他打发好。他喝醉了,叫他干什么,他都不推辞。当然,我们不会让他去杀人,或者干伤天害理的事情。

  最后该说到老四大志了,他是个稍微稳重型的青年,这和他农村出身有很大的关系。他一般情况下不发表意见,但如果说的话,那是一语惊人,说的头头是道。四人团中就属他的胆子最小,要是真和其它人动起武来,他的腿就开始摇来晃去。也唯独他不玩女人,他对女人没什么大兴趣。就算一个大美女站在他眼前,他也能做到心不动欲不加。我们仨常跟他开玩笑说:“大志,你是不是性无能啊。”没想到他却反讥一句道:“那好吧,等你们找了女朋友,先让我开包试试,检验一下我的能力。”我们就再也不敢笑他性无能。我想这样说一个男人,比当街给他一耳巴子都要难受。再说他的反讥能力也没人能比。

  至于我呢,我也搞不懂自己除了当他们老大还会做什么。打架吧,我怕痛,抽烟吧,我怕呛着,喝酒吧,人称“三杯倒”,玩女人吧,我又怕染病。我一大堆缺点,但也有一大堆优点,虽我老爸位高权重,但我还不是那种纨绔子弟。比如说我有同情心,有爱心,喜欢打抱不平,还有点怜香惜玉。尽管有些地方我不如他们仨,但我还是他们老大,我的话他们仨都得听。不然的话他们就抽不上玉溪,喝不上劲酒,还有出了事也没人愿意帮他们兜着。

  我们喜欢在天刚黑,路灯已经亮起来的时候在街上溜达。不过我们四人从来没有带女孩的习惯,我们认为带一个女孩在身边,那多麻烦,想干什么都得有所顾忌,行动也不方便。我们一般情况下是步行,但有时也坐小猛的出租车。二虎好色,所以看到街上的美女,总喜欢驻足回头。因此,他常常被落在我们的后面。

  其实这是一座并不繁华的城市,最高的楼层也不超过20层。街上也没有什么好景致,路灯光,若有若无。我们步行绕城一圈也不过一个多小时,而且还要路过几个没有路灯的拐弯,漆黑的怕人。到了晚上街上剩下的也就是些无聊的男女,要么一个人,要么三五成群。最近街上治安不是很好,特别是到了晚上,城里的大混混小混混都出来了,要么劫财,要么劫色,无非是这两种。我们四人团算的上是中等混混,但我们既不劫财,也不劫色,兄弟有那个心,有我在他们也没那个胆。不过要是人家先招惹上我,那我可不客气,当仁不让。我并不是仗着老爸是公安局长,我和人家斗的时候,从来不许兄弟们说我是公安局长的儿子。老爸三翻五次和我打招呼,不要夜晚在外面混,不要惹事。但看在我立了几次功,协助他破了几次案之后,他就没有反对我这种行为。不过老爸对我有个特殊的规定,每天晚上12点之前必须回家,不然他就会开着警车到街上来接我。他说这种规定要等到我娶了老婆时才能取消。有一次,他来接我,过路人看到我被拉上警车,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们晚上逛街很没有规律,没有老地方,今天晚上在城西,明天晚上就跑到城南,就像打游击战一样。有钱的时候,我们就选择个上档次点的餐馆,大吃大喝一顿,钱少的时候,只能先择个小摊,点几样小菜喝些小酒。有时我们也会呆在一起,搓搓麻将,谁赢了谁请客。我们经过总结,都认为小猛说的话有道理,钱是王八蛋,用完了再去赚。人们都说有个家好,有老婆管好,而我们四人团一致的感觉是,无家一身轻,无人管真是好。人生不就那么回事吗?潇潇酒走一回,还知道下辈子能不能转世成人。要是转世成某种动物,那还不得任人家宰割。

  他们仨都羡慕我,说我老爸当了那么大的官,我以后什么都不用愁。其实各人有各人的苦衷和难言之隐。但我对自己的家庭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因为老爸是局长,我从小就没被人欺负过,连读书时老师都要畏我三分。我给他们的玉溪和黄鹤楼也没花一分钱,都是别人托老爸办事时送的。我高职毕业后,工作也是老爸帮我安排的。不是我这个人一点志气都没有,可社会到了现在这种程度,我也没办法。我不想活的那么累,等老爸不当局长没有权力或者等自己有了家再去拼也不迟。忧的是还是老爸什么都给我安排好,什么都得听他的,我这么大了还要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好像我就是他手下的民警或犯人一样。也有人看到我是公安局长的儿子,对我敬而远之。可是喜大于忧,很多人羡慕我现在的生活,他们想得到还得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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